02-刑法总论第二章 犯罪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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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从犯罪行为的一般性质而言,即构成犯罪的行为通 常会受到刑罚处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任何犯罪都必然 受到刑罚处罚。 因为犯罪行为形形色色,同一种犯罪也存在不同情节,故 刑法规定了构成犯罪而免除刑罚处罚的情形,司法实践中 也存在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而不判处刑罚的情况。 但免除刑罚处罚,也是以应受刑罚处罚为前提的;如果不 应受刑罚处罚,则不成立犯罪。
(四)亲告罪与非亲告罪
亲告罪是指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第九十八条 [告诉才处理的含义]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 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 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由刑法明文规定;刑法没有明文规 定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均属于非亲告罪。 思考:亲告罪是绝对地亲自告诉才处理吗?
26.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因 素有( )。2002 A.行为侵犯的客体 B.行为手段和方式 C.行为人的个人情况 D.行为人的心理态度
【答案】ABCD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 性程度的因素。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最基本的特征。 所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 系造成损害的特性。决定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大小的因素, 主要包括:其一,行为侵犯的客体,即行为侵犯了什么样 的社会关系。其二,行为的手段、后果以及时间、地点。 犯罪的手段是否残酷,是否具有暴力性,在很大程度上决 定着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犯罪造成的后果状况、犯罪所处 时间、地点,也同样能影响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大小。其 三,行为人的情况及其主观因素。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 是ABCD。
二、刑事违法性
刑事违法性,或称刑法的禁止性,即犯罪行为是违反刑法 的行为,是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刑法对犯罪行为的禁止,是通过罪刑规范体现出来的,或 者说是通过对某种行为规定刑罚后果来禁止该行为。因此, 刑事违法性事实上是指行为符合罪刑规范所指明的假定条 件,进一步而言,行为的刑事违法性与行为符合刑法规定 的犯罪构成是统一的。
(三)身份犯与非身份犯
以特殊身份作为主体要件或者刑罚加重、减轻的法定事 由的犯罪,称为身份犯。
身份犯包括真正身份犯与不真正身份犯: 前者是指以特殊身份作为主体要件因而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如刑讯 逼供罪的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此时的身份称为构成身份; 后者是指特殊身份不影响定罪但影响量刑的犯罪,如诬告陷害罪的主 体既可以是一般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刑法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此时的身份称为加减 身份。 身份犯以外的犯罪则是非身份犯。
2000简答题(本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满分18分) 1.犯罪的基本特征 【答案】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具有以下基本 特征: (1)社会危害性。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一定 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 (2)刑事违法性。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是 刑事违法性的基础,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上的 体现,是犯罪的基本法律特征; (3)应受刑罚惩罚性。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 应受刑罚惩罚性反映了犯罪与刑罚的关系,揭示了犯罪的 法律后果。
(二)自然犯与法定犯
自然犯(与刑事犯的概念大体相同)与法定犯(与行政犯的 概念大体相同)的分类由来已久,但区分标准却因人而异。 一般来说,自然犯是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传统型犯罪, 法定犯是没有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现代型犯罪。
(三)隔隙犯与非隔隙犯
隔隙犯是指在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时间的、场 所的间隔的犯罪。 其中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时间间隔的犯罪称为隔 时犯;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场所间隔的犯罪称为 隔地犯。就隔时犯而言,存在于如何确定犯罪时间的问题; 就隔地犯而言,存在如何确定犯罪地的问题。 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没有时间、场合间隔的犯罪,则 是非隔隙犯。但非隔隙犯与即成犯不是等同概念。后者是 指随着犯罪结果的发生,犯罪即告完成而且终了的犯罪。
三、应受刑罚处罚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是指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 为。 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如果某 种行为只应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法律后果,则 不可能成立犯罪;只有当该行为应当受到刑罚处罚时 ,才能成立犯罪。
应受刑罚处罚性,首先是从立法角度而言,即使刑法明文 禁止某种行为,但只要刑法没有对其规定刑罚(法定刑)后 果,该行为就不是犯罪。 例如,《关于禁毒的决定》明文规定“禁止吸食、注射毒 品”,但它并没有对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规定刑罚后果, 故吸毒、注射毒品的行为不是犯罪。 再如,当刑法分则条文仅对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规定了刑 罚后果,没有对其他参加者规定刑罚后果时,表明其他参 加者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二)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
自然人犯罪,是指以自然人为主体的犯罪。如故意杀人 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等,都是自然人犯罪。单位犯罪, 是指以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犯罪。 在我国,许多犯罪(如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既可 以由自然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以刑法分则有明文 规定为前提),由单位实施时就是单位犯罪。
第二节 犯罪的分类
一 二
理论分类
法定分类
(一)重罪与轻罪
(二)自然犯与法定犯
(三)隔隙犯与非隔隙犯
理论分类
(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罪与轻罪
以法定刑为标准,将犯罪分为重罪、轻罪与违警罪,始 于1791年的法国刑法典。 我国刑法没有明文将犯罪分为重罪与轻罪,但从理论上将 犯罪分为重罪与轻罪是完全可能的。 区分重罪与轻罪一般应以法定刑为标准,而不以现实犯罪 的轻重为标准。一般主张,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 刑的犯罪为重罪,其他犯罪为轻罪。
请对“没有被法院实际判处刑罚的,就不认为是犯罪”进行辨析 【答案】(1)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2)刑法理论认为犯罪具有三个特征,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 性和应当受刑罚惩罚性。其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 而刑事违法性和应当受到刑罚惩罚性是犯罪本质特征的体现形式。 (3)应当受到刑罚惩罚性是指在行为在应然意义上应当受到刑罚的惩罚, 而与行为人实际上是否受到刑罚惩罚无关。即使被法院判处免除刑罚, 行为人的行为仍然是犯罪行为。 (4)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既有定罪判刑型,也有定罪免刑型。被人民法 院宣告有罪但是免除刑罚处罚的,同样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具体方式, 说明其行为仍然是犯罪行为。 返回
一、社会危害性
所谓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 社会关系的侵犯性,即刑法第13条所列举的 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集体利益以及公民 合法权益(或者法益)的侵犯性。
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取决于它是否具有 社会危害性。由于社会危害性是对法益的侵犯性,所以,
只有当某种行为对法益造成了侵害或者有造成侵害的危险 (威胁法益)时,该行为才具有社会危害性。 1、社会危害性是质与量的统一 2、社会危害性是相对稳定性与变易性的统一。 3、社会危害性是客观性与可知性的统一。
3.犯罪的本质特征是:2001 A、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B、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C、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D、犯罪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答案】C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三个基本特征之间的关系。我国刑 法理论认为,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 受刑罚惩罚性。本题选项A BC就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选项D不是犯罪的基 本特征。在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的基础,它是犯罪的最基 本属性;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上的表现,它与应受刑罚惩罚性一 起构成社会危害性的度量。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未达到违反刑法、应受刑罚惩 罚的程度,则不构成犯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2.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 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的行为, 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 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为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D.可以判处刑罚也可以免予刑罚处罚
【答案】A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的含义。《刑 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 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 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 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 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 罪。”刑法第13条,是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其中“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的,不认为是犯罪”的“但书”的规定,是对犯罪的定量要求。“但书”明 确规定符合犯罪定性描述的行为,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 犯罪”,从而将虽然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 害不大的行为排除出犯罪的范围。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注意】刑法第13条“但书”中“不认为是犯罪”的含义,就是不是犯罪, 不构成犯罪,不是免除处罚。符合“但书”规定的行为根本就不是犯罪,因 而也谈不上刑罚处罚的问题,这是初学刑法学的人常常混淆的问题。
第二章
犯罪概说
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
一、社会危害性 二、刑事违法性 三、应受刑罚处罚性
第二节 犯罪的分类
一、理论分类 二、法定分类
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
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以及刑法理论的通说, 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与应受刑 罚处罚性的行为。据此,犯罪具有三个特征: 一、严重社会危害性:犯罪的社会属性、本质特征 二、刑事违法性:犯罪的法律属性、形式特征 三、应受刑罚处罚性:犯罪的后果特征
亲告罪(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包括: (1)侮辱罪(246 条,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 外); (2) 诽谤罪(246 条,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除外);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257 条, 致被害人死亡的除 外); (4)虐待罪(260 条,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5)侵占罪(第270 条)。
国事犯罪 与普通犯罪
身份犯与 非身份犯
自然人犯罪 与单位犯罪
法定分类
基本犯、加重犯 与减轻犯
亲告罪与 非亲告罪
(一)国事犯罪与普通犯罪
国事犯罪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普通犯罪是指除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外的犯罪。 我国刑法分则第1章规定的犯罪属于国事犯罪,第2~10章 规定的犯罪属于普通犯罪。但其中第10章所规定的“军人 违反职责罪”又属于普通犯罪中的一类特殊犯罪。从刑法 理论上说,国事犯罪与普通犯罪相结合的犯罪,称为混合 犯罪。
2.无意识的危害社会的动作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 为。2001 【答案】正确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危害行为的特征。刑 法理论上所讲的危害行为具有两个特征:(1)必须是对社会 有危害性的,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2)必须是表现人的犯 罪心理态度的行为。如果行为在客观上造成某种危害结果, 但不是在自己的心理支配下实施的,就是无意识的行为, 无意识的行为或者动作不具有刑法意义,不能被追究刑事 责任,不是危害行为,所以本题的题面是正确的。
违反刑法并不只是违反刑法分则,凡是违反广义刑法的禁 止性规范的行为,均具有刑事违法性。 从刑法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的关系来看,刑事违法性表现 为两种情况:一是直接违反刑法规范,二是违反其他法律 规范但因情节严重进而违反了刑法规范,故单纯违反其他 法律而没有违反刑法的行为,不具有刑事违法性。
刑事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具有统一性。刑法之所以禁止 某种行为,是因为该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故严重 的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的前提或基础,刑事违法性是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法律表现。在此意义上说,刑事违法 性的实质是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是司法机关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司法机关 不能凭直觉认定某种行为是否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只 能通过刑法所确定的具体标准来认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也不能在刑事违法性之外附加其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