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税系统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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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税系统普通发票简并票种

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发票管理

【发文字号】皖地税函[2010]63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0.02.01

【实施日期】2010.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税系统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皖地税函〔2010〕63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皖地税〔2009〕142号转发)要求,省地税局制定了《安徽省地税系统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一日

安徽省地税系统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两个减负”,强化税源监控,提高普通发票管理信息化水平,努力构建发票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简并票种统一式样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确立的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基本原则,安徽省地税系统普通发票按照填开方式进行简并,精简后的新版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新版发票)分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省局将制发《安徽省地税系统普通发票样本(2010年版)》,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选择使用票种。其中由省局监制的发票,名称为“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由市局监制的发票,名称为“安徽省××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安徽省××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安徽省××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一)通用机打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分为平推式发票和卷式发票。

平推式发票按规格分为5种:210mm×297mm、241 mm×177.8 mm、210 mm×139.7 mm、190 mm×101.6 mm和82 mm×101.6 mm。票面为镂空设计,除“发票名称”、“发票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行业类别”印制内容外,其他内容全部通过打印软件进行控制和打印。“行业类别”打印发票开具的所属行业,按照营业税税目设置。平推式通用机打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联次。

卷式发票包括税控卷式发票和非税控卷式发票,按发票宽度分为4种,为44mm、

57mm、76mm、82mm;按发票长度分为2种,为127mm 、152mm。税控卷式发票规格和打印内容不变,联次由各市根据需要自行确定。非税控卷式发票印制内容(不包括机打号码、机器编号、税控码)和联次设置可参照税控卷式发票执行。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请使用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简称冠名发票,下同)。原则上,冠名发票必须使用上述通用机打发票,并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印制或打印企业名称:一是由软件程序控制打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平推式发票打印在发票票头左侧,卷式发票打印在发票票头下方;二是在印制发票时加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平推式发票在票头左侧加印,卷式发票在票头下方加印。

(二)通用手工发票

手工发票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2种,规格为190mm×105 mm,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三)通用定额发票

定额发票面额分6种,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和伍拾元。非有奖定额发票规格为175mm×70mm,有奖定额发票规格为213 mm×77 mm。非有奖定额发票联次为并列二联,即存根联和发票联;有奖发票联次为并列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兑奖联。

(四)暂时保留的票种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为保证特殊行业的管理需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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