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明单位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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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实施细则
一、考评原则
根据《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和《关于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细化项目,量化标准,坚持群众评议与现场考核相结合、查阅资料与考试测验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部门把关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综合评价申报单位的创建成效。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领导班子建设、业务工作实绩、创建活动情况、管理规章制度、单位环境面貌、治安秩序状况等6个方面,具体细化为26项,综合进行评价。
三、考评办法
各省辖市由省辖市文明办对申报单位进行初选,省直单位由省直文明办进行初选。
在资格认定、年度复查、征求意见,实行一票否决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1∶1.5的比例进行考评。
如果申报单位数没有达到分配名额1∶1.5比例的,在资格认定、年度复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直接进行考评。
考评采取群众评议、考试测验、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
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群众评议20分,考试测验20分,查阅资料25分,查看奖励10分,实地考察25分。
1、群众评议。
所有申报单位应抽取在职人员总数的60%参加评议,最多不超过50人,其中在岗的单位领导和中层(科处室)负责人原则上全部参加。
用统一制发的“群众评议表”采取无记名方式,按照
“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评议,由考评组当场计分并公布结果。
2、考试测验。
知识测验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考场、集中考试的办法进行,每个申报单位从参加评议的人员中抽取20人(30人以下单位抽取10人)参加知识测验,参加知识测验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干部职工。
现场监考人员按照单位花名册、工作证、身份证三统一的要求进行把关。
知识测验的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精神文明创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礼仪知识、省情等,省文明办统一组织命题。
每场考试开始时,由省文明办随机确定试题,当场启封试卷并进行测试。
考试结束后,现场封装好试卷,指定专人保管,组织专人评卷。
3、查阅资料。
主要查阅三年以来(含当年)的创建文件、会议纪录、创建简报、活动资料、规章制度等,对照“现场考核表”,当场计分。
4、查看奖励。
对近三年(含当年)来获得的奖项,综合荣誉省部级每项加3分,地厅级每项加2分,县级每项加1分;单项奖省部级每项加2分,地厅级每项加1分。
奖项得满10分为止。
5、实地考察。
考察工作、生活环境和宣传教育、文体活动阵地,对照“现场考核表”,当场计分。
四、考评要求
1、省文明办委托各省辖市文明委对本辖区的申报单位进行具体考评,省文明办随机选定若干省辖市直接参加考评。
2、各省辖市文明办要抽调高素质人员组成3-5人(至少3人)的考评小组,并吸收县(市、区)文明办参加考评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3、要严格按照省文明委《关于推荐201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通知》精神进行考评,不得随意增减考评项目,变更考评办法。
要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坚决杜绝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
4、各级文明办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评选工作相关规定,不得做影响评选公正的事情,不得影响被考评单位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不准借年度复查和考评之机向被考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5、要事先告知被考评单位:①不得悬挂欢迎标语、举行欢迎仪式;②单位非主管领导和无关人员不得出面接待考评组;③严禁摆放水果、香烟等招待用品;④严禁宴请考评组成员;⑤严禁向考评组人员赠送礼金、礼品。
凡违反上述规定经劝说拒不纠正者,给予扣减考评分处理。
省级文明单位群众评议表
评议说明:按照评议项目,对评议内容按“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和相应分值进行评议打分,在“得分”栏中标明所得分数。
该评议表满分为20分。
须严格在限定分值内打分,否则无效。
在总体评价一栏中对“同意、不同意”划“√”,如果同意,该表计分;如果不同意,该表不计分,计入评议人数。
空白表视为弃权,每1份弃权表扣0.4分。
序号评议项目评议内容
等次和分值
得分优良一般差
1 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3分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
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
则,在群众中威信高。
3、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有领导机构,有工作队
伍,有经费保证,有完整档案资料。
4、创建活动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3分2分1分0分
2 业务工作实绩显著
4分
1、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取,科学
决策。
2、依法经营,严格管理。
3、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
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或
业务综合指标达到全省(或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
4分3分2分0分
3 创建活动扎实有效
4分
1、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
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以伦理、心理、生理“三理”教育为
载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围绕生产经营和业务工作,坚持开展创建文明处(科)
室、文明班组、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职工、青年
文明号等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各种
道德实践活动,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3、有文体活动阵地,群众文体活动丰富多彩。
4、创建氛围浓厚,创建档案齐全。
4分3分2分0分
4
5、计划生育工作好。
6、坚持办实事好事,工作条件逐步改善,服务设施逐步配套,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4 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3分
1、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明确、便于操作、易于考核
的工作规范。
2、综合运用各种现代科学管理手段,保证各项工作秩序
井然、高效运行。
3、监督保障措施完善,职责明确,纪律严明,奖惩分明。
3分2分1分0分
5 环境面貌整洁优美
3分
1、单位规划建设科学合理。
2、办公、生产、生活区环境整洁。
3、绿化美化。
4、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环境污染控制等指标达到
本省先进水平。
3分2分1分0分
6 治安秩序状况良好
3分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
2、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3、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落实。
4、无重大案件、重大事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无邪教
活动,员工中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3分2分1分0分
7 总体评价同意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与否同意不同意
合计得分
5
附件4:
省级文明单位现场考核表
计分说明:该表分查阅资料、查看奖励和实地考察三部分,满分为60分,其中查阅资料部分为25分,表彰奖励10分,实地考察部分为25分。
考核办法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得分
查
阅
资
料(25分)1、领导班子对精
神文明创建工作
重视程度(4分)
1)每年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至少2
次,有会议记录。
(1分)
2)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和专、兼
职工作人员任命的文件。
(1分)
3)创建工作有年度工作安排、有简报(每
月1期)、有年终总结。
(2分)
2、创建活动开展
情况(18分)
4)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有计划、有教材、有
考核记录。
文明礼仪知识教育落实。
(2分)
5)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知识竞赛、
演讲比赛、文明交通行、焦作市城市精神征
集等活动。
(一项活动得1分,满分2分)
6)开展文明处(科)室、文明班组创建活
动。
(2分)
7)开展文明行业创建。
(1分)
8)开展文体活动。
(1分)
9)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活动。
(6分)
10)积极参与当地文明城市创建(带头践行
文明交通行动)、献爱心等活动,热心支持
社会公益事业。
(2分)
11)创建档案齐全规范。
(2分)
3、规章制度建设
情况(3分)
12)有文明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
(1分)
13)有安全防范制度。
(1分)
14)有文明创建奖罚制度。
(1分)
6
查
看
奖
励(10分)表彰奖励限近三
年来(含当年)
的奖项。
综合奖
项省部级每项加
3分,地厅级每
项加2分,县级
每项加1分;单
项奖省部级每项
加2分,地厅级
每项加1分。
表
彰奖励加满10
分为止。
综合奖项:
1)先进党组织
2)政府目标管理
3)五一劳动奖状
4)上级党委政府嘉奖和主管部门记集体功
单项奖:
1)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主要业务奖项
2)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3)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4)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5)卫生、绿化和环保先进单位
6)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奖项(不含“文明单位”
荣誉)
实
地
考
察(25分)1、宣传教育阵地
(6分)
1)有宣传橱窗、板报(3分)
2)有员工教育培训场所(3分)
2、文体活动阵地
(6分)
3)有群众文化活动场所(2分)
4)有图书阅览室(2分)
5)有群众体育活动场所(2分)
3、创建文化氛围
(4分)
6)创建标语、标牌规范美观(2分)
7)单位文化氛围浓厚(2分)
4、内外环境面貌
(6分)
8)净:全天保洁、无卫生死角(2分)
9)齐: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
(2分)
10)绿:绿化面积达到20%以上(1分)
11)美:建筑物和谐美观(1分)
5、整体印象(3
分)
12)单位文明祥和(1分)
13)员工热情友善(1分)
14)工作、生产秩序井然(1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