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一章诉讼保障制度电子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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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三)情况紧急[民诉意见107条]
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2、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 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
料、生产工具贷款 4、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
险理赔费
三、适用条件
(一)案件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 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 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
第三节 财产保全
一、概念 二、种类 三、对象、方法与程序 四、诉前禁令
一、 财产保全概念
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 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 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 到执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 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 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种类
(一)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二)诉前财产保全
(一)诉讼中财产保全
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 明完成送达行为的书面凭证。
内容包括:实施送达的法院/受送达人的姓名、住 所或者居住地/应当送达文书的名称和案件编号/送达 人、受送达人或见证人签名、盖章/签收日期
[美]西德尼·谢尔顿,《天使的愤怒》,译林出版 社1996版,第44-48页。 《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4条:传唤状在加盖法 院印章后发还原告,以便原告向被告送达。但特 殊情况下,可以由法院指定联邦法警送达。
区别 申请主体不同 申请时间不同 担保要求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中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申请 在起诉前 必须提供担保
依申请,必要时依 职权
案件受理后、判决 生效前
法院可以责令申请 人提供担保
(一)对象
《民事诉讼法》第94条第1 款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 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1、请求的范围 2、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四、程序
(一)启动:依申请 (二)时间:判决作出前 (三)担保:可以责令提供担保 (四)救济:赔偿损失/再审/执行回转
第五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一、概念 二、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三、强制措施
二、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1、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 拒不到庭。
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3)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
交邮的,不算过期。
四、 期间的耽误及补救
(一)耽误
指当事人没有在期间内完成 诉讼行为的状态。
(二)补救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 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 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 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 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十一章 诉讼保障制度和程序
第一节 期间 第二节 送达 第三节 财产保全 第四节 先予执行 第五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节 期间
一、概念 期间:指人民法院、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 人各自单独完成某项诉讼行为的一段时限。
二、种类 法定期间/指定期间/约定期间
三、期间的计算与剔除
(一)计算 1、计算单位:时、日、月、年 2、计算方法 (1)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
(4)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行为
三、强制措施
(一)拘传:院长批准 (二)训诫 (三)责令退出法庭 (四)罚款:院长批准/复议/金额 (五)拘留:院长批准/复议/15日内
问:“行为”可否保全?
(二)方法
《民事诉讼法》第94条第2款规定: 1、查封 2、扣押 3、冻结 4、法定其他方法—— 变卖财物、保存价款
(三)程序
1、申请人提供担保:数额/“可以” /赔偿 2、作出裁定的期限:紧急时,48小时 3、执行裁定的期限:应当立即执行 4、财产保全的解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5、对裁定的复议 6、诉前财产保全的管辖
二、送达的方式
(一)直接送达 (二)留置送达 (三)委托送达 (四)邮寄送达 (五)转交送达 (六)公告送达
三、送达的效力
(一)受送达人诉讼权利义务的起 始日得以确定
(二)受送达人未依送达文书行为, 则承担法律后果
(三)引起某些诉讼法律关系的发 生或消灭
(四)是法律文书的生效条件之一
四、送达回证
1、概念 2、条件 (1)适用范围:诉讼请求有财产给付内容 (2)前提:将来判决有难以执行的可能性 (3)时间: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 (4)启动:依申请或依职权 (5)担保:可以责令
(二)诉前财产保全
1、概念 2、条件 (1)范围:将来之诉有财产给付内容 (2)前提:情况紧急,可能有损失 (3)时间:起诉前 (4)启动:依申请 (5)担保:必须提供
五、期日
(一)概念 指人民法院、当事人
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会 合在一起进行诉讼活动 的特定的某一日。
(二)期间与期日的区别:
1、时间段/时间点 2、法定、指定、约定/指定、约定 3、单独活动/会合后活动
第二节 送达
一、送达的概念与特点 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或 者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 1、送达的主体 2、送达的对象 3、送达的内容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证人、翻译 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 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1)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法院调查取证
(2)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 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拒不协助查询, 冻结或者划拨存款的。
(3)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 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拒不办理有关 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拒不转交有关票证、证 照或者其他财产
诉前财产保全的管辖
民诉意见31条: “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地的人民法院申请。 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
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 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四、诉前禁令
(一)概念 (二)适用范围 (三)程序
(一)概念
指法院在侵权诉讼提起之前, 应权利人的请求,采取措施 制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 侵权行为的制度。
2、诉讼参与人、其他人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 3、诉讼参与人、其他人实施的下列行为: 4、当事人妨碍执行的行为。 5、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实施的下列行为: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 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 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护的财产,转移已 被冻结的财产
(二)适用范围
1、侵权专利权的行为 2、侵权商标权的行为 3、侵权著作权的行为 4、海事侵权行为
(三)程序
1、作出裁定的时间:48小时 2、担保:必须 3、裁定的执行期限:立即 4、复议
第四节 先予执行
一、概念 二、适用范围 三、适用条件 四、程序
二、适用范围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 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三)情况紧急[民诉意见107条]
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2、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 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
料、生产工具贷款 4、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
险理赔费
三、适用条件
(一)案件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 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 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
第三节 财产保全
一、概念 二、种类 三、对象、方法与程序 四、诉前禁令
一、 财产保全概念
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 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 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 到执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 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 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种类
(一)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二)诉前财产保全
(一)诉讼中财产保全
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 明完成送达行为的书面凭证。
内容包括:实施送达的法院/受送达人的姓名、住 所或者居住地/应当送达文书的名称和案件编号/送达 人、受送达人或见证人签名、盖章/签收日期
[美]西德尼·谢尔顿,《天使的愤怒》,译林出版 社1996版,第44-48页。 《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4条:传唤状在加盖法 院印章后发还原告,以便原告向被告送达。但特 殊情况下,可以由法院指定联邦法警送达。
区别 申请主体不同 申请时间不同 担保要求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中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申请 在起诉前 必须提供担保
依申请,必要时依 职权
案件受理后、判决 生效前
法院可以责令申请 人提供担保
(一)对象
《民事诉讼法》第94条第1 款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 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1、请求的范围 2、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四、程序
(一)启动:依申请 (二)时间:判决作出前 (三)担保:可以责令提供担保 (四)救济:赔偿损失/再审/执行回转
第五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一、概念 二、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三、强制措施
二、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1、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 拒不到庭。
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3)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
交邮的,不算过期。
四、 期间的耽误及补救
(一)耽误
指当事人没有在期间内完成 诉讼行为的状态。
(二)补救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 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 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 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 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十一章 诉讼保障制度和程序
第一节 期间 第二节 送达 第三节 财产保全 第四节 先予执行 第五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节 期间
一、概念 期间:指人民法院、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 人各自单独完成某项诉讼行为的一段时限。
二、种类 法定期间/指定期间/约定期间
三、期间的计算与剔除
(一)计算 1、计算单位:时、日、月、年 2、计算方法 (1)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
(4)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行为
三、强制措施
(一)拘传:院长批准 (二)训诫 (三)责令退出法庭 (四)罚款:院长批准/复议/金额 (五)拘留:院长批准/复议/15日内
问:“行为”可否保全?
(二)方法
《民事诉讼法》第94条第2款规定: 1、查封 2、扣押 3、冻结 4、法定其他方法—— 变卖财物、保存价款
(三)程序
1、申请人提供担保:数额/“可以” /赔偿 2、作出裁定的期限:紧急时,48小时 3、执行裁定的期限:应当立即执行 4、财产保全的解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5、对裁定的复议 6、诉前财产保全的管辖
二、送达的方式
(一)直接送达 (二)留置送达 (三)委托送达 (四)邮寄送达 (五)转交送达 (六)公告送达
三、送达的效力
(一)受送达人诉讼权利义务的起 始日得以确定
(二)受送达人未依送达文书行为, 则承担法律后果
(三)引起某些诉讼法律关系的发 生或消灭
(四)是法律文书的生效条件之一
四、送达回证
1、概念 2、条件 (1)适用范围:诉讼请求有财产给付内容 (2)前提:将来判决有难以执行的可能性 (3)时间: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 (4)启动:依申请或依职权 (5)担保:可以责令
(二)诉前财产保全
1、概念 2、条件 (1)范围:将来之诉有财产给付内容 (2)前提:情况紧急,可能有损失 (3)时间:起诉前 (4)启动:依申请 (5)担保:必须提供
五、期日
(一)概念 指人民法院、当事人
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会 合在一起进行诉讼活动 的特定的某一日。
(二)期间与期日的区别:
1、时间段/时间点 2、法定、指定、约定/指定、约定 3、单独活动/会合后活动
第二节 送达
一、送达的概念与特点 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或 者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 1、送达的主体 2、送达的对象 3、送达的内容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证人、翻译 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 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1)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法院调查取证
(2)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 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拒不协助查询, 冻结或者划拨存款的。
(3)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 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拒不办理有关 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拒不转交有关票证、证 照或者其他财产
诉前财产保全的管辖
民诉意见31条: “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地的人民法院申请。 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
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 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四、诉前禁令
(一)概念 (二)适用范围 (三)程序
(一)概念
指法院在侵权诉讼提起之前, 应权利人的请求,采取措施 制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 侵权行为的制度。
2、诉讼参与人、其他人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 3、诉讼参与人、其他人实施的下列行为: 4、当事人妨碍执行的行为。 5、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实施的下列行为: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 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 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护的财产,转移已 被冻结的财产
(二)适用范围
1、侵权专利权的行为 2、侵权商标权的行为 3、侵权著作权的行为 4、海事侵权行为
(三)程序
1、作出裁定的时间:48小时 2、担保:必须 3、裁定的执行期限:立即 4、复议
第四节 先予执行
一、概念 二、适用范围 三、适用条件 四、程序
二、适用范围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 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