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课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教案(3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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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课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课时:三课时教者:黄建平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社会生活中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
2、自觉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培养健康文明习惯,在社会生活中努力成为具有高尚品质
的人。
3、不断增强权利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知识与能力]1、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
理解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2、懂得法律与道德既相互区别,又相辅相成。
我们既要增强法律意识,又要提高自身的道
德素质和道德水平。
3、了解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安全、打击违法犯罪中的作用和意义。
理解法律是
我们的“保护伞”和“守护人”。
4、知道违法犯罪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
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
教学重点:懂得法律与道德既相互区别,又相辅相成。
我们既要增强法律意识,又要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和道德水平。
教学难点: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社会生活中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
教学手段:多媒体课件
教学后记:
要引导学生学会收集和处理信息。
在知识经济时代,各种信息不仅数量庞杂,而且变化万千,搜集、选择、处理、应用信息资源成为现代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影响学生终生发展的重要能力。
教学过程:
教学设计1: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生:将课前收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人们的行为规范进行展示。
师:大家展示了各种形式的行为规范。
常言道,“没有规范,不成方圆。
”行为规范是人们的行为准则,有了这些行为准则,人们才能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在众多的行为准则中,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它的特殊在什么地方呢?这就是我们这节课要探究的话题。
师:下面我们给大家呈现一组视频资料,请大家借助视频资料一起深入了解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多媒体展示第一组视频资料:全国人大审议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也可采用教学时最新通过的法律)
师:请大家讨论,在上述视频材料中我们可以获得哪些信息?
学生讨论略。
师:(在归纳、点评学生发言的基础上)我国的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
法律制定的一般程序是:法律议案的提出,审议和讨论法律草案,对法律草案进行表决和公布法律。
视频展示:我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名称。
江苏省人大制定的法规名称。
在学生观看上述视频资料后介绍“知识链接”部分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概念,并进一步说明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师:(归纳):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所以我们又将法律称为国法。
视频展示:人民法院审判内蒙古伊利集团原董事长郑俊怀等五名高管涉嫌挪用公款案,审判湖北省原省长张国光案,普通公民的违法犯罪案。
师:观看以上视频资料后大家有什么感受?
生:回答略。
师:(在总结学生回答的基础上)指出在我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权,这也是我国宪法的规定。
无论普通公民还是国家干部,只要触犯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实际情况,教师可以列举社会团体的组织纲领、民族的习俗等在规范人们行为方面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特征。
)这说明法律是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请学生展示教材第41页探究活动的结果。
(教师应在课前将此探究活动布置学生完成)师:请大家想想,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我们的社会秩序、人生安全等将受到什么危害?
生:回答略。
师: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公民的民事活动日益增多。
相应的,公民之间的民事纠纷也有所增加。
我国的法律在调节民事纠纷,保证社会和谐方面也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民事调解都具有强制力,公民如果无故不执行民事
判决、民事调解也将受到强制执行。
请大家阅读教材第42页的事例,并谈谈自己的感受。
生:回答略。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知道,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与其它的社会行为规范相比,其特殊表现在三个方面,即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法律是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学习和掌握以上知识,我们将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并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学设计2: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请同学观看案例)
小郑家楼上住着一对舞迷夫妇,近段时间每晚都邀请同伴跳舞到深夜。
那咚嚓嚓的跺脚声震得顶灯直晃,更令人心烦的是摇滚乐每晚都吵到深夜,扰得四邻不安,也严重妨碍了马丽的学习及邻居的休息,邻居们已经多次与舞迷夫妇交涉,可他们就是不听。
不得已最后小郑将这对夫妇告上法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郑为什么要将这对夫妇告上法庭呢?今天我们就来探讨。
讲授新课:
分析上述案例,讨论下列问题:
(1)你如何评价舞迷夫妇的行为?(从道德和法律两个角度)
(2)邻居们多次与舞迷夫妇的交涉的过程中什么在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是通过怎样的方式发挥作用的?
(3)最终这件事得以顺利解决,你从中看到了道德和法律之间怎样的关系?
学生讨论,分小组派代表发言。
(略)
通过讨论之后,请学生填表格:(多媒体显示)
学生填表,教师检查。
教师小结:法律和道德的区别主要有:以表现形式不同,二实现方式不同,三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
在社会实践中,我们能够清楚看到:凡法律禁止的行为,也是道德谴责的行为;凡法律要求、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倡导、赞扬的行为;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道德的要求。
这正说明了法律和道德之间除了区别之外,还有着紧密的联系。
(多媒体显示:二、法律和道德的联系)
案例一:阿珍中年守寡,含辛茹苦把女儿小英抚养成人。
小英成家后,阿珍又拖着病体为她朝持家务,照看孙子。
孙子长大后先后参加了工作,小英却把母亲当成了累赘,稍不如意就破口大骂,母亲生病也不闻不问。
老人悲愤难忍,走上了寻梁自尽的绝路。
小英虐待母亲的行为激起了公愤。
司法部门经查证核实,以遗弃罪判处小英有期徒刑四年。
分析:以上案例说明了什么?
生:回答略。
(多媒体显示:第一,我国法律体现并维护社会主义道德)
教师小结:我国法律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并以各种形式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原则予以确认,还对某些严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予以约束和制裁。
举例:《婚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的,受害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予以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的,受害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做出支付抚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子女对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不履行赡养的义务,将老人赶出家门,或多对老人不闻不问,对老人提出的合理的赡养要求也不予理睬,导致老人生活困难的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
对于遗弃老人的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由当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做子女的思想工作,说服教育,促使其悔改;对于情节恶劣,在当地造成很坏的影响,造成老年人生存困难的,应依法追究子女遗弃的刑事责任。
案例二:小方圆5岁时,父母就离婚了,小方圆被判给了爸爸。
可是不负责任的爸爸将她推给了年迈的奶奶,对她不闻不问,也不给抚养费。
妈妈开始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两年后,妈妈下岗了,没有了生活来源。
小方圆只好和奶奶相依为命。
小方圆初中毕业时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当地的师范学校,但无法筹到学费,无奈之下,小方圆将父亲告上了法庭,索要抚养费和教育费。
经过法院的调解和努力,小方圆终于如愿以偿地走进了向往已久的校园。
这正依据了《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或不
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
分析:以上案例说明了什么?
生:回答略。
(多媒体显示:第二,社会主义道德补充着我国法律的不足,支持、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
)
体现、维护
我国法律社会主义道德
补充、支持、促进
教师小结:法律是必要的。
它是治理国家、强制性约束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
但这种强制性的手段,只能解决“不敢”“不准”的问题,却无法解决内心深处“不敢”“不准”的问题。
也就是说,法难以触及人的思想,无法使人在内心深处形成一道防御犯罪的堤防,而道德的落脚点在于人心,在于人的思想自觉。
它可以把社会的方方面面统管起来。
法律的形成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陷,法律的“触角”也不可能触及社会的方方面面。
社会公德上,做到自觉遵纪守法,维护公共利益;职业道德上,做到爱岗敬业,创新奉献;家庭美德上,做到尊老爱幼、和睦勤俭;个人品德上,做到廉洁自律、诚信好学。
这些都是以道德为基础在各方美德体现。
而且道德可以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影响到社会的各个层次,约束整个社会的各种行为。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让每个人都收到良好的道德熏陶,自觉去修身养性,健全自身的人格,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性的普遍问题。
案例三:“110吗?我们撞坏了路灯------“《成都日报》的一则报道,给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蔡欣芸与丈夫许延声清晨驾车去接一位朋友,倒车时不慎撞坏街边一盏路灯,但没有人看见。
送走朋友后。
他们立即返回事发现场,在寻找路灯管理单位未果的情况下拨打了110。
之后,经巡警指点,夫妇俩先到街道办事处了解到管理单位,在联系问清了具体负责的公司,然后主动上门赔偿,并谢绝了公司因感动于他们的自觉精神提出的折价意见,照4980元的灯价加安装费全额赔付。
学生:对他们的行为发表自己的看法略。
(多媒体显示: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有助于人们自觉做到守法、护法。
)
教师小结:由于法律与道德具有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有着较高的道德水平是遵纪守法以及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思想基础。
道德良心是以个人精神力量的保护神,对个人行为具有特殊的约束和激励作用,违反道德良心会使人寝室难安。
道德潜在的力量强大无比。
而法律则以其强制性成为了一个强有力的保障。
因此,我们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就必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两大治国方略结合起来。
课堂小结:
学生自己进行小结,多媒体显示本课知识要点。
(略)
课外延伸:
关于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哪一个更重要的问题,请同学们课后分组收集资料,我们将展开一场相关辩论。
教学设计3:法律是我们的“保护伞”和“守护人”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师:今天,请同学们和老师一起做一个情境表演,请大家观察、比较表演中的两个情景,并指出两个场景说明书么道理。
场景一:
师:“今天下午看演唱会,请同学们自己到我这里领取电影票。
”(学生立即涌向讲台,秩序混乱,教师被重重包围)
场景二:
师:“今天下午看演唱会,请每行的第一位同学到我这里领取全组的电影票,然后按座位顺序发给每一个同学”(学生取票秩序良好)
师:刚才的活动说明有序的社会生活,离不开社会规范的调节。
我们的日常生活之所以有条不紊就是因为有法律规范的调节。
法律是我们的“保护伞”和“守护人”
讲授新课:
[多媒体显示]
案例一:2006年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于3月11日揭幕。
在重庆力帆队与辽宁队的比赛中,连续两年在联赛积分榜垫底的力帆队以2:1击败对手,久违的胜利让球队和球迷狂喜不已。
50岁的重庆之名球迷陈文武比赛刚结束就冲进球场,想与球队共同庆祝,但随后被迅速赶来的球场保安人员带离现场。
陈文武在以前的比赛中曾有冲进赛场推搡裁判的“前科”。
重庆市公安部门对陈文武开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施行后的第一张“球迷罚单”,依法对陈文武处以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禁止他在一年内进入体育场观看同类比
赛。
案例二:2006年4月下旬的一天,张某与家人从益阳到长沙办完公事后,前往长沙烈士公园游玩。
当他们乘坐的出租车刚在公园南门停下,两名妇女就跑过来,一前一后拉开出租车前后门,用身体挡在门口,一边念叨着听不懂的话,一边伸手索要钱物。
当遭到拒绝后,两名乞讨妇女又扯衣服又拦路,跟着张某纠缠了十几米,直到附近巡逻的民警上前制止,张某才得以脱身。
经民警调查,两名乞讨妇女自称湖北监利县人,每天在烈士公园门口向行人尤其是外地游客强行乞讨。
日前,长沙市城市管理支队对两人处以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这是2006年3月1日起治安管理处罚实施以来,长沙市开出的第一张强行乞讨干扰他人的治安罚单。
师:结合上述案例,请同学们讨论以下问题:
(1)公共秩序是指哪些地方、哪些场所的秩序?
(2)上述案例中的球迷陈文武和强行乞讨的妇女是何种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何时起施行?该法在维护公共秩序中发挥什么作用?
学生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各小组派代表发言。
师:(归纳点评)公共秩序主要包括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
球迷陈文武和两名强行乞讨的妇女的行为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都不同程度地制造了混乱,严重滋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
有些严重的现象和行为还会给个人、集体或国家造成损失,所以这些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公民要遵守社会公共生活的准则,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该法通过对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管理和竹筏等方式,通过强制手段维护社会秩序。
[视频展示]
《治安管理处罚法》(内容略)
师:通过刚才的学习,我们明确了法律在处罚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维护公共秩序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青少年在社会生活中,要养成守法的好习惯,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为此,我们应进一步探究,在不同的生活情境中怎样自觉地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活动一:心灵的选择——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
小组讨论:在下列情况下,你是如何选择的?为什么?
(1)去公园玩时,售票处排了很长的队,你会依次排队,还是插队?
(2)公共汽车上,人非常多,你是主动买票,还是趁乱逃票?
(3)(学生可自己设计情景)———————————
师:在学生活动的基础上总结归纳,法律在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中的作用。
活动二:案例研讨——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民安全
据《广州日报》报道,既未持有个人驾驶证,又未办理危险物品准运证的何某,利用人货车非法运送液化气,被深圳市宝安区消防大队依法处以治安拘留七天的处罚。
当日下午3时多,宝安区消防大队防火科队松岗镇一家气站进行防火检查,一辆停在气站门口,车身上没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准运标志,却装满液化气瓶的人货车,引起消防干警的注意。
检查发现,这辆人货车未办理危险物品准运牌照,车辆的排气管没有经过防爆改装,当时驾驶人货车的何某本人也没有驾驶证。
消防干警对车上液化气进行了清点,发现车上共有液化气40瓶。
据何某供述,这些瓶装液化气主要供居民使用,这辆人货车就是其经营液化气的流动仓库,平时他就在沙井、松岗一带广发卡片,已有求购电话,立即改用摩托车将气送去。
请大家结合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讨论并回答下列问题:
(该活动可将学生分为两个组,在阅读完指定内容后,由老师任意抽选回答问题。
本组回答不出,另一组可以抢答。
采用这种方法可以提高学生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在愉快而又激烈的竞争中,强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
(1)什么是公共安全?
(2)法律为什么要维护公共安全?
(3)我国关于维护公共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处罚措施有哪些?(5)上述案例中,合谋为什么被拘留?消防大队这样做对于避免危害的发生有什么意义?
师:(点评)公共安全是指多人的生命、健康和公共财产的安全。
第(1)(2)问内容参见教材第48页。
第(4)问可用多媒体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内容(节选)。
何某被拘留,是因为稍有不慎,这样的流动“火药库”就有可能引发严重事故。
何某的行为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根据何某违法行为的情节和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消防部门依法对其做出治安拘留七天的处罚。
要避免危险的发生,一要靠人们的自觉守法,而要通过对违法分子的制裁,警示他人
[警示钟](多媒体播放新闻报道)
勒如超石家庄爆炸案
石家庄市刑满释放人员勒如超出于报复的目的,于2001年3月16日凌晨,在与其有矛盾的邻居和家族成员所居住的宿舍楼3处,及其姐姐所住的宿舍楼1处,将炸药依次引爆,共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伤。
3月23日,勒如超在广西北海被擒。
4月2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处勒如超死刑。
剥脱政治权利终身;为勒如超非法制造、提供爆炸物品的王玉顺、郝凤琴被依法判处死刑,剥脱政治权利终身;胡晓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脱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依法核准勒如超、王玉顺、郝凤琴死刑,并于宣判后立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最严厉的制裁。
师:勒如超、王玉顺、郝凤琴、胡晓洪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法律对他们的制裁可以有效地警示众人,保证社会公共安全。
活动三:以案说法——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请同学结合下列视频资料,运用有关知识讨论并回答问题:
[视频展示]
新闻一组:你敢“假、伪、劣”,我就“查、处、打”。
劣质大米:查你没商量。
最近,漳平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巡查市场。
发现“问题大米”有50袋,约2.6吨。
今年来,共检查粮食经营户139户,粮食加工企业50户,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虚假标注:骗人终害己。
在某开发服务公司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有广西某化肥厂生产的“增产宝”化肥,外包装标签随意扩大性能和用途误导消费者。
今年来,立案查处农资案件12起,查扣不合格硫磷等各种化肥79包、过期失效农药700余瓶(盒),案值2万余元,罚没1.65万元。
“借鸡生蛋”:发财梦破了。
永福镇服装经营户李某销售商标侵权商品,执法人员查获50件外包装标有卡丹世家或皮尔,卡丹商标标志相近似的衬衫。
执法人员随即依法对涉案物品进行扣留并予以立案查处。
截至发稿之日,该局共查处11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案值4.52万元,罚没1.62万元,给一个个梦想“借鸡生蛋”的投机商们敲响了警钟。
非法窝点:发现就端掉。
在芦芝乡的一家饮料加工点发现,所谓“冰果露”饮料是用色素、香精、甜蜜素和自来水配兑而成的。
特制的包装袋上,印着水蜜桃型、香蕉型、菠萝型等,其实都是骗人的把戏。
今年以来,该局共捣毁无照加工食品窝点13个,案值21.42万元,罚没款3.55万元,有力地打击了不法商贩的嚣张气焰。
(1)这些案例反映了什么问题?
(2)国家依靠哪些法律来规范经济行为?
(3)这些法律中体现了什么样的经济活动规则?你是如何理解的?
生:回答略。
活动四:深度分析——违法与犯罪的关系
(1)什么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类别?违法行为要分别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2)什么是犯罪?刑法和刑罚的含义是什么?我国刑法的任务和作用是什么?
(3)在我国,有哪些执法机关?你了解它们的性质和职能吗?(对此问题,可先让学生看教材第51、52页,然后多媒体显示下列表格,学生研讨完成。
)
在上述学习活动的基础上,请同学们分析比较:
(1)何某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2)勒如超、王玉顺、郝凤琴、胡晓洪的行为又属于什么行为?
(3)为什么同样是危害公共安全,何某被拘留,勒如超等却被判死刑?
师:(点评)因为何某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勒如超等触犯了刑法的行为,是严重违法行为。
他们造成的社会危害不同,受到的处罚自然也就不同。
因此,何某被拘留,勒如超等被判死刑。
本课小结:
学生自己进行小结,教师多媒体显示本课知识要点。
课外探究:
请同学们课后分组收集资料,我们将展开一次模拟法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