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规定
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菏泽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教学质量,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学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学校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启发学生智能、跟踪现代科学知识的媒体,也是反映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标志。
第二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是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材建设作为课程建设的核心,是一项长期的教学基本建设。
搞好教材建设与管理,是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完成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部门关于教材建设的政策;以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为依据,以编写优秀教材、选用优秀教材、供应优秀教材为重点,全面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水平。
第四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教材建设、教材选用及订购、教材发放、教材费核算、教材研究和教材评优、评价等内容。
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强化建设、规范管理、以人为本、完善服务,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学校成立教材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监督全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主任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院(系、部)分管教学工作的主任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一)对教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指导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
(三)审批教材选用、订购计划。
(四)监督教材发放工作。
(五)审定学校自编教材、自编讲义的出版、印刷计划。
(六)指导教材研究和评估工作。
第七条教务处是教材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任务:(一)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材评估、评价和评优工作。
(三)对国家、部(省)级规划教材的编写和出版进行管理。
(四)审批公共课教材,汇总教材选用、订购。
(五)负责教材费核算。
(六)办理自编教材、自编讲义的审批手续,并负责联系出版或印刷、核价。
教材建设与管理制度
教材建设与管理制度教育要实现立德树人的宗旨,教材建设是基本,使用教材的广大教师是决定性力量。
依据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系统设计要求,推动课程、教材、教师、教学等各环节扎实、科学有效实施,必定能够有力促进各学段各学科领域实现育人目标。
为了加强学校教材的选用、征订和供应工作的管理,保证选用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国家教材委员会印发《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映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标志。
加强和规范教材建设与管理,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
教材建设与管理必须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于国际学术前沿,提升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及时代性,保证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需要。
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教材建设、教材选用、教材订购与教材供应、教材研究、教材出版和教材评优等内容。
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强化建设,规范管理,以人为本,完善服务,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二、教材建设1.学校教材建设要根据各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根据学校品牌专业建设规划和课程建设总体目标,扶持重点学科、重点课程建设教材的出版,重点扶持科学性、前沿性、高质量性的教材出版。
2.教材建设要着眼鼓励创新出版新形态教材(如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教材),突出创新性、前沿性及特色化。
3.教材建设要理论联系实际,在保证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系统完整的基础上,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突出实用性。
4.教材建设经费主要由专业建设专项费和学校每年拨出教材建设专项经费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
5.教材建设由教务处组织开展。
根据相应的预算经费,每2—3年开展一次教材建设工作。
项目建设周期为2—3年。
6.教材建设应由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教学经验的人员承担。
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教材建设管理是高等学校教案基本建设和教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教材建设管理工作是改善教案条件、提高教案效果、保证教案质量的重要措施。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教材为在我校本、专科教案过程中理论和实践教案用书。
二、组织机构第三条我校教材建设管理的组织机构为校教案指导委员会,日常管理机构为教务处,各学院(系)设立院(系)教材建设小组。
第四条我校教案指导委员会教材工作职责为:.审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教材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计划落实情况;.指导各学科(专业)的教材建设、教材研究和教材评价工作;.指导国外教材的引进、研究和评价工作;.检查教材建设基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各学院(系)教材建设小组的职责为:.制订、审定本学院(系)教材建设规划,经校教案指导委员会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审定本学院(系)自编教材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本学院(系)承担的教材编写与教材研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督促按期完成;.组织本学院(系)选订适用教材,检查、评价本学院(系)各专业使用教材的质量,保证新教材和优秀教材的比例;.推荐优秀教材、讲义、教案参考书、电子教材等,总结本学院(系)教材建设管理的先进经验。
三、教材建设第六条教材编写原则.科学性原则。
凡教材编写必须具有科学依据,符合学科发展的规律,符合本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有利于发展学生的科学理念;.系统性原则。
教材编写应注意系统地反映本学科的发展全貌,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内容有序衔接;.创新性原则。
根据学科发展和教材建设的现状,注重理论创新和教材内容新颖;.适用性原则。
满足教案计划和教案大纲要求,理论联系实际,符合实践教案要求。
第七条教材编写程序.凡学校资助公开出版教材均应纳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年度建设计划,保证教材建设与出版质量;.纳入教材建设规划的教材,正式出版前需经校教案指导委员会讨论审批;.编写前应由编者提出申请,填写教材编写申请表,并提供教案大纲、教材编写大纲、主要章节内容等;.教材出版由教务处统一联系出版社,并由编著者、教务处联合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及赠(购)书协议等(自编教材由教务处统一联系印刷单位、电子教材由教务处组织实施网上发布)。
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教材建设是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保证,为了提高我校教材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发展,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37号)等文件精神,修订本办法。
第一章教材建设与管理原则第一条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和创新成果。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教材管理的政策规定,健全教材管理制度,选好用好教材。
原则上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同时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和教学实际选用、编写反映自身专业特色,符合高职教育特点,体现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教材。
第三条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开展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未经过学校批准不得擅自向学生销售任何种类教材。
第二章教材选用第五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必须使用国家统编的教材。
第六条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原则上从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
第七条选用境外原版教材须符合《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要求。
第八条教材应及时更新,原则上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
第九条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不得选用盗版、盗印教材。
第十条本校教师参编教材首次选用,需提前一学期提交《自编教材首次选用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选用。
第十一条不得选用通过个人包销的教材(含教师编写教材)。
第十二条任课教师填写《教材选用申请表》提出选用计划,经专业(教研室、系)讨论通过,二级学院教学负责人审核后由教务干事汇总教材选用与征订计划报教务处复核。
教务处通过学校指定的教材供应商征订。
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教材建设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和规范教材建设与管理,对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教材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系统阐述课程内容的教学用书,是构成教学活动的基本要素之一。
为了做好我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教材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应切实加强教材管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系统性,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到征订教材准确无误,减少积压,建立起可靠的教材供应保障体系。
第二条学校教材建设工作主要包括:教材规划、教材立项、教材研究、教材编写、教材出版、教材选用、教材供应等。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所涉及的教材包括用于学校理论课、实验课、实践教学环节的各类教材及教学辅助材料。
第四条教材建设管理实行学校、教学单位(二级学院)两级负责制。
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制定教材建设总体规划、评审、遴选、推荐等工作。
教务处为委员会秘书单位,执行委员会关于教材建设方面的职能。
负责全院教材使用计划的编制、样书库、教材管理,组织自编教材立项、结项、出版、印刷、管理及研究评估等工作。
后勤服务公司负责全院教材的订购与费用结算。
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教材选用第五条教材选用要根据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求和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结合专业教育的发展方向、趋势,有计划地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省部及以上获奖教材、规划教材、统编教材或国外原版教材等优秀教材。
对兄弟院校和行业出版社组织编写推广的教材,专业(或课程)组要认真组织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谨慎选用。
第六条教材选用原则:(一)必须强调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体现理论知识为技能培养服务的原则,处理好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关系。
(二)教材基本内容必须符合课程在专业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内容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要体现专业的发展水平和有利于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
学校教材建设相关制度规范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材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材的编写、选用、审核、发行、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学校教材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
(三)坚持教材编写的规范性和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
(四)坚持教材选用、审核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教材质量。
二、教材编写第四条教材编写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教材编写计划,明确教材编写任务、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
(二)组织教师开展教材编写工作,确保编写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编写能力。
(三)对教材编写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教材编写质量。
第五条教材编写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教材内容应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教材编写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三)教材编写应充分考虑学生的认知特点,注重启发式教学和互动式教学。
(四)教材编写应注重教材的图文并茂,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教材选用第六条教材选用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教材选用计划,明确教材选用原则、标准和程序。
(二)组织教师对教材进行评价和推荐,确保教材质量。
(三)对教材选用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第七条教材选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优先选用国家级或部委级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
(二)选用教材应与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相一致。
(三)选用教材应充分考虑教材的适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
(四)选用教材应注重教材的版本更新和修订。
四、教材审核第八条教材审核工作由学校教材审核委员会负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教材编写、选用情况进行审核。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重要知识载体,是学生获取
冀中职业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规定院教字〔2011〕7号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重要知识载体,是学生获取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基本工具,是培养高质量人才的基本保证。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力度,结合我院教材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材建设与管理的目标,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建立适应学院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需要的教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二条教材建设与管理贯彻统筹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二条建设与管理经费,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四条教材建设原则上实行项目管理;按照项目建设要求,严格管理,合理核拨和正确使用经费。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院级教材建设指导与研究工作,教务处是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一名处领导分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
职责是:贯彻落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教材建设与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划,组织本院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工作;建立健全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保证教材质量;负责院级重点教材的审查立项和国家级、省(市)部级重点教材的申报工作;做好优秀教材的评选、推荐、选用以及教材的供应工作;加强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的开发与利用等。
第三章教材建设第六条加强教材建设计划管理,制定科学的教材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教材建设发展规划以三年为一个周期。
教材发展规划,一要体现科学性、完整性,要求把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的成果吸收到教材中;二要确定目标和数量;三要应以公开正式出版的教材为主教材;四要选好编写人员,组织高水平的教师编写教材,保证教材的质量;五要重视电子教材、多媒体教材建设。
第七条教材建设实行项目管理,基本组织程序为:(一)根据教材建设规划,制定学院教材建设项立项方案;(二)教学单位组织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三)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四)公示结束后,以学院文件形式下发教材建设立项项目通知。
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江西蓝天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材是教学内容的基本载体。
是教师授课,学生学习和掌握知识的重要工具。
搞好教材建设工作,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
为做好学院教材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统招本专科教材的选用及教材的编写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能第三条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审定教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审定教材建设规划。
3.指导教材选用、教材研究和质量评价。
4.评选优秀教材,负责组织优秀教材的推荐。
第四条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负责对教材选用、编写等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组织教材编写的立项。
3.组织教材的选用。
4.组织推荐优秀教材。
5.组织评价选用教材的质量。
第三章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第五条教材建设规划包括教材的选用规划及教材的编写规划。
第六条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1.选优原则。
优秀教材包括规划教材、获奖教材、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教材以及特色教材。
优秀教材选用比例应逐年提高。
2.选新原则。
新教材是指近三年出版的教材。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新教材的选用比例要逐年提高第七条教材编写的基本原则。
1.重点建设适合我院教学实际、符合我院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能体现我院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的教材及实践指导书。
2.重点支持师资力量比较强,教学和科研水平比较高的系(部)或教研室的需要。
3.重点满足各专业的主干课程和各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建设的需要。
4.编写新教材须有针对性,考虑教学急需、国内尚无或版本缺乏适用性的教材,考虑本专业的特殊要求和填补学科专业教材建设的空白等。
5.新教材的编写必须在充分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教材内容和体系等方面进行一定研究的基础上进行。
第八条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的程序。
1.教学工作委员会每2-3 年组织一次教材建设规划的申报工作,并确定该时期内教材建设的具体目标和意见。
大学教材建设工作管理规定
大学教材建设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学改革与学科建设,提高教学水平,规范教材建设,特此修订《教材建设工作条例》。
第二条我校教材建设的目标是: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具有学科专业和陶瓷行业特色的,适应我校教学改革发展需要的,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教材体系。
第二章教材建设委员会
第三条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是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研究、规划和指导全校教材建设、教材研究及教材管理工作的学术机构。
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贯彻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教材建设的方针、政策,积极推动我校教材建设。
第四条教材建设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拟订全校教材建设规划,审定各学院(部)教材编写计划。
2、教材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
3、教材(含自编讲义)质量评估和水平认定。
第五条教材建设委员会原则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教材建设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教务处教材建设与管理科(以下简称“教材科”)处理。
第三章选题和规划
第六条各学院(部)应制订切实可行的教材编写出版规划,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材建设工作。
制定教材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学科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的需要,每年5月底前将下一学年的教材建设计划上报教材科,由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论证立项。
第七条教材建设选题时应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1、强调课程和教学改革的结合度。
2、注重教材内容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3、优先特色,满足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需要。
4、突出应用能力培养,理论联系实际。
5、鼓励学科交叉,综合培养创新素质。
第四章公开出版教材的编审和出版。
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制度规定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学校教材建设的管理,规范教材的编写、审核和使用,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教材编写流程1.教材选题: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特点提出教材选题建议,经过教务处审核后确定。
2.教材编写:编写教材的责任单位为各学院,由相关专业的教师担任主要编者,其他教师协助完成。
教材编写前需制定详细的编写计划和分工,确保编写进度和质量。
3.教材审核:教材编写完成后,由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教材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等方面。
4.教材修订:根据审核意见,教材编者进行修订,并重新提交给教务处审核,直到满足审核要求为止。
5.教材出版:经过审核后,教材由学校指定的合作出版社进行出版。
出版社需按照教材编写规范进行排版、印刷和装订工作。
三、教材建设管理职责1.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协调教材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制定教材编写的规范和具体要求,组织教材审核和出版工作。
2.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教材编写计划的制定和监督,保证教材编写的进度和质量。
同时负责收集和整理各学科的教材建设情况。
3.学院教材编写组:由学院内相关专业的教师组成,负责具体的教材编写工作,并及时与教务处和出版社等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
4.出版社:按照学校和教材编写要求,负责教材的排版、印刷和装订工作。
同时要按时交付教材,并保证印刷质量和图书装订的一致性。
四、教材编写规范1.教材编写必须符合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指导意见,确保教材内容科学、准确、权威。
2.教材编写应结合课程特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崇创新和实用性。
3.教材编写应注重语言表达的规范性和易懂性,排版整齐、清晰,便于学生阅读和使用。
4.教材编写应注重教育教学理论的引用和参考,引导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和学习。
五、教材使用和评价1.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按照教材的要求进行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2.学生应按时、认真、全面地阅读教材,学习教材的内容,提高知识和能力。
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一、教材建设与管理是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我院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满足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需要,根据教育部高教司[2000]19号文件、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职责1、教务处是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学院教材建设规划,负责教材编写、选用、征订的审核、报批,负责教材资金的使用与审批。
2、系(部)负责制定本系教材建设计划,并报学院审核批准后执行;负责推荐承担规划教材编写任务人员、初审校本教材编写计划;负责专业课程教材选用的初审;负责组织学生与任课教师使用教材的领取、发放;负责组织本系学生教材款的核对。
3、其他相关职能处室按职责配合教务处和系(部)做好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
三、校本教材建设1、教务处要制定学院教材建设规划,统筹规划特色教材、校本教材建设;各系(部)要制定相应的教材建设与开发方案,并有计划的组织教材编写工作.2、校本教材是指所开设课程无合适的公开发行教材,或虽有公开发行教材但需补充体现行业领域最新发展的教学内容,经学院批准由学院教师与企业、行业专家合作编写的教材(包括讲义、实习实训指导书、习题册等)。
3、校本教材编写实行“专业负责人提出编写计划→系(部)初审→教务处审核→主编组织编写→专家审定→学院批准→申请准印证→印刷使用”的程序。
校本教材投入使用后应根据专业发展和行业发展至少每两年更新一次教材内容。
4、系(部)应在每学期第2周前提出拟下学期使用的校本教材编写计划,填写《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校本教材编写申请审批表》。
主编应在该学期放假前2周提出校本教材审定申请,同时报送申请审定的校本教材书稿(含电子稿);逾期不再受理。
5、校本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对教材质量和知识产权负全责。
具体负责拟定教材提纲、组织编写团队、分配编写任务、组织编写,负责对书稿统稿、整理、审阅、修改、排版、提出审定申请,负责根据专家审定意见组织修改,负责制定校本教材稿酬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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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规定
教学系部及相关部门:
为了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保证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促进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提高教材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对我校教材使用、管理与建设等方面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教材使用与管理
1、教材质量
各系部教学单位在预定教材时,应注重教材的质量。
要求各系部教学单位要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一五”高职高专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或其他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
2、教材选用
教材选用要实行责任制。
为了保证教材供应的及时性,每学期开学初由任课教师提出下一学期的用书要求,经教研室主任、教学主任、系部主任集体研究选定。
选定后填写《教材使用计划表》,经系部主任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核准。
非正常渠道发行的教材,教务处有权拒绝订购。
未履行上述程序并未经教务处核准的教材,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征订发给学生。
凡随意或私下向学生推销教材,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共课教材由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提出。
未列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的自编讲义,必须先经过教研室、系部审核,教务处核准,否则不得发给学生作为教材使用。
3、教材订购
为了避免积压和浪费,一般教材只订1届学生使用量。
自编教材必须纳入教材规划。
对纳入校级教材建设规划,且由本校教师担任主编或参编的教材,如印刷出版需要,可按2届学生数订购;如本校教师仅为一般参编人员,所编教材的质量已得到系(院)审查认可,一般只按1届学生数订购。
4、教师用书
任课教师每人发给教材1册(套),版本相同的教材每3年换发一次。
领取教材要在系部填写“领书单”,经系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核准。
教师用书采购经费来源于所在教学单位。
二、教材建设
1、教学系部要从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出发,制定教材编写规划。
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教材建设工作,克服教材建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2、学校自编教材要实行主编负责制。
教务处在每学期初要调研各系部教材编写情况,制定相应计划。
教材选题确定之后,要推选出学术造诣深,经验丰富,具有责任心的教师担任主编,要有专人负责审稿,以确保教材编写的质量。
对承担教材建设规划内教材编写任务的教师,按规定计算教学工作量,特别要为担任主编的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在主管校长的批准下教务处负责教材的具体出版发行等工作。
其他具体规定请参照我校发2009年第43号文件执行。
3、教务处做好教材特别是自编教材的使用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对教材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反馈给编者,供修订时参考,以不断提高教材的编写质量。
4、每年学校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要资助一批质量高的自编教材出版,同时建立我校教师主编参编出版的各类教材档案。
5、学校每2年开展一次优秀教材的评奖工作。
荣获校级优秀教材奖的教材,可以优先申报省级及以上精品教材奖和参加优秀成果奖评选。
以上规定,自2010年4月1日开始执行。
教务处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