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文本6

荆州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文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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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概况

第一条规划目的

抗震防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了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防灾能力,减轻地震灾害,编制《荆州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指导思想

针对产生震害的薄弱环节,制定确实可行的防震减灾对策,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以预防为主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建立有效的防震减灾组织体系,采用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政府防震减灾功能,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达到减轻地震灾害的目的。

第三条基本防御目标

逐步提高城市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城市在遭受多遇地震影响时,建设工程一般不发生破坏;

城市在遭受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设施基本正常,一般建设工程可能发生破坏但基本不影响城市整体功能,重要工矿企业能很快恢复生产或运营;

城市在遭受罕遇地震影响时,城市功能基本不瘫痪,要害系统、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工程设施不遭受严重破坏,无重大人员伤亡,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

第四条编制规划的基本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三、《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四、《建筑地震破坏及划分标准》(建抗字第377号)

五、《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六、《建设工程防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

七、《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八、《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九、《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十、《荆州市中心城区控制单元规划》

十一、荆州统计年鉴(荆州市统计局编)

十二、其它有关规范和规定

第五条规划编制模式及规划工作区的划分

参照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5011和《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荆州市是位于地震烈度6度地区的大城市,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模式应采用乙类模式进行编制,中心城区的建成区和近期建设用地按二类规划工作区的标准进行抗震防灾规划的各项工作。

规划工作区确定原则:

与城市总体规划所明确的城市主次干道相结合;

与规划明确的疏散通道相结合;

与人口密度和建筑容量的高低相结合;

与荆州市中心城区控制单元规划相结合。

规划将中心城区划分为80个规划工作区,其中古城片区包括9个规划工作区;城南片区包括个14个规划工作区;武德片区包括18个规划工作区;中心片区包括19个规划工作区;城东片区包括20个规划工作区。

第六条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

抗震防灾规划范围为: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即古城片区、武德片区、中心片区、城南片区、城东片区,总面积为102.5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00万人。

近期:2009年-2012年

远期:2013年-2020年

第七条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黑体字”条文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本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凡违反本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行为,应当按照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地貌特征及地质环境

第八条地貌特征

市区位于江汉平原西部。北部地势较高(高程32-45m),属波、岗地;南部地势较低(高程27—31m),属于低平原;沿江地带稍高,高程为32-41m。地势由西向东,微微倾

斜,属起伏很小的平原。

第九条大区域地质环境

荆州市位于杨子准地台中部,属新华夏系第沉降带晚近期构造带,处于中国地势第三级阶梯的西部边缘,是江汉平原的主体。

第十条小区域地质环境

荆州市周围半径约100公里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的断裂主要有如下几条:

第三章地震危险区划及抗震设防标准第十一条地震危险区划

根据湖北省国土整治图系中的湖北省地震图及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可知荆州市中心城区位于地震震级为M=5.0级、地震震中烈度为6度的危险区中。

第十二条抗震设防标准

本次规划确定荆州市城区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6度。

第四章城市用地抗震性能评价及规划措施

第十三条城市用地抗震防灾类型

城市用地抗震类型评估的地质方法如下表:

中心城区进行城市用地抗震性能评价时按二类工作区进行钻孔资料的收集,即每两平方公里不少于1个钻孔;同时考虑到规划区范围内57、58、、68、81等规划工作区用地性质为生态保护绿地或山体保护绿地,城市建设量较少,在局部规划工作区钻孔资料少于每两平方公里不少于1个钻孔的要求,本次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共收集钻孔资料44个。根据湖北省水文地质大队1989年完成的《湖北省沙市市暨江陵县荆州镇环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综合勘察报告》,结合所收集钻孔资料和城市用地抗震类型评估的地质方法,荆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用地抗震防灾类型大部分为Ⅱ类,其余为Ⅰ类和Ⅲ类。

第十四条城市用地抗震适宜性评价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修订征求意见稿 前言 我国在1976年唐山地震后,建设部作出建筑工程从6度开始抗震设防和按高于设防烈度一度的“大震”不倒塌的设防目标进行抗震设计的决策,是正确的。本次汶川地震表明,严格按照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在遭遇比当地设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即地震力比规定值大一倍),没有出现倒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 鉴于我国经济已有较大发展,各类建筑有可能进一步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为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本次修订拟增加下列修订内容: 1. 医疗系统、教育系统的建筑提高设防类别,并新增为防灾应急场所建筑设防类别,有3条。 2.体育建筑、商业建筑等人流密集建筑中划为乙类建筑的范围适当扩大,有3条; 3. 县和县级市的防灾应急指挥中心、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和电信建筑中的乙类建筑,从8、9度设防区扩大到7度区或6、7度区,有8条; 4. 新增明确本标准是最低要求的强制性条文和信息中心类建筑的设防类别规定各1条; 5. 对抗震设防类别的内涵和一些条款的文字表达作了改进,有10条。 本次修订共有26条。约占2004年版总条款数(100条款)的1/4。本征求意见稿中,带方框的文字为拟删除的内容,下划线为拟新增的内容,条号涂黄色的为拟新增强制性条文。 1.0.2 确定其抗震设防分类。 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修订说明] 本条拟新增为强制性条文,明确二点:其一,所有建筑工程均应确定其设防分类。其二,本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要求,有条件的建设单位、业主可以提高设防要求,例如按更高的抗震设防类别设计,或按照设计规范采用隔震、消能减震等新技术,使房屋遭遇强烈地震影响时损坏程度有所减轻。 此外,既有建筑工程的设防分类,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智慧城市建设标准

智慧城市建设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智慧城市建设标准 智慧城市建设标准 宽带网络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 息交换局域网和城域网特定 要求第15部分:低速无线个 域网(WPAN)媒体访问控制和 物理层规范 GB/ 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 息交换无线高速率超宽带媒体 访问控制和物理层规范 GB/T26229-2010 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 息交换无线高速率超宽带媒体 访问控制和物理层接口规范 GB/T26230-2010 基于公用电信网的宽带客户网 络总体技术要求 GB/T28508-2012 广播电视网广播电视光缆干线同步数字体 系(SDH)传输接口技术规范 GB/T17881-1999 城市基础空间数据库城市用地分类代码CJJ46-91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 范 CJJ100-2004 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 元数据标准 CJJ/T144-2010地名信息交换格式GB/T 28226-2011 建筑物基础数据库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CJJ/T187-2012 城市公共信息平台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15-2007城市遥感信息应用技术规范CJJ/T151-2010 信息安全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 系审核指南 GB/T28450-2012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 理评估要求 GB/T28453-2012信息安全技术引入可信第三方 的实体鉴别及接入架构规范 GB/T28455-2012 城乡规划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 标准 GB50137-20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年版) GB50180-93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第十讲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教案资料

第十讲xx抗震防灾规划 1.城市防灾工程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 根据城市自然环境、灾害区划和城市地位,确定城市各项防灾标准,合理确定各项防灾设施的等级、规模;科学布局各项防灾措施;充分考虑防灾设施与城市常用设施的有机结合,制定防灾设施的统筹建设、综合利用、防护管理对策与措施。 2.城市防灾工程系统的构成与功能 城市防灾工程系统主要由城市消防工程、防洪(潮汛)工程、抗震工程、防袭工程及救灾生命线系统等组成。 (1)xx消防工程系统 城市消防工程系统有消防站(队)、消防给水管网、消火栓等设施。消防工程系统的功能是日常防范火灾、及时发现与迅速扑灭各种火灾,避免或减少火灾损失。 (2)城市防洪(潮、汛)工程系统 城市防洪(潮、汛)工程系统有防洪(潮、汛)堤、截洪沟、泄洪沟、分洪闸、防洪闸、排涝泵站等设施。城市防洪工程系统的功能是采用避、拦、堵、截、导等各种方法,抗御洪水和潮汛的侵袭,排除城区涝渍,保护城市安全。 (3)xx抗震工程系统 城市抗震系统主要在于加强建筑物、构筑物等抗震强度、合理布置避灾疏散场地和道路。 (4)城市人民防空袭工程系统(简称人防工程系统) 城市人防工程系统由防空袭指挥中心、专业防空设施、防空掩体工事、地下建筑、地下通道以及战时所需的地下仓库、水厂、变电站、医院等设施。平战结合,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地下商场、娱乐设施、地铁等均可属人防工程设

施范畴。有关人防工程设施在确保其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为城市日常活动使用。城市人防工程系统的功能是提供战时市民防御空袭、核战争的安全空间和物资供应。 (5)xx救灾生命线系统 城市救灾生命线系统由城市急救中心、疏运通道以及给水、供电、通讯等设施组成。城市救灾生命线系统的功能是在发生各种城市灾害时,提供医疗救护、运输以及供水、电、通讯调度等物质条件。 抗震设防地区:指地震烈度为六度及六度以上地区和今后有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区。 抗震设防区划:根据一个城市内不同地区(段)地震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历史地震的区别,反映其地震作用强度和震害分布差异,在综合考虑城市不同地区(段)功能和工程结构特点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不同地区的设防烈度和设计动参数。 生命线工程:指对城市功能、人民生活和生产活动有重大影响的供电、供水、供热、交通、通讯枢纽、医疗卫生、消防等工程系统。 次生灾害:指地震时由于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等破坏或地表的变化(如滑坡、地裂、错动、喷砂等)而引起的二次或三次灾害。诸如因地震引起的水灾、火灾、爆炸、海啸、有毒物质的扩散、放射物质的逸散、疫病蔓延等。 一、xx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内容 1.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 抗震防灾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业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在抗震设防地区内的城市和大型工矿企业都必须编制。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大型工矿企业抗震防灾规划由企业组织编制,并纳入企业发展规划。2.抗震防灾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纲要;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第四章城市安全规划 一、城市安全规划及其与综合防灾规划的不同 城市安全规划是通过对城市风险进行分析研究,为最大化地降低突发事件对城市的不利影响,而对城市用地、设施以及人类活动进行的空间和时间上的安排。 综合防灾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之一,历来有之。而城市公共安全规划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内容,两者从表面上看,似乎很相似,都是为预防、应对灾害,保障城市安全而编制的规划。但研究对象上,综合防灾规划,主要强调单灾种的综合,主要考虑抗震防灾、防洪、消防、人防四部分,而对于其他灾害,如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考虑较少。城市公共安全规划相比来说研究的范围更广,不仅研究各种灾害,还将风险评估、应急管理、防灾空间的建立等诸多与城市安全相关的因素纳入进来,因而更加凸显其规划的综合性、科学性、全程化和圈层化。随着人们对灾害预防、预警、应急、风险评估的日益重视,综合防灾规划逐渐将这些内容纳入进来,因此,综合防灾规划与公共安全规划的界线也逐渐模糊,致使很多研究编制部门将综合防灾规划与公共安全规划统称为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规划。二.城市公共安全规划的发展概况 我国对城市公共安全的研究从社会学、管理学的角度居多,在城市规划层面尚处在探索阶段。 受科技部委托,多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下,共同完成了“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城市公共安全规划与应急预案编制及其关键技术研究”课题。这应该是在SARS 之后,国家首次对公共安全规划领域的探索,为公共安全规划的编制开拓了道路。所编制的《城市公共安全规划编制指南》,为我国城市公共安全规划的相关理论研究和规划实践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随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也出台了他们对城市公共安全规划的研究成果——城市公共安全规划框架研究(建设部2006 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这一研究成果不仅分析了我国当前城市公共安全的现状与问题,还研究了日本、美国、台湾地区等国内外城市的公共安全及防灾减灾规划的编制情况,提出了城市安全与防灾规划的编制方法与程序。但由于没有跳出综合防灾的框框,编制方法与传统的综合防

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最新)

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 为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稳步提升全市防震减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X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以来的防震减灾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取得明显进步,防震减灾管理和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1.防震减灾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防震减灾工作管理机构和工作队伍进一步健全,防震减灾管理进一步规范。 2.地震监测能力不断提升。建成X市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在建X 地震台,全市地震监测能力达到ML2.8级。 3.震灾预防工作不断加强。地震、发改、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齐抓共管,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城镇新建建设工程抗震能力增强,农村民居不设防的状况开始改变。地震、教育、科技、民政等部门持续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工作,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逐步增强。

4.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坚持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和疏散演练,强化地震应急救援管理培训,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和社会公众应急避险意识得到提升。 同时,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1.地震监测与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地震定位精度不高,全市地震前兆信息捕捉能力不强,没有建成覆盖全市的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地震预警还是空白。 2.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有待增强。城镇老旧建筑、基础设施和大部分农村民居抗震能力较差,部分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仍然淡薄。地震小区划、活断层探测、震害预测等地震安全基础工作有待加强。 3.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应急避难场所功能等有待提升。 4.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有待完善。防震减灾工作责任部门的权责不够明晰,合力不强。部分县区对防震减灾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是全面完成《国家防震减灾规划(X-X年)》目标任务,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防震减灾事业面临新要求、新任务,也面临潜在风险。 1.面临潜在地震危险。我市位于X,境内发育有多条地质断裂,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破坏性地震,存在发生中强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我市地震具有震源浅、烈度偏高的特点,且远震、大震也可能对我市造成影响或破坏。此外,市内X等大型水库的建设和各矿山的开

关于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及其有关问题

关于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及其有关问题 一、编制概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编制和实施抗震防灾规划的重要意义 1、防止和减轻地震灾害的重要措施; 2、贯彻建设部和国务院等法规的重要体现; 3、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重要内容; 4、是城市建设、规划和工程建设的基本依据。 三、《城市抗震防灾管理规定》建设部部长令第117号简介 (一)与以往五个有关规定的主要不同点。 (二)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1、编制程序 2、编制模式 3、编制内容 4、审批 (三)抗震防灾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1、管理 2、实施 3、修订 四、几点建议 1、扩大多灾种的综合防灾 2、由综合防灾向城市安全发展 3、逐步开展村镇和区域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 4、加强城市抗震防灾技术研究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及其有关问题 一、概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和实施是我部一项重要的工作,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规定: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是一项专业规划。我部自1981年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试点以来,截至2001年底的统计,全国近2520多个抗震设防区的县、市(包括4个直辖市,15个副省级市和268个地级市所辖区、县、市)已有近1600多个县、市完成了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工作,有的已在实施。其中完成比较好的有:山东省的124个设防区的县、市已完成111个,占90%;安徽省73个县、市完成了58个,占83%;其他,如江苏、云南、陕西、新疆、河北、河南等省,完成的也比较好,但这里必须指出的是完成的抗震防灾规划都是早期,很不完善。不少城市的抗震防灾规划得到实施,在城市建设、规划、工程建设和减轻地震灾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陕西西安,安徽的合肥,云南的昆明,河南的安阳等城市的抗震防灾规划在城市建设、规划、工程建设中都起到了指导作用。在已发生过地震的城市起到了减轻地震灾害的作用,如新疆的柯坪地震、伽师地震,内蒙的包头地震,云南的丽江地震,河北的张北地震在地震发生后,按防灾规划的要求,指导抗震救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1996年5月3日的内蒙古包头6.4级强震,震中仅离包头市10公里,震中烈度8度强,由于包头市完成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这次地震仅死亡28人,伤403人。地震发生后,包头市委、市政府按包头市抗震防灾规划实施了救灾方案,成立了抗震救灾指挥部,采取了紧急避难和抢险救灾等措施,使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人民生活很快的恢复了正常。 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这里不展开讲) 1、和城市总体规划结合的不够好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应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也是一项专业规划,多数内容都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一实施。但不少城市的抗震防灾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结合的不好,甚至在规划区范围、年限和重要内容等方面都不一致。 2、编制的时间过长,有的长达几年 由于受到试点的影响,比较重视震害预测和地震危险性分析等技术性强的工作,耗费的时间过长,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3、重点不突出,不结合城市实际,可操作性不强 多数抗震防灾规划都未反映出城市的特点和实际,对不属于防灾的内容过多(本应是各职能部门的正常工作范围),特别是生命线系统的防灾规划。 4、基础资料滞后,特别是城市建设方面的数据。 5、发展的不平衡,直辖市编制迟缓,90年代初编制快,90年代末一直到现在编制缓慢。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17号部长令)至今已三年多了也只有福建省泉州和厦门的试点。 6、震害预测问题突出。 近年来震害预测的方法基本上没有发展,工程的震害预测过去以群体为主,

城乡建设防灾减灾

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目录 序言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1 (一)发展成就 1 (二)主要问题 5 (三)面临形势 6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指标8 (一)指导思想8 (二)基本原则8 (三)规划指标8 三、主要任务10 (一)加强法规、标准、制度建设10 (二)全面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实施11 (三)积极推进防灾避难场所建设12 (四)确保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能力13 (五)提高城乡房屋建筑抗灾能力14 (六)提高灾害应急和恢复重建能力15 四、保障措施15 (一)加强队伍建设与政策研究15 (二)推动抗灾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16 (三)开展防灾减灾教育与国际合作17

序言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专项规划之一,内容涵盖城乡防灾规划、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城乡加固改造和灾后恢复重建,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制定防灾减灾政策、安排防灾减灾工作的依据。 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快速发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总结防御和应对特大自然灾害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经过全系统共同努力,成功应对特大自然灾害,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 (一)发展成就 1、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十一五”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乡规划法》和《防震减灾法》相继出台或修订,规定城乡规划应符合防灾减灾的需求,并提出了防灾避难场所建设、新建工程抗震设防、既有工程抗震加固等方面的要求。汶川地震发生后出台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提出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方针、原则,并对过渡性安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规划和实施等内容作了全面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建设系统防灾减灾工作的意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建设系统抗震防灾工作要点》、《关于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的意见》、《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技术要点》等一系列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有效指导了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工作。各地通过制订有关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强化了工程抗灾设防管理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 2、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完善 “十一五”期间,颁布实施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村庄整治技术规范》、《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编制了《农村民居抗震设计图集》,完成了《镇(乡)村防灾规划标准》的审查工作。汶川地震发生后,组织编制了《地震灾后建筑鉴定与加固技术指南》,修订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了防灾减灾技术标准体系。 3、建筑工程抗灾设防监管取得进展 “十一五”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抗震和结构安全已成为重要监管内容。一是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中增加了关于超限大跨空间结构审查的有关内容,并对奥运工程、世博工程等进行专项审查,确保了其抗震安全。二是推动各地实施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制度。三是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管,出台了《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图集》、《全国中小学校舍抗震鉴定与加固示例》等技术性文件。

城市改造公园绿地的防灾规划指标研究

城市改造公园绿地的防灾规划指标研究 张瑶齐凯王强 【摘要】公园绿地是重要的避难场所之一,近些年各地编制了防灾规划和多种防灾标准,但在当前大规模的城市更新过程中,公园绿地的改造仍缺乏防灾设计。本文通过研究公园避灾减灾规划要素,借鉴控规中对控制指标的方式,将改造公园设计与城市规划选址布局、抗震、消防规范要求相结合,建立改造公园绿地的防灾指标体系,加强改造公园的防灾设计,在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的同时,提高公园绿地的防灾性能,减少防灾设施的专项投入。 【关键词】应急避难;改造公园绿地;防灾规划指标 1.前言 公园绿地是城市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自然生态环境、人民生活质量的保障,同时也是城市防灾减灾的空间载体,在地震、火灾等灾害发生时,作为应急避难场地,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防灾研究起步较晚,多数已建的公园绿地缺乏防灾设计,公园绿地的防灾减灾功能并不能充分发挥。 近些年灾害频仍,为了提高防灾效率,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防灾标准,有《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计》(GB21734-2008)、江苏省《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意见征求稿)……许多城市编制了防灾专项规划,如北京市中心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纲要2005~2020、西安城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2009-2020) 在快速城市化的时代背景下,在大规模的城市更新、市容整治中,公园绿地的提升工程比比皆是。然而除了响应国际号召、专门的防灾公园改造和建设,大批量的一般公园改造仅作为市容改善的举措,并没有融入防灾设计。公园绿地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的应急避难场地,控规和防灾专项规划中给予的指标控制并不充分,导致了防灾规划操作性差,与实际建设脱节。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本文借鉴控规中对控制指标的方式,将公园设计与规划选址布局、抗震、消防要求相结合,建立改造公园绿地的防灾指标体系,指导公园改造的设计、评审、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 (公示文件) XX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七月 一、总则 1、规划目的 2017年XX县完成了《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编制工作,为XX 县未来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

称城乡规划法)进行了修订,为有效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各建设项目的落实,实现管理活动的全程监管,雅克设计有限公司受XX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编制《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控规编制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富林镇萝卜岗半岛、富泉镇富泉社区、流沙河大桥至寨子山之间省道306以内滨湖地区、寨子山及山前滨湖用地以及部分汉源湖区。总面积约18.5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5.5平方公里。 3、规划依据及参考文件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订)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6)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2)标准规范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GB50180-93) ?《XX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3)相关规划 ?《XX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 ?《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 ?《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瀑布沟水电站汉源库区移民安置文件汇编》 ?《XX市XX县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完整版)攀枝花市防震减灾规划

一、总论 《攀枝花市防震减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照《四川省防震减灾规划》制定的我市防震减灾战略性规划,是确定21世纪前20年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本《规划》是我市各级政府全面统一部署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总框架。 攀枝花市是地震灾害的多发区,周边地区地震频度高,强度大,对我市经常产生不同程度的破坏和影响。多年来,攀枝花市被全国、全省列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为此,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对于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促进我市在西部大开发中经济腾飞,保障社会稳定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本《规划》由各级政府分阶组组织实施。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坚持江泽民同志提出的“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的指导思想和“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坚定不移地走综合防御的防震减灾道路。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坚持发挥各级政府的领导作用,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依法防震减灾。 (三)按照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以及攀枝花市国民经济跨世纪发展战略的要求,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保障全市的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四)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切实增加投入,努力提高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五)根据我国、我省未来十年防震减灾目标,结合我市及邻区地震活动趋势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发展我市防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7号20031101实行)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2003-09-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7号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已于2003年7月1日经第11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防灾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抗震设防区的城市,编制与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抗震设防区,是指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及六度以上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的地区)。 第三条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业规划。在抗震设防区的城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必须包括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规划范围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 城市总体规划与防震减灾规划应当相互协调。 第四条城市抗震规划的编制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综合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应当对城市抗震防灾有关的城市建设、地震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形地貌、土层分布及地震活动性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 有关单位应当依法为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提供必需的资料。 第七条编制和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应当符合有关的标准和技术,应当采用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 第八条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应当达到下列基本目标: (一)当遭受多遇地震时,城市一般功能正常;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Standard for urban planning on earthquake resistance and hazardous prevention GB 50413-200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7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628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13-2007,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5、3.0.1、 3.0.2 (1)、 3.0.4、 3.0.6、4.1.4、 4.2.2、 4.2.3、5.2.6 (1、 2、 3)、 6.2.1、 6.2.2、 7.1.2、8.2.6、 8.2.7、8.2.8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7年4月13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2~2003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由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会同有关的规划、设计、勘察、研究和教学单位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和试点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大地震的经验教训,总结了我国二十多年来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和教训,充分吸收了当前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采纳了地震工程的新科研成果,考虑了我国的经济条件和工程实践,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规划、设计、

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

目录 序言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1 (一)发展成就1 (二)主要问题5 (三)面临形势6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指标8 (一)指导思想8 (二)基本原则8 (三)规划指标8 三、主要任务10 (一)加强法规、标准、制度建设10 (二)全面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实施11 (三)积极推进防灾避难场所建设12 (四)确保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能力13 (五)提高城乡房屋建筑抗灾能力14 (六)提高灾害应急和恢复重建能力15 四、保障措施16

(一)加强队伍建设与政策研究16 (二)推动抗灾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16 (三)开展防灾减灾教育与国际合作17

序言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专项规划之一,内容涵盖城乡防灾规划、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城乡加固改造和灾后恢复重建,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制定防灾减灾政策、安排防灾减灾工作的依据。 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快速发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总结防御和应对特大自然灾害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经过全系统共同努力,成功应对特大自然灾害,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 (一)发展成就 1、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十一五”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乡规划法》和《防震减灾法》相继出台或修订,规定城乡规划应符合防灾减灾的需求,并提出了防灾避难场所建设、新建工程抗震设防、既有工程抗震加固等方面的要求。汶川地震发生后出台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提出了灾后恢复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标准、方法与实例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标准、方法与实例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标准、方法、实例及系统北京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北京城市与安全减灾中心内容安排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规划编制方法实例及系统简介 第一部分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一、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的内容城市用地基础设施城区建筑地震次生灾害避震疏散信息管理系统规划内容三类模式四类工作区总体抗震要求城市总体布局中的减灾策略和对策不同区域抗震设防标准、防御目标与相应的规划要求、技术指标示例主要内容城市用地抗震防灾类型分区地震破坏及不利地形影响估计抗震适宜性评价八大系统供电供水供气交通医疗卫生消防通信物质保障主要内容重要建筑抗震防灾要求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建筑密集或高易损性城区抗震改造种类次生火灾次生水灾爆炸毒气泄漏扩散放射性污染海啸要点紧急、固定、中心疏散场所的安排避震疏散道路安排系统结构基础数据层专题数据层规划层文件管理层辅助分析与决策层重点内容回顾第二部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方法抗震防灾规划总体研究和编制思路总体实施 框架第三部分 ――实例及系统简介南通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 城市概况位于北纬31?41'-32?43' ,东经120?12'-121?55' 城市性质:上海北翼现代化的港口、工业、贸易、旅游城市。城市总体规划面积为528.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现状人口85.36万。规划人口近期100万,远期115万人。抗震防灾规划成果规划南通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文本及说明书十三章,六十九条基础研究专项研究报告抗震分析――薄弱分区评价――规划

对策与抗震措施城市用地,基础设施,城区建筑,次生灾害,避震疏散,应急建议图件二十四张图件规划图件工作区类别分区图防灾空间结构图地震工程地质分区图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中的位置地震动破坏效应图建设用地抗震类型分区图工程抗震土地利用图城市用地抗震防灾适应性分区图防灾空间布局图供电系统关键节点震害预测图第一章总则(1,8条) 主要内容:修编目的,规划性质,城市抗震防灾目标,规划原则,规划编制模式,规划区范围,规划期限,规划实施,本规划所使用名词术语规划性质 (第2条) 城市总体规划中有关城市抗震防灾要求的专业规划南通市城市抗震防灾的指导性文件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划,并服从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等部门的管理、监督与协调城市抗震防灾目标 (第3条) 规划实施:南通市城市抗震防灾主管部门协调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组织实施。(第7条) 规划编制模式(第5条) 防灾空间结构布局(12条) 防灾组团:港闸西区组团,港闸新城组团,主城区组团,开发区富民港区组团,开发区滨江新城组团救援骨干网络疏散生活分区(防灾街区) :65个防灾保障型都市防灾空间布局的基本理念城市机能的分散布置,通过城市防灾用地布局引导城市防灾空间布局的合理化; 确保城市防灾救灾骨干基础设施功能,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 支持城市安全恢复重建机制的建立和规划的有效实施; 生命线基础设施的改造建设,逐步形成可抗御各类灾害的城市防灾空间布局。组团式防灾街区示意 3、主要规划对策城市防灾空间骨干网络根据城市出入口的设置和规划,规划城市的救灾干道和疏散主干道作为城市防灾空间分割的骨干网络,形成城市的防灾空间骨架,城市救灾干道作为城市的防灾主轴。城市的防灾空间骨干网络,同时考虑阻止城市地震次生灾害的蔓延,形成城市次生灾害蔓延隔绝带状骨架。因此,城市防灾空间骨干网格的作用为: 1)城市避难、救援、救护的骨干通道; 2)阻止次生灾害蔓延; 3)城市灾后指挥场所、疏散场所、消防医疗等救灾据点等相互联系的骨干网络; 4)

《贵港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2017-2030)》

《贵港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2017-2030)》 (征求意见稿)简介 一、规划背景 为提高贵港市综合抗震防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地震灾害,保障地震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使城市在遭遇相当于基本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各要害系统不遭到较重破坏,重要工业能正常或很快恢复生产,人民生活基本正常,特编制《贵港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 2017-2030)》。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与《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局部修改(2012年)》确定的贵港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一致,含工业园区、教育园区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98平方公里,规划人口98万。 三、规划总体任务 加强贵港市的城市建设抗震防灾工作,逐步提高城市建设的综合防灾能力,尤其要提高城市、大中型变电站、大中型企业和重大生命线工程的抗震防御能力,加强各级政府对城市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地震事件的应急反应与紧急救援能力,以减轻未来城市地震灾害影响,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四、规划基本要求 1、规划编制模式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贵港市中心城区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规划按乙类模式编制。 2、城市抗震设防基本要求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灾减灾条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适度设防类、标准设防类建筑工程应按抗震设防烈度6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筑工程应采取抗震设防烈度7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特殊设防类采取抗震设防烈度7度确定地震作用。学校(幼儿园、中小学)

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

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1月

前言 城市绿地作为城市开放空间,是城市防灾避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紧急避险、疏散转移或临时安置的重要场所。近年来,我国地震等自然灾害频发,为完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提升城市绿地防灾避险功能,科学指导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为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设计原则、分类、级配、选址、分区设计、竖向设计、道路与铺装设计、种植设计和设施配置设计。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编,成都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承担具体编制工作。本导则编制过程中主要参考了《关于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的意见》(建城〔2008〕171号)、《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2008)、《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和《公园绿地应急避难功能设计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794)。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指导实施与监督管理,成都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院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结合本地区实际和需要,提出完善意见和建议。

目录 前言 (1) 1 总则 (1) 2 设计原则 (2) 2.1 规划引领、因地制宜。 (2) 2.2 平灾结合、以人为本。 (2) 2.3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2) 3 分类 (3) 3.1长期避险绿地 (3) 3.2 中短期避险绿地 (3) 3.3 紧急避险绿地 (3) 3.4 城市隔离缓冲绿带 (3) 4 级配 (5) 4.1 分级配置 (5) 4.2 服务半径 (5) 4.3 有效避险面积 (5) 4.4 防灾避险容量 (6) 5 选址 (7) 5.1 基本要求 (7) 5.2 其它要求 (7) 5.3 调研评估 (8) 6 分区设计 (9) 7 竖向设计 (10) 8 道路与铺装设计 (10) 8.1 避险、救援通道 (10) 8.2 铺装 (10) 9 种植设计 (11) 9.1防护绿带 (11) 9.2篷宿区 (11) 9.3直升机停机坪 (11) 10.设施配置设计 (12) 10.1总体要求 (12) 10.2 具体要求 (12)

(整理)四川省城市防灾避险规划导则.

四川省城市防灾避险绿地规划导则 1、总则 1.1城市防灾避险绿地规划是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城市防灾减灾应急能力,规范城市防灾避险绿地规划设计和实施管理,特制定本导则。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1.2.3《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1.2.4《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1.2.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6《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1.2.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的意见》 1.2.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的通知》 1.2.9《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1.2.10《城市防洪标准》 1.3本导则适用于四川省城市防灾避险绿地规划设计。 1.4原则 1.4.1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 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最大程度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充分考虑市民的避灾需求,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生产环境。 1.4.2 统筹布局,分类细化 防灾避险绿地需要和其他避险场所一起统筹部署、均衡布局并就近安排,使市民及时就近疏散。对规划确定的分区、分级、建设标准等作出规定。

1.4.3 平灾结合,综合利用 按照平灾兼顾、综合利用的原则,将防灾避险绿地建成具备多种功能的综合体。平时依照土地的使用性质,满足人们游憩、娱乐和健身等功能,灾时发挥避灾场所的作用。 . .12.规划引导 2.1规划思路 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绿地规划是《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的专项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根据城市的规模、类型、结构,满足城市的防灾、减灾、避灾和抢险救灾功能需要,规划完善的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体系。 2.2防灾避险绿地分类及要求 2.2.1防灾公园 防灾公园是指在灾害发生后为居民提供较长时间(数周至数月)的避灾生活场所、救灾指挥中心和救援、恢复建设等的活动基地。防灾公园应结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合理布局,须具备完善的避灾、救援设施和物资储备。 2.2.2临时避险绿地 临时避险绿地是指在灾害发生后,为居民提供较短时期(数天至数周)的避灾生活和救援等活动的绿地。临时避险绿地应靠近居住区或人口稠密的商业区、办公区,具备应急避灾设施、提供临时救灾物资。 2.2.3紧急避险绿地 紧急避险绿地是指在灾害发生后,居民可以在极短时间内(3~5分钟内)到达的避险绿地。满足短暂时间的避灾需求。 2.2.4隔离缓冲绿带 隔离缓冲绿带是指位于生活区、商业区与油库、加油站、变电站、工矿、有害物资仓储等区域及不良地质地貌区域之间,具有阻挡、隔离、缓冲灾害扩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功能的绿化空间。 2.2.5绿色疏散通道 绿色疏散通道,是指灾害发生时具有疏散和救援功能的通道。通道利用城市道路将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和紧急避险绿地有机连接,构建网络,连接城市主要对外交通,形成疏散体系。通道两侧应具有一定宽度的绿化带。

四川城防灾避险绿地规划导则

四川省城市防灾避险绿地规划导则 (试行) 1、总则 1.1城市防灾避险绿地规划是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城市防灾减灾应急能力,规范城市防灾避险绿地规划设计和实施管理,特制定本导则。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1.2.3《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1.2.4《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1.2.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6《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1.2.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的意见》 1.2.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的通知》 1.2.9《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1.2.10《城市防洪标准》 1.3本导则适用于四川省城市防灾避险绿地规划设计。 1.4原则

1.4.1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 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最大程度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充分考虑市民的避灾需求,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生产环境。 1.4.2 统筹布局,分类细化 防灾避险绿地需要和其他避险场所一起统筹部署、均衡布局并就近安排,使市民及时就近疏散。对规划确定的分区、分级、建设标准等作出规定。 1.4.3 平灾结合,综合利用 按照平灾兼顾、综合利用的原则,将防灾避险绿地建成具备多种功能的综合体。平时依照土地的使用性质,满足人们游憩、娱乐和健身等功能,灾时发挥避灾场所的作用。 2.规划引导 2.1规划思路 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绿地规划是《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的专项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根据城市的规模、类型、结构,满足城市的防灾、减灾、避灾和抢险救灾功能需要,规划完善的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体系。 2.2防灾避险绿地分类及要求 2.2.1防灾公园 防灾公园是指在灾害发生后为居民提供较长时间(数周至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防灾规划

第八章城市防灾规划 第一节城市防灾规划的主要任务 与内容知识点一:主要任务 城市面对的防灾问题多种多样,在城市规划中,考虑的防灾类型有防洪、抗震、消防、人防和防地质灾害,主要任务是根据城市自然条件和城市地位,确定防灾目 标或标准;提出防灾对策措施;布置防灾设施。 知识点二:主要内容 城市防灾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中的防灾专业规划和城市防灾专项规划两种类型。 其中,总体规划中的防灾专业规划属于法定规划,城市防灾专项规划属于非法定规划。 1.总体规划阶段 总体规划阶段,防灾规划的主要内容是: ①确定防洪和抗震设防标准; ②提出防灾对策措施; ③布置防灾设施; ④提出防灾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2.详细规划阶段 详细规划阶段,需要在规划中落实的防灾内容有: ①总体规划布置的防灾设施位置、用地; ②按照防灾要求合理布置建筑、道路,合理配置防灾基础设施。 3.城市防灾专项规划 编制城市防灾专项规划的目的是落实和深化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规划范围和 规划期限一般与总体规划一致。规划内容一般都比总体规划中的防灾专业规划丰富,规划深度在其他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还可能达到详细规划的深度。 【例题】城市防灾专项规划提出的防灾设施,其位置和用地应当通过()落实。 A.总体规划 B.分区规划 C.详细规划 D.近期建设规划 【答案】C 第二节城市消防规划

知识点一:消防安全布局 1.危险化学物品设施布局 危险化学物品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控制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危险化学物品的总量和密度; 2)重大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设施应布置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边缘的独立 安全地带,不得布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城市水系的上游或其他可能危及 城市公共安全的地段: 3)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得设置一级加油站和大型天然气加气站,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加油加气混合站,不得设置流动站; 4)高压输气管道和输油管道不得穿越城市中心区、公共建筑密集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区; 5)布置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危险化学物品,应与相邻用地保持必要的安全距 离; 6)现有严重影响城市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设施,应纳入近期建设规划, 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搬迁、改变生产性质、改变使用功能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在规划实施完成前,应采取临时性韵安全控制措施。 2.危险化学品运输 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运输危险化学物品,应设置固定的运输线路,限定运输时间。 3.建筑物耐火等级 建筑物耐火能力分为四级,耐火能力最强的为一级,最差的为四级。 为了降低火灾风险,新建各类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以一级和二级为主,控制耐火 等级为三级的建筑,严格限制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建筑。 4.避难场地 面积按疏散人口配置,人均面积2m2 以上,服务半径在500m 左右为宜。 适宜作防灾避难疏散的场地为:具有安全保障,不会发生次生灾害的广场、 运动场、公园、绿地等开敞空间。 知识点二:城市消防站规划 1.城市消防站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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