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天津市燃气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天津市燃气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津价费[2000]573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0.10.13
【实施日期】2000.1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1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我市规范燃气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7月31日实施日期:2006年8月1日)废止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天津市燃气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津价费[2000]573号)
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天津市燃气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2000)津燃集字第47号)收悉。鉴于天然气和煤制气价格上调,考虑燃气服务项目的供求关系和便民服务的需要,经研究,将我市燃气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作了重新核定,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