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
保护各行业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都在迅速崛起,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一些行业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如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市场垄断等。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行业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多项法律规定,以下将从多个方面对保护各行业的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保护各行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之一。
该法旨在规范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 定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诋毁商誉: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恶意串通:与他人串通,操纵市场;- 虚假宣传: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 侵犯商业秘密:未经权利人许可,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商业秘密;- 侵犯知识产权: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2. 处罚措施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一系列处罚措施,包括:-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责令消除影响;- 责令赔偿损失;-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吊销营业执照;- 取消荣誉称号;- 法律责任追究。
二、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1. 定义垄断行为垄断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垄断协议:经营者之间达成垄断协议,排除、限制竞争;-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行政垄断: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2. 处罚措施对于垄断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一系列处罚措施,包括:-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 责令消除影响;- 责令恢复市场竞争;- 责令赔偿损失;- 罚款;- 吊销营业执照;- 取消荣誉称号;- 法律责任追究。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主要的变化
1. 删除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规定 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将“假冒他人的注册
商标”作为禁止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假冒 他人的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擅自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根 据商标法规定,这种行为属于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 的行为,鉴于商标法已明确予以规范,因此,在此 次反法修订中将其删除也是情理之中,且并未造成 保护水平上的降低。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出台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 修订,有关法律条文又存在交叉、重复的问题。近 年来,社会各界要求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呼 声和要求十分强烈。
2015年,工商总局召开多次修订工作研讨会和座谈 会听取专家学者、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等各方 意见,书面征求了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38个国务 院部委意见。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综合各方意见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 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直接竞争关系: 竞争关系是指生产经营相同、类似抑或可替代商品
的经营者之间在特定的市场经营活动中为争夺市场 份额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间接竞争关系: 所生产经营的商品互不相同、不具替代关系的经营
者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亦不发生不正当竞争行为。 但经营者以不正当方式争取了本来争取不到的有限 顾客,从而减少了这些顾客对其他不一定存在竞争关 系的经营者的购买力和购买机会,这就可能排挤没有 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的正当竞争。
有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如虚假广告和欺骗性有奖销 售,还可能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外,不 正当竞争行为还有可能给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带来 消极影响,严重损害国家利益。
二、不正当竞争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一)不正当竞争与正当竞争 1、采用的手段不同 2、两者的效果不同
市场规制法
二、市场形态目标(续)
(二)市场行为标准:⑷厂商间不互相勾结;⑸厂商不 使用排外、掠夺或高压的手段;⑹促销时不搞欺诈; ⑺不存在“有害的”价格歧视;⑻对他人是否会追随 自己的价格变动没有完备的信息。 (三)市场绩效标准:⑼利润水平刚好足以酬报创新、 效率和投资;⑽质量和产量随消费者需求而变化;⑾ 厂商尽可能引进技术上更优的新产品和新生产流程; ⑿没有过度的销售开支;⒀任一厂商的生产过程都是 有效率的;⒁满足消费者需求最好的卖者得到最多的 回报;⒂价格变化不加剧周期性不稳定。
一、竞争立法的规制对象(续)
其中前两类,具有一定相同性,都反映经营者是 不要竞争或避免、减少竞争;后一类则表明经营者是 不择手段的过度竞争。但这三者也有联系,它们都对 正常竞争秩序的维持和竞争机制作用的发挥造成破坏, 广义上统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在实践中,它 们的界限也不是绝对的,尤其是限制竞争同垄断和不 正当竞争之间,各国在立法技术处理上,对限制竞争, 有的归于垄断,有的归于不正当竞争。但从一般性讲, 限制竞争与垄断交叉更多一些。
一、竞争理论(续)
后来,新自由主义学派提出“完全竞争”理论。 完全竞争又称纯粹竞争,在此状态下,产品价格达到 平均成本的最低水平,实现最优化的市场供应和资源 配置(即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完全竞争的市场要 满足以下条件才行:①有大量的买者或卖者(以致任 一买者或卖者都不能以自己的行为而影响价格);② 产品具有同质性;③可自由进入市场,资源流动无成 本;④完备的信息,主体对市场情况有充分的了解; ⑤产品具有可分性。但上述条件在现实中并不存在, 因此,完全竞争虽为最优模式,但这只是学者的理论 假想。
经济合作组织(OECD)《竞争法的基本框架》
竞争,谓二以上事业在市场上以 较有利之价格、数量、品质、服 推荐表述:竞争——一种过程;在这 务或其他条件,争取交易机会之 一过程中,独立地行动于市场中的经 行为 济主体相互地限制着对方控制该市场 中通行交易条件的能力
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在探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时,我们必须首先理解经济法的基本含义和范围。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调整国家在干预、管理和调控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制度。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指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一、宏观调控关系宏观调控关系是指国家在调控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这种关系主要包括财政关系、金融关系和计划关系等。
1、财政关系财政关系是指国家在组织财政收入、安排财政支出以及进行财政管理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对财政关系的调整主要是通过财政法、税收法等法律制度来实现。
2、金融关系金融关系是指国家在货币发行、管理、流通等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对金融关系的调整主要是通过金融法、证券法等法律制度来实现。
3、计划关系计划关系是指国家在进行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等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对计划关系的调整主要是通过计划法等法律制度来实现。
二、市场规制关系市场规制关系是指国家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等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这种关系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关系、反垄断关系等。
1、反不正当竞争关系反不正当竞争关系是指国家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对反不正当竞争关系的调整主要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制度来实现。
2、反垄断关系反垄断关系是指国家在打击垄断行为、促进竞争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对反垄断关系的调整主要是通过反垄断法等法律制度来实现。
综上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指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这两种关系的调整都是为了保障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在实践中,为了更好地调整这些关系,需要不断完善相关的经济法律制度,加强法律实施和监管力度,以提高国家经济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及其重要性在当今社会,经济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对于调整社会经济关系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法学概论(第二版)课件第6章
法学概论(第二版)
1经济法概述
四、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一)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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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法学概论(第二版)
2市场规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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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规制法概述
二、反垄断法 (一)垄断和反垄断法 (二)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行为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法学概论(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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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 (第二版)
法学概论(第二版)
第六章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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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济法概述 2 市场规制法 3 宏观调控法 4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5 社会保障法
法学概论(第二版)
要点提示
1.从狭义的角度理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2.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区别。 3.市场规制法的体系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 4.宏观调控法的体系和税法的主要内容。 5.循环经济法的概念和内容。
(三)广告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四)关于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
(五)关于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
法学概论(第二版)
一、宏观调控法概述
3宏观调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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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法就是调整国家在宏观调控中与其他社会组织发生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是国家管理宏观经济的主要法律手段之一,具有总体性、指导性、协调性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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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贸易法概述
对外贸易法是国家调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中的管理和监控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二)对外贸易秩序法
法学概论(第二版) 4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新编21世纪教育学系列教材
法律法规培训
法律法规培训标题:法律法规培训一、引言法律法规培训是提高员工法律意识、规范员工行为、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法律法规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此,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对于提高企业整体法律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法律法规培训的目的和意义1. 提高员工法律意识:通过法律法规培训,使员工充分认识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
2. 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法律法规培训有助于企业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确保企业经营活动合法合规,降低法律风险。
3.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整体素质,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 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法律法规培训使企业更加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三、法律法规培训的内容1. 宪法及相关法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培训内容应包括宪法的基本原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权等。
2. 民商法:包括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常用的法律法规。
3. 经济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4. 劳动法: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涉及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5. 知识产权法: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保护企业知识产权,鼓励创新。
6. 环境保护法: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强化企业环保意识,促进绿色发展。
7. 刑法:包括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与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等,使员工了解刑法规定,预防犯罪。
四、法律法规培训的实施1. 制定培训计划: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法律法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时间、对象等。
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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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知情权 •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 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 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 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 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 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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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 •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 •国家机关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国家机关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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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
•世界各国: ※国家保护原则与全社会保护原则。 •中国: ※经营者应当依法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原则;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 、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进行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是指制止经营者采用欺骗、胁迫、利诱以及其他 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各种不正 当竞争行为,从而维护公平竞争的商业道德和交易 秩序的法律制度。 ※形式意义 VS 实质意义
1
反不正当竞争法VS反垄断法 •联系: 立法宗旨、调整范围、法律渊源。 •区别: 保护对象、调整方法、规制标准、遵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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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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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概念导入
•消费:消费作为社会再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是 生产、交换、分配的目的与归宿。它包括生产消费 和生活消费两个方面。 •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 接受服务的人。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 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的利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 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实施研究
经济法实施研究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经济法的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活动的法律依据,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经济法实施的重要性,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一、经济法体系概述经济法体系是指由各种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构成的有机整体。
在我国,经济法体系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税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共同规范着市场经济活动,维护着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二、经济法实施问题1、法律法规不完善尽管我国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经济法体系,但在某些领域仍存在法律空白或规定不明确的情况。
这导致在处理实际问题时,可能出现无法可依或法律依据不充分的情况,影响了经济法的有效实施。
2、执行难度大经济法的有效执行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关键。
然而,由于经济活动复杂多变,法律法规难以完全覆盖各种实际情况,给执法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此外,一些企业或个人对经济法的遵守程度不高,违法成本低,导致执法效果不佳。
三、案例分析以某省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案例为例,尽管该省出台了一系列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由于假冒伪劣产品的认定难度大、取证困难等问题,导致执法效果并不理想。
针对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可操作性,以便更好地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建议和展望针对上述经济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立法工作,填补法律空白,提高法律法规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定期对经济法体系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2、加强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3、促进公众参与加强经济法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经济法的认知和了解。
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正式版)
• 伪造或者冒用名优标志的违法行为:
• (一)未经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经营者伪造名优标志在商品上 使用; • (二)虽为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但经营者未参加评比,却擅自 在商品上使用名优标志; • (三)虽为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经营者参加了评比,但未被评 比为名优产品,却擅自在商品上使用名优标志; • (四)被取消名优产品称号的产品,经营者继续使用名优标志; • (五)级别低的名优产品,经营者擅自使用级别高的名优标志; • (六)其他伪造或者冒用名优标志的行为。 • 名优称号、标志的有效期为3至5年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 (一)市场混淆行为 • (二)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 营者限制竞争的行为 • (三)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的行为 • (四)商业贿赂行为 • (五)虚假宣传行为 • (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 (七)低价竞销的行为 • (八)附条件交易的行为 • (九)有奖销售中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 (十)商业诋毁行为 • (十一)串标行为
宁波胡某以“香港(红双喜)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先后向国家 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香喜”、“喜港”两个商标,其中“香” 字和“港”字字体、字型一样,两个“喜”字字体、字型一样,这两 个商标一拿到商标注册证后,又将其合并一起的压力锅上使用,就变 成了“香喜喜港(香港红双喜)”,达到其“傍”沈阳“红双喜”品 牌的目的。据反映,有人正在以香港雅戈尔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向 商标局申请注册“香雅”、“戈尔港”商标。 “海尔”、“红双喜”、“雅戈尔、”“杉杉、”“罗蒙”、 “苏泊尔”、“报喜鸟”、“樱花”、等一大批国内驰名、著名商标 和知名企业字号已被不法分子在香港恶意注册为企业名称或商标。
案例 (开心网正式起诉千橡集团不正当竞争.flv)
产品质量法试题、_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法
5. 以下产品中,哪些不是存在《产品质量法》所称职"缺陷"的产品?
A. 损伤皮肤的化妆品
B. 制冷效果不好的空调机
C. 图像效果不佳的电视机
D. 保温效果不良的暖水瓶
答案:BCD
解析:见《产品质量法》第34条。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产品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的范围是( D )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售与乙商场一批玻璃花瓶,称花瓶上有不规则的抽象花纹为新产品,乙商场接货后即行销售,后受到很多消费者投诉,消费者说花瓶上的花纹实际上裂缝,花瓶漏水,要求乙商场退货并赔偿损失,忆商场与甲公司交涉,甲公司称此类花瓶是用于插装塑料花的,裂缝不影响使用,且有特殊的美学效果,拒绝承担责任。经查,消费者所述属实。下列答案中不正确的是哪项?
4、隐匿、转移、变卖、损毁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被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物品货值金额( B )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A.三倍以下 B.等值以上三倍以下
C.50%以上一倍以下 D.20%以上三倍以下
5、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 C )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
1. 下列产品中存在《产品质量法》所称的"缺陷"的有哪些?
A. 致人中毒的假酒
B. 口感不佳的劣酒
C. 易醉人的高度酒
D. 突然爆炸炸坏家具的汽酒(爆炸原因为气压过高)
答案:AD
解析:见《产品质量法》第34条。该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经济法概论考核知识点(自考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复习知识点第一章企业法1、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59页2、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
60页3、法律的渊源。
60页4、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61页5、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61页6、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62页7、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62页8、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63页9、营业执照的颁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63页10、合伙人的出资形式。
63页1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财产的管理。
64页12、合伙事物的执行。
64页13、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
64页14、合伙企业损益的分配与承担。
64页15、入伙的责任。
64页16、退伙的种类。
65页17、各种退伙种类的法定情形。
65页18、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5页19、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性表现。
66页20、有限合伙的内部关系。
66页21、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
67页2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68页2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形式。
68页24、合资经营企业的内部管理体制。
69页2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
69页26、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解散的情形。
70页第二章公司法1、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73页2、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把公司分为: 74页3、根据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把公司分为: 74页4、根据公司的组织系统,把公司分为: 74页5、母、子公司、总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74页6、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类。
74页7、公司的成立日期和原则。
75页8、公司名称的构成。
75-76页9、公司的住所。
76页10、公司的合并形式。
76页11、公司的分立形式。
77页12、公司资本的“三原则”是指。
77页1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78页14、公司清算后,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创新创业教育与工程设计实践知到章节答案智慧树2023年郑州大学
创新创业教育与工程设计实践知到章节测试答案智慧树2023年最新郑州大学第一章测试1.本课程是将()深度融合的一门课程。
参考答案: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2.本课程以模拟公司的形式运行,选题立项特别注重产品的(),因为它是公司生存的关键。
参考答案:创新性(即卖点)3.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让学生( )参考答案:得到创新能力和创业意识的初步训练;树立工程规范意识;培养团队合作精神;提高表达和沟通能力;学会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保护自身知识产权4.项目研发过程,一般包含()等环节。
参考答案:产品研发;项目结题;方案设计;选题立项第二章测试1.“创新”一词学术界普遍认为是由经济学家( )提出的。
参考答案:约瑟夫·熊彼特2.( )是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
参考答案:创新3.风险与回报可以说是一对“孪生兄弟”,下面哪类事业是创业家创业最理想的事业选择 ( )。
参考答案:低风险高回报4.创业团队成员往往来自于:()。
参考答案:朋友圈5.头脑风暴法可以带来哪些好处( )。
参考答案:强调畅所欲言;相互补充;相互激励6.常见设问型创新方法有( )。
参考答案:5W2H法;和田十二法;奥斯本检核表法7.创业过程中从以下哪些方面获得创业机会( )。
参考答案:从变化中寻找;从新技术中产生;从中外差距中寻找;从“痛点”中寻找8.创新原则包括( )。
参考答案:市场评价原则;科学原理原则;构思独特原则;相对较优原则9.智力激励型创新方法是一种“集思广益”的创新方法。
参考答案:对10.创业活动是突破现有的资源约束,利用机会创造价值的过程。
参考答案:对11.创业者的知识储备在创业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答案:对12.创业教育就是较会怎么创业开公司。
参考答案:错第三章测试1.下列哪些项不是教学计划内容?参考答案:学生被分配到各个团队;2.针对学生团队特点,管理的最高境界是()参考答案:不管;3.西游团队的成功是由于()参考答案:团队目标与个人目标高度融合。
经济法名词解释
企业:是指依法成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盈利性经济组织。
企业法:是调整企业设立、存续和终止过程中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境外投资者投资,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资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第二章公司法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的公司仅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以其认缴的投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总公司:指依法首先设立或同时设立,并管辖全部组织系统的公司。
分公司:指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本国公司:指具有本国国籍,依照本国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公司。
跨国公司:指具有两个以上国籍,由分布在不同国家的实体组成的公司。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及其他对内对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成一个新公司,参加合并的公司消灭,例如:甲、乙两公司合并成丙公司,甲、乙公司消灭。
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其中一个公司继续存在,其他公司均消灭。
如甲、乙、丙三个公司合并,其中甲公司存在,乙、丙公司消灭。
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财产分离出去,设立一个或多个新公司,如甲公司中分离出乙公司,甲公司仍得以存续。
新设分立:是指公司将其财产全部分割,分别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
如甲公司分立成乙公司和丙公司,甲公司消灭。
价格问题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价格问题一直是我国市场经济中的热点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了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价格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价格问题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价格法律法规体系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是我国价格法律法规体系的核心,于1997年12月29日颁布,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法明确了价格总水平调控的目标和原则,规定了价格管理的基本制度,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等进行了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2007年8月30日颁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该法旨在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在价格领域,反垄断法规定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对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规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10月31日颁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旨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在价格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规制。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1993年10月31日颁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在价格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对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规制。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于1985年9月6日颁布,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法旨在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促进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在价格领域,计量法规定了计量单位、计量器具、计量检定等,对价格计量违法行为进行了规制。
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各项基本 权利,不使消费者因购买或使用商品或者接 受服务而遭受损害的各项法律规范的总称。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共8章55条
5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生产、流通、交换、 消费领域中因产品质量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
3
反垄断法是调整国家在反对垄断保护竞争活
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994年,由商务部负责起草和调研工作,反垄断 法被列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1998年,再次被列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 法规划。 ·200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将该法列入十 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2004年,国务院将该法列入立法计划。 ·2005年2月,《反垄断法》又一次被全国人大 常委会列入立法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8月 1日起施行 · 共八章,57条。
为一。
2021/3/8
12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
• 1、概念——《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
• 特征: 是一种商业行为; 是一种竞争行为 ;
•
是一种侵权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不同
?)
•
是一种经营者违法行为;
• 2、构成要件
• (1)主体要件——经营者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 (2)主观要件——过错
• (3)客观行为要件——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11)
断法之间关系? 2、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认定标准如何? 3、每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后果如何?
2024年药品零售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药品零售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一、引言药品零售企业在我国医药行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公众提供药品零售服务。
为了保障药品质量和公众健康,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
本培训旨在帮助药品零售企业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
二、药品管理法1.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药品零售业务。
2.药品来源:药品零售企业应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3.药品储存与养护:药品零售企业应按照药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确保药品质量不受影响。
4.营业人员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应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药学技术人员,为消费者提供专业服务。
5.药品广告与宣传:药品零售企业应遵守药品广告管理法规,不得发布虚假、夸大宣传的药品广告。
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是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遵守的质量管理标准。
其主要内容包括:1.组织机构与人员: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职责,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药学技术人员。
2.质量管理体系: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质量记录等。
3.药品采购与验收: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药品采购、验收制度,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4.药品储存与养护:药品零售企业应按照GSP要求进行药品储存与养护,确保药品质量。
5.销售管理: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药品的质量和合法性。
四、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还需遵守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主要注意事项如下:1.反垄断法:药品零售企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垄断行为,如垄断价格、排斥竞争对手等。
2.反不正当竞争法:药品零售企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和保障消费者权益。
主要注意事项如下:1.商品质量:药品零售企业应保证销售药品的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经济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6)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经济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6)一、名词解释1.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2. 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企业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律汇总征税,但允许抵扣该居民企业在国内外已缴纳的税额,从而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3.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4.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经济关系: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产生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多种关系的总称。
7. 公司:指依法设立的,以赢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8.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人对其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体现。
9.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0. 价格监督检查: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对违反价格法律的行为所进行的监督与检查等活动的总称。
11.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由经济法律、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12.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13.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14.税收饶让: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来源于国外的所得由收入来源地国减免的那部分税款,视同已经在来源国缴纳,同样给予税收抵免待遇的一种制度。
市场监管法精品PPT课件
三、市场监管法的价值
市场监管法的公平价值,是指市场监管法
在增进社会公平上的有用性,也就是市场监管法能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增进社 会的公平。
通过经济公平实现社会公平。 经济公平,实质上是社会分配的
公平。
10
市场监管法的秩序价值,是指市场监管
法在恢复,维护和增进市场秩序方面的有用性。
11
四、市场监管法宗旨
19
行业协会属于经济法主体。 那么,行业协会属于市场监管主
体吗?
20
行业协会在多种情形下是监管对 象。
21
经营者
以经营为目的的提供商品和服务, 就是经营者。
企业,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 科研院所,出版社,部分公用事 业单位等。
经营者利益的代表者:行业协会, 地方政府及各级政府部门。
24
财产性责任 违反市场监管法,根据情节可能
承担赔偿,罚款,罚金等责任形 式。
25
声誉罚
通过作为监管主体的市场监管机关立案,调查和其他相关 机关一道的处罚,并向社会公布,会大大降低违法经营者 的商誉。
自由罚
市场主体严重违反市场监管法的规定,并同时达到刑法规 定的要件时,即可能遭致“双罚”——对单位和个人的罚 金和个人的自由罚。
6
二、市场监管法的地位
市场监管法是经济法的部门法。
7
市场监管法与宏观调控法的关系 是平行部门法之间的关系。
在调整对象上,彼此虽同属于基于国家协调行为而发生的国家协调关系,但 彼此均具个性:基于市场监管行为而发生的市场监管关系和基于宏观调控行 为而发生的宏观调控关系。
8
市场监管法与合同法的关系,是 分别由经济法和民法调整。
不同,主要源于其客观方面不同。
00043经济法概论-简答论述题
4
简答题
经营者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义务。
204
争议解决
1
简答题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204
2
简答题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204
第九章:劳动法
关键词
序号
题型
题目
页码
原则
1
简答题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210
种类
1
简答题
劳动合同的种类。
213
无固定
期限
1
简答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
简答题
产品责任损害赔偿的类型。
189
第八章:消费者权利保护法
关键词
序号
题型
题目
页码
原则
1
简答题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
193
消协职能
1
简答题
消费者协会的职能有哪些
195
经营者
义务
1
简答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
199
2
论述题
缺陷产品的召回形式。
200
3
简答题
经营者承担的重要信息披露义务。
123
第四章:专利法
关键词
序号
题型
题目
页码
客体
1
简答题
专利权的客体
134
职务发明
1
简答题
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形。
135
专利权
范围
1
论述题
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事项。
136
2
简答题
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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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1、行政垄断行为和地方封锁行为
行政垄断行为,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 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
地方封锁行为,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 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的 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 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关键是捏造并实施散布虚伪事实 的行为,即商业诽谤。在客观上能否直接造成损害竞争 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后果,无关紧要。
9
第二节 反垄断法
一、垄断与反垄断法 在经济学领域,垄断(Monopoly)是指单一的厂商或少数几个
厂商控制着某一个行业的生产或销售。垄断的极端情况是垄 断者占有全部市场。 曼昆将垄断分为三种类型:市场垄断、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 反垄断法是调整国家反对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仅是一部有关微观经济的法律” (反垄断法主要是针 对企业市场行为的一种法律制度)。 反垄断法反对的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大企业,而是任何独占市 场的企图。反垄断法以垄断行为为主要规制对象。 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在中国有着漫长的立法 之路。中国《反垄断法》从1994年正式列入人大的立法阶 段,到2007年正式通过历经了13年,于2008年8月1日起施 行。
6、串通招标投标行为,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 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 手的公平竞争。
4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
7、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而 进行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 有奖销售:(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的办法, 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 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前两种属于禁止性有奖销售,后 一种属于限制性的有奖销售。
2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
1、欺骗性商业行为(又称假冒行为),是指假借或冒充其 经营者或其商品的名称、商标、质量和产地标志等,以使人 混淆、产生误解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 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 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 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根椐《反不正当竞争法》 的规定,只有“账外暗中”的回扣,才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节 反垄断法 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节 产品质量法
1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
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 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 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除此之外,该法第二章又专章列举了我国现阶段危 害最突出的11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10
二、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形式
我国反垄断法所规制垄断的形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类: (一)垄断协议 我国《反垄断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
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
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 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三)经营者集中 第二十条 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1)经营者合并;(2)经营 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 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 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限定 交易、地区封锁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11
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者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是指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 服务,由国家从专门法律确认其主体地位和保护其消费权益 的个体社会成员。
3、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 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 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
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3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违法 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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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ID(5388):某商厦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其公告中称:本次活 动分两次抽奖:第一次一等奖8名,各奖彩电一台(价值 4500元);第二次一等奖3名,各奖录音机一台(价值 2300元);第一次获奖者还可参加第二次抽奖。对此事 的以下判断中,何者为正确? A.开奖不允许分两次进行,该商厦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 B.可以两次开奖,但最高奖的总值不得超过5000元,该 商厦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 C.可以两次开奖,因每次的最高奖励额未超过5000元, 属正当的有奖销售 D.是不是正当有奖销售,应取决于最后抽奖结果是否出 现一人连续两次中一等奖
6
案例:
0290.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销售下列商品的行销售有效期限将到期的商品
C.销售积压商品
D.因清偿债务,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8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
9、搭售行为,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 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