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乡实体地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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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乡实体地域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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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运用周一星所提出的对实体地域划分的方法,对东莞市从行政地域、实体地域、功能地域三个方面进行划分,并通过查阅东莞近年的统计年鉴获取面积,人口信息,经济生产总值等数据,根据以上信息对东莞城乡地域进行划分。

关键词:行政地域,实体地域,功能地域,东莞市

1引言

周一星从20 世纪80 年代中期开始, 提出在尽量不触动行政区划的前提下, 建立镇实体地域的概念、办法, 来统计城镇人口, 实现人口和空间的统一。根据他所提出的理论,我国对于城市地域概念可作三种类型的界定, 即城市的行政地域、实体地域( 或称景观地域) 和能地域。城市的行政地域就是根据国家行政区划方案的规定, 一个城市依照法律规定所管辖的地域范围。在国外即“city proper ”。在我国有两种, 一种是城市市区( 不含辖县) , 另一种是包括辖县在内的城市地区。城市的实体地域是集中了各种城市设施, 以非农业用地和非农业经济活动为主体的城市型景观分布范围, 相当于城市建成区; 城市的功能地域一般是以一日为周期的城市工作、居住、教育、商业、娱乐、医疗等功能所波及的范围, 它以建成区为核心, 还包括与城市建成区存在密切社会经济联系, 并有一体化倾向的城市外围地域, 以县为基本组成单元, 在国外称大都市区(metropolitan area) , 在我国还没有相应的概念。

本文是在上述研究、建议的基础上对东莞市城乡实体地域划分方法的一次尝试。

2东莞市行政地域的划分

2002年,东莞市行政区划主要变更有:1月,莞城撤销1988年1月起分设的城内区、城外区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立莞城街道办事处。11月,万江区街道办事处(1987年10月设立)更名为万江街道办事处。另,2000年3月,东城街道办事处设立;2001年10月,南城街道办事处设立。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东莞进行了行政区域的规划,如图1,包括市辖28个镇、4个街道;386个行政村、205个社区。截止2010年底,东莞行政区划情况为:东城区,南城区,万江区,莞城区,中堂镇,石碣镇,石龙镇,茶山镇,石排镇,企石镇,横沥镇,桥头镇,谢岗镇,东坑镇,常平镇,寮步镇,樟木头镇,大朗镇,黄江镇,清溪镇,塘厦镇,凤

岗镇,大岭山镇,长安镇,虎门镇,厚街镇,沙田镇,道滘镇,洪梅镇,麻涌镇,望牛墩镇,高埗镇。全市总面积2465平方公里,2011年东莞市户籍人口为184.77万人,外来暂住人口为413.62万人,常住人口为825.48万人。

图1

3东莞实体地域的划分

3.1.东莞市建成用地判定规则

(1)城市行政范围内总面积不小于20 km2,总人口不小于2000人的以下区域:a.永久建筑物连成片的区域。b.几片分散但相邻,并且边缘最小距离小于50m的永久建筑物所在地组成的区域。

(2)符合以下任何一条的用地:

a.与满足条件(1)的用地相距不超过50m,沿交通线(公路、铁路、运河)的永久建筑物所在土地。

b.机场、铁路编组站、污水处理厂、通讯电台等市政服务设施用地。

(3)符合以下任何一条的用地:

a.完全被建筑物包围起来的自然地貌区域,包括河流、湖泊、山体等;

b.完全被建筑物包围起来的,面积不超过12万的农田。包含在建筑物群中的零散的小块

农田,可以将之近似的计人建成用地中。我国目前农村人口众多,人均用地约2亩,户均为8亩左右。根据我国《村镇规划标准》中对村庄的规模分级,我国小型基层村人口约100人左右。将两个下限指标综合,一个村庄的下限农田面积取12万。少于12万的零散农田可以忽略不计,归入建成用地范围。

建成区分类: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人口在6万人以上的建成区为城市型建成区,不足6万但超过2000人的建成区为城镇型建成区。

东莞功能地域划分

3.2.对东莞进行建成区划分

根据2010年全国开展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进行东莞市的人口地理信息统计,得到表1。

表 1 2010年东莞市人口地理信息统计表

地区面积(平方公里)人口数(人)比重(%)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

全市合计2465 8220237 100 3334.78 东城街道办

事处

110 492875 6 4480.68 南城街道办

事处

59 289255 3.52 4902.63 万江街道办

事处

48.6 244765 2.98 5036.32 莞城街道办

事处

13.5 162116 1.97 12008.59 石碣镇36 246960 3 6860.00 石龙镇10.38 141850 1.73 13665.70 茶山镇56.6 156522 1.9 2765.41 石排镇56 160202 1.95 2860.75 企石镇58.29 121693 1.48 2087.72 横沥镇50 204830 2.49 4096.60 桥头镇56 166774 2.03 2978.11 谢岗镇103 99387 1.21 964.92 东坑镇27.5 138819 1.69 5047.96 常平镇108 386378 4.7 3577.57 寮步镇71.15 418578 5.09 5883.04 樟木头镇118.8 132816 1.62 1117.98 大朗镇118 310889 3.78 2634.65 黄江镇98 231399 2.81 2361.21 清溪镇143 312639 3.8 2186.29 塘厦镇128 482067 5.86 3766.15 凤岗镇82.5 318971 3.88 3866.32

地区面积(平方公里)人口数(人)比重(%)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

大岭山镇95 279414 3.4 2941.20 长安镇84.3 664230 8.08 7879.36 虎门镇178.5 676315 7.79 3577.91 厚街镇126.15 438283 5.33 3474.30 沙田镇107 177482 2.16 1658.71 道滘镇63 143107 1.74 2271.54 洪梅镇33.5 58114 0.71 1734.75 麻涌镇84 118062 1.44 1405.50

望牛墩镇30 84786 1.03 2826.20 中堂镇60 139563 1.7 2326.05 高埗镇30 217436 2.64 7247.87

松山湖管委

72 37658 0.46 523.03

虎门港管委

8.8 1473 0.02 167.39

生态园管委

30.5 2187 0.03 71.70

在得到东莞各街道及市辖镇的人口信息后,对东莞各地区进行分析,我们假定东莞各地区都符合建筑用地标准,直接在镇(街道)层面上根据上文建成用地规划的标准进行建成区的判断。

东莞城市建成区包括东城区,南城区,万江区,中堂镇,石碣镇,石龙镇,茶山镇,石排镇,企石镇,横沥镇,桥头镇,谢岗镇,东坑镇,常平镇,寮步镇,樟木头镇,大朗镇,黄江镇,清溪镇,塘厦镇,凤岗镇,大岭山镇,长安镇,虎门镇,厚街镇,沙田镇,道滘镇,麻涌镇,望牛墩镇,高埗镇。

东莞的城镇建成区包括莞城区,石龙镇,洪梅镇。其中莞城区面积为13.5km2,石龙镇、洪梅镇的人口少于60000人。

3.3.对东莞进行城市统计区和城镇统计区的划分

根据周一星在《建立中国城市的实体地域概念》中对统计区的划分标准,取建成区下限人口规模、非农化水平和人口密度三个指标来定义城市实体地域,以区别于乡村。试规定如下:

(l)凡6万人以上的城市型建成区需要划定城市统计区,凡2000人到6万人的城镇型建成区需要划定城镇统计区。2000人以上的城镇型居民区属于城镇范畴,列入城镇人口统计,暂不划定实体地域范围。

(2)城市统计区范围的大小由平均非农化水平不低于70%和人口平均密度不低于2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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