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爱弥尔看论卢梭的德育生活化理论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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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第14卷 总第66期)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No.6 2012(Vol.14 Sum No.66)

从《爱弥尔》看论卢梭的德育生活化理论*

● 李 俊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佛山528041)

摘 要:本文试图从卢梭的伟大著作《爱弥尔》中解读出他的又一教育理论,即德育生活化理论。具体而言,文章分别从两个方面展开论述,即卢梭德育生活化理论的内涵;卢梭德育生活化理论的基本维度。

关键词:卢梭;德育;生活化

DOI:10.3969/j.issn.1009-4458.2012.06.106

中图分类号:B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458(2012)06-0273-02

卢梭在《爱弥尔》这部闻名世界的著作中提出了别具一格的教育思想,这些思想在18世纪中期被视为“教育上的哥白尼式革命”。本文试图从这部伟大著作中解读出卢梭的又一教育理论,即德育生活化理论,从而给予卢梭教育理论以充实,并给予我国现行教育理论以启示。

一、卢梭德育生活化理论的内涵

卢梭在《爱弥尔》这部著作中包含了丰富的德育生活化思想。在这本书中,他不止一次地强调了德育与生活的同时性。在《爱弥尔》的开篇他就说到:我们一开始生活,我们就开始教育我们自己了,我们的教育同我们的生命一起开始的。[]13其中,卢梭所指的德育生活化,即是与为某一特定群体专门准备的正式化道德教育相对的,是人们通过在与他人共同进行的日常生活过程中而获得的教育,这种教育具有非正式的、偶然的、无处不在的、重复的特征。这种教育是非正式的,是因为它没有正式的教育时间或地点等因素,它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这种教育是偶然的,是因为它没有事先的精密的计划,只要产生了教育的需要,它就产生。因此,它又是随机的。这种教育是无处不在的,是因为生活是无处不在的,因此通过生活来对人们进行的道德教育也是无处不在的。这种教育是重复的,是因为生活对人们的道德观念的养成的影响以及通过生活对人们进行道德教育要取得实效,不是一次而获得,而是通过在日常生活多次的影响和启发而产生。

二、卢梭德育生活化理论的基本维度

本文基于《爱弥尔》,试图主要从三个维度来阐述了卢梭的德育生活化理论,即分别是人的生活需要与道德观念的关系、人的生活经验与道德观念的关系、人的生活环境与道德观念的关系。

1.人的生活需要与道德观念的关系

人的生活需要和道德观念有紧密的联系,道德教育要认识到二者的紧密关系,并在尊重和利用人的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培养人的道德观念。首先,卢梭认为,德性养成的好坏与生活欲望是否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有关。他说:

 “人为什么会显得柔弱呢?那是由于他的体力和他们的欲望不平衡。是我们的欲念使我们变得柔弱的,因为要满足我们的欲念,所花费的体力,比大自然赋予我们的体力还多得多。所以说,减少我们的欲念,就等于增加我们的体力:体力多于欲念的人,体力有剩余,因此他当然是长得很强健的。”[1]212从这里可以看出,卢梭把人的柔弱这一德性的形成归结为欲望的过度膨胀。因而,要使人养成善的德性,必须要对生活的需要有所节制。其次,卢梭认为,要想通过生活对人开展道德教育必须要了解和尊重人的现实生活需要。这是因为,求知来源于生活的需要。当人认识到生活的需要而自身又确实不懂的时候,求知的愿望最为强烈。为此,卢梭说:

 “原来这个小女孩是很娇气的,她不喜欢把她的衣服拿给她的妹妹穿;从前,家里的人在她的衣服上打上了记号,而以后就不替她打记号了,所以她只好自己学打记号。她以后进步的情况如何,大家是可以想象得到的。”[1]546再次,尊重人的生活需要,实际上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卢梭所倡导的“以儿童为中心”这一教育主张。英国大哲学家洛克认为,儿童是一块白板,教育者可以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来任意塑造儿童。这实际上是将儿童当做一个填充器由成人任意填充。和洛克不同,卢梭反对这种教育主张,他认为成人对儿童的了解十分有限,教育必须以儿童为中心,了解和尊重和儿童的生活需要。这样的道德教育使儿童不再从属于教师,从而不仅使教育者能够更好地促进儿童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而且也尊重了儿童的主体性,培养其具备了民主社会所要求的主体意识和民主精神。

2.人的生活经验与道德观念的关系

所谓生活经验,就是在日常生活活动的亲身体验过程中所获得的总体性认识。卢梭认为,人能从生活经验中接受道德教育,获得道德观念。具体而言,人的生活经验与道德观念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生活经验对人的道德认知的塑造具有双向性,即生活经

*收稿日期:2012-01-25

作者简介:李 俊(1980-),男,安徽芜湖人,广东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近代教育思想,人的社会化。

验既可以塑造善的观念,也可以塑造恶的观念。就恶的观念而言,卢梭在《爱弥尔》的第一章就讲到:

 “在出生的时候,孩子就会啼哭;他的婴儿时期就是在啼哭中度过的。”“折中的办法是没有的,不是他命令我们,就是我们命令他。所以,他首先获得的观念,就是权势和奴役的观念。还不会说话,他就在支配人了;还不会行动,他就在服从人了。”“人么就是这样很早地把这些情绪灌入他幼小的心灵,可是以后又推说那是天性,费了许多力气把孩子教坏以后,又抱怨他成了这样的人。”[1]25从这里可见,权势和奴役的观念不是天生的,而是人们通过在日常生活的不断体验中所养成的道德认知。就善的观念而言,卢梭说:

 “如果他受伤了,我不但不惊惶地急忙走到他的身边,反而安详地站在那里,至少也要捱些时候才走过去。”“他一定看我怎样判断他所受的伤,就怎样判断他所受的伤的。”他正该在这样的年龄开始学习勇敢的精神,在毫不畏惧地忍受轻微痛苦的过程中,他就会逐渐学到如何忍受更大的痛苦了。”[1]70从这里可以看出,勇敢这一善的德性除了可以通过专门的训练来养成之外,还可以在日常生活的活动中来养成。由上可见,一方面,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的生活经验,对人的道德观念的形成具有双向的导向作用。另一方面,道德教育可以通过恰当地影响人的生活经验来促成人的良好道德观念的养成。

其次,人的生活经验与道德观念具有密切的关系还在于,人的生活经验的获得是在日常生活的亲身经验中实现的,这种从亲身经验中获得的生活经验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感觉经验。卢梭认为,感觉经验是理性认识的基础,人是在感觉经验的基础上,即是通过在日常生活的实践活动中获得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以及相应的道德观念。卢梭说:

 “我们来看一看一只猫第一次闯入一间屋子的时候是怎样做的:它东瞧西看,留心观察,用鼻子闻闻味道,一会儿也不停息,只有把各方面都探查清楚之后,才放心去活动。一个初学走路的孩子,第一次进入世界的时候也是这个样子。所不同的是,虽然孩子和猫都同样用视觉探查,但孩子除了用视觉之外还用了大自然给他的手,而猫除了视觉之外,则用大自然赋予它的灵敏的嗅觉,这种禀赋培养的好或坏,就能使孩子变得灵巧或笨拙,活泼或痴呆,鲁莽或谨慎。”[1]149从这里可以看出,感觉经验培养得好或坏,能使人的道德观念向不同的方向发展。因此,与感觉经验具有密切相关的生活经验与人的道德观念也有着不可分离的联系。

再次,人的生活经验与道德观念具有密切的关系还在于,人可以通过在生活中所形成的习惯使其道德观念向良好的方向发展。在前面讲过,生活教育的特征之一在于它的重复性。因此,人在生活中所获得的生活经验也是卢梭所说的习惯。卢梭说:

 “既然是单凭我们选择给孩子看的东西,就足以使他养成一个胆小或勇敢的人,那么,为什么不在他开始说话和听话以前就对他进行教育呢?我希望人们使他习惯于看新事物,看丑恶的和讨厌的动物,看稀奇古怪的东西,不过要逐渐的先让他在远处看,直到最后对这些东西都习惯了,并且,从看别人玩弄这些东西,到最后自己去玩弄这些东西。如果在童年的时候看见蟾蜍、蛇和大海虾都不怕,那么,到他长大的时候,不管看见什么动物他也不会害怕了;天天都看见可怕的事物的人,就不觉得它们可怕了。”[1]50从这里可以看出,习惯能够塑造人的德性,它能使一个原本胆小的人变得勇敢,这就是卢梭所说的:

 “当理智开始使他们感到畏惧的时候,我们就要用习惯使他们振奋起来。”[1]51由上可见,既然人在日常生活活动的亲身体验过程中所获得的生活经验与人的道德观念的形成具有如此紧密的联系,那么就应该鼓励人从生活中获取经验,并通过影响人的生活经验来促进人的道德观念的形成。

3.人的生活环境与道德观念的关系

卢梭认为,人的道德观念的形成与人的生活环境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要使人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就必须要使人的生活环境具备一定的要求。

首先,卢梭认为,要使人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就必须使人的生活环境是一种爱的环境。因此,卢梭提出给儿童施以“爱的教育”,这种“爱”从家庭开始,然后扩展到学校、社会。通过爱的教育,让儿童在充满爱的环境中健康成长,能够激发儿童内在的良知,克服人性中的不良成分。相反,如果人的成长过程中缺乏爱的因素,将会造成一个人性格上的缺陷乃至不良后果。这正如卢梭所言:

 “只要父母之间没有亲热的感情,只要一家人的聚会不再使人感到生活的甜蜜,不良的道德就势必来填补这些空缺了。难道说真又人竟愚蠢到看不出所有这一切的连锁关系吗?”[1]26与此同时,卢梭虽然主张对儿童施以“爱”的教育,但却反对过分地溺爱。卢梭说:

 “有些人是过分严格,有些人是过分放任,这两种情况都同样是要避免的。如果你放任孩子不管,就会使他们的健康和生命遭到危险,使他们在眼前受到许多苦楚;但是,如果你过分关心,一点苦都不让他们受,就会使他们在将来遭到更大的苦难,使他们长得十分娇嫩、多愁善感,从而使他们脱离成人的地位,但是,这种地位,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他们终有一天会达到的。”[1]85从这里可见,对儿童施以“爱”的教育,不是过分溺爱和放任,而要使他们感受到爱的同时经历必要的痛苦,这样更加有利于他们的良好道德观念的养成。这正如卢梭所说的:

 “为了要感到巨大的愉快,就需要体会一些微小的痛苦;这是他的天性。身体太舒服了,精神就会败坏。没有体会过痛苦的人,就不能理解人类爱的厚道和同情的温暖;这样的人势必心如铁石,不同他人相来往,他将成为人类中的一个怪物。”[1]85-86

其次,卢梭认为,要使人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就必须使人的生活环境是一种自然的环境。其中,这里所说的自然的环境,不是让人逃离社会成为与世隔绝的野蛮人。而是使人的生活环境保持一种自然的状态,使人摆脱封建社会的束缚和封建文化的腐蚀。因此,卢梭指出:

 “我往往发现,很早就开始堕落、沉湎酒色的青年是很残酷不仁的:性情的暴烈使他们变得及早、爱报复和容易发脾气的人;他们不顾一切,只图达到他们想象的目的;他们不懂得慈悲和怜悯;他们为了片刻的快乐就可以牺牲他们的父亲、母亲和整个的世界。反之,在一个天真质朴的生活中成长起来的青年,由于自然的作用是比如会养成敦厚和重感情的性情的:他热诚的心一见到人的痛苦就深为感动;他见到伙伴的时候就高兴的发抖,他的两臂能温柔的拥抱他人,他的眼睛能流出同情的眼泪。”[1]302从这里可以看出,一个人养成敦厚和重感情的性情,是因为生活在一个保持了自然的状态的自然环境中并且由于自然的作用的结果。

再次,卢梭认为,要使人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就必须使人的生活环境是一种自由的环境。卢梭说:

 “我曾经说过,孩子们最留心的事情之一,就是要发现管束他们的人的弱点。这种倾向往往使他们作出一些顽皮的事情,然而这种倾向的产生,不是由于他们有顽皮的天性,而是由于他们需要逃避那压制他们的权威……因此,他们将养成这样的习惯:留心别人的缺点,以发现别人的缺点为乐。显然,在爱米尔的心目中堵塞了产生这种恶习的根源的;由于他根本没有挑我的错处的心,所以他既不找我的错,也不找别人的错。”[1]142从这里可以看出,孩子的恶习并非产生于他们的天性,而是他们缺乏自由。可见,人是否获得了充分的自由往往影响了他们的道(转第2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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