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诈骗罪的认识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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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诈骗罪的认识与防范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数额较大的立案标准:个人为二千元至三万元;
数额巨大的立案标准:三万元至二十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的立案标准:二十万元以上。
诈骗罪的形式: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实践中判断一行为是否能够认定为诈骗,关键是看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刑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
现在,社会上的各类诈骗案层出不穷,在课上我们见到了如:“百万富婆等你来”,“出租车诈骗案”和利用中年女人寂寞心理诈骗等等的案件,因此,我认为,现在的诈骗类型有大约那么几种。
1、“征婚”诈骗
一些陌生或匿名发来的报纸许诺“富翁或富婆”的征婚广告来吸引人们去打电话与之交往,而事实上却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在利用这种征婚广告来骗取受害人的荷包。
2、“中奖”诈骗
尽管人们都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但当骗子将诱饵抛到面前时,还是有人被“馅饼”搞晕头脑。这类“人人中大奖”的骗子游戏主要有两种行骗方式,一是骗邮资,二是骗缴税。
3、“信用卡”诈骗
一些网站允许你免费在线浏览成人图片,不过你必须提供信用卡号码以证明你已经满18岁。然而,当你打开它却有一大堆你意想不到的东西是收费的。利用信用卡诈骗的形式主要有破解密码伪造并使用信用卡、伪造并冒用他人信用卡、与信用卡特约商户勾结冒用他人信用卡等等。
4、“金字塔”诈骗
其实就是网络传销。犯罪人可能打上这样的广告语“不需买卖商品,只需通过简单的注册,交50元会费,就可以在3个月内赚10万,一年内赚100万。”由于人们对传销的理念已有一定的认知,所以对传销致富仍然抱有幻想,加上50元会费投入很小,一些侥幸者会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汇出50元,结果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5、“电话”欺诈
同许多互联网欺诈一样,它只是已有多年历史的老骗术的变种。你会收到一通电话,那人自
称是某银行工作人员,在取得信任后,谎称你在某某账户是不安全的账户,让你赶快将所有财产转入它所提供的“安全账户“。当人们将财产转移后的一瞬,账户上所有的钱将被提取一空。损失大者可达到上百,上千万。
6、“连环”诈骗
连环诈骗也是诈骗中最为狡诈,最难防范的一种,往往当你走入犯罪人的视线的那一瞬间,你已成为他们的猎物。他们往往会社一个巧妙的局,且多为多人的团体,有人主骗,有人敲边,有人活跃气氛或假装与你同样进入圈套。这一系列的手段无非是想降低你的警惕性,然后一举将你的钱财或账号骗走,受害者往往在几小时甚至几日后才有所发觉。
既然诈骗如此防不胜防,我们又该如何多起防范呢?
1、切勿贪图便宜,保持警惕之心
2、留意细节特征,提高防范意识。很多诈骗正是通过受害人的粗心和轻信才成功的实施诈骗的手段。
3、及时保存证据,尽快报案。如果你确定自己已经在交易中被骗,要及时保存好犯罪人用以诈骗的网页、信息、电话等有利证据,并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