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行往来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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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联行往来及资金汇划清算的概述

一、联行往来及资金汇划清算的意义

1、联行往来概念

联行往来是指同一银行系统内各行处之间由于办理结算和资金调拨等业务而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它是办理结算业务和资金划拨的重要工具。

2、联行往来的发展

联行往来资金汇划清算系统

二、联行往来及资金汇划清算的管理体制

1、联行往来的管理体制

联行往来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监督、分别核算”的办法,在同一系统银行内划分总行、分行、支行三级管理的联和往来体制,分别采取全国联行往来、分行辖内往来、支行辖内往来三种核算方式。

2、资金汇划清算的管理体制

资金汇划清算中联行业务均以“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一般都由汇划业务经办行,清算行,省区分行和总行清算中心通过计算机网络组成。

第二节全国联行往来的核算(介绍)

一、概念

全国联行往来,是指商业银行系统内核准发有全国联行行号的各级行之间通过邮电部门邮寄联行报单或拍发电报方式办理资金划拨的账务往来。

二、基本做法

1.直接发报、分账核算

2.往来双向报告,分行录磁传输,总行集中对账

3.查清未达,年度上划结平

第三节资金汇划与清算的核算(以工行为例)

一、资金汇划清算的业务范围和基本做法

(一)资金汇划清算系统的业务范围

资金汇划清算系统承担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含商业汇票、国内信用证、储蓄委托收款等)、银行汇票、银行卡、储蓄旅行支票、内部资金划拨、其他经总行批准的款项汇划及其资金清算,对公、储蓄、银行卡异地通存通兑业务的资金清算,同时办理有关的查询查复业务。

(二)资金汇划清算的基本做法

1.实存资金。

2. 同步清算。

3. 头寸控制。

4.集中监督。

(三)资金汇划清算系统办理汇划业务的基本规定

1.资金汇划清算系统采取“汇划数据实时发送,各清算行控制进出,总行中心即时处理,汇划资金按时到达”的办法。

2.资金汇划清算系统对汇划业务采取批量处理与实时处理相结合的方式。

3.总行及各清算行通讯线路、机器设备应设置备用,进行应急处理;业务数据每日处理完毕必须进行备份,妥善存放;建立运行监测系统,发现故

障,及时支援。对因故造成通讯线路故障不能及时传输数据的,各级行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排除故障,恢复正常传输。同时可采取应急措施。对不可抗力(自然力)因素所致或邮电部门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银行不负责赔偿。

4、客户委托银行办理汇划业务时要填写电子汇兑凭证,通过资金汇划清算系统划拨款项。

二、资金汇划清算业务的专用工具

电子资金汇划清算业务的专用工具主要包括:联行行号、联行专用章、联行密押、资金汇划往来的基本凭证及办理资金汇划清算业务应设置的会计科目和账户。

(一)联行行号、联行专用章和密押

(二)会计科目和账户的设置

1.“系统内上存款项”科目

2.“系统内款项存放”科目

3.“辖内往来”科目

(三)资金汇划往来的基本凭证

1.辖内往来汇总记账凭证

(1)辖内往来汇总记账凭证(借方)

(2)辖内往来汇总记账凭证(贷方)

2. 资金汇划补充凭证

(1)资金汇划(借方)补充凭证(一式二联)

(2)资金汇划(贷方)补充凭证(一式二联)

三、汇划款项与资金清算的核算

(一)联行备付金上存及调整的核算

1.向上级行上存备付金的核算

清算行:借其他应收款——待处理汇划款项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借系统内上存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

贷其他应收款——待处理汇划款项户

总行清算中心: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系统内款项存放——××行备付金存款户

2.调整备付金的核算

调增备付金处理与上存备付金处理相同。

调减备付金:

总行清算中心:借:系统内款项存放——××行备付金存款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清算行:借:其他应收款——待处理汇划款项户

贷:系统内上存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其他应收款——待处理汇划款项户

(二)汇划款项业务的核算

1.发报经办行的处理

贷报业务(如: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等)的会计分录为:

借:××科目

贷:辖内往来

借报业务(如:银行汇票,信用卡等)会计分录同上相反。

2.发报清算行的处理

(1)不同清算行的经办行之间的汇划业务

贷报业务会计分录为:

借:辖内往来

贷:系统内上存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

借报业务会计分录相反。

(2)同一清算行经办行之间的汇划业务

系统不更新备付金,自动进行划转。

贷报业务会计分录为:

借:辖内往来

贷:其他应付款——待处理汇划款项户

借报业务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待处理汇划款项户

贷:辖内往来

3.发报省区分行的处理

发报省区分行在资金汇划系统处于信息转发的地位,其主要任务是:收到发报清算行传输来的全国汇划业务实时上传总行清算中心;收到发报清算行传输来的省区分行辖内的汇划业务后,实时转发给各收报清算行;日终将日间登记的省内汇划数据按清算行汇总后上送总行。省行汇划发报业务全部由系统自动完成。

4.总行清算中心的处理

总行清算中心收到各发报清算行通过省区分行上传的全国汇划业务信息,如为贷报业务,其会计分录为:

借:系统内款项存放——发报清算行备付金户

贷:系统内款项存放——收报清算行备付金户

如为借报业务,会计分录相反。

5.收报省区分行的处理

收报省区分行主要是负责将总行清算中心传输来的全国汇划信息传输给收报清算行。省区分行对汇划收报业务的信息传输全部由资金汇划系统自动完成。

6.收报清算行的处理

(1)分散式的处理

a、对核押无误的实时汇划业务,如贷报业务会计分录为:

借:系统内上存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

贷:辖内往来

如为借报业务会计分录相反。

b、对当日收到核押无误批量业务,如贷报业务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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