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职能及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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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职能及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筑业管理和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建筑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指导全市建筑行业体制改革。
二、按规定承担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核、审批、变更责任,开展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督查;管理进出我市的建筑施工队伍和相关驻外办事机构,负责各类建筑施工企业的信用管理。
三、承担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和市区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监管的责任。
拟订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和市区单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组织、指导或参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建筑业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参与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查,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指导推进全市建筑企业科技进步、工程创优、技术创新工作;拟订建筑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荐科技进步项目;负责市级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评审和省级以上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审核推荐工作;参与全市建筑行业材料质量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市建筑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建筑业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的统计工作;指导建筑业档案工作;推进建筑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建筑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文书档案和保卫保密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指导建筑业协会工作。
二、质量安全处
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市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拟订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和市区单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建筑业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与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查,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试验室审批工作,推荐评审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市级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评审和省级以上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审核推荐工作;参与全市建筑行业材料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建筑施工技术革新;推荐科技进步项目;指导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本局各项资金、费用的预算和收支管理;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全市建筑业规费的收取结算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指导建筑业会计学会工作。
四、企业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负责权限范围内全市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督查、审核、审批、变更工作;负责建造师注册的核查汇总和小型项目管理师的管理工作;负责外地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市承包工程的登记备案,负责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登记发放;负责外出施工队伍和驻外办事处的综合管理;了解掌握省内外、国内外市场信息和我市建筑企业市场开拓情况;指导建筑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装饰协会工作。
五、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精神文明、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负责群团、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筑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业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纪检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