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车辆购置税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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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与计税依据
• (3)下列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纳税 人无法提供有效价格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 ①进口旧车; • 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 • ③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 • ④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 • 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 • (4)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 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 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 10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0。
• 【特别提示】这里所谓进口自用车辆,指的是纳税人直接从境外 进口或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不是指购买别的单位进口 的车辆。 • 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征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与进口方计算增 值税的计税依据一致。
• 纳税人进口应税车辆自用的,由进口自用方纳税;如果进口车辆 用于销售、抵债、以物易物等方面,不属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 行为,进口方不缴纳车辆购置税。 • 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组成计 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谢谢大家!
•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
•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税率与计税依据
• 3.其他自用应税车辆 • (1)纳税人自产自用、受赠使用、获奖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取得 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 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 (2)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依据为纳 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 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 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 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 计税价格。最低计税价格是不含税价格。
税收优惠
• (2)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 • (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的1辆小汽车。 • 5.对三轮农用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 6.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 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 (二)车辆购置税的退税 • 纳税人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但在办理登记手续前需要办理退还 车辆购置税的,由纳税人申请,征收机构审核后办理退还车辆购 置税手续。
车辆购置税
北京市税务局 张嘉
车辆购置税法
内容结构: 1、纳税义务人及征税范围 2、税率与计税依据 3、应纳税额的计算 4、税收优惠 5、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 (二)征税范围
• 以列举的车辆为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
挂车、农用运输车。 • 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范围大于消费税应税车辆的范围。
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 纳税人自产自用、受赠使用、获奖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如拍卖、抵 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由主管 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举例: • 某汽车制造厂将排量为2.0升的自产A型汽车4辆转作本厂固定资 产,3辆对外抵偿债务,3辆奖励给本厂优秀员工。国家税务总局 规定的A型汽车最低计税价格为190000元/辆。另外,一辆已缴纳 车辆购置税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本厂自用汽车,因交通事故 更换底盘,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为 260000元/辆。该汽车制造厂应纳车辆购置税多少元。
税率与计税依据
• (一)税率
• 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 • (二)计税依据 •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价外征收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税车 辆的价格即计税价格就成为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
• 计税价格=(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增值税税率或 征收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其计税价格由纳税人支付给销售者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组成(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 (1)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包括购买国产车、购买进口车,这里 所谓购买进口车并不是指自行进口车辆,而是指购买别人进口的 车辆。 • (2)不论是购买国产车还是购买进口车,都需要注意以下的细 节:
税收优惠
• (一)车辆购置税的减免税规定 •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 车辆免税。 •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 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情形。主要有: • (1)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 (警)、联络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
税率与计税依据
• 举例: • 外国驻我国某外交官2016年2月购买我国生产的轿车自用,支付 含税价款及价外费用25万元;2018年3月外交官将该轿车转让给 我国某公民使用,成交价16万元,该型号轿车最新核定的同类型 新车最低计税价格为18万元/辆。则该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的计税 价格是: • 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 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 扣减10% • 25÷(1+17%)×(1-2×10%)=17.09(万元)。
• 该企业应纳车辆购置税=190000×4×10%+260000×70%×10%=94200 (元)。
应纳税额的计算
• 2.未按规定纳税车辆应补税额的计算 • 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税的,应按现行政策规定的计税价格,区分情 况,分别确定征税。不能提供购车发票和有关购车证明资料的, 检查地税务机关应按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征税;如果 纳税人回落籍地后提供的购车发票金额与支付的价外费用之和高 于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的,落籍地主管税务机关还应对其差额计 算补税。 • 检查地税务机关补征车辆购置税计算: • 应纳税额=最低计税价格×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
• 代收款项应区别征税:
• (1)凡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的款项,应视作代收
单位价外收费,应并入计税价格中一并征税;(2)凡使用委托 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并收取代收手续费的款项, 不并入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
•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