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俱时因果在成唯识论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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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俱时因果在成唯识论中的困难
杨惠南
一、成唯识论的过未无体论
大乘佛法站在法空的立场,连过去、现在、未来这三世时间的流转,也在否定之列。最早期的大乘学者--龙树,把时间的流转化归於有为法的变化之上;所以,他说:「若离於去者(运动者),去法(运动这一现象)不可得。」(1)又说:「因物故有时,离物何有时?物尚无所有,何况当有时!」(2)明显地,龙树之所以认为时间的空幻,是因为他认为时间是依靠万物的运转而施设的;而万物是空幻不实的,因此,依靠万物而施设的时间,也就成了空幻不实的存在了。
中期大乘佛教的代表作--《瑜伽师地论》,和龙树相同,也把时间建立在万物的相续活动上,因此,时间也必定是虚幻的;
如说:
问,何以分位建立时间?此复几种?答,依行相续不断分位建立时。此复三种,谓去、来、今。(3)
论文中的「行」,即三法印「诸行无常」中的「行」,泛指一切世间的事物(有为法)。「依行相续不断分位建立时」,这明显地说到:时间是依照有为法的相续不断而建立起来的。既然这样,时间必是虚幻不实的。
比《瑜伽师地论》稍後的《成唯识论》,把时间建立在种熏的理论之上,但却有主张「现在实有」的倾向。例如,《成唯识论》卷三说:
谓此识性无始时来刹那刹那果生因灭。果生故非断,因灭故非常。非断、非常,是缘起理。故说此识恒转如流。....前因灭位,後果即生,如秤两头,低昂时等。如是因果相续如流,何假去来方成非断。....应信大乘缘起正理,谓此正理深妙离言,因果等言皆假施设。观现在法有引後用,假立常果,对说现因;观现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曾因对说现果。(4) ──────────────
1.中论卷一(观去来品第二);大正藏卷30, p. 4.
2.中论卷三(观时品第十九);大正藏卷30, p. 26.
3.瑜伽师地论卷56;大正藏卷30, p. 607.按,这段论文是解释世亲之《唯识三十颂》中的第五颂第三句的「恒转如暴流」,窥基的《成唯识论述记》把它判为「解本识因果法喻门」(5)。这是用相续不断的暴流以及低昂时等的杆秤,来比喻阿赖耶识当中的种子,与其现行果法之间的因果关系。显然,这种因果关系是不必预设过去及未来的时间,只有现在的一刹那。有关这点,窥基的《述记》说得更清楚:
谓大乘中唯有现法。观此现法有能引生当来之用。当果虽无,而现在法上有引彼用。用者功能,行者寻见现法之上有此功用,观此法果,遂心变作未来之相。此似未来,实是现在。即假说此所变未来名为当果。对此假当有之果,而说现在法为因。此未来果,即观现法功能而假变也。(6)
这是窥基对《成唯识论》中「观现在法....对说现因」一句的注解,明显地说到时间只有现在没有未来,因为,所谓的未来,不过是现在法能引生「当果」的意思,而当果是不存在的。类似地,窥基注解了论文中的另外一句「观现在法....对说现果」:观此现法有酬前之相,即熟变相等。观此所从生处,而心变为过去,实非过去,而是现在,假说所变为现法因。对些假曾有过去因,因说现在为果。(7)
这也明白说到没有过去只有现在,因为所谓过去,是相对於现在法之因而假说的。
因此,在种熏的理论上,《成唯识论》建立起唯有现在,没有过去、未来的时间观。这种「过、未无体论」,其实不是唯识学者所首倡的,早在部派时代,大众部即高唱这种唯有现在的时间观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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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正藏卷31, pp. 12-13.
5.成唯识论述记卷三;大正藏卷43, p.337.
6.同前书卷三;大正藏卷43, p.339.
7.同前.
二、成唯识论的俱时因果论
《成唯识论》的过未无体论既然是建立在种熏的理论之上,我人就必须进一步对这种理论做较详细的考查。
说到种熏的理论,《成唯识论》卷二分成种子六义、所熏四义、以及能熏四义等三方面来说明。在种子六义乙段中,论文用六义来说明种子所必备的六种必要条件(9)。六义是:刹那灭、果俱有、恒随转、性决定、待众缘、以及引自果。其中,刹那灭是
说种子是刹那生灭的有为法,而不是常住不变的无为法。恒随转,是说种子可以生种子,直到解脱成佛(转依)为止。性决定,是说善业所熏成的种子,必然引生善果;反之,恶业所熏成的种子,必然引生恶果。待众缘,是说刚刚熏成的种子不会马上现行,必须等待适当的机缘,才会现行。引自果,是说一颗种子只能引生一果,不能引生其他的果法(10)。而什麽叫做「果俱有」呢?按照论文的解释是:
谓与所生现行果法俱现和合,方成种子。此遮前後及定相离。现种异类,互不相违;一身俱时,有能生用。非如种子自类相生,前後相违,必不俱有。虽因与果有俱不俱,而现在时可有因用,未生、已灭无自体故,依生现果立种子名,不依引生自类名种。故但应说与果俱有。(11)
这是把种子分成两大类,一类仍叫「种子」,第二类则名为「种类」。种子是相对於现行果法而言,其关系是没有前後的同时因果。而种类则指阿赖耶识当中「待众缘」的种子,当它们还没现行时,仍然刹那生灭,引生下一刹那的自类种子;这种种生种的因果关系,则是有前後的异时因果。除了同时、异时的区别之外,依照论文看来,这两类种子还有异类、自类之分。所以《述记》说:
依生现行果之种子名为俱有,不依引生自类名种。何故尔耶?能熏生故,望异类故、果现起故、相易知故。种望於种非能熏生,非异类故,非现起故,非易知也,此中不说。故《摄论》第二云:「不生现行各为种类,生现行时名为种子。」(12) 这是列举四种理由,说明种子与种类的不同。其中第二个理由就是「异类」与「非异类」(自类)的不同。有关这点,《成唯识论》卷二还说:
能熏生种,种起现行,如俱有因得士用果。种子前後自类相生,如同类因引等流果。此二於果是因缘性,除此余法皆非因缘,设名因缘应知假说。(13)
这是利用阿达磨中的名词,来说明种子与种类的不同。种生现、现熏种是俱有因、士用果之间的关系;种生种则是同类因、等流果之间的关系。依《俱舍论》,这虽没有明显地把这两类因果建立在时间的同时与异时上,但由论文「士用果与因俱生」乙词,可以看出种子与现行之间的关系的确是俱时因果。(14)有关这两类种子、两种因果的理论,《成唯识论》卷四还引述《瑜伽师地论》中的一段论文说明,这是值得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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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世友的异部宗轮论曾说大众部、一部部、说出世部、胤部等主张「过去、未来非实有体」(详大正藏卷49, p.16.)。而阿达磨大婆沙论卷13说:「谓或有说过去、未来无实体性,现在是有而是无为。」(大正藏卷27, p.65)这也麽该是指大众部的时间观,因为大众部列有九种无为法,其中第八种是「缘起性支」(详异部宗轮论;大正藏卷49, p.15),它包括了时间。(参见演培法师之印度部派佛教思想观pp. 130-133.)
9.六义是「必要条件」(necessary condition)而不是「充分条件」(sufficient condition);亦即,如果是种子,则必须具足六义,反之不必然。而六义只是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可以从窥基的成唯识论述记卷三的一句话看出来:「又说种子具有六义,非显具六即是种子。」(大正藏卷43, p.311.)
10.详成唯识论卷二;大正藏卷31, p.9.
11.成唯识论卷二;大正藏卷31;p.9.
12.成唯论述记卷三(大正藏卷43, p.310.)。此中,述记所引摄大乘论论文,遍查原论皆不得。这应该出自无性的摄大乘论释卷二(大正藏卷31, p.389f)。然,无性的注释也不曾把这两类种子分别取名为「种子」与「种类」,仅仅指出了这两类种子的分别。考成唯识论论文,也没有为这两类种子取名。因此,把这两类种子取名为「种子」与「种类」,就文献看来,应始自窥基的著作。
13.大正藏卷31, p.10.
14.阿达磨俱舍论卷六说:「俱有、相应得士用果。」这是说,由俱有因或相应因而得到的果法,都叫做士用果。(相应因是指心、心所之间同时生起的因果关系。)接著,论文又说:「有说,余因亦有此果,唯除异熟。由士用果与因俱生或无间生,异熟不尔。」这是说,不但俱有因、相应因可以得到士用果,就是能作因、同类因和遍行因也可以得到士用果。所以,六因当中只有异熟因不能得到士用果。理由是:俱有、相应二因都可以与其士用果同时生起;能作、同类和遍行三因,可以无间引生其士用果;而异熟因却不能与其果法同时生起,也不能无间引生果法。从俱舍论的这段说明,可推知俱有因与其士用果之间是俱时因果。所以,成唯识论把种与现、现与种之间的俱时因果,看做是阿达磨中的俱有因与士用果之间的关系。参见大正藏卷29, pp.30-36.
然种自类因果不俱,种现相生决定俱有。故《瑜伽》说:「无常法与他性为因,亦与後念自性为因,是因缘义。」自性言显种子自类,前为後因。他性言显种与现行互为因义。(15)
这是引述《瑜伽》卷五的一段话,再次证明种子与种类的不同。考《瑜伽》卷五的原文是:
又虽无常法为无常法因,然与休性为因,亦与後自性为因,非即此刹那。又虽与他性为因,及与後自性为因,然已生未灭方能为因,非未生已灭。(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