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陈启军等同志进行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陈启军等同

志进行表彰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信政[2016]13号

【发布部门】信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3.16

【实施日期】2016.03.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陈启军等同志进行表彰的决定

(信政〔2016〕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2013年以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秉持“互联网+社会保险”工作理念,突破传统大厅业务经办服务模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了到达县、乡(镇)的社保专网206条,配置了网络安全设备9台、服务器8台,社保卡发放管理等11套配套电子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子系统,建立了覆盖市、县、乡(镇、街道)、村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