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蒙古农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按内蒙古农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中第三章中的第八条执行。
第三章课程考核
第八条学生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某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以60分计),即获得该门课程学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学分。学生第一次考核成绩不合格,如成绩在40分及以上可以参加补考,补考不合格必须重修(和下届学生跟班学习,并按学分收费);成绩在40分以下者,不允许参加补考,直接重修。
以上条款从2012级学生开始执行。
旷考学生不得进行补考,直接重修(本条适合于所有在校学生)。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