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核(初审)办事指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初审)》
工作手册
一、审批事项概述
(一)事项名称: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初审)
(二)收费情况:不收费
(三)法定及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2、《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3号)
3、《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7号)
4、《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一章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九条
5、《陕西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八条
二、审批要求
(一)办理阶段:
大型建设工程单体面积大于17000㎡或营业面积大于7000㎡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报批时或者工程设计前,根据对建设工程场址和场址周围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地震与地震地质环境的调查,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必须进行安全性评价和备案。
(二)审批权限:
省、市发改委立项项目、敏感行业项目、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露或者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1.7万平方以上所有房地产项目均在市地震局进行初审。区、县、开发区地震主管部门对本区域项目进行判定,须进行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由建设单位报市地震局初审。
三、申报材料及准备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申请文件一份,要求核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登记表2份,备案登记表在市地震局网站下载,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2份
3、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一份,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原件;
4、陕西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验证备案表3份,验证备案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地震局窗口领取,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3份。
5、地震安全性评价委托合同
6、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单位的资质证书
7、地震安全性评价委员会的评审意见
8、建设工程项目总平面图
(二)准备说明
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勘测后出具,西安市有两家。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地址:西安雁塔区西影路316号,电话:85506530 85521912; 2.陕西省地震局大地勘察研究院,地址:西安市边家村水文巷,电话:88465494。
四、办理程序及流程
(一)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导办台抽号后,在地震局窗口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审核资料、首席代表签署意见,报局领导审定;如需现场踏勘,办件计时暂停。
3、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窗口领取《陕西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验证备案表》。
(三)办理流程图
五、附件
(一)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2、《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23号)
3、《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
4、《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7号)
5、《陕西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二)中介机构收费依据
6、《陕西省防震减灾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陕价费发【2003】143号(三)申报材料范本
1、建设项目申请文件
2、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登记表
3、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4、陕西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验证备案表
5、地震安全性评价委托合同
6、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单位的资质证书
7、地震安全性评价委员会的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