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子政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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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子

政务业务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安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8.23

【实施日期】2007.08.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子政务业务推广应用工作的通

(2007年8月23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近年来,我市先后实施了电子政务一、二期工程,构建了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和内网平台,建成了市县区视频会议系统、公文交换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升级改造了市政府网站,有效地改善了我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条件,为推动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大业务推广与应用力度,不断提高我市政务信息的水平。现就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部门网站建设

市政府网站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龙头枢纽,是推行政务公开、扩大对外宣传、加快

职能转变、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窗口。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05]97号)要求,加强信息报送,保障网站内容。要切实抓好部门网站建设的和管理工作,没有网站的单位要创造条件尽快建设,已建的网站要加强信息内容的及时更新,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市信息办要定期组织县区及部门网站进行网上评比,评比结果予以通报。真正使市政府门户网站成为扩大对外宣传,推行网上办公,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面向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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