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取切实措施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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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取切实措施缓解就业

结构性矛盾的意见

一、造成高校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核心,是高校毕业生招生和课程设臵结构性失衡。一些市场需求量大的专业招生数量小,而一些市场就业前景不好且已造成大量堆积的专业,仍然在继续招生。这种计划招生,市场就业的格局,造成供需结构性矛盾,而且产销渠道极不合理,高校生产的产品只负责部分销售,一些适销对路的产品在离校前已经售出,剩余产品交给人社部门,不论合格与否都要求人社部门对外售出,这已成为制约高校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根本原因。

建议: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预测机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的确定未来几年市场对高校毕业生专业的总体需求。同时,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发布制度(就业白皮书),由政府委托民调部门对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发布,通过市场就业情况引导招生,减少专业报考的盲目性。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底数不清,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难点。国务院大部制改革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总体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出现了门里门外的说法,而门里门外的衔接和接转没有得到明确的解决,政府人社部

门很难在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掌握准确的未就业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很难做到一对一服务。为全面掌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情况,我省于2009年11月27日至12月28日,利用1个月时间,动用全省基层平台2804人,采取敲门入户的方式对全省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进行了一次普查。虽然这种方式比较原始,但基本掌握了全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底数。

建议:建立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协调机制,每年高校招生结束后,教育部门应将所有高校录取详细情况(包括生源的姓名、性别、民族、生源地、所学专业、录取学校、学制等)转至人社部门,以便统筹高校学生就业规划;每年高校毕业生离校后1个月内,教育部门应将本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详细情况实名转至人社部门,以便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后续服务工作。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政策不统一,待遇不一致是造成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难的主要原因。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是改变高校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重要举措,也是保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一个重点。目前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标准不一,待遇不一,项目结束后的出路也没有统一规定。国家项目和省级项目中,政策、待遇差距较大,给项目实施带来很大困难。

建议:由政府人社部门统筹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的

实施工作,统一待遇标准,统筹组织工作,完善项目实施后的后续服务。

四、大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保障。目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分校内、校外两部分,而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市场有的在人才市场,有的在劳动力市场,有的工作由人才中心负责,有的工作由就业局负责,造成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人为分割。毕业生档案有些在人才中心管理,有些在教育部门的就业指导中心管理。毕业生离校后的报到证由教育部门负责发放,有些毕业生就业后调整工作还要回教育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用人单位需要调转档案又要到人才中心办理,这种人为造成的管理方式增加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成本和负担。

建议: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统一由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在人才交流中心加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的牌子,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人事档案统一由高校毕业生服务中心管理,后续的手续统一由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最大程度减轻高校毕业生就业成本。

附: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普查登记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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