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淘宝事件”——从《反垄断法》看《淘宝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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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商城“十月围城”事件的反垄断法分析

淘宝商城“十月围城”事件的反垄断法分析
文章主要有以下六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引言。引言主要阐述选题背景及目的、研究现状、意义、方法、思路及 创新之处。引言部分重点阐述淘宝商城“十月围城”事件发生的缘由、过程以及平息, 引出对事件的反垄断法思考,为下文分析埋下伏笔。 第二部分:淘宝商城相关市场的界定。文章首先介绍传统领域相关市场界定的方法 和标准,然后分析网络企业相关市场界定的特殊性。由于网络经济的外部性、正反馈效 应和锁定效应的特点以及双边市场的影响,市场对价格的敏感度降低,SSNIP 测试法适 用受到挑战,倾向重点从产品特性和需求替代角度进行分析;将时间因素作为必要因素 同产品市场和地域市场共同进行分析。最后通过将网络经济的特点和传统理论方法结 合,对淘宝商城的相关市场做出具体界定,即将淘宝商城相关产品市场界定为 B2C 电子
在法务实践中,反垄断法规制垄断行为遵循一定的逻辑理路:首先界定涉案企业在 相关市场中是否处于市场支配地位,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再判定所实施的行为是否滥用 市场支配地位,最后,根据具体情况对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给予一定的处罚。由于网 络经济的特性以及双边市场的影响,传统的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垄断行 为违法性分析的方法遭到挑战。基于《反垄断法》在网络领域适用的困境,本文将对传 统界定方法加以改进来具体适用淘宝商城“十月围城”事件的反垄断法分析。
Part III: the identification of dominant market position of Tmall . The first part is the meaning and that standard combination of market dominance about the Western interpretation of laws and theories ; then we analyze the particularity of dominant market position in the field of network , such as a greater emphasis on maintaining the stability of the market share , emphasis on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mpact on the market forces, the barriers to entry to be considered a measure of the network effect factors. Finally, by analysing Tmall 's market share , economic strength , dependence and access barriers ,we draw a conclusion indominant position in the relevant market .

反垄断法案例及分析 反垄断法案例及分析600字

反垄断法案例及分析 反垄断法案例及分析600字

反垄断法案例及分析反垄断法案例及分析600字反垄断法是针对垄断行为的一种法律措施,旨在保护市场竞争、促进经济发展。

垄断是指市场上某一家企业或少数几家企业控制了整个市场,从而导致市场竞争受到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侵害。

反垄断法旨在打破垄断,维护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

近年来,一些科技巨头因其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而备受争议。

其中最为瞩目的案例之一就是美国司法部对谷歌提起的反垄断诉讼。

谷歌在搜索引擎领域拥有绝对的市场统治地位,根据数据显示,谷歌在全球搜索引擎市场占据了超过90%的份额。

该诉讼指控谷歌通过垄断行为削弱了竞争对手的市场地位,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损害了公平竞争。

在此案例中,反垄断法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法律手段打破谷歌在搜索引擎市场的垄断地位,恢复市场竞争。

在对此案例的分析中可以发现几个重要的方面。

首先,谷歌之所以能够在搜索引擎市场上形成垄断地位,一部分原因是其拥有先发优势和技术实力。

其次,谷歌通过与其它公司签订排他性协议,限制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使得消费者很难有其他选择。

最后,谷歌通过操纵搜索结果,将自家产品优先展示给消费者,导致其他竞争对手难以获得公平机会。

在应对这种垄断行为时,反垄断法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首先,反垄断法可以确保市场公平竞争,防止某一家企业通过垄断行为牟取暴利,损害消费者利益。

其次,反垄断法通过打破垄断地位,刺激创新和竞争,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

最重要的是,反垄断法可以加强对企业行为的监管,防止市场经济出现扭曲现象,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

总的来说,反垄断法在当今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通过制定和执行反垄断法,可以有效打破垄断,促进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经济的发展。

对于像谷歌这样的科技巨头来说,遵守反垄断法规定,遵循市场规则,才能够在竞争中不断提升自己,赢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和支持。

淘宝事件案例分析

淘宝事件案例分析
相信大家都知道,“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故事,在这场游戏的博弈中,最 终的受伤者就是消费者。徐继国在微博里一语道破天机:“最后,我们还能买到便宜 的产品吗?” 随着资金门槛的提高,也势必增大网店运营成本,“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埋单 的是消费者,可消费者体验却不能随之改善,甚至为了压缩成本,产品质量还会降低。 网购达人“sisi小吴”表示,淘宝商城上调服务收费,中小卖家表示承担不起,最终 的根源是利益的争夺。“服务年费和保证金上涨,意味着商品要涨价,这在无形之中 会推高淘宝商城的网购价格。” 无论是淘宝的商业定位及利益追逐,还是商家在新规面前的权益维护,不能忘却的 一点始终都应是,消费者权利不能在这场惨烈的商业博弈中被绑架,任何博弈都理应 顺应商业伦理、契约精神的轨道来解决,而不是将之付诸暴力的丛林法则。
穷人天生是要造反的法律和道德都没用吴文雄认为从商业的角度讲马城健康有序的循环吸引更大的商家入驻以提振整个商城的品牌美誉度和正品的保证此外也可通过这些费用来维持商业的连续性包括未来淘宝商城的上市
淘宝“暴动”案例分析
-----暴动与电子商务
市场,淘宝具有垄断性的影响力,目前没有可替代淘宝的平台。而新规表明,淘宝不仅仅是平台运行者,也已经成 为单方面的规则制定者,还是规则的单方面执法者,角色混淆和角色严重错误酿成这起严重的双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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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敬华:淘宝暴动来自于电子商务大环境混乱 贾敬华认为,整个电商的大环境过于混乱,以至于没有一个可行性的规则来约束淘宝这样的平台商。淘宝作为一个电 子商务服务提供商,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规则的执行者。谁来约束淘宝呢?政府监管部门,还是用户?“我觉得应该有一 个单独的监管部门,而不是淘宝一家说了算,监督淘宝的运营,收费,以及一些消费保障制度的执行”。现在很多新兴事物,都是钻了法 律制度滞后的空子,比如团购等。淘宝对此事的态度也不妥当,明显是在逃避责任。淘宝应做好沟通,将进度与收费增长幅度控制在多数 商家可接受的范围内。 程苓峰:淘宝小卖家生气是觉得被卸磨杀驴 专栏作家程苓峰在微博中写道,淘宝小卖家之所以起义,心里憋着股气,觉得被卸磨杀驴。由这些小卖家起早贪黑熬出来的淘宝流量和品 牌,一夜间就被拱手转给了大卖家,反过来把自己葬送掉。恨啊。大集市淘宝,就是个社会。有江湖、恩怨、阶层。管淘宝得是个政府。 一要有法律和道德。二要均贫富。穷人天生是要造反的,法律和道德都没用 吴文雄:新规则助淘宝商城实现健康有序的循环

淘宝围城事件伦理思考

淘宝围城事件伦理思考

淘宝围城事件伦理思考当前我国就处于转型期,各种利益冲突凸显,群体事件频现。

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使网络群体性事件在群体性事件中所占比重增加,给社会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因此,清醒认识当前形势,理性分析和思考网络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各种原因,对网络群体性事件进行综合治理,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网络群体事件,淘宝网一、事件简介10月11日,因不满淘宝网新政,数万淘宝网中小卖家通过互联网组成“反淘宝联盟”,以恶意手段对淘宝商城大卖家进行攻击,表达不满,这次事件被称为“淘宝10.11事变”。

该事变严重的扰乱了网络秩序,引起包括商务部在内的社会广泛关注。

二、淘宝10.11事变分析促使这次淘宝“十月围城”网络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内因和外因。

(一)内因利益矛盾是网络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根本原因。

在该次事件中淘宝中小商家认为,新规对他们是过河拆桥。

他们无法通过正常合法的利益表达途径解决问题,这些利益受损的群众就通过网络来发泄自己的情绪,相互传递信息,组织集体性抗议示威活动,他们这么做实际上是期望能够引起相关权利部门的关注,保护自己受损的利益。

(二)外因1.网络行业的市场机制不完善,相关法律方面的援助不足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同时,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的滞后给网络秩序的维护造成了很多阻碍。

现行的《互联网管理条例》等法规仅对互联网的网络运营.域名管理.网络安全等基本问题作了简单规定,而对于网络秩序.网络组织的管理等方面的立法还非常薄弱。

由于缺少相应规章制度的约束,这就使得中小卖家通过了非正常的渠道来表达,来抗争。

2.政府对网络监管存在漏洞首先职能部门缺乏日常监管;二是监管部门管辖权不明。

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世界,同一事件的参与者往往来自全国各地,而现实社会中的行政机关却是以属地原则划分管辖权的,当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后,由哪个职能部门.哪一级职能部门具体处置划分不明,容易造成监管不力。

淘宝事件深度解析

淘宝事件深度解析

淘宝事件深度解析文/吃熊掌的鱼随着马云宣布大幅度提升保证金和技术服务费之后,大量中小卖家发起占领淘宝的行动,愈演愈烈,几成去年360与腾讯之后另一场中国互联网战争。

相比前者的不直接涉及到现实社会,后者反而更具有现代互联网的商业化特征,对普通民众的影响力也更具有现实意义。

这一事件足以成为二十一世纪中国互联网的重点案例载入教科书。

一、起因及经过事情的起因看似非常简单,10月10日,淘宝商城发布了《2012年招商续签及规则调整公告》,将技术服务年费从以往的6000元提高至3万元和6万元两个档次,涨幅5倍到10倍。

同时,商铺的违约保证金数额全线提高,由以往的1万元涨至5万元、10万元、15万元不等。

这立即引起了广大中小卖家的强烈不满,2011年10月11日,近5万多名网友结集YY语音,对部分淘宝商城的大卖家,实施“拍商品、给差评、拒付款”的操作行为。

参与方式主要为,对要打击的被指定大卖家进行一个商品一个商品的集中拍货。

如果拍货后,店主不发货,就统一向淘宝商城申请赔偿,(按照淘宝商城规定,卖家72小时不发货可以得到赔偿,涉及的店铺将扣分乃至关店);如果店主发货,则全部确定收货,并统一给该店铺的评级打0分或者1分,再立即申请退款(淘宝商城规定,若卖家72小时内发货,则买家可享受7天包退权益)。

通过这种方式,淘宝商城大卖家的评级、退货率等信用指标遭到毁灭性打击,整个淘宝的经营秩序被搅乱。

淘宝随后采取多项措施,包括恢复被攻击的各大卖家的信用评级,修改规则等,但面对众多熟知淘宝规则,甚至以淘宝网店为生的“攻击者”,还是捉襟见肘。

尽管淘宝前日一直强硬,但由于涉及到现实社会数万人民的切身利益,在国家有关部分的催促下,马云被迫给出了相当大的让步,如对新老用户区别对待,保障金由阿里集团和用户各出一半等等。

预计事件可以很快平息,但给我们带来的问题却值得深思。

二、背后原因深层联想对于这种世界瞩目的互联网案例,其背后都具有深层原因。

从企业管理角度谈“淘宝事件”

从企业管理角度谈“淘宝事件”

从企业管理角度谈“淘宝事件”作者:刘亚萍上传时间:2012-3-15 0:02011年对于“淘宝”是不平淡的一年。

在这一年因为“淘宝事件”的爆发,无论是大淘宝还是马云,都遭受着世人的争论。

有人批判这是“淘宝”垄断的前兆与特征,疾呼电子商务立法;是欺负弱小、忘恩负义、过河拆桥的典型例子;他们为中小卖家愤愤不平,为马云的所作所为感到愤怒。

当然也有人认同淘宝商城的这一做法,说这是商界的规律,物尽天择优胜劣汰本应该如此,是一场不可避免的纷争。

那么到底是谁是谁非,“淘宝”究竟是做了一次正确的选择还是走出了错误的一步?针对这次的导火索“淘宝商城新规”各方人士看法不同,有人认为这是“淘宝”为收购雅虎间接融资的一种手段、有人说马云和“淘宝”开始像其他企业一样背弃道义而只顾追逐利益。

其实只要关注电子商务行业近几年的环境、关注“淘宝”的成长就能发现,这次新规的出台不是一时的兴起,大淘宝战略路线已经异常清晰,过去是C2C积累人气打造平台,现在则是B2C 扩大赢利利用平台,新规的发布之时战略实施中的一步。

本文从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企业预算、公司治理谈谈对淘宝事件的看法。

一、淘宝面临转型:从“淘宝”一变三说起着眼于“淘宝”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和经营环境,淘宝面临着又一次机会和挑战——B2C.2004年,淘宝以其凶悍的免费策略击败易趣,成为本土C2C的霸主。

在C2C 这块蛋糕上,淘宝无疑是最大的拥有者。

无论从用户规模还是商业模式,淘宝都已经没有多少后顾之忧。

但淘宝始终存在一个问题:假货泛滥,这个问题长时间给阿里巴巴集团带来的负面影响几乎无药可解。

从责任归属而言,假货泛滥和淘宝这个虚拟平台并无直接关系,但一旦出现问题,淘宝是最容易被消费者指责的对象。

这种现实,成为以“100%正品保障”和“B2C”为特色的淘宝商城成立的最初理由。

然而在数千亿的C2C交易额面前,B2C模式下的淘宝商城业绩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马云对此也曾数次声称“亚马逊已经死掉了”。

法律案例分析反垄断(3篇)

法律案例分析反垄断(3篇)

第1篇法律案例分析:反垄断法规在互联网领域的应用——以某大型电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为例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垄断行为在互联网领域也愈发凸显。

我国《反垄断法》的出台,旨在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本文将以某大型电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为例,分析反垄断法规在互联网领域的应用。

二、案件背景某大型电商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成立于2004年,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最大的电商平台之一。

在电商领域,电商平台拥有庞大的用户基础和市场份额,具备较强的市场支配地位。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其他电商平台纷纷涌现,对电商平台的市场地位构成挑战。

为维护自身市场地位,电商平台采取了一系列垄断行为,包括:1. 对供应商实施歧视性定价,要求供应商给予平台更低的批发价格;2. 对消费者进行差别对待,对部分消费者实施优惠活动,而对其他消费者则不予优惠;3. 对竞争对手进行打压,限制其他电商平台进入市场。

这些垄断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三、案例分析1. 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根据《反垄断法》第三条,市场支配地位是指企业在相关市场内具有决定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的能力,并能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在本案中,电商平台在电商领域具有显著的市场份额,用户基础庞大,具备较强的市场支配地位。

2.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或者排除、限制竞争。

在本案中,电商平台采取的垄断行为包括:(1)歧视性定价:电商平台对供应商实施歧视性定价,要求供应商给予平台更低的批发价格,损害了供应商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2)差别对待消费者:电商平台对消费者进行差别对待,对部分消费者实施优惠活动,而对其他消费者则不予优惠,损害了消费者利益,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

淘宝新规纠纷背后的病态电商

淘宝新规纠纷背后的病态电商

淘宝新规纠纷背后的病态电商作者:贾敬华来源:《软件工程师》2011年第12期淘宝商城的新规引发了一场纠纷。

一些淘宝商城小卖家攻击大卖家的报复行为看似过激,可想想去年淘宝C2C卖家与淘宝的对抗,以及当当、京东、凡客们不断被曝光的“门”事件,让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中国的电商。

归根结底,淘宝新规纠纷背后,并不是简单的利益博弈,而是电商模式的弊端。

在多次电商纠纷事件发生后,病态的中国电商生态已经显露无遗。

毋庸置疑的是,这次产生恶劣影响并惊动政府监管部门的纠纷,标志着电商模式矛盾的激化。

电商模式矛盾激化10月国庆长假刚过,淘宝商城宣布将正式升级商家管理系统:2012年向商家收取的年费将从现行的每年6000元调整到3万元或6万元两档,大部分商家作为服务信誉押金的消费者保证金将从现行的1万元,调整到1万元至15万元不等。

同时,实行有条件的技术服务费年终返还制度,淘宝商城将根据商家的经营规模、服务质量等指标的达标情况对商家的技术服务年费进行部分乃至全额返还。

在此次调整中,淘宝商城特别建立商家违约责任保证金制度,商家进驻淘宝商城将根据所经营或者代理的品牌缴纳违约保证金。

商家一旦有达到一定程度的违约行为,将扣除至少1万元的保证金,保证金直接进入消费者保障基金,为消费者提供保障。

不难看出,与原来的费用标准相比,淘宝新规中的技术服务年费和违约保证金涨幅高达5倍至15倍之巨。

为此,淘宝商城的一些中小卖家开始攻击大卖家。

从媒体报道中不难看出,中小卖家认为淘宝商城在过河拆桥,而淘宝商城则称是为了提高卖家质量。

这是一个规则的博弈。

从市场角度讲,淘宝商城与卖家是正常的合作关系,淘宝商城单方面提高服务价格,这已经属于违约。

正因于此,淘宝商城与卖家的矛盾才会激化。

电商矛盾升级后的病态最近几年,各家电商的矛盾性事件层出不穷。

去年,淘宝更改商品搜索排序规则,集中打击刷信用等行为,致使商家去淘宝办公楼门前闹事。

与此同时,京东和当当不断出现“价格门”事件,标价错误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

差评不要怕:淘宝你必须知道的新规及应对方法

差评不要怕:淘宝你必须知道的新规及应对方法

差评不要怕:淘宝你必须知道的新规及应对方法作者:派代网来源: 派代网主要内容介绍:文章详细讲解了七月份至今几个和卖家息息相关的规则及其应对方法,其实已买家恶意投诉的规则最为重要。

最后重要的话说三遍,想要在淘宝这个平台顺利成长,一定要遵循淘宝平台规则。

七月份已经过去,八月份已经到来,淘宝的大盘流量正在慢慢的回升,希望大家抓住这个机会,为有一个好的秋收做一个不错的准备。

想要在淘宝的这个平台生存,遵循它的规则是十分重要的。

七八月份淘宝更新了一批规则,对卖家朋友们有一定的影响,今天就和大家说一下:有哪些规则,对大家又有什么影响,卖家要如何去应对。

一、《淘宝规则》新增“滥用会员权利”条款变更公示通知这个规定对与卖家绝对是个福音,因为是为保护卖家而制定的。

1、主要变更内容A、将原“不当注册”条款情形进行了拆分,“不当注册”规则归属严重违规行为;B、将“滥用会员权利”情形设立一条独立规则,归属一般违规行为。

2、时间此次规则变更于2016年7月26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6年8月2日正式生效。

3、具体的内容如下4、规则解读大家可以重点看下,上面两幅图我标注的地方,有如下说明:A、利用他人的行为瑕疵,以发起投诉、给予差评等手段威胁他人,索取不当利益的;B、恶意使用无效的或不准确的收货地址和(或)收货人信息,导致卖家无法按时发货,妨害淘宝运营秩序的;C、利用一个或多个账户,在短时间大量拍下商品不付款,导致卖家商品下架,影响卖家正常经营秩序的。

这些都是买家违规,都是会被淘宝限制,所以以后出现这类问题,你强硬起来,坚决投诉,卖家不在是一个待宰绵羊,而且现在事实也是这样,而很多的差评投诉,淘宝官方都判定恶意投诉给予删除了,如果不能删除,关于恶意差评的应对方法,也是有技巧应对的,文章最后也会和大家分享的,需要的文章的最后可以重点看一下。

二、淘宝网出售假冒商品相关规则及实施细则变更公示通知1、主要变更内容对淘宝网如何排查和判定出售假冒商品行为的方式及流程进行进一步补充说明。

律界人士解析淘宝事件背后的法律关系

律界人士解析淘宝事件背后的法律关系

律界人士解析淘宝事件背后的法律关系/internet/detail_2011_10/22/10066988_0.shtml2011年10月22日 17:30来源:新民晚报作者:宋宁华字号:T|T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淘宝商城一边是在网络商城中堪称“大鳄”的淘宝商城,一边是虽然弱小如蚁、但不甘“被规则”的众多中小商家组成的“反淘宝联盟”。

从本月10日开始,由于淘宝修改收费等规则引发买家强烈反弹,并“殃及”大卖家遭遇“买家”恶意购买被“围攻”,连一些消费者的正常购买行为也受到影响。

淘宝商城和店家之间的冲突并非首次。

此前,由于淘宝搜索规则改变等,也曾引发卖家围攻淘宝总部的事件。

在看似一次次偶然的事件背后,折射出的却是我国高速发展的电子商务背后相关法律与游戏规则的滞后与欠缺。

为此,记者采访了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商建刚等法律界人士,解析淘宝“伤城”事件背后的法律关系。

恶意买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淘宝推出的新规则,商户有权表达不满,但应当选择正确的抗争方式。

”对于这起事件,商建刚等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家在网络购物中拍下商品即与卖家建立了合同关系。

从表面上看,“反淘宝联盟”在此事件中并未违反合同设定的具体规则,然而,“反淘宝联盟”的行为却在事实上违反了法律的基本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明确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而“反淘宝联盟”则是利用淘宝商城规则的漏洞进行恶意攻击,已经明显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淘宝商城方面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15日,共有112名商家受到恶拍攻击。

10月11日至15日,与正常情况下相比,淘宝商城每日交易额从1900多万飙升至4869万,但支付宝付款率则从56%猛降至0.8%,退款+投诉从7%锐升至96%。

为此,商建刚在微博上公开呼吁,淘宝用户应停止恶作剧行为,“在淘宝电子商务购物环境下,基本是实名的。

对其他淘宝商家进行以降低信用评级为目的的操作,商户可追究恶作剧参与者的民事法律责任。

就淘宝事件论淘宝的电子商务转型

就淘宝事件论淘宝的电子商务转型

就淘宝事件论淘宝的电子商务转型摘要:淘宝商城调整招商续签及相关规则,大幅提高了技术服务年费和违约保证金,此举引起大批中小商家的不满。

众多淘宝商家不满新规内容,联络大量中小卖家对大卖家进行攻击。

此次事件最终在商务部的介入下进入尾声。

“淘宝事件”反应的不仅仅是淘宝本身面临的发展问题,更是中国电子商务转型所面临的问题:中国电子商务正在从初级阶段向中级阶段迈进,淘宝自身也在从C2C向B2C倾斜。

关键词:淘宝事件新规电子商务转型1.引言2011年10月10日,淘宝商城大规模调整准入规则,新规则规定:卖家每年提交技术服务费从原来的6千元提高至3万元和6万元两个档次;同时,所提交的保证金从原先的1万元提高至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三档。

然而此举立即遭到部分中小卖家的反对。

10月11日晚间,淘宝商城受到数千自称“中小卖家”的网民集体“攻击”。

一些中小商家通过语音聊天工具 YY、论坛等方式联络,组织对淘宝商城大卖家进行恶意攻击。

出于对淘宝商城大幅提高服务费和保证金的不满,韩都衣舍、优衣库、七格格等多家商城大卖家成为此次攻击的目标。

随着淘宝商城提高准入门槛引起小卖家围攻大卖家之后,事态逐步升级。

越来越多的小卖主加入“反淘宝联盟”,10月12日,逾3万人集结在“反淘宝联盟 YY在线”,到10月14日,“反淘宝联盟YY在线”人数已经突破5万人。

截至10月12日晚,已有数十家大型淘宝商城店铺被网民“攻陷”,部分或全部商品被迫下架。

针对攻击事件,10月12日凌晨,淘宝在官方网站发出紧急公告表示,愿意接受任何对于淘宝商城规则的看法和建议,但绝不容忍因为有不同的意见而去侵害其他无辜商家的暴行,不会因为威胁、恐吓而放弃原则,并称已向警方报案。

10月15日,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负责人就发生的淘宝商城新规事件表示,商务部高度关注、重视此事件,要求有关方面从稳定物价和支持小微企业的高度妥善处理。

也于当日,淘宝商城官方微博发表《淘宝商城释疑2012新规》,从16个方面阐述了淘宝制定新规的初衷和目的,坚决否认淘宝试图依靠提高技术服务年费和保证金两项收费标准来达到集资目的。

“淘宝起义”的罪与罚

“淘宝起义”的罪与罚
要, 判断竞争问题, 首先需要界定相关产 品市场。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 《 关于相关
市场长期以来保持 了 高度的竞争强度。
随 着我 国互联网的发展 ,目前 已经 从 自由竞争发展 出垄断竞争 ,在某些相 关市场上,已经出现寡头垄断现象。如搜 索引擎、即时通讯 、电子商务和第三方网 上支付等领域。 通 常互联网垄断与传统行业的垄断 具有一些相同点,比如对于市场的控制, 对 社会 公 共利 益 以及消 费者 利益 的威 胁。但二者又有很大的区别, 互联网行业 垄 断的界定 更为复杂。由于 网络外部 性 的特点, 互联网行业天然地会走向垄断 , 在这个过程 中尚能追求创新 、 竞争, 一旦 达 到垄断地 位 , 往往会 出现 一些 缔结垄 断协 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形成 经营 者 集中的并 购投 资等违反 《 反 垄断法 》
达到二分之一的; ( 二) 两 个经营者在 相关市场的市场 份额 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
反垄断问题 无论在理论和实践都还有很
长的路要走。
统 都是典型的双边市场。随着信 息通讯
技 术的迅速发展 与广泛应 用, 又 出现 了 多种新型的双边市场形式 , 如B t o B、 B
垄断法 》 所规范 的限制竞争行为与 《 反
不正 当竞争 法》有明显的重复交 叉,但 并未 完 全 取 代 ,需 要 《 反 不 正 当竞 争 法》下一步修 订完善。
互联网经济已经成 为我 国经济的重 要 组成部分 , 互联 网经济 领域出现 的不
பைடு நூலகம்
取证 困难等 因素 。 求偿 与维权 为变得 更
低价倾销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我国《 反垄 断法 》 规 定的垄断行 为 中行政 垄断行 为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 为与 《 反不正 当竞争 法 》中的限制竞争 行为有 明显重 复的地方 。目前 我国 《 反

淘宝商城事件的法律行为分析

淘宝商城事件的法律行为分析

淘宝商城事件的法律行为调查报告淘宝商城事件目前愈演愈烈,从目前媒体所来的消息来看,网店店主主要采取的方式有三种,一是以围攻淘宝商城多家网店巨头的方式,表达对淘宝的政策不满,二是采取现场抗议的方式向淘宝施压,三是继续利用网络技术的手段,通过论坛、即时通信工具争取更多的人群来支持这种对抗。

淘宝方采取的方式:一是马云的言论影响,马云则在微博上以“我们做了最该做的事”,强硬的回应此事,二是淘宝官方称,针对此事已经报警。

笔者仅针对目前的这几种方式谈谈自己的看法。

先分析网店主的法律行为分析:第一种方式,从民法角度,肯定不妥,毕竟在面对纠纷是否首先采取法律救济手段是一个国家是否民主法制的标志,采取自救在现代社会是最后的方法。

因此,无论最终通过何种方式追究责任-民事的、行政的或刑事的,这种行为终究要受到处罚。

第二种方式:采取现场抗议,这种方式的问题在于,不容易控制现场,稍有不慎,群体的激情或愤怒会转变为暴力,同时,人数的不断扩大,性质会演变成为非法集会,或非法游行,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下,非法集会或游行均不会容忍。

组织者或激进者会被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三种方式:只要不发表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范要求禁止,因此,并不能强制要求网站论坛或即时通信工具提供者停止服务,毕竟互联网法律有一个基本原则即“技术中立”,即提供技术者无罪,否则追溯起来,由于各网店主分散全国,最直接的办法是全国断网,一切都烟消云散(再想,可能移动、联通也暂时断网更好)。

笔者认为,在网络时代,采取对技术服务者打击的方法来化解纠纷、掩盖矛盾,是最不可取的方法。

对于淘宝的法律行为分析:一、马云作为公司负责人,发表的言论无异是公司的意志和态度,即强硬到底,拒不妥协。

笔者认为,之所以马云能这样强硬,肯定是认为其法律风险已经被评估,即淘宝的的“交易规则”等,(被称为“霸王规则”或”垄断规则”),这份规则,如果笔者没记错,是没有合同期限的,当然最主要的是一旦签署淘宝有最终的修改权,正是这样一些类似规则,支撑了马云的强硬。

淘宝新规启示:风险管理将成核心竞争力

淘宝新规启示:风险管理将成核心竞争力

轰轰烈烈的“淘宝”事件,随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的“道歉与妥协”暂时落下帷幕,但是该事件似乎并没有完全平息,马云在“伤痛”中选择“推迟”作为妥协,商户“放弃武力”希望能与马云直接沟通,媒体更是褒贬有加,余兴未了。

为此,本报专访著名企业风险管理专家、北京智慧联合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主席、恐龙(KOLONG)数据首席风险分析师雷雨先生,希望从危机风险管理的角度揭示事件的本质。

《华夏时报》:大洋彼岸,“占领华尔街”事件已经发展为“占领华盛顿”运动,并大有蔓延全球之势;大洋此岸,我们爆发了5万人“占领淘宝”的事件,但是很快就告一段落,您作为风险管理方面专家,如何看待“占领淘宝”的事件?雷雨:那边的“占领华尔街”运动被称为“民权挑战金融权”,反映出资本的贪婪和民众的失望;这边的“占领淘宝”事件被视为“民权挑战霸权”,反映出淘宝危机管理之弱,和商户的“无助”与“野蛮”,二者都是一场危机,只不过性质不同、诉求不同、处理方式不同罢了。

《华夏时报》:如果从危机风险管理的角度审视,“占领淘宝”事件能说明一些什么问题呢?雷雨:淘宝事件从起始到告一段落,前后也就一个多月的时间,如果要分析“占领淘宝”之所以酿成一个巨大危机成因,则需要翻开整个事件前后孕育的过程。

我们可以回顾一下:9月初,有传言称淘宝商城将发布“新规”,大幅提高年费和保证金,对此,商城内众多中小卖家纷纷对此求证,但淘宝并未回应和证实。

9月22日,淘宝商城公开辟谣,发布《阿里巴巴:提高年度费率传言不实》的消息,中小卖家情绪暂时稳定。

10月10日中午,淘宝商城突然发布《2012年度淘宝商城商家招商续签及规则调整公告》,大幅提高年费和保证金,新规执行时间设在了10月17日,此前的传言被证实,不少商家感觉被耍,情绪高涨。

10月11日21时,不满新规的中小卖家开始在网上聚集,随后对大商家进行恶意攻击。

10月13日,反淘宝联盟参与人数超过5万人,攻击范围扩大到直通车、聚划算。

淘宝事件中的反垄断法

淘宝事件中的反垄断法

·16·No.052012L E G A L I T Y V I S I O N立项课题淘宝事件中的反垄断法沈艳【摘要】继2011年10月10日淘宝商城发布新规之后.10月11日.近5万名网友的集体恶意操作使得淘宝商城部分大卖家利益受损。

之后各方面积极对此事进行回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2003年正式颁布实施。

结合谊法,各方的做法具有其自己的法律意义。

【关键词l淘宝事件;反垄断法;市场经济淘宝事件的大致经过:201 1年I O月i0日淘宝商城宣布将正式升级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商家管理系统,提高了淘宝商城的技术服务费和保证金,并加大了对假遇。

”其实这两点在实质上是一样的.都体现在相对于经济实力不同的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

之后一天,近5万多名网友有组织地对部分淘买家.同一个较高的价格对其是否是合法的问题。

在这里的价格应该限宝商城大卖家,实施“拍商品、给差评、拒付款”的恶意操作行为,导致多定为保证金,即违约保证金,即在卖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时候对消费家店铺多数商品均已被迫下架。

此次事件给阿里集团,淘宝商城大卖者的违约保证。

淘宝商城招商的规则中.只是将保证金的额度按照销售家,淘宝商城中小卖家和消费者都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影响。

在各方的产品的类别分类,而没有按照商家的规模来分类。

形式上,所有的商家博弈之中.凸现了法律问题在其中的重要意义。

只因销售的产品的不同(即如有售假行为的后果的严重程度)而在保证一、不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金上有所区别。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淘宝商城已经达到了形式上的公(一)淘宝商城与各卖家之间平。

在实质上。

正如我前面提到的.相同的金额对于不同的商家是不同淘宝商城在升级商家管理系统的同时,提高了淘宝商城的技术服的概念.所以实质上是不公平的。

但是让我们回到淘宝商城B2C的电务费和保证金。

在这里我们将技术服务费和保证金分开来看。

从垄断的角度看淘宝

从垄断的角度看淘宝

从垄断的角度看淘宝对于淘宝网而言,每个商家是寻找一个统一的渠道来销售自己的产品,这本就是一个极好的市场。

淘宝限制和管理着每个商家,而每个商家又有着自己的自主性,商家之间相互竞争,相互进步,凭借自己的价格和质量给消费者带来益处,自己也可以从中盈利。

而淘宝网整个搞活动,要求商家必须配合,这肯定是不正确的。

这就打乱了原本的正当竞争,不只是给消费者,更是给商家带来不利。

从反垄断法第十三条可以看出,这种活动方式,是一种垄断。

要求排名前十的商家必须参加活动,必须进行打折,这就是固定了产品的价格。

而带来的影响也是不可厚非的。

首先,从商家来看,商家降低价格肯定是不利的,如果低于成本,那么,数量卖得越多亏得也就越多,本身又不能拒绝卖出,那样会影响信誉也会被投诉吧;就算高出成本,应该也多不了多少,本来平时就已经是很低的价格了,而活动期间还规定有包邮之类的,这也是种损失;而就算赚钱,卖出的数量很多,一时之间也不会有这么多的存货吧,之前要是准备的存货太多,又怕卖不掉。

其次,从消费者买家的身份来看,价格低好像是很好的事,但一味的去抢低价,有时候会忽略了质量;而且,因为买的人太多,可能要熬夜抢购,所购之物发货也比较慢;另外,可能你辛辛苦苦的熬夜抢购,可能商家最后会告诉你已经没有存货了。

这样,对消费者也是很不利的,而可能有些商家在活动期间打折,最后活动结束之后却发现,价格跟活动时期是一样的,有时候可能更低。

那这样,活动的意义在哪儿,以后谁还会愿意和相信这样的“活动”呢。

最后,从对社会和其他不做活动的购物而言,这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虽然,销售量很大,给经济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带动了GDP的进步,但淘宝对实体经济造成了实质性的影响,现在市场萧条,实体店倒闭,下岗职工无出路,大部分的淘宝小卖家也赚不钱,长此下去,将增大失业人口,百姓心中怨气连连。

这样的垄断竞争,对内,伤害了大部分的小卖家和小部分的大卖家,以及可怜无辜的消费者;对外,对经济的影响和对社会的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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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宝 商 城 属 于何 种 相 关 市 场 ? _ 淘
相 关 市 场 是 指经 营者 在 一 定 时 期 内就 特 定 商 品 或 服 务
宝 商 城 里 享 受到 更 高 质 量 的 产 品 , 或 许这 样政 策 的 出台 太 但 过于急于求成 , 缺乏 中 间 过 渡 阶 段 , 是 , 时 间 被 称 为 “ 于 一 反 淘 宝新 规 ” 的以 中 小 商户 为 主 力 军 的 近 50 o 网友 展 开 了 00 名
场 打击 大 卖 家 , 而希 冀 能 迫 使 《 宝 新 规 》 定 者 改 变政 从 淘 制
策 的 网 络行 动 … …
如 今 , 宝事 件 也 因 淘 宝 商城 推 出 的后 续 扶 持 政 策 而渐 淘 渐 归于 消弭 , 但是 萦 绕 在 我 们 心 中却 有 一 个 至 今 无 法 解决 的
山东 省 农 业 管 理 干 部学 院学 报
21 0 2正
第2 9卷
第 2期
浅析 “ 淘宝事件 "
从《 垄断法》 淘宝新规》 反 看《
云 姣
( 川 大 学 法 学院 , 四 四川 成 都 6 0 0 ) 10 0

要 : 文从《 垄断法》 本 反 角度 对 连 日来发 生 的“ 宝 事件 ” 行 理 性 分 析 。 淘 进 阐述 了淘 宝商 城 在 以提 供 第三 方 交
中 图分 类 号 : I 3 . ; 8 ' 2 0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章 编号 :0 8 74 (0 2 一 2 0 4 - 3 10 — 5 0 2 1 )0 — 11 0 -
21 0 0年 1 0月 1 日是一 个 特 殊 的 日子 .在 此 双 十节 之 0
三 章 规 定 了滥 用 市场 支 配 地 位 的 相关 概 念 及 判定 要 素 , 据 根 该 法 条 之 相 关 规定 , 我们 要 想 认 定 淘宝 商城 是 否 滥用 市 场 支 配地位 。 须探 析 以下 三 点 : 其一 淘宝 商 城 属 于何 种 相 关 市 场 ? 其 二 淘 宝 商 城 在 该 种相 关 市 场 中 的 行 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具 有 市 场 支 配 地 位 的标 准 ?其 三 淘 宝 商 城 利 用 其 在 该 种 相
关 市 场 中 的市 场 支 配 地 位 进 行 了何 种 滥用 市 场 支 配 地 位 的 行 为 ? 接 下来 笔 者 将对 其 进 行 一 一 分 析 :
日 , 宝 商 城 正 式 宣 布 升级 商 家 管 理 系统 并 同 时 发 布 《 宝 淘 淘
商 城 2 l 度 招 商标 准 》 《 宝 商 城 2 1 度 商 家 招 商 0 2年 及 淘 0 2年 续 签及 规 则 调 整 公 告 》 该 项 政 策 主 要 在 两 个 方 面 明示 商 户 , 需 交 纳 的费 用 : 一 , 其 在淘 宝 商 城 经 营 的 商 家 须交 纳 保 证 金 :
谜 团— — 《 淘宝 新 规 》 的 出 台在 法 律 上 是 否 违 反 了 市场 经 济 的运 行 规则 , 否 违 反 了《 垄 断 法 》 构 成 垄 断 行 为 ? 接 下 是 反 。 来 , 者将 从 《 笔 反垄 断法 》 角度 对 此 次 “ 淘宝 事件 ” 行 浅 析 。 进
根据《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反 垄 断 法 》 第三 条 之 规 定 : 断 行 垄
模 式 ,2 C C市场 是 消 费 者 对 消 费者 的销 售 模 式 , 由 《 宝 商 而 淘
城 入驻须知》 可知, 淘宝商城只提供企业人驻 , 不支持个体工
商 户 的 入 驻 申请 , 从 小 范 围来 看 , 宝 商 城 必 然 属 于 B C 故 淘 2 市 场 , 其 相关 市 场 是 否 就一 定 界 定 为 B C市 场 呢 ?答案 是 但 2 否 定 的 。 因为 根 据相 关 市 场 的 定 义 , 淘宝 商 城 的 相关 市 场 若 界 定 为 B C市 场 。则 意 味 着 淘 宝 商 城 的产 品和 服 务 只 与 同 2
其 二 , 淘 宝 商 城 经 营 的商 家须 交 纳 技 术 服 务 年 费 。 在 同时 该
技 术 服 务年 费 在 《 规 》 的 标 准 与 以前 相 比 有 较 大 幅度 的 新 中
提 升 。作 为 《 宝 新 规 》 制 定 者 , 本 意 在 于 利 用价 格 杠 杆 淘 的 其 提 高 淘 宝 商 城 的市 场 准 入 门 槛 。 得 广 大 消 费者 能真 正 在 淘 使

进 行 竞 争 的商 品 范 围 和地 域 范 围 。 相关 商 品 市 场 . 根据 商 是 品 的特 性 、 途 及 价 格 等 因 素 。 用 由需 求 者 认 为 具 有 较 为 紧 密
替 代 关 系 的 一 组 或一 类 商 品 所 构成 的市 场 。 相关 地 域 市 场 。 是 指 需 求 者 获取 具 有 较 为 紧密 替 代 关 系 的 商 品 的地 理 区 域 。 由此 可 见 , 定 相 关 市场 主要 从 需 求者 角度 进 行 分析 。在 本 界
次 “ 宝事件” 我们要 分析 的是淘宝商城属于 B C市 场 [、2 淘 中, 2 IC C 】 市 场 [还是 以提 供 第 三方 交 易 平 台的 网站 市 场 ? 据 B C与 。 根 2
C C 的定 义 我 们 可 以得 出 。2 2 B C市 场是 企 业 对 消 费 者 的 销 售
易平 台的 网络 市 场 中具 有 市 场 支 配 地 位 , 其 《 宝 新规 》 发 布 并 非 滥 用 市 场 支 配地 位 的 行 为 。 不构 成 垄 断 但 淘 的 故
行为。同时指 出《 淘宝新规》 的诸 多不合理之处 , 希冀人 们对现如今 中国的 网络购物楔式进 行反 思。
关键 词 : 淘 宝新 规 》 垄 断 ; 《 ; 市场 支配 地位 ; 2 滥 用 ; 2 B C;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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