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华夏久盈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4.06.09
•【文号】保监许可[2014]499号
•【施行日期】2014.06.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4〕499号)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世纪力宏计算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筹建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
拟任董事长张洪新,拟任总经理赵瑜纲。
二、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经营业务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主要投资人、拟任董事长和拟任总经理。
三、筹备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四、筹建完毕,筹备组应当及时上报开业申请。
在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中国保监会
2014年6月9日。
中国保监会青岛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撤销莱西支公司姜山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青岛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撤销莱西支公司姜山营销服务部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6.08.02
•【字号】青岛保监复[2006]68号
•【施行日期】2006.08.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监会青岛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撤销莱西支公司姜山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青岛保监复[2006]68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太平洋寿险莱西支公司姜山营销服务部的请示》(青太保寿[2006]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莱西支公司姜山营销服务部。
二、该机构撤销后不得再以其名义开展业务。
你公司应安排好原有业务的衔接,落实好后续服务,妥善安置原有员工。
对该机构的撤销你公司应当予以公告。
三、该机构自批准撤销之日起其《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自动失效。
你公司应于接到此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交回该机构的《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此复
二00六年八月二日。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3.01
•【字号】沪保监复[2012]63号
•【施行日期】2012.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沪保监复[2012]63号)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筹)开业的请示》(华夏保发[2012]32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业。
二、核准该分公司营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竹林路101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六楼601、604单元。
三、该分公司经营范围由你公司授权确定。
四、李尚武符合该分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五、该分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有关公告事宜,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方可营业。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2〕44号)
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
〔2022〕44号)
【主题分类】保险
【发文案号】青银保监罚决字〔2022〕44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2526261710000
【处罚日期】2022.06.30
【处罚机关】青岛银保监局
【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
【处罚机关】青岛银保监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青岛市
【处罚对象】朱超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6 11:00:49
(朱超)
(朱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银保监罚决字〔2022〕4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朱超
单
位
名称
现任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对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青岛中心支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一案承担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处人民币一万元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青岛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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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平阴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平阴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9.02
•【字号】鲁银保监准〔2020〕371号
•【施行日期】2020.09.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华夏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平阴营销服务部
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关于平阴营销服务部经营场所变更的请示》(华保鲁〔2020〕237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同意你公司平阴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路茂昌银座新天地东区四层402室”变更为“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府前街与黄河路交叉口往北100米路西”。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