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休假管理办法
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doc

2018年企业职工带薪休年假实施办法2018年企业职工带薪休年假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企业年休假规定20182018年年休假国家规定

企业年休假规定20182018年年休假国家规定2018年年休假国家规定年休假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职工可以享受的带薪假期,根据职工工作的工龄不同,职工可以享受的年休假的时间长短也是不同的。
1、带薪年假工作年限规定职工连续工作(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具备享受法定的带薪年假的基础资格。
2、职工所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与劳动者的工龄挂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
3、职工不应当享受带薪年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职工带薪年假工资计算办法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案例释明:小王自2008年7月份毕业时开始在A公司上班,后于2009年9月1日跳槽到B公司。
问:小王应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在B公司享受带薪年假?根据《带薪年假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小王进入B公司时,已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应当具备了开始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
同时,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2018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_年休假管理办法

年休假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及意义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定义1、年休假是国家很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
2、国家法定休息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休假范围及标准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转正后全体员工。
2、年休假标准(工作年限以社保缴费年限为准)1)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2)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3)参加工作已满20年的,每年休假15天;4)每累计为公司工作满3年的员工,自下一年起,除享受法定年休假外,还可增加享受一天的公司年假。
3、以下情况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如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则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1)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者;2)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者;3)工作已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者。
4、新入职员工入职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休假天数计算办法(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5、员工当年年休假应在次年第一季度休完,已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不予以补假、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6、年休假可与病/事假相抵,且一天年休假抵一天事假/病假。
第四条年休假流程1、年休假类别1、员工申请职工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可向公司申请年休假,应提前两周至综合部填写年休假申请单,综合部在相应表格处填写员工可休年休假天数,年休假申请由部门主管及公司领导批准。
2、部门安排部门在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的前提下,有义务合理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的计算方法及休假处理

年休假的计算方法及休假处理【编者按】年休假即带薪年休假,是指职工满一定工作年限后,每年可享有的带薪连续休息的假期。
本文主要阐述年休假的计算方法、享受资格、计算周期、休假处理等相关知识,以供读者参考执行。
我国199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规定了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008年1月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及2009年1月23日广东省颁布的《关于广东省企业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对年休假又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定.现笔者主要从年休假的的计算方法、享受资格、计算周期、休假处理等方面进行阐述,以供读者参考执行。
一、年休假的计算方法(一)在职员工年休假的计算方法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当年度新进员工符合休假条件的,该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例如:某员工入职日期是2008年4月1日,该员工应当在2009年4月1日后的当年度时间内(即2009年4月2日至2009年12月31日)享受年休假3天(274天÷365天×5天=3.75天);2010年全年享受年休假5天;2018年度4月1日前,该员工入职未满十年,应当按照一年五天的标准依法折算,应当享受1。
25天(91÷365天×5天=1.25天)的年休假;2018年4月1日后,该员工入职已满十年,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享受10天年休假,2018年4月1日后的当年度时间(即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应当按照10天的标准依法折算为7.51天(274天÷365天×10天=7.51天),该员工2018年度的带薪年休假为8天(1.25+7。
知识题库-人社劳动知识竞赛测试题及答案(十一)

知识题库-人社劳动竞赛测试题及答案(十一)一、单项选择题(10题,每题1分)1.《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 )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A.小型微型B.非公有制C.公有制D.各类答案:A解析:《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高校毕业生离校( )年内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国家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A.半年B.1年C.2年D.5年答案:B解析:《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补记职业年金所需资金由( )解决。
A.上级财政B.同级财政C.上级部门D.原所在单位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答案:D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参保人员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改革前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补记职业年金,以实账方式划转至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其原所在单位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 )为待遇领取地。
A.其户籍所在地B.其退休时工作所在地C.其退休前上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D.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答案:D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2018版婚产事法定假等20类假期规定

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
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
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
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时间计算。
原劳
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
通知(劳部发【 1995 】 236 号)中规定,二、关于特殊疾病
的医疗期问题: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 对某些患特殊疾病 (如
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 24 个月内尚不能痊愈
需要停
止工作医疗时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
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
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
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
2018 版 婚、产、事、法定假等 20 类假期规定
20 类假期如下: 1、休息日 2、休假节日
3、事
假 4、病假 5、婚假
6、产假
7 、产前假
8、
护理假 9、孕期产前检查假 10 、哺乳假
11 、痛经假
12 、丧假
13 、带薪年休假
14 、工伤假 15、
探亲假
16 、路程假
17 、社会活动假 18 、公司经
同的天数。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
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
其期间的工资: (一)在事假期间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3.22•【文号】•【施行日期】2018.03.22•【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2018年3月22日)为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进一步鼓励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增强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对劳动者吸引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现就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的协同作用,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增强技术工人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激发技术工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作用、工会监督作用、群团组织动员作用和社会支持作用,完善多方参与的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促的工作格局。
——重点突破,多措并举。
以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为重点支持对象,着力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拓宽收入渠道,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强化评价使用激励,优化社会环境,全面改善技术工人待遇水平。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加强政策引导,着力改变技术工人社会地位偏低现状,促进广大技术工人爱岗敬业;坚持长期稳定支持,不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让全体技术工人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怎么算.doc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怎么算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怎么算更新:2018-11-19 16:26:05《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从2008年1月1日起就开始施行了。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也已于2008年9月18日起就开始施行。
根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也就是说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都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年休假是劳动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体劳动者的休息权,而不是根据对企业的贡献大小来确定的。
那么年休假天数到底应该怎么计算呢?很多人弄不清楚。
下面将年休假的计算方法如下:1、累计算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
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比如北京李先生在甲单位工作了8年,跳到乙单位工作了3年,那么他的累计工作时间就是11年,他在乙单位的年休假天数,就按11年计算。
”2、打折算(1)对于刚跳槽到新单位的劳动者第一年的年休假天数,《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这一规定,在保障了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也兼顾了用人单位的利益。
这里的日历天数,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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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休假管理办法年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及意义
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定义
1、年休假:是国家很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
2、国家法定休息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休假范围及标准
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转正后全体员工。
2、年休假标准(工作年限以社保缴费年限为准): 1)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已满2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4)每累计为公司工作满3年的员工,自下一年起,除享受法定年休假外,还可增加享受一天的公司年假。
3、以下情况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如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则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
1)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者; 2)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者;
3)工作已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者。
4、新入职员工入职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休假天数计算办法:
(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5、员工当年年休假应在次年第一季度休完,已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不予以补假、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6、年休假可与病/事假相抵,且一天年休假抵一天事假/病假。
第四条年休假流程 1、年休假类别:
1.1、员工:职工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可向公司申请年休假,应提前两周至综合部填写年休假申请单,综合部在相应表格处填写员工可休年休假天数,年休假申请由部门主管及公司领导批准。
1.2、部门安排:部门在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的前提下,有义务合理安排员工年休假。
部门安排的年休假也应填写年休假申请,经部门主管及公司领导批准。
2、相关手续:
2.1、年休假申请单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后,由申请人或部门送由综合部备案;
2.2、综合部下发休假通知单至申请人部门,由部门通知申请人,并指定职务代理人、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后,休假人方可休假。
2.3、部门如实考勤,并于次月将年休假通知单随考勤上报综合部,综合部对职工的休假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2.4、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公司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五条年休假工资支付
1、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2、如果由于工作原因没有批准员工的年休假,部门领导应与职工协商可以休假的时间,并保证在年休假有效期内休完;公司确有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或批准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公司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3、公司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时,当年若因公司原因,年休假在离职前无法安排修完的,法定年休假未休部门按日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
第六条相关文件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考勤制度》
第七条相关记录:
《休假申请单》、《休假通知单》第八条本办法自起施行。
本管理办法由********提出并负责解释。
编制:
审核:会签:批准:实施日期:年休假申请单
职工带薪年休假通知单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