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的通知-汉政发〔2015〕11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的通知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的通知汉政发〔2015〕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全面安排部署了201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积极履职尽责。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落实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实施,强力推进落实。
市政府包抓领导要切实担负起指导、检查、督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主动与实施主体或协办单位加强联系,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施主体和协办单位要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工作,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细化任务,强力推进落实。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所承担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倒排工作时限,制定推进计划,明确阶段要求,建立台账,紧盯不放,全力推进,逐一销号。
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协调服务,全力攻坚克难,强力推进落实。
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弘扬先进,鞭策落后,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函〔2015〕46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函〔2015〕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10日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省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清理规范办发〔2015〕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和省清理办《实施方案》精神,从严做好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设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设立,严格规范运作,推动职能转变,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二、组织领导成立市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清理规范办)。
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分管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负责。
汉中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2015年)
汉中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2015年)为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引导企业走向资本市场融资,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当前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形势,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制定措施、健全体系、完善功能、强化监管、优化环境,搞好政策扶持和协调服务,努力加快我市资本市场发展步伐。
坚持境内、境外上市并举,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并重,场内、场外市场并促,努力形成多层次、宽领域、有特色、活力强的资本市场“汉中板块”。
鼓励企业扩大直接债务融资规模。
二、工作任务(一)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按照“培养一批、储备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挂牌)一批”的上市梯次,做好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领域企业情况,按照企业自愿申报、政府积极推动的原则,根据境内外不同层次资本市场上市不同条件,每年选择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企业,及时推荐给市金融办。
市金融办在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上报的上市后备企业基础上,建立市级上市后备资源库。
市级上市后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适时调整。
上市后备企业应定期向市金融办报告企业上市进展情况。
市级上市后备企业与证券中介机构签订上市服务合同的,应当在合同签署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市县金融办报备有关情况。
(二)确定重点上市培育企业。
市金融办对上市后备企业建立档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定、分类排队,筛选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赢利能力强、成长性高、企业意愿强、条件较成熟的企业列为重点培育企业,给予政策扶持。
市金融办要将年度重点上市培育企业名单及时通报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培育企业在政策扶持和服务方面应给予重点倾斜。
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三)认真组织实施培训辅导。
市金融办及各县区要加强对重点上市培育企业高管人员培训,使其对上市的工作程序、应遵守的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文化产业发展2012—2015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文化产业发展2012—2015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08•【字号】汉政发〔2012〕33号•【施行日期】2012.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文化产业发展2012—2015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汉中市文化产业发展2012—2015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2012年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编制和实施《规划》,是推动汉中文化繁荣发展、建设特色鲜明文化名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对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要做好各级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之间的衔接工作,严密组织,扎实推进,确保《规划》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汉中市文化产业发展2012-2015年规划纲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汉中市第四次党代会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汉中“文化名市”建设进程,根据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陕西省“十二五”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规划》、《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汉中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文化产业实际,制定本规划。
规划实施期为2012至2015年。
本规划依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并划分为两个层面:提供文化产品(如图书、音像制品等)、文化传播服务(如广播电视、文艺表演、博物馆等)和文化休闲娱乐(如游览景区服务、室内娱乐活动、休闲健身娱乐活动等)的活动,它构成文化产业的主体层面;与文化产品、文化传播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活动有直接关联的用品、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活动以及相关文化产品(如工艺品等)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它构成文化产业的补充层面。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2016年市级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2016年市级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07•【字号】汉政办发〔2015〕24号•【施行日期】2015.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2016年市级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汉政办发〔2015〕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汉中市2015—2016年市级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行预算管理的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二、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采购人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经财政部门批复后执行;情况特殊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下达政府采购预算。
无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均属违规采购。
三、办公设备、移动储存设备、网络设备、通用软件、办公消耗用品、电器设备等品目,实行批量集中采购;车辆保险、车辆维修、会议及接待、印刷等实行定点采购。
四、各县区可参照本规定制订本地区的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7日汉中市2015—2016年市级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一、政府采购目录(一)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通用类项目1.货物类(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1)交通工具。
(2)办公设备。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碎纸机、多功能一体机、投影仪、扫描仪、刻录机、照相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一体机、电话机、家具等。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千亿投资工程”的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千亿投资工程”的意见【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发文字号】汉政发[2015]17号【发布部门】汉中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4.13【实施日期】2015.04.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千亿投资工程”的意见(汉政发[2015]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十二五”以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0%以上,投资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根据投资与经济之间的关系,2015年我市经济要实现11.5%的增长速度,投资增速需要保持在23%左右,投资总量需达到1000亿元以上。
为确保2015年全市经济和固定资产投资目标顺利完成,为全市“十二五”圆满收官、“十三五”良好起步发挥积极作用,围绕市政府“千亿投资工程”,即:2015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跨过千亿元台阶,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总体思路:坚持扩张总量,培育壮大产业;坚持夯实基础,完善提升服务;坚持循环发展,不断优化结构;坚持绿色生态,建设宜居城市;坚持谋划项目,接替有序推进;坚持多元驱动,强化组织领导。
主要目标:2015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39亿元、增长23%,其中一产、二产、三产投资分别完成43亿元增长15%、209亿元增长18%、788亿元增长25%。
各县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目标为1048.1亿元,其中:汉台区255.3亿元增长23%、南郑县103.2亿元增长23%、城固县172.1亿元增长24%、洋县128.1亿元增长24%、西乡县104.8亿元增长24%、勉县53.3亿元增长26%、宁强县89亿元增长24%、略阳县38.2亿元增长22%、镇巴县57.9亿元增长24%、留坝县21.3亿元增长35%、佛坪县24.9亿元增长30%。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2.10•【字号】汉政发〔2015〕4号•【施行日期】2015.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汉政发〔201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2015年2月10日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十三五”(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也是汉中市建设陕甘川毗邻地区经济强市、特色鲜明文化名市、生态良好宜居富裕城市的关键时期。
科学编制好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对于加快“三市”建设,打造汉中经济升级版,力促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大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切实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编制意义(一)编制好“十三五”规划,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到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实现现代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
完成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战略目标和重大决策部署,要在“十三五”规划编制中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四化同步”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一带一路”、法治建设等各项工作,科学指导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编制好“十三五”规划,是全面推进汉中“三市”建设的现实需要。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汉政办发〔2015〕4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正文:----------------------------------------------------------------------------------------------------------------------------------------------------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汉政办发〔201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秩序,提高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11—2012年)的通知》(陕政发〔2011〕73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生猪定点屠宰清理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实施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清理整治屠宰企业、打击私屠滥宰、注水等违法行为是确保猪肉产品安全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生猪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肉品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目前,全市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质的企业28个,其中规模屠宰场6个、小型屠宰场22个。
但是,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布局不合理,大多数都集中分布在城区周边,乡镇基本没有定点屠宰场点,私屠乱宰现象时有发生,农村市场肉品安全存在较大隐患;大部分企业仍处于半机械化和手工作坊状态,加工水平相对粗放,精深加工水平低。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着城乡经济的健康发展乃至社会稳定。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抓好生猪定点屠宰清理整治工作。
二、扎实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清理整治工作(一)严格落实生猪屠宰企业发展规划。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19•【字号】汉政办发〔2015〕25号•【施行日期】2015.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汉政办发〔2015〕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国务院于5月12日召开了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指出了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思路,提出了“五个再砍掉一批”的具体要求,为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为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和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推进市县政府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的重要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
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既肯定了在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该项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经济发展要求之间的差距,并从历史、现实、法制的角度阐释了简政放权的重要意义,强调了通过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过放管结合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公平正义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转变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提出了逐步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指出了今后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思路。
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李克强总理的讲话实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决策部署上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协同配合、整体推进。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01•【字号】•【施行日期】2016.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现将《汉中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1日汉中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按照《陕西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提出全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全面推进依法决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和法治能力建设,努力实现新常态下的新跨越,为汉中追赶超越、全面建成小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
继续依法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直接面向基层的行政许可项目尽量下移县级管理。
推行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各县、区政府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及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禁止实施目录以外的行政许可项目。
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增强透明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过程的监督,推动行政许可法治化、信息化、公开化。
2016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
(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各县、区政府负责)(二)依法有序开展政府立法全面开展政府立法调研。
科学编制《汉中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立法计划》,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努力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上半年旅游综合环境情况的通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上半年旅游综合环境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07•【字号】汉政办字〔2015〕33号•【施行日期】2015.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上半年旅游综合环境情况的通报汉政办字〔2015〕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2015年第一季度陕西省游客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我市游客满意度综合指数为78.1分,低于全省游客满意度综合指数0.3分,在全省各地市中排名第六,名次较2014年下半年下降了三位。
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调查报告指出的问题,并就正视问题、查找原因,加强整改整治做了明确批示。
为落实好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认真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5月上中旬,市文旅局利用一周时间,分三组对全市旅游综合环境进行了暗访检查。
现将全省游客满意度调查和我市暗访检查发现的全市旅游综合环境存在问题通报如下,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限抓好整改。
一、存在问题(一)陕西省游客满意度调查报告反馈问题汇总一季度,陕西省游客满意度调查抽样的我市涉旅单位有:武侯祠、武侯墓、汉中石门栈道、长青华阳景区、汉中博物馆等主要景区景点以及市内火车站、汽车站、酒店、宾馆等游客聚集场所,游客意见集中反映在旅游交通、旅游购物、景区内外部环境等9个方面。
1.旅游交通:进入城市交通便利性和旅游交通服务的游客满意度得分为76.6分和76.4分,在我市所有细分指标中排名靠后,较2014年下半年分别下降了1.9分和2.5分。
(1)游客多反映我市部分景区“没有直达班车”、“公交站台不明显”、“往返景区交通不便”。
如华阳景区等缺乏旅游直达专线,需要多次换乘,给非自驾游客造成一定不便。
(2)自驾游游客反映前往景区“路况不佳”、“堵车现象严重”;3月中下旬油菜花节期间,部分景点客流量大幅增加,导致景区交通压力大,拥堵现象严重;同时景区停车场建设不足,乱停车现象较为突出。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汉政办发[2009]36号【发布部门】汉中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5.16【实施日期】2009.05.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汉政办发〔2009〕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汉中市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六日汉中市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09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为重点,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民主科学决策,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行为监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
要进一步健全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法制讲座和集中培训制度,注重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要建立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考试制度,每年组织进行一次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知识的集中培训考试;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
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
要按照《。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15•【字号】汉政办发[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汉政办发〔2013〕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现将《汉中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15日汉中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依据《陕西省2013年依法行政要点》,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法治政府、保证《规划》工作任务的落实为目标,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为重心,进一步健全和创新机制,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着力抓好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创新发展,努力为实现“三市”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制定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重点抓好组织领导、法制机构建设、民主决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监督、严格考核等工作,研究建立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质量评价体系,积极探索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切实使我市政府依法行政迈上新台阶。
继续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工作。
对已命名的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单位及汉中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和评估。
重视和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全市行政机关应当在年内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9•【字号】汉政办发[2008]24号•【施行日期】2008.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汉政办发〔2008〕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2008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九日2008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2008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2008年工作总体部署,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创新政府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为重点,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法律事务方面的参谋、顾问和助手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十七大对政府法制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坚定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根据《陕西省推进市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结合汉中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并抓好组织实施;认真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和县区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探索经济扩权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经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机制,配合组织并做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完善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开展“全市十大优秀执法人员”评选活动,弘扬先进执法典型。
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制。
结合《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制定《汉中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以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培训工作为契机,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坚决杜绝违法主体和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案卷,建立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14•【字号】汉政办字[2007]14号•【施行日期】2007.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汉政办字〔2007〕14号二○○七年三月十四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二○○七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2007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我市率先突破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中心任务,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为主线,以创新政府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法律事务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继续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按照《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汉中市贯彻<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做好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明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试点,确定2个县区政府、4个市直部门进行试点单位,组织、协调、指导试点单位做好各项法制工作,总结试点经验,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定《汉中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将依法行政各项任务量化分解,加大督查力度,逐步形成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城市困难群众生活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15〕22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城市困难群众生活的实施意见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城市困难群众生活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15〕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城市困难群众生活,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城市困难群众生活的意见》(陕政发〔2014〕39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困难群众生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完善民生兜底政策(一)提高低保补助标准。
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居民收入增长和物价上涨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省政府城市低保最低限定标准要求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将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385元/人/月。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二)实行分类施保政策。
对城市低保家庭中的“三无”人员、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儿童、重度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患者、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哺乳期妇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等8类人员,按照全市低保保障标准增发20%-70%的补助金。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三)扩大医疗救助范围。
免除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收入困难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在“一站式”服务定点医院门诊就医的门诊、急诊挂号费和普通门诊诊查费。
城市低收入家庭可享受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即低收入家庭患者缴纳个人负担部分即可出院,医保报销部分和医疗救助费用由人社、卫生、民政部门定期与医院结算。
2015年起将全市所有市级、县级公立医院纳入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院,两年内实现市、县、镇医疗机构“一站式”全覆盖。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交通重点建设年的意见-汉政发〔2015〕12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交通重点建设年的意见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交通重点建设年的意见汉政发〔2015〕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快全市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市政府决定2015年为“交通重点建设年”,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一)总体思路:以汉中连贯东西、承接南北,辐射陕甘川,联接关天、江汉、川渝三大经济圈的交通枢纽中心优势为依托,按照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四环红太阳”规划布局,分层次打造四大立体交通网络:一是以“三高三铁”(西汉高速、十天高速、宝汉高速、西成客专、阳安复线和汉巴渝铁路)为主骨架打造大通道,使汉中全面融入陕、甘、川、渝、鄂、晋、豫省会城市“一日交通圈”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范围;二是以汉中、广元、陇南三地市毗邻县道路联通为依托打造秦巴山域“绿三角”,利用珍贵的绿色资源,建设国家生态水源涵养示范区;三是以汉中华阳、宝鸡黄柏塬和周至老县城三处旅游景区为节点打造秦岭腹地旅游环线,建成省内道路互联互通的示范点;四是以提升镇村公路通畅率为抓手打造市内微网络,着力改善民生。
(二)主要目标:2015年,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完成投资135亿元,其中高速公路35亿元,铁路70亿元,国省干线公路19.9亿元,农村公路10亿元。
到年底,全市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47公里,新建成国省干线35公里,新改建重要县乡公路232公里,建成通村公路500公里,所有县区通二级以上公路,100%的镇和90%以上的建制村通油路或水泥路。
二、重点任务(一)高速公路。
宝汉高速公路汉中以南平川段47公里建成通车,加快汉中以北段路基工程建设,完成投资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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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汉政办字[2015]5号
【发布部门】汉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23
【实施日期】2015.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汉政办字〔2015〕5号)
市政府办公室直属各单位,各科室:
现将《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
市政府办公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陕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坚强前哨、巩固后院”的新定位,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争做“四个模范”、争创“四个一流”为目标,按照“勤奋、创新、高效、缜密、清廉”的工作规范,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办落实、保障服务职能作用,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五项活动”,为促进政府工作高效协调运转、加快“三市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优化服务,狠抓落实,全面提升政务工作水平
1.加强调查研究。
紧紧围绕中省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措施和全市“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三市”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等任务,以服务政府决策为重点,按照全局性、前瞻性原则,精心筛选重大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调研工作要进一步树立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和创新思维,着眼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坚持“三市”建设的战略定位不动摇,坚持转型发展、突破发展的主基调,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发展思路,完善发展举措,丰富发展内涵。
2.加强综合协调。
充分发挥办公室“贯通上下、联系左右、协调内外”作用,通过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准确传达上级意图,使上级决策部署迅速贯彻落实。
协调好与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的关系,交流情况、通报工作,使政府决策部署在四套班子之间得到有效衔接。
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横向联系和各县区的纵向联系,形成整体联动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紧紧抓住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搞好会商、做好衔接,确保政府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
3.加强督查督办。
创新督查督办方式,健全和完善督查督办制度,积极构建大督查格
局。
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政府全体会、常务会、专题会等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中省市领导批示件的督查督办,逐件跟踪督促,确保决策和批示落实到位;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督查督办,开展现场督查,及时通报情况,确保项目建设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做好省、市“两会”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督查督办,规范办理程序,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98%以上;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网上答复,办理率、回复率达100%。
4.加强信息服务。
积极推进全员办信息制度,提升信息质量和水平。
围绕中心抓“重点”,抓住与政府中心工作关系最直接、最密切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反馈,及时发现新典型、新经验、新做法、新动向、新问题。
围绕中心抓“难点”,针对工作中已经出现的难题或阻力,收集反映有助于问题解决的设想、计划、措施和方法,为领导破解难题出谋划策。
围绕中心抓“亮点”,抓住我市实施的“六大战略”、“五大产业”和“十大工程”,跟踪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
全年上报政务信息不少于300条、下发信息数量不少于500条。
进一步灵通信息,认真做好政府领导工作日政务活动信息报送和《政务信息专报》手机报编报工作,为领导掌握动态拓宽渠道。
5.提升办文办会质量。
严把公文审核关和运行程序关,确保各类公文精简、及时、准确、规范,全年公文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