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中国
北京公布行政机关及区县信息公开电话号码
北京公布行政机关及区县信息公开电话号码(2008-5-4 8:46)5月1日是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第一天。
昨天,北京市政务门户“首都之窗”上详细公布了60个市级行政机关以及18个区县信息公开受理部门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市民可在除节假日以外的各单位上班时间内申请办理信息公开等相关事宜。
这份详细的“政府信息公开名录”中,包括了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教委、市科委等60个市级行政机关;每个单位都详细列出了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其中朝阳区政府列出了三部受理电话以及三个受理地址。
部门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83978888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公共信息处 66415784市教委北京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66075007市科委北京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 66514502 66511253市民委北京市民委办公室 65251740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 65246271市国家安全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信访办 65245781市监察局北京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 83671199市民政局北京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67198129市司法局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信访办 58575780市财政局北京市财政局投诉受理中心 88549261市人事局北京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65281692 65280872市劳动保障局北京市劳动保障局 12333市国土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室 64409795市规划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88073536市建委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办 63985375市市政管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厅 66055799市交通委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 63032255-6124市水务局北京市水务业务受理大厅 68556066市农委北京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83979261市商务局北京市商务局 85163010市文化局北京市文化局行政许可受理大厅 82210798市卫生局北京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83978213 83978212市人口计生委北京市人口计生委依申请公开受理室 83970800 83970801 83970802 市审计局北京市审计局办公室 63358027 63356789市政府外办北京市政府外办秘书处 65192708市国资委北京市国资委 83560755市地税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12366 88371655市工商局北京市工商局办公室 82690919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质监局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室 84634194市环保局北京市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咨询中心 12369市工业促进局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办公室 85235062市农业局北京市农业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室 82078439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85012254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64081102市文物局北京市文物局 64032023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87243448市统计局北京市统计局资料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室 83172086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非紧急救助服务分中心 62012886市药品监督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83979811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服务大厅 65023616市旅游局北京市旅游局 85157067市政府侨办北京市政府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6001088市政府法制办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处 83560715市信访办北京市信访办 65193753市政府研究室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办公室 65193008市民防局北京市民防局办公室 65192421 63089490市信息办北京市信息办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83978721 83978791市监狱局北京市监狱局办公室信访接待室 83580813市劳教局北京市劳教局办公室 83501853市政府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65192581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办公室 6334511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67889106 中关村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82690500市投资促进局北京市投资促进局信息中心 65543165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84080089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67221707市公园管理中心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非紧急救助分中心 68300800市气象局北京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68400858市地震局北京市地震局办公室 62614162东城区人民政府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65594781西城区人民政府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88064305崇文区人民政府崇文区行政服务大厅 67072979宣武区人民政府宣武区行政服务中心 83975790 83975021朝阳区人民政府朝阳区图书馆综合服务窗口 85993371朝阳区档案馆综合服务窗口 65094271朝阳区投资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84681176海淀区人民政府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62553400丰台区人民政府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83656406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石景山区行政服务中心 68860607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门头沟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69845798房山区人民政府房山区人民政府(档案馆) 89350328 81380877 通州区人民政府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69530219顺义区人民政府顺义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 81481130 昌平区人民政府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89741734大兴区人民政府大兴区档案馆 69241906平谷区人民政府平谷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69961264怀柔区人民政府怀柔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 69687717密云县人民政府密云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69042701延庆县人民政府延庆县行政便民服务大厅 69146200。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17.08.01•【字号】京水务法〔2017〕94号•【施行日期】2017.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规定》的通知京水务法〔2017〕94号各区水务局(东城区城管委、西城区市政市容委),局属各相关单位、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水务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工作,根据《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指南》,市水务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规定》,并经2017年第1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水务局2017年8月1日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工作,根据《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指南》,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实行市、区两级备案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手续:(一)拟市级审批、核准立项及备案,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并符合登记表备案条件的;(二)中央已下放行政审批权的建设项目,且符合登记表备案条件的。
其他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到所在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条实行审批、核准立项的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立项前,办理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手续;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之前,办理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手续;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参照《北京市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审查实施办法》执行。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北京市水务工程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通知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北京市水务工程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0.02.25•【字号】•【施行日期】202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北京市水务工程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本市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要求,根据《关于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京发改〔2019〕691号)、《关于推进本市勘察设计、交通、水务等领域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京发改〔2019〕1846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文件的通知》(京发改〔2020〕161号)等文件规定,在市级水务工程已经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基础上,自2020年4月1日起,各区水务局所属水务工程项目均应按规定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20年4月1日起,本市水务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均须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交易系统不再提供非电子化招投标交易模式。
实现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场地预约、专家抽取、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
凡是能够通过互联网完成的招投标环节都应当通过远程在线完成。
二、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要依托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平台开展在线提交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在线提交投标保函、在线提交履约保函等活动。
三、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开标、评标活动的招标项目,各区水务局要指导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等适当方式另行通知招投标活动时间。
北京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北京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和国际化大都市,城市供水的安全稳定至关重要。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保障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城市的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导致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北京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供水方案,组织应急供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应急物资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保障应急救援通道的畅通。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医疗救治队伍,对因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导致的伤病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对供水水质进行卫生监测和评估。
市交通委:负责保障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
(三)应急专家组成立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专家组由水务、卫生、环保、安全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三、预防与预警(一)预防措施加强城市供水水源地的保护,确保水源水质安全;加强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供水设施的可靠性;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体系,及时掌握供水水质状况;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二)预警分级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
(三)预警发布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预警分级,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伟等28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伟等28名同志任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16•【字号】京政发[2013]8号•【施行日期】2013.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伟等28名同志任职的通知(京政发[201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2013年2月28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李伟为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任命张建东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姜沛民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闫傲霜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任命靳伟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任命池维生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任命XXX为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梁克为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局长。
任命王海平为北京市监察局局长。
任命李万钧为北京市民政局局长。
任命于泓源为北京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杨晓超为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任命张欣庆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魏成林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任命陈添为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任命黄艳为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主任。
任命杨斌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永为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刘小明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孝东为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金树东为北京市水务局局长。
任命卢彦为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主任。
任命鲁勇为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冬为北京市文化局局长。
任命方来英为北京市卫生局局长。
任命刘志为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颖津为北京市审计局局长。
任命赵会民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北京市人民政府2013年3月16日。
浅析“首”之优势与挑战建北京特色智慧城市--专访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童腾飞
浅析“首”之优势与挑战建北京特色智慧城市--专访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童腾飞尚进【期刊名称】《中国信息界》【年(卷),期】2013(000)004【摘要】信息技术改变这个城市,改变着社会生活,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特征。
随着北京信息技术的发展,其城市建设已经开始由数字城市迈向智慧城市。
何谓智慧城市?北京的智慧城市发展前景会怎样?它的优势和挑战是什么?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城市相比较,北京智慧城市建设有哪些特征?本刊记者就以上问题,采访了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童腾飞。
【总页数】5页(P29-33)【作者】尚进【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相关文献】1.“智造”城市“慧及”民生——访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童腾飞 [J], 郝迎聪2.面对机遇与挑战成都稳定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专访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李长虹 [J], 李卫忠3.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妇女联合会中国人民银 [J], ;;;;;;;;;;;;;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的通知(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 [J],5.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北京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北京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北京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导致城市供水水源短缺、供水设施损坏、水质污染等,影响城市正常供水的事件。
(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加强供水安全风险监测和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北京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军地之间的协同合作,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科学处置,保障有力。
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人员的保障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北京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水务局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包括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通信管理局、北京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市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北京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规划;统一指挥、协调北京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本应急预案;协调驻京部队、武警部队参与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发布工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海政发[2009]38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海政发〔2009〕38号)各镇(乡)政府、各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
现将区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一、区政府工作部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挂北京市海淀区知识产权局牌子)北京市海淀区监察局(与中共北京市海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北京市海淀区公务员局名称开展工作)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挂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北京市海淀区农村工作委员会(挂北京市海淀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牌子)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北京市海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审计局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公共服务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与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北京市海淀区统计局北京市海淀区园林绿化局(挂北京市海淀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北京市海淀区旅游局北京市海淀区民防局北京市海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二、部门管理机构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牌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附件: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二ОО九年八月十四日——结束——。
北京市117个委办局
15
市委党史研究室
54
中关村管委会
93
奥促中心
16
市委610办公室
55
市地方志办公室
94
《支部生活》
17
市纪委监察局
56
市地勘开发局
95
《前线》
18
市人大
57
贸促会北京分会
96
《大学生》
19
市政府办公厅
58
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
97
市哲学规划办
20
市政府研究室
59
市投资局
98
抗日战争纪念馆
21
市发改委
46
市对外友协
85
市广电局
8
市农工委市农委
47
市残联
86
市新闻出版局
9
市直机关工委
48
市红十字会
87
市文物局
10
市卫生局
49
市档案局(馆)
88
市文联
11
市对台办
50
市科研院
89
市思研会
12
市编办
51
市委党校
90
市社科联
13
市委老干联
52
天安门地区管委会
91
市社科院
14
市老干部局
53
西站地区管委会
92
市直机关系统单位名单
序号
工作单位
序号
工作单位
序号
工作单位
1
市委办公厅
40
市知识产权局
79
市国税局
2
市委研究室
41
市水务局
80
财政部驻京专员办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12.29•【字号】京人专技发[2013]305号•【施行日期】2013.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专技发〔2013〕305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保障我市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 201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要求(一)2014年度北京市各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备案等工作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承担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及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各评审服务机构,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验收。
二、专业实务考试要求(一)因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安排在每年第三季度实施,请相关专业参评人员在申报年度之前提早参加考试。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请提供2011年-2013年专业实务考试合格证书、2013年年底前取得的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或2013年的外语成绩。
三、申报材料要求(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按原要求填写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其电子版可从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下载(网址:/ download);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的人员,须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并经初审通过后,用申报系统生成并打印申报表(网址:/bjpta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京发改规〔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752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结合本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12月31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2009)-京政发[2009]2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2009)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
现将市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一、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保留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二、市政府组成部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北京市宗教事务局牌子)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北京市监察局(与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北京市公务员局、北京市外国专家局名称开展工作)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挂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挂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挂北京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三、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市政府直属机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挂北京市版权局牌子)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民防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五、部门管理机构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由北京市司法局管理)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由北京市司法局管理)北京市农业局(由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北京市粮食局(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管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北京市卫生局管理)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由北京市卫生局管理)附件: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北京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附件: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公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国家安全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规划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交通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水务局商务委员会文化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外事办公室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文物局体育局统计局园林绿化局旅游局金融工作局知识产权局民防局侨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研究室说明: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6个。
北京市第二轮修志篇目
北京市第二轮修志篇目一、《北京志》篇目序号志书名称承编单位参编单位1 总述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2 大事记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3 国土资源志市国土资源局4 人口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统计局、市卫生局、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5 水务志市水务局市市政管委、市环保局、市自来水集团、市排水集团等有关单位6 气象志市气象局7 共产党志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市委有关部、委、办8 纪检·监察志市纪检委、监察局9 人民代表大会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0 民主党派·工商联志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北京市委、市工商联11 政府志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有关委、办、局12 人民政协志市政协办公厅13 公安志市公安局14 检察志市人民检察院15 审判志市高级法院16 司法行政志市司法局17 监狱志市监狱局18 劳教志市劳教局19 军事志北京卫戍区20 人民武装警察志武警北京总队21 民防志市民防局22 工人组织志市总工会23 青年组织志团市委24 妇女组织志市妇联25 民族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6 宗教志市宗教事务局27 发展改革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8 统计志市统计局29 税务志市国税局市地税局30 审计志市审计局31 财政志市财政局32 金融志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33 工商行政管理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4 质量技术监督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35 药品监督管理志市药监局36 工业志市工业促进局各有关企业37 农业志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农研中心和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38 商业志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烟草专卖局、市供销总社和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39 对外经济贸易志市商务局北京海关、北京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等有关单位40 旅游志市旅游局市旅游集团等有关单位41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2 科学技术志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科协等有关单位43 社会科学志市社会科学院市社科联、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等有关单位44 教育志市教委45 文化艺术志市文化局市文联46 文物志市文物局47 档案志市档案局48 新闻出版志市新闻出版局北京日报报业集、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北京出版发行集团、北京文化执法总队等有关单位49 广播电视志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广播影视集团等有关单位50 卫生志市卫生局市药监局51 体育志市体育局52 民政志市民政局53 劳动和社会保障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54 残疾人事业志市残联市民政局55 规划志市规划委员会市规划院等有关单位56 建设志市建设委员会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有关单位57 市政管理志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58 环境保护志市环境保护局59 园林绿化志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园管理中心60 交通志市交通委员会北京铁路局、华北民航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61 邮政志市邮政局62 电信志北京市通讯管理局63 奥运会志北京奥组委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64 非物质文化遗产志市文化局65 明十三陵志昌平区政府66 云居寺志房山区政府二、区县志篇目序号志书名称承编单位1 北京市东城区志北京市东城区政府2 北京市西城区志北京市西城区政府3 北京市崇文区志北京市崇文区政府4 北京市宣武区志北京市宣武区政府5 北京市朝阳区志北京市朝阳区政府6 北京市丰台区志北京市丰台区政府7 北京市石景山区志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8 北京市海淀区志北京市海淀区政府9 北京市门头沟区志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10 北京市房山区志北京市房山区政府11 北京市通州区志北京市通州区政府12 北京市昌平区志北京市昌平区政府13 北京市顺义区志北京市顺义区政府14 北京市大兴区志北京市大兴区政府15 北京市平谷区志北京市平谷区政府16 北京市怀柔区志北京市怀柔区政府17 密云县志北京市密云县政府18 延庆县志北京市延庆县政府。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1、安全生产“十三长”成员单位是指哪些部门公安局、管委会、安监局、经科信局、交通局、住建局、水务局、教育局、工商和质监局、农牧业局、商务局、卫计局、国土局、文广体局、林业局、旅游局等2、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有谁参加参照国家安委会,主任由一名副总理担任,副主任由国务院级别较高领导或在安全监管部门实际推动部门负责人担任。
各部委副职领导担任委员,这样就组织了专一个委会员。
企业里可以由分管副总担任安委会主任,副主任由安全部门负责人担任。
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当然属每年企业情况不同,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立,关键是能起到推动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和水平的作用。
3、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如何确定?1、安全生产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危货经营单位企业在职人数超过50人就需要设置2个及以上的安全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通常情况下,公司安委会例会,主要会对日常工作作阶段性的总结,提出日常检查的问题点,指出不足,加以整改,同时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的困惑或难题。
(3)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扩展资料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11.10•【字号】•【施行日期】2021.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优化、持续推进我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改革,扩大改革受众面,坚持以提升建设单位申办联合验收便利度和获得感为目标,通过精减验收事项、压缩办理时间、试行单体验收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人防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档案局、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局等十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有关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11月10日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细化《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20〕10号)落地措施,扩大竣工联合验收改革受众面,提升竣工联合验收申办效率和质量,为企业打造更加便捷的竣工联合验收环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精减优化验收事项,提升联合验收审批效率(一)精减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不再纳入竣工联合验收范围内。
中国综合交通的领跑人——访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张国伍教授
中国综合交通的领跑人——访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张国伍教授杨露萍【期刊名称】《交通标准化》【年(卷),期】2008(000)024【摘要】“从1948年考入国立北平铁道学院迄今,我在交通运输领域奋斗了整整60个春秋。
特别在综合交通运输系统工程领域更是倾注了30年的心血,始终觉得发展综合大交通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张国伍教授简短的一席话充分表达了他对综合交通理念的执着探索。
【总页数】4页(P36-39)【作者】杨露萍【作者单位】《交通标准化》记者【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U111【相关文献】1.系统理论"调试"综合运输--访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委员会副理事长张国伍教授 [J], 郎兵2.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 [J], ;;;;;;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印发《 [J], ;;;;;;;;;;;;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现有民办学校变更法人登记类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J],5.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举办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水工闸门运行工竞赛的通知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举办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水工闸门运行工竞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3.06.21•【字号】•【施行日期】2023.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北京市水务局关于举办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水工闸门运行工竞赛的通知根据《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京工发[2023]15号)要求,北京市水务局启动了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水工闸门运行工竞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赛人员范围在2005年1月1日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在校学生、社会人员。
二、竞赛组织单位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水工闸门运行工竞赛是由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北京市水务局承办,北京市河湖流域管理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职工职业技能竞赛。
三、竞赛安排(一)竞赛标准1.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水工闸门运行工(2019版)2.水利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材——水工闸门运行工(徐士忠主编-黄河水利出版社,2020.12)(二)竞赛报名6月底前完成竞赛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单位报名或个人报名形式,均需反馈联系方式至邮箱*****************。
如采用单位报名形式,请参赛单位一并报送参赛人数并委派1名同志作为本单位参赛领队,负责本单位参赛选手报名、培训和比赛等赛程信息传达、竞赛纪律作风监督等工作。
(三)考试方式本次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阶段。
各阶段竞赛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成绩分别占比3:7。
各阶段竞赛均按总成绩排名,不设并列名次。
总成绩相同者,技能操作比赛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1. 初赛阶段8月底前完成初赛。
各初赛组委会负责初赛的组织实施工作,选手可参加64学时的线上培训。
各初赛组前30%的选手获得复赛资格。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运行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京水务资〔2022〕12号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运行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京水务资〔2022〕12号
佚名
【期刊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2()24
【摘要】各区水务局,市属相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市自来水集团、北京京燕水务管理有限公司:为加强本市饮用水水源管理保护,规范饮用水水源工程运行管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市水务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运行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及水源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在执行过程中遇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
【总页数】6页(P29-3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
【相关文献】
1.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础设施管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2.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水务局落实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水务再〔2020〕6号)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
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
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20〕10号)4.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水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水务法[2021]16号)5.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机井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京水务地〔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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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印发《限额以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印发《限额以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12.23
•【字号】京建发〔2021〕432号
•【施行日期】2021.1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印发《限额以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限额以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应急管理局等11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限额以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
限额以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分析北京市用水总量趋势,谈首都节水成效
分析北京市用水总量趋势,谈首都节水成效焦慧琴【期刊名称】《城镇供水》【年(卷),期】2015(000)005【摘要】自2002年北京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以来,通过对全市12年的用水总量分析,认为北京市虽经历十几年的快速扩容发展,但城市用水总量以年均不足0.5%的幅度增长,首都节水成效明显,主要原因是采取了多项节水政策和措施,实行了计划用水管理。
【总页数】3页(P56-58)【作者】焦慧琴【作者单位】北京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北京100142【正文语种】中文【相关文献】1.工业用水总量下降节水成效逐渐显现——2014年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用水状况简析 [J], 许雪光2.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开展清理长期停放废旧非机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J], ;;;;;;3.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老干部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总工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J], 无;;;;;;;;;;;;;;;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严格执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加快淘汰非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的通知 [J],5.树立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北京市推动质量工作取得新成效 [J], 贾磊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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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保
护 职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
本 通 知 自 下 发 之 日 起 执 行 。
北 京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北 京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北 京 市 水 务 局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华 北 地 区 管 理 局
年 2 0 1 8
月 1 1 1 4 日
—
—
业 和 职 工 的 安 全 生 产 和 防 范 意 识 , 有 效 控 制 和 减 少 工 伤 的 发 生 。
严 格 执 行 《 北 京 市 工 伤 保 险 浮 动 费 率 管 理 试 行 办 法 》 ( 京 人 社 工 发
号 〔 2 0 1 6 〕 1 9 4
?
),
强化企业抓好安全生产 工作的主体责任,
事实 清楚、
当
事
双
方
无
争
议
的
工
伤
案
件
实
行“
快
认
快Hale Waihona Puke 结”,般 一 应 当
在 1 0 日 内 作 出 工 伤 认 定 的 决 定 。
—
2 5
—
五 、 切 实 加 强 工 伤 预 防 工 作 。 建 立 健 全 政 府 部 门 、 行 业 协
会 、 施 工 企 业 等 多 层 次 的 工 伤 预 防 宣 传 和 培 训 体 系 , 不 断 提 高 企
建设项
目
参 加 工 伤 保 险 工 作 的 通 知》( 人社 部 发〔 20 18 〕 3
号)
精神 ,
切 实 做 好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参 加 工 伤 保 险 工 作 , 现 就 贯 彻 落 实 工 作 通
知 如 下 :
一
、
严格落实 工 程建设项
目
参
加 工伤保
险 工作
。
按 项 目 参 加
工 伤 保 险 的 有 关 费 用 列 支 、 缴 纳 以 及 工 伤 认 定 、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 工
工 伤 保 险 的 项 目 和 标 段 , 主 管 部 门 、 监 管 部 门 要 及 时 督 促 整 改 , 及
时 补办 参加 工伤保 险 手续 ,
杜 绝“未 参 保 ,
先
开
工”
甚
至“只
施
工 ,
不 参 保 ” 现 象 。
三 、 建 立 健 全 定 期 通报 和 督 查 机 制 。 按 项 目 参 加 工 伤 保 险 涉
及 的 有 关 部 门 要 加 强 沟 通 协 作 , 加 强 数 据 共 享 。 至 少 每 半 年 组 织
召 开 次 一 协 调 会 , 会 商 解 决 按 项 目 参 加 工 伤 保 险 出 现 的 问 题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按 季 对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参 保 情 况 进 行 通 报 ,
26
并 将 按 项 目 参 加 工 伤 保 险 纳 入 参 保 扩 面 年 度 考 核 范 围 。 对 企 业 不
按 规 定 参 加 工 伤 保 险 情 况 及 时 函 告 给 各 主 管 部 门 和 监 管 部 门 , 提
请 有 关 部 门 督 促 企 业 限 期 整 改 , 对 于 限 期 内 未 整 改 到 位 的 , 适 时 在 人 力 社 保 门 户 网 站 发 布 警 示 信 息 。 各 级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 监 管 部
北 京 市人 力 资 源 和社 会保 障 局 北 京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北 京 市 水 务 局 中 国 民 用 航 空华 北地 区 管 理 局 关于 做 好本 市公 路 水 运 水 利 机场 工程 建 设 项 目 参加 工伤 保 险工 作 的 通 知
京 人 社 工 发 〔 20 1 8 〕 22 9 号
伤 保 险 待 遇 支 付 等 按 照 本 市 《 关 于 做 好 北 京 市 建 筑 业 工 伤 保 险 工
—
2 4 —
通 人 社 发 有 规 定 执 行 作 的 知 》 ( 京
工
号 等 〔 2 0 1 5 〕 2 1 8
)
关
。
_
二 、 切 实 做 到 “先 参 保 、 再 开 工” 。 按 照 项 目 参 加 工 伤 保 险 要 按
照 “谁 审 批 , 谁 负 责 ” 的 原 则 , 交 通 运 输 等 行 业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在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 进 场 施 工 前 , 均 应 向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或 监 管 部 门 提 交
《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证 》 , 作 为 保 证 工 程 安 全 施 工 的 具 体 措 施 。 未 参加
门 要 将 施 工 项 目 总 承 包 单 位 或 项 目 标 段 合 同 承 建 单 位 参 加 工 伤 保
险 情 况 纳 入 企 业 信 用 考 核 。
四 、 优 化 服 务 质 置 提 高 效 率 。 各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积 极 探 索 优 化 按 项 目 参 保 服 务 流 程 , 简 化 手 续 , 对 在 工 地 内 发 生 、
各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人 事 劳 动 和 社
会保障局 ,
各 区 交通 分局 ,
各 区水务局
,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贯 彻 落 实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 交 通 运 输 部 、 水 利 部 、 能 源
局 、 铁 路 局 、 民 航 局 《 关 于 铁 路 、 公 路 、 水 运 、 水 利 、 能 源 、 机 场 工 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