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救助救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救助救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救助救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

查救助救治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亳政办秘[2017]99号

【发布部门】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12

【实施日期】2017.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救助救治管理的通知

(亳政办秘〔2017〕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68 号)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排查,切实摸清底数

各地要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全面开展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筛查救助救治和服务管理工作方案》(亳政办秘〔2016〕117 号),继续组织新一轮摸排筛查评估工作。排查评估工

作由综治部门会同卫计委牵头实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区、乡镇(街道)两级政府负责,以乡镇(街道)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金融风险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金融风险工作计 划安排的通知 【法规类别】租赁融资外汇 【发文字号】亳政办秘[2018]98号 【发布部门】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6.05 【实施日期】2018.06.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金融风险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 (亳政办秘〔2018〕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防范金融风险工作计划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5日 2018年防范金融风险工作计划安排

一、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实施方案 (一)聚焦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压降行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行动、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打击行动,研究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三年攻坚计划。(市政府金融办牵头负责,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7月底前完成) 二、防控法人银行机构风险 (二)开展法人银行机构系统流动性、不良贷款尤其是隐性不良贷款、股东方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方面风险点全面排查,进一步摸清风险底数。(亳州银监分局牵头负责,市政府金融办、人行亳州市中支,各县区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6月底前完成) (三)按照风险导向,实施机构风险分类,因类施策制定法人银行机构系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预案。(亳州银监分局牵头负责,市政府金融办、人行亳州市中支,各县区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6月底前完成) (四)对不良率较高、风险突出的农商行,实行包保责任制,点对点结对督导帮扶;对个别风险点多且严重的高风险机构,强化监管跟进,及时派驻工作组驻点指导帮扶。力争到2018年末,全市法人银行机构不良率控制在5.5%以下。(亳州银监分局牵头负责,市政府金融办、人行亳州市中支,各县区农商行、村镇银行,各县区政府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五)健全法人银行机构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探索建立法人银行机构系统流动性风险互助机制。(人行亳州市中支牵头负责,市政府金融办、亳州银监分局,各县区农商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14 【实施日期】2015.09.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 《文昌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文昌市统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文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5〕29号)要求,设置文昌市统计局。文昌市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调整事项 加强职责:加强对统计执法检查、投资统计、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统计方面的职责;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涉外调查活动、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法规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政策、规章、规划、计划,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各镇(农垦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牵头有关部门拟订重大普查计划、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 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6]91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1.06 【实施日期】2006.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6〕91号) 各处(局):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为领导、基层和群众服务的质量与水平,确保办公室、研究室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协调运行,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一日行为规则 1.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各处(局)长对所属人员每日出勤情况进行考勤登记,办公室、研究室分管领导每月对分管处(局)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保持洁净有序的工作环境。每日提前15分钟到达,打扫室内卫生,整理物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每逢节假日前应自觉组织卫生清扫;办公室内不乱堆杂物,办公桌上物品放置整齐;每月25号为办公室、研究室卫生检查日。 3.保持端庄整洁的仪表仪容。平时应注意个人着装,做到仪容整洁,举止端庄,行为得体;在公共场所和会议室内禁止吸烟,办公区内不得吸游烟,不得乱扔烟头和杂物。 4.坚持礼貌待客的文明习惯。要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接待基层来办人员,态度和蔼,服务周到,使用规范的文明礼貌用语。 5.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制度。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内容的活动,因公外出应坚持请销假制度;会议期间遵守会议纪律,并主动关闭手机或放在振动位置;严格执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公示承诺制度、办事办文时限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失职追究制等六项制度。 6.切实加强公共财物的管理。非专业驾驶人员,不得擅自驾驶办公室、研究室的公用车辆,因公需派遣和使用公车的,应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统一派车,并确保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做好节能防火和安全保密保卫工作。每日下班前,应关闭电脑和各种电器的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二、公文处理规则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若干意见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若干意见 为了规范办文程序,明确办文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文质量,促进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若干意见。 一、收文程序 包括签收、登记、分发、承办、催办等。 (一)签收:凡送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统一由秘书处负责签收。 (二)登记:秘书处签收后,根据来文内容分为办理件与传阅件进行登记,并输入电子办文系统。 (三)分发:对各类来文,由秘书处及时送办公室分管领导提出拟办意见,并根据拟办意见分送专业处室办理或呈送有关领导阅批。 (四)承办:凡送专业处室办理的文件,由专业处室先提出承办意见,然后送有关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继续办理。各专业处室应及时将承办意见和领导批示内容输入电子办文系统。 (五)催办:秘书处分送专业处室的文件,由秘书处负责催办;专业处室送有关领导阅批的文件由专业处室负责催办。各专业处室办毕后,应注明办理结果,纸质文件及时退回秘书处归档。 二、收文基本要求 (一)凡送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统一由秘书处签收,除领导同志交办的外,一般不直接送领导同志个人;市政府领导不直接受理不按程序报送的公文。

(二)凡送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须要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秘书处填写“公文处理单”后,送办公室分管领导提出拟办意见; 2.属市政府工作部门职权范围内处理的文件,秘书处填写“公文转办单”后,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批转有关部门办理,并告知来文单位直接与承办部门联系; 3.对不符合收文规定的,应退回来文单位,并注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公文办理的时限。秘书处收文登记、分发,应当日完成;各专业处室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承办意见,送分管领导阅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口头或电话回复办理情况。各专业处室应每周清理一次公文,防止积压、延误。 三、发文程序 包括拟稿、核稿、核对、签发、复核、缮印、发送、归档等。 (一)拟稿:凡需要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公文,由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处室拟稿,或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代拟稿。 (二)核稿:文稿由专业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秘书处核稿。如属行政规范性文件,由秘书处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三)核对:秘书处核稿后,文稿送专业处室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送领导审签。 (四)签发:文稿由专业处室送有关领导签发。以市政府名义行文的文件,经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或市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审阅后,

xx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xx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本单位经费的正常运转,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的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批制度,保证财务收支平衡 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不断优化收支结构,严格控制会议费、接待费、旅差费、邮电通讯费、公物购置费、汽车燃修费等弹性支出。 1、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批制度。执行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所有开支凭证需由科室负责人证明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呈主任审批;财务人员必须及时向主管财务的领导报送财务月报表、年度报表。超出年初财政预算的费用支出,必须先编制预算,经主任审核并呈有关市领导审批,落实资金来源后,方可执行,以保证财务收支平衡。 2、控制会议费开支。各部门应按照少开会、开短会,

从紧从严控制各类会议,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应实行“会前预算、财务审核、会后审批、财务拨款”的管理办法,要按规定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会议结算清单和会议费发票。 3、压缩接待费的开支。接待工作实行“三定”即定规模、定标准、定地点,接待费用支出,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新修定的接待制度办理。接待处招待费支出需经接待处负责人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呈主任审批。接待费必须当月结清,其中较大型的接待,活动结束时就应结算清楚;一些非党政的接待,若能按部门分摊就得分摊给部门,以减少接待费的开支。 4、加强旅差费的管理。坚持按(南财[2011]86号文)《xx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旅差费包括住宿费和车(船)费机票不包括图书资料,音像制品以及其他办公费用。其他费用确因公务需要开支的,应按有关规定报支,不得合旅差费中报销。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亳政办[2011]9号 【发布部门】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3.29 【实施日期】2011.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亳政办〔20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开展政务督促检查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督查责任主体 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督查协调分级负责制,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部门、县区政府的督查督办主体责任,发挥各级领导抓落实的主体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市政府秘书长主管市政府政务督查工作,负责对全市政务督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 (二)市政府副秘书长负责联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落实,并及时向分管副市长报告落实情况; (三)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政务督查日常工作,对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决定、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目标管理考核、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实施情况、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四)市政府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谁办文办事,谁负责督办”的原则,对职责内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 (五)各县、区政府及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级、本单位政务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承办的督查事项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分管负责人负责督查事项的落实和催办工作,承办单位或业务科室负责督查事项的办理和反馈工作。 二、突出督查工作重点 以推动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以及交办事项落实为重点,着力发现和解决决策实施中不落实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切实加以改进。 (一)中心城区重点建设工程进展情况督查。由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工程招投标环节、资金拨付和安全情况、工程建筑质量、项目用地征收和拆迁安置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督办通知单》并跟踪督查。 (二)年度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督查。由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民生办等相关单位,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民生工程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1?6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 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我市被确定为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为推进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和《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精神,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高质量完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 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

验区建设方案》,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现就我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对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一核八园”建设,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发展能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终身发展能力,为常州“四城建设”、“两个率先”、建设和谐幸福社会提供更坚实的基础性、保障性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形成高、中等职教配套衔接、一体化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及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创建10所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和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为标志的一流职业学校,建立对接地方产业发展的学校布局、专业结构和教学体系,全面达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标准,为常州建设中国职教名城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实现我市创建任务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八个方面的创新: (一)创新职教发展方式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政办〔2012〕137 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企业,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促进温州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精神及《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电子商务源头制造优势,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强化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引进,推动电子商务生态产业链建设,加快电子商务配套体系建设,促进温州电子商务产业可持续繁荣发展,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建立健全我市电子商务政策支撑体系,努力打造电子商务“1234”工程(即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总部楼宇,创建两个电子商务产业园,搭建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和人才培养服务平台、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等三种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网络、信用、物流、宣传推广等四大配套体系),初步形成温州产业政策健全清晰、管理体制合理高效、配套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完备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与电子商务生态产业链。到2015年,力争培育传统制造业电子商务行业联盟公共服务平台10 个,传统行业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100 家,独立运营电子商务平台企业10 家,电子商务配套服务示范企业50 家,专业行业门户网站10 个,温州制造的电子商务销售额占全市批零业销售额的比重逐年提高,企业和市民电子商务应用率分别达到70%和90%以上,把温州打造成为“长三角”电子商务重要城市和“海西区”电子商务核心城市,并努力创建成为全国轻工类网批电子商务城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二、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重点 (一)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1.加快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总部楼宇。结合我市城市综合体建设及“退二进三” 、“优二兴三”等有关政策,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楼宇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商务区(开发区)或条件成熟的区域新建,或利用闲置厂房、写字楼改造一批功能完善、产业特点鲜明的电子商务楼宇,采取降低入驻门槛甚至免费入驻的方式,并实行循环淘汰制度,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更好地发挥孵化功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功能区管委会) 2.规划创建两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在条件成熟的开发区(商贸区)和高新技术园区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园区,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网络文化创意、网络学校、实训模拟等多功能、多业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园区。推动实体交易与网上交易相结合,支持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强化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发展一批以商品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责任单位:鹿城区政府、瓯海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

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 2030年-2019年文档

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9 2030年 本资料由豆丁若莲文档搜集 更多文档请点击docin/ljk99 《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9-2030年)》 一、规划指导思想 (一)实事求是总结上版规划实施以来亳州市城市规划建设的成就与问题,根据国家政策,在深入调查分析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把握城市发展方向和制定相应的策略与对策。 (二)发挥亳州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品牌效应,依托交通、资源优势和已有的设施优势,进一步突出城市特色,优化城市布局结构。 (三)将现实条件与长远发展的需求与可能性相结合,应用先进的方法和技术手段,使规划更适应经济体制转型的客观要求和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加强规划的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二、规划修编重点 1、明确城市定位,强化中心城市的职能,制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 根据国家宏观发展战略、安徽省城镇化发展的目标和亳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要求,把握亳州市的特点,合理确定亳州市城市未来的发展定位,研究城市合理的发展规模,并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确定今后一段时间的城市发展目标。 2、从资源、生态环境和城市特色保护出发,对影响城市发展的重要自然、人文资源条件进行分析评价,划定禁建、适建、限建区,确定城市生态网络和合理的土地开发规模、开发策略。 3、强化城市空间形态变迁的研究,预测城市形态未来演变的趋势。 4、确定城市空间结构以及各功能分区的功能定位,合理进行城市用地布局。 结合城市特点,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趋势判断、资源环境承载力、远景城市发展用地需求、空间拓展模式、用地空间拓展的引导性和控制性因素以及行政区划等,合理确定规划区范围、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5、处理好城市内外交通,构架方便快捷的综合交通体系。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县政府政令畅通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工作中履行协调、服务职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第三条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团结务实,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主要职责 第四条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和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第五条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以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文字综合工作。

第六条筹备和承办县政府各类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的会务和重大活动组织安排工作,以及县政府日常接待、公务活动安排。 第七条负责县政府文电收发、机要保密工作。根据文电要求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做好文电的呈送、承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县政府的印信、文书档案管理和文件交换及县政府各部门印章制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情况,并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反映的重要问题,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情况反映和处理。 第九条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部门与各乡(镇)之间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策。 第十条负责做好县政府机关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并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督促和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特别是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指示、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协调落实工作。做好省、州、县领导批示的转办、督办和反馈的工作,负责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和全县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检查指导以及考评工作。 第十二条承办和组织协调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 见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亳政[2012]25号 【发布部门】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3.21 【实施日期】2012.03.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亳政〔2012〕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2〕21号)精神,提高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十一五"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全面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管理和执法能力得

到加强,生态建设稳步推进,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普遍提高,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但是,我市当前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和医疗废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地下水仍存在污染隐患,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排污总量增加与区域环境容量不足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制约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期间,由于减排指标增项、领域扩大、认定严格、减排项目工程推进难度加大,从2012年起省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综合考核,我市环境保护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因此,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全面推进和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在加快发展中保护环境,在保护环境中推进经济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第七次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主线,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重点,以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为抓手,强化污染防治,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二)总体目标。 1.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到2015年,实现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6.4%、7.9%、9.8%和3.8%的目标。 2. 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指标。到2015年6月底,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基本实现市区和县城所在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35%,所有重点建制镇、环境优美乡镇和煤炭矿区建有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每个县均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5]97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0.27 【实施日期】2005.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5〕9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消防任务日益繁重,警力不足矛盾较为突出。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充实到基层消防单位,有利于缓解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加强地方消防力量,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消防工作,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增加资金投入,充实消防力量,不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为创建“平安常州”、推进“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缓解常州市现役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根据省政府苏政办发〔2005〕25号文和常州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精神的要求,现制定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一、征招对象及要求 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初中以上学历,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符合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条件,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的男性青年,退役消防战士和其他退役军人、地方职业学校消防毕业生优先录用。 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公开向社会征招,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协议期满服务关系即行终止。因工作突出,经本人申请和劳动、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续签合同。 二、征招时间及步骤 自2005年起分3年完成。具体操作步骤,在每年5月底之前,由市消防支队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向社会公告征招条件、人数和报名等有关事项及要求;6月份公开招聘并办理相关手续;7至9月份,进行统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分配到消防部队基层一线,参加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2011年6月版本

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对部分副市长分工作出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长、副市长分工通知如下: 赵一德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监察、审计等工作。分管财政局、地税局、监察局、审计局。联系国税局。 彭佳学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公安、安全、司法、水利、防汛抗旱、统计、法制、信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金融、人民武装、重点工程建设、工业园区规划与布局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发改委(物价局、重点办、服务业发展局)、公安局、司法局、水利局(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统计局、法制办、信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委办、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防汛办、金融办、流动人口管理办、瓯飞开发建设管委会。联系温州军分区、驻温部队、国家安全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金融机构。 孟建新负责工业、内外贸易、信息产业、民族宗教、环境保护、外事、侨务、对台事务、国内经济合作、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理、瓯江口新区开发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经信委、民宗局、商务局、环保局(温瑞塘河管委会)、外办、侨办、经合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瓯江口新区管委会、贸促会、现代集团、工投集团。联系工商局、台办、海关、检验检疫局、无线电管理局、电信分公司、移

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侨联、香港雁荡有限公司。 徐育斐负责政府办公室、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高新技术产业、打私与海防口岸、信用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府办(应急办)、科技局、人力社保局、各驻外办事(联络)处、高新区管委会、工科院。联系科协、邮政局、明矾石研究所。 周少政负责民政、移民、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工作,协助联系发改、经贸和政策研究工作。分管民政局(移民办),联系质监局、残联、关工委、老龄委、慈善总会。 章方璋负责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和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住房保障、城市管理、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住建委(房管局、园林局、工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管与执法局、人防办(民防局)、生态园管委会(高教园区管委会)、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管委会、城投集团、公用集团、温州建设集团。联系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仇杨均负责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教育局、文广新局(文物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督导室。联系档案局、文明办(创建办)、大中专院校、社科联、文联、红十字会。 陈浩负责交通、旅游、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管理、电力建设、企业改革、铁路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交通运输局(港航局)、旅游局、安监局、国资委、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公路处、运管处、国投集团、交运集团、交投集团、温州机场集团、温州港集团、铁投集团。联系海事局、电力局、烟草专卖局、盐务局、航标处、船级社办事处、温州火车站、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公司、温州电厂、渔械公司、海运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14 【实施日期】2015.09.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 《文昌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文昌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文昌市人民政府职能

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5〕29号)精神,设置文昌市教育局,为文昌市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工作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增加) (一)普通高中(含民办)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二)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三)省管权限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 二、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有关教育工作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管理确定后的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贷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督促本级财政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情况和教师工资兑现情况;制定全市的招生、教育基建投资计划和教育经费预算计划;负责和指导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工作,大力推进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四)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求,负责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检查指导各镇、市直各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并组织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 (五)主管全市教师工作、依法履行对全市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计划调配、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表彰奖惩和考核等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机构设置及定编定岗等工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基本任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基本任务 一、县政府办的主要职责 (一)承办省、州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和县政府向省、州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交县政府办理的事项和反馈工作。 (二)负责县属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的签收、送阅、转报和批复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联络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负责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简报等的起草、送审、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保管、清退、销毁等工作。 (五)负责督促、检查县属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执行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精神的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为县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报告提供文稿或资料。 (七)协调各部门工作,对部门间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搞好专题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九)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 (十)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裁决案件的具体审理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由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十二)做好中央、省、州部门重要领导同志和其他县市政府领导同志及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并负责县政府领导出访联络等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县政府机关的财务工作及房产、车辆、水、电、环卫等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对县政府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外事及侨务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的外事工作和侨务工作。 (十六)加强与上级的联系,收集信息,发挥好窗口和桥梁作用。 (十七)负责县政府办的人事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十八)负责县政府机关的值班、安全保卫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九)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务。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10]56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04 【实施日期】2010.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5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四日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三)增加组织和管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职责。 (四)增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职责。 (五)增加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职责。 (六)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三)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军供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掌握和报告灾情,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亳州市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亳州市金融工作要 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亳政办秘[2018]70号 【发布部门】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4.22 【实施日期】2018.04.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亳州市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亳政办秘〔2018〕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018年度亳州市金融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4月22日 2018年度亳州市金融工作要点

为有效推动全市金融重点工作,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229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通知》(亳政办秘〔2018〕3号)、《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亳州市直部门岗位责任目标〉的通知》(亳办〔2018〕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8年度全市金融工作要点。 一、机构建设 1.引进域外金融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重点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来亳设点,力争引进1家域外银行、1家保险公司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市政府金融办、人行亳州市中支、亳州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辖内农金机构增设4家网点。支持徽商银行设立支行,鼓励大型商业银行尤其是涉农金融机构下沉网点。(各县区政府,市政府金融办、人行亳州市中支、亳州银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3.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人发起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规范运营。(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和粮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信贷投放 4.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扩大信贷投放,确保全年完成300亿元、力争实现330亿元新增信贷目标任务。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各县区政府,市政府金融办、人行亳州市中支、亳州银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5.继续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扩大业务规模、提高试点质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 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06.16 【实施日期】2015.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省驻文昌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琼府办〔2015〕9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成立文昌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何琼妹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云担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吕小蕾、潘宇、黄心奋,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文传宝担

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曾绍壮、陈明杨、朱恩,市编办主任符汪洋、市人社局局长何森、市法制办主任韩海涛、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陈鹏宇为成员。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3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主要职责。 在各镇政府、各农场、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相关工作,督促各镇政府、各农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编办主任符汪洋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陈鹏宇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示模板

x x x x x x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标识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空2行) xx请[20 ]号(发文字号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xxx (“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空2行) 关于尽快开通xxxxxx道路的请示 (空1行)(公文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 市政府:(主送机关和公文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 20 年月日,市政府xxx常务副市长在xxx主持召开有市、区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xxxxxx实行全日制步行”工作会议(xx会纪[20 号),会议对xxx街实行全日制步行的时间、周边交通的疏导、打通相关的道路、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拆除周边人行天桥等事项作出了决议。一年来,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xxxxx街顺利实施了全日制步行,停车难的问题得到了初步的解决,周边的交通基本顺畅,达到了市、区政府预想的目标。但是,由于xxx、xx街的道路尚未打通,xx路未完全恢复道路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xx路步行街周边交通的通行能力,尤其是一年一度的xx即将来临,如果这些问题不尽快解决,影响则更大。 xxx和xx街两条规划路都具备开通的基本条件,但至今仍未开通,主要原因是xxx沿线地块未能按期开工和个别地块尚未拆迁;xx街的地块开发补偿问题仍未解决。为此,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结合xx路步行街的实际情况,我xxx建议:一是请市政府协调,由市建委牵头,尽快解决这两条规划路开通的有关问题。二是为了解决迎xxxx带来的交通压力,临时开通xxx 路。该路原规划26米,目前xxxx地块已拆平,街内主要的建筑物为临时建筑,拆除后路面宽约10米,实行单向行车基本可行。 当否,请批复。 二O 年月日(右空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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