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动物科技学院优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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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动物科技学院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本细则根据《西南大学研究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试行)》、《西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规定及工作安排,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参评对象
动物科技学院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二年级和三年级。
二、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学生工作和教
学工作的学院领导、研究生秘书和辅导员组成;
2、参评年级成立学生工作小组,在学院评优领导小组领导下
开展工作;
3、个人填写申请表及提供支撑材料;
4、学生工作小组以上一学年度基本奖学金数据作为原始数
据,根据优秀奖学金评定方式进行调整并排序;
5、学院评优领导小组对初评结果审核、公示并上报校研究生
院
说明:1)参评研究生一人只能参评一个奖项;
2)参评成果时限:参评的内容必须是在2011年9月1日到2012年8月31日期间。其中,论文要求已见现刊或已具缴纳版面费证明,论文复印件要求有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论文刊用
通知要求出具出版社发出的有期刊号和清样及出版证明。
三、基本参评条件
1、当年注册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学术行为符合《西南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者,或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有不合格者,均无资格参评当年的优秀个人和优秀奖学金。
四、奖项设置以及指标分配
参见评选当年学校文件及附件。
五、评定办法
1、三好研究生
参评基本条件:①综合评定成绩在其参评的年级(或班级、专业)范围内居前30%;②在科学研究、学术活动、社会工作或实践应用等任一方面有突出的成绩或影响;
评选方式:以积分方式参评,以总积分方式评奖;
总积分=A1×25%+A2×45%+A5项中思想表现分×60% A1项、A2和A5 项:参照《西南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版)》;研三年级无A1项,均记为零。
如有学生参加科技活动及比赛获奖情况,分数计入A2项,不同类别的比赛活动可以累加,加满100分为止,加分比例如下:国家级一等奖计40分、二等奖计30分、三等奖计20分、优秀奖计10分。
省市级一等奖计30分、二等奖计20分、三等奖计10分、优秀奖计6分。
校级一等奖计15分、二等奖计10分、三等奖计6分、优秀奖计3分。
院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计8分、三等奖计5分、优秀奖计3分。
团体比赛若无法区分贡献大小,参赛成员均按该项标准记分。
2、优秀研究生干部
参评基本条件:①获得了各级干部培训结业证书,或学期、年度研究生干部工作考核成绩优秀的研究生;②在学校各级研究生团组织、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担任干部两学期以上;③付出了大量的服务劳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任劳任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评选方式:个人申请;研究生党支部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共同推荐;研究生评优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决定。
总积分=A1×20%+A2×20%+A5项中社会职务+ A5项中思想表现分×60% A1项、A2和A5 项:参照《西南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版)》;研三年级无A1项,均记为零。
如有学生参加科技活动及比赛获奖情况,分数计入A2项,不同类别的比赛活动可以累加,加满100分为止,加分比例如下:国家级一等奖计40分、二等奖计30分、三等奖计20分、优秀奖计10分。
省市级一等奖计30分、二等奖计20分、三等奖计10分、优秀奖计6分。
校级一等奖计15分、二等奖计10分、三等奖计6分、优秀奖计3分。
院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计8分、三等奖计5分、优秀奖计3分。
团体比赛若无法区分贡献大小,参赛成员均按该项标准记分。
3、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
参评基本条件:①具有一定的文体才能,在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②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
评选方式:以积分方式参评,以总积分方式评奖;
总积分=A1×20%+A2×20%+A5项中社会实践+ A5项中思想表现分×60% A1项、A2和A5 项:参照《西南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版)》;研三年级无A1项,均记为零。
如有学生参加科技活动及比赛获奖情况,分数计入A2项,不同类别的比赛活动可以累加,加满100分为止,加分比例如下:国家级一等奖计40分、二等奖计30分、三等奖计20分、优秀奖计10分。
省市级一等奖计30分、二等奖计20分、三等奖计10分、优秀奖计6分。
校级一等奖计15分、二等奖计10分、三等奖计6分、优秀奖计3分。
院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计8分、三等奖计5分、优秀奖计3分。
团体比赛若无法区分贡献大小,参赛成员均按该项标准记分。
4、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参评基本条件:在组织、参与各级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及服务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评选方式:以积分方式参评,以总积分方式评奖;
总积分=A1×20%+A2×20%+A5项中社会实践+ A5项中思想表现分×60% A1项、A2和A5 项:参照《西南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版)》;研三年级无A1项,均记为零。
如有学生参加科技活动及比赛获奖情况,分数计入A2项,不同类别的比赛活动可以累加,加满100分为止,加分比例如下:国家级一等奖计40分、二等奖计30分、三等奖计20分、优秀奖计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