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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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1 目的对公司产品生产的全过程, 包括从原辅材料的接收、生产、成品入库, 直至交付, 都保持相应的标识, 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可追溯。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的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在进料、生产、仓储、交付各阶段的识别、追溯的控制与管理。

3 职责与分工3.1 品质保证部a)对工厂品控部编制和修订的标识规则进行审核;b)负责组织工厂品控部对公司产品的可追踪能力进行验证。

3.2 工厂品控部a)负责编制和修订标识规则;b)负责对过程及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

3.3 工厂仓库负责对在库的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行物料标识。

3.4 物流和门店负责保持产品的标识以实现可追溯。

4 工作程序4.1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规定4.1.1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方式a)经检验和试验后的产品可以用标签/区域隔离,标识区别其质量状态。

b)标识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有: 待检、已检待判、检验合格、检验不合格四种。

c)已检待判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必须标识,标识状态不准随意移动或转序。

d)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检验人员需具备标识资格, 标识人员可由工厂品控部主管授权有资格的检验人员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4.1.2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管理a)原辅料和产品制造过程以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式样、形式由工厂品控部确定并向品质保证部备案后采用。

b)工厂品控部、生产车间对用于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标签等要设专人保管、发放和使用。

工厂品控部对所有使用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印章的检验人员进行编号, 并负责备案。

c)只有通过检验和试验合格并且标识完整、清晰、正确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才能入库、投入生产、转序、入库和出厂。

d) 若过程中发现未标识的产品, 须由工厂品控部重新检验并加以分类标识。

4.2 检验状态的标识4.2.1 原辅料检验状态的标识:a)待检品标识: 待检物资由检验人员通知卸货人放置在规定的“待检区”内。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模板)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模板)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模板)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页码第 3 页,共9 页6.1研发阶段的标识和追溯:6.1.1产品研发阶段,研发中心需依据物料及产品代码原则编定物料和产品代码,以做为产品识别和追溯之基础。

6.1.2过程设计阶段输出的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控制计划/过程流程图等,应视为产品标示和识别的依据。

6.1.3研发阶段的物料及产品代码和技术文件内的产品及物料信息均为产品识别和可追溯性的基础,这需要在设计开发阶段即清楚的厘定。

6.2工装设备仪器的标识和追溯:6.2.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依《监视与测量装置控制程序》作相应的标示,并在物料及产品检验报告书写时需注明所使用的工装设备和仪器的编号,以便在发生质量异常时可有效的进行追溯。

6.2.2生产工装、机器、设备依《基础设施管理程序》作相应标示,并在生产过程中的记录内体现出所使用设备或工装的编号,以便在发生质量异常时可有效的进行追溯。

6.2.3当因工装设备或异常发生异常而导致产品质量问题时,可藉由设施编号和相应的记录追溯品质问题。

6.3样品制作阶段的标识和追溯:6.3.1样品阶段的标示依《样品制作与管理办法》作业.6.3.2当样品阶段发生品质异常时,可由样品规格、做样记录、送样日期及《样品承认书》的标识进行追溯。

6.4进货检验的标识和追溯:6.4.1原物料进厂由仓库人员点收完后,放置于进料待验区。

6.4.2供应商交货标示:供应商交货时,需在材料包装体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品名、规格﹑数量﹑交期(或订单号码)之标示,如未注明交期,则以合格标签上的检验日期作参考。

如供应商交货时未贴此标示,则由仓管人员于实施检验前补贴物料标示。

6.4.3合格标示: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应依检验日期别在材料包装体之标签上加盖检验合格QC章,作为先进先出之依据,并贴示合格标签.6.4.4特采:进货检验有异常时,经决议特采的,应贴示“特采”标签。

6.4.5挑选:经检验不合格,决议挑选的,由检验员主导执行挑选,筛选品经重验合格后,贴合格标签,盖QC合格章入库,不合格品贴不合格标签,并在检验报告内注明不良原因等,由采购退回供货商。

产品标识、追溯制度范文(3篇)

产品标识、追溯制度范文(3篇)

产品标识、追溯制度范文1 目的建立适合本公司的标识体系,保证生产的产品、包装材料、产品出厂检验等各个环节加以区分和管理,使产品达到质量要求,一旦遇有突发质量事故发生时易追踪并做出合适处理。

2 范围凡与产品相关联的包装材料、产品以及交付顾客产品后提出的意见、建议等,包括产品在生产、贮存、包装、出库、运输等每一个环节均使用。

3 职责3.1市场部负责包装材料验证及对成品识别的监控管理;3.2市场部负责库房包装材料、成品名称、规格的标识,并作好出库、入库记录;3.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作业现场包装材料、成品识别和标识。

4 程序4.1标识和追溯a)包装材料型号的识别、规格区分、检验合格不合格的区分标识;b)检验后的成品必须有标识、识别办法;c)成品出库、交付、运输的过程标识识别;d)遇有突发质量事故发生,可由生产部对作业程序及其他相关部门对监控记录予以追踪直至追溯到包装材料,做出纠正措施和判断依据。

4.2追踪产品质量要求的环节a)订单编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日期;b)产品达到检验标准;c)包装材料—成品—出厂检验—交货产品标识、追溯制度范文(2)产品标识和追溯制度是现代生产和市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生产来源和质量信息,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介绍产品标识和追溯制度的定义、意义、相关标准和法规,并探讨其对企业和消费者的重要性。

1. 产品标识的定义和意义产品标识是指在商品包装、标签或其他形式上所印制的标识,用以标识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者、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产品标识可以提供重要的产品信息,为消费者选择合适的产品提供参考,同时也是企业建立品牌形象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首先,产品标识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基本信息。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往往根据产品标识上的信息来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

例如,标有“低脂”、“无添加剂”等字样的食品标识可以让消费者知道该产品是健康的选择。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产品进行适当的标识,防止产品的混淆与误用,在需要时实现可追溯的目的。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产品和产品状态的标识以及可追溯性的管理。

3 职责3.1仓管员负责入库原材料、工具辅料、在制品、零部件、成品的标识及标识的保护。

3.2 统计员负责生产现场原材料、在制品、零部件、成品的标识及标识的保护。

3.2 工程人员负责工程开发阶段的零部件标识及标识的保护。

3.2 业务员负责对存放样品的标识及标识的保护。

3.3 检验员负责产品标识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3.4 暂收员负责待检原材料、在制品、零部件的标识及标识的保护。

4 工作要求4.1 产品标识4.1.1 产品标识分品产品名称标识和产品状态标识。

4.1.2 产品标识范围包括原材料、工具辅料、在制品、零部件、成品等。

4.1.3 产品标识的方式可以有:a) 货位、区域、颜色;b) 标签、生产流转卡;c) 包装箱唛头;e) 日期码。

4.2 原材料的标识4.2.1 原材料进货后在仓管员的安排下置于相应货位,用黄色标识牌标识为待检原材料。

4.2.2检验合格的原材料由仓管员用《原料/成品库存管制卡》标识。

如果材料原有标识已能完全说明需标识的内容,则也可作为标识使用。

4.2.3 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由仓管员用红色标识牌标识为不合格原材料,并在2天内处理完毕。

4.2.4进货检验员负责原材料仓库标识的监督和管理。

发现标识损坏或丢失,进货检验员应予以确认,仓管员重新标识。

4.3零部件的标识4.3.1零部件进货后仓管员根据随附的“公司”标签进行数量核对,并在仓管员的安排下置于相应的区域,区域分为:待检品区、合格品区(零部件库)、不合格品区、退货区、临时堆放区。

4.3.2 合格或让步接收的零部件由检验员用产品入库凭证标识为合格零部件。

4.3.3 不合格处置后同意入库或让步接收的零部件,由检验员用蓝色合格标识牌标识。

4.3.4 不合格品需返工、返修或选别的零部件,由检验员用红色标识牌标识为不合格零部件。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模板)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模板)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模板)一、概述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它涵盖了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整个生产过程,确保产品在生产、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可追溯性和跟踪性,在面临退回、保修和召回等问题时能够有效地处理。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产品在生产、物流和销售过程中的可追溯性和跟踪性,防止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退换货、索赔、召回等事件的发生,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各级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物流管理和销售管理人员,以及与产品生产、物流、销售有关的各级员工。

三、术语1.标识:指对产品进行识别和区分的标记,可包括:批次号、生产日期、产品序列号、包装形态、条形码等。

2.可追溯性:指能够追踪、检索和调查产品的生产、物流和销售信息,以及相关文件和资料。

3.跟踪性:指能够追踪、监控和记录产品在生产、物流和销售过程中的状态和变化。

四、要求1.标识要求(1)产品应按照国家和企业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标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厂商、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生产地址、生产许可证等信息。

(2)对于特殊需求或产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特殊标识。

如危险品等。

(3)标识应保证清晰、准确、可靠,并具有一定的防伪能力和防篡改能力。

(4)标识应在产品生产和供应链的各环节得到有效的保留和传递。

2.可追溯性要求(1)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生产、物流和销售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计划、生产记录、物流节点记录、销售记录等。

(2)企业应建立可追溯性档案管理制度,对于生产、物流和销售过程中的关键资料和信息应建立相应的档案。

(3)在生产、物流和销售过程中,应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点,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4)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及时对其进行追溯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跟踪性要求(1)企业应建立相应的跟踪机制,对于生产、物流和销售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环节进行监控和记录。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1. 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公司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质量,并提供有效的追溯能力。

2. 标识管理2.1 标识要求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所有产品应标注必要的信息,以确保合规性和安全性。

标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 有效期限- 成分或材料列表- 批次号或序列号- 适用规范或认证标志2.2 标识审核为了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公司应设立标识审核程序。

标识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标识的完整性和清晰度- 标识是否与产品一致- 标识是否包含必要的信息2.3 标识记录为了追溯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情况,公司应建立标识记录。

标识记录应包括以下信息:- 标识内容- 标识位置- 标识审核结果- 标识变更记录3. 可追溯性管理3.1 追溯要求为了能够追溯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情况,公司应建立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可追溯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产品生产流程的记录和文档- 原材料来源的记录和文档- 批次号或序列号的跟踪记录- 销售和分发记录3.2 追溯能力验证为了验证可追溯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公司应进行追溯能力验证。

验证应包括以下方面:- 根据标识信息追溯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情况- 检查追溯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验证追溯系统的可用性和有效性3.3 追溯记录保存为了保留追溯记录,公司应建立适当的记录保存程序。

追溯记录应保存一定的时间,并确保记录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4. 总结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是确保产品合规性和质量的重要手段。

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标识要求,并建立有效的追溯管理制度,以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产品标识、追溯制度模版

产品标识、追溯制度模版

产品标识、追溯制度模版一、引言产品标识和追溯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产品标识可以帮助企业在市场中树立品牌形象和营销策略,提高产品的可识别性和销售额。

而追溯制度则可以追踪产品生产流程和供应链,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可靠,提高顾客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本文将介绍产品标识和追溯制度的基本概念和必要性,并提供一个模板,以供企业参考。

二、产品标识1. 概念:产品标识是指企业对产品进行的视觉、文字或图形的标记,用于展示产品的身份和属性,以便顾客在购买和使用产品时进行识别和辨别。

产品标识可以包括商标、标识、包装、标签等。

2. 必要性:(1)品牌形象:产品标识是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帮助企业在市场中树立品牌形象和品牌信誉。

(2)市场竞争:产品标识可以提高产品的可识别性和辨识度,使消费者能够快速区分和选择不同品牌的产品。

(3)营销策略:产品标识可以作为企业营销策略的重要手段,通过设计和创新标识来吸引和留住顾客,提高产品的销售额。

三、产品标识模板以下是一个产品标识模板的示例,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特点进行修改和定制。

[企业名称/品牌Logo]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产品编号:______________产品规格:______________[产品图片][产品特点、优势]1. [特点1]2. [特点2][产品用途]1. [用途1]2. [用途2][产品成分/原材料]1. [成分1]:______\t\t2. [成分2]:______[产品产地/生产地点][国家/地区]:______[城市/省份]:______[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日期:______\t\t保质期:______[质量检测标准][标准1]:______[标准2]:______[产品包装][包装材质]:______[包装设计]:______[商标/标识][商标/标识图片][其他信息]四、追溯制度1. 概念:追溯制度是企业通过全过程记录和监控,追踪产品的生产流程和供应链的全过程,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可靠,并及时发现、纠正和预防潜在问题。

商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10

商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10

商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1.0一、目的对商品在销售过程中作明确的标识,并在需要时对商品质量实现可追溯性。

二、范围适用于采购及销售过程中商品的标识和追溯。

三、职责( 一 ) 质量管理部应按要求建立标识和记录以便追溯商品的采购和销售的全过程。

( 二 ) 营销部负责建立和保存销售商品相关记录,做到必要时可追溯到客户。

( 三 ) 仓库负责对贮存商品进行标识,做到可追溯性记录。

四、概述( 一 ) 商品的标识方法:1 、商品的标识方法是用《货位卡》进行标识的。

货位卡上应有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供货商名称、数量、进货日期等内容。

合格的商品用绿色的《货位卡》作标识。

待检的商品或用户因某种原因返回公司的商品用黄色《货位卡》作标识,隔离存放。

不合格的商品用红色的《货位卡》作标识,并隔离放置。

2 、对用户因某种原因返回公司的商品,除用黄色的货位卡作标识外,还应建立《退换货台帐》进行管理。

( 二 ) 商品的可追溯性:1 、追溯线路图 :2 、在进货检验中发生不合格,可追溯到进货日期和供应商。

3 、已销售商品可根据《销售商品台帐》记录追溯到购买者或使用单位。

4 、用户退回商品可根据《退换货申请单》和《退换货台帐》追溯到供应商和生产批次。

( 三 ) 当进货检验发生不合格及顾客反馈信息时,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追溯。

( 四 ) 商品的标识应是位于醒目的位置。

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商品 , 不允许入库销售。

( 五 ) 各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标识管理和可追溯性的记录。

五、记录合格的商品《货位卡》( 绿色 )不合格的商品《货位卡》 ( 红色 )待检商品《货位卡》 ( 黄色 )《销售商品台帐》《退换货申请单》《退换货台帐》。

护理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模板

护理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模板

护理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一、护理人员标识护理人员上岗时着工作服,佩戴胸牌,穿工作鞋、肉色或白色袜,头戴燕尾帽。

实习生工作服应与护士有所区别。

二、药品及器械、设备、用品的标识1、设备标识①护理设备上应标有科室名称及设备编号,使用负责人、设备状态等。

②护理测量设备应标有校准标记。

③瓶装氧气、输液泵、吸痰器须挂状态标识牌。

2、药品标识特殊药物、贵重药物、剧、毒、麻药、必须置于专柜上锁存放,专人保管有交接使用记录;针剂原装原盒盛放,标签药名明显,有批号和失效期;静脉输液有输液卡;溶剂标签有药名、浓度、批号及启用时间;3、无菌物品和非无菌物品标识无菌物品的外包装上应有已消毒标识及有效时间,无菌物品须分类放在指定的地点;各类无菌物品的贮放房间/柜,不得贮放非无菌物品。

4、药物试敏标识患者药敏试验阴性时,在药敏医嘱单及注射单上要做阴性标识;患者药敏试验阳性时,由经手护士在药敏医嘱单上、病历牌封面、门诊病历封面、交班报告等处作阳性的红色标识,并口头通知患者及家属。

5、清洁、卫生用具标识医院环境卫生所用的拖把、扫把、须标上专用范围标识。

办公区域、治疗室、换药室用白色;无菌区用绿色;公共区域(走廊、过厅、病房)用黄色;卫生间用红色。

6、垃圾袋标识医院内垃圾按生活与医疗垃圾分开放置,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存放;医用垃圾按《条例》规定用专用黄色垃圾袋存放。

7、在护理服务活动过程中,护士应及时做好各项可追溯性标识纪录。

①医嘱单由医生开出,护士处理执行,处理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及时签名以示负责。

②各种治疗单、静脉输液卡,执行后签名。

8、特殊设施或有危险性设施应有警示标识。

产品标识可追溯性管理制度(经典版)

产品标识可追溯性管理制度(经典版)

产品标识可追溯性管理制度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在生产过程的各个阶段对产品进行标识,防止混用,并在需要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以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和满足相关要求。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各个阶段的产品标识和实现产品可追溯性的要求。

3.职责和责任3.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管理产品标识和追溯性。

3.2各部门和单位应配合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相关工作。

4.标识控制程序4.1公司制定并实施产品标识的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确保产品在各个环节得到正确的标识和追溯。

4.2采购物资的标识:4.2.1A类物资(如面粉、食盐)由部门负责标识,标识应注明名称、品种、数量、巨化指标、分承包方等信息。

4.2.2B类物资(如包装袋、设备配件及其他零星采购物资)由采购部门负责标识,标识应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4.3标识方法:4.3.1采用填写产品标识卡的方式,将标识卡挂在产品或贮存区的显眼位置。

4.3.2生产设备应使用厂家铭牌进行标识,如遗失,生产部门应及时追溯并补作铭牌。

4.4成品标识:4.4.1在包装袋上进行标识,注明名称、净含量、厂名、厂址、等级、生产日期、产品标准号等重要信息。

5.产品标识的控制5.1各部门和单位应每周对相关产品标识进行一次检查,如有需要补作标识的情况,需向质量管理部门申请。

5.2质量管理部门每月对各类产品标识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做好相应的产品标识检查记录。

6.产品标识的可追溯性6.1产品标识的可追溯性适用于以下场合:6.1.1当合同中明确规定或顾客有要求时,应提供产品追溯的服务。

6.1.2在公司内部查找不合格原因时,需追溯某批次不合格产品的原始和生产状态。

6.2产品标识的追溯工作由质检部门组织实施,包括以下内容:6.2.1确定追溯范围和目标,制定相应的追溯计划和方法。

6.2.2收集和记录与产品相关的信息,包括生产批次、供应商信息、生产日期、生产工艺参数等。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一.目的通过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使其避免发生混淆,必要时可以准确地追溯产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和追溯活动。

三.职责:1.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对入仓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入库的成品进行标识和记录。

2.生产班组负责生产记录,成品、半成品入库前的标识。

3.质检员、现场品控对检验状态、监视状态进行标识和记录.。

四.运作程序1.所有入库的原材料、成品外包装上都应有明确的标识,标识应符合《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

2.材料仓库管理人员对入仓的原辅材料进行造册登记,将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入仓日期、追溯标识、供应商名称等填入明细帐,在每种物料上贴上标识牌,注明该物料的型号、规格、数量和状态。

3.生产部在作业前应做好领料核对记录,作业时做好生产记录,生产记录应包括原料名称、投料量、生产日期、班别、批次、设备机台号、操作人员、复核人、工艺参数、产品品名、代码等可追溯的内容,生产记录由车间主管、品保部审核。

生产记录由生产部存档。

4.生产过程中半成品的转序对不能直接判断产品规格,应对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作出文字或其它清淅的标识。

5.生产班组领料时,应填写《领料单》,仓管员将其所领材料的名称、数量和出仓日期填入明细帐。

《领料单》由仓储部存档。

6.半成品、成品入库时应系统填写《进仓单》,注明生产日期、规格、数量等。

7.成品仓内的存货必须进行明确的标识。

标识内容应包括数量、名称、代码、入库日期、生产日期、班别、状态、标识人等。

8.检验状态标识:8.1待检标识:外购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未经检验,先挂上“待检”标牌,不允许直接采用。

8.2合格品标识:8.2.1原材料经复验合格,有检验报告的合格品方可入库。

8.2.2各工序半成品经自检合格,质检员定时巡检。

保证只有合格的半成品才能转序。

8.2.3产品最终检验合格后,由质检员做好产品检验记录。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模板)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模板)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模板)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是为确保公司产品、服务、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管,建立并落实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第二条公司将依照国家法规和标准,加强质量管理,严禁任何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产品、服务、生产过程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第二章标识管理第四条产品的标识应明确、规范、真实,标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批次、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

第五条产品的标识应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并应有唯一标识符,确保所有产品均唯一可识别。

第六条产品标识的设计应符合产品的品质、特征和用途,避免与其他产品标识混淆。

第七条标识项目的更改应及时更新,未经批准,不得更改产品标识。

第三章可追溯性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产品可追溯体系,并以此掌握产品来源、去向等信息,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的反应。

第九条公司应具备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和信息,记录和信息应如实可靠,以供追溯。

第十条公司应对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进行有效的追溯,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并有据可查。

第四章管理职责第十一条公司相关部门应对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发现并纠正问题,改善管理体系。

第十三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的重视,确保制度有效执行和监督。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中规定,未进行标识或不符合标准要求,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中规定,未进行可追溯性管理或追溯管理不到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参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并随着公司管理的实践不断完善。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模板)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模板)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模板)1. 目的:1.1藉由适切的产品识别和追溯管制作业,使产品在任何时间的生产状况和状态及相关信息均能获得标识和追溯,以确保满足产品质量和后期追溯的需求。

1.2透过此程序的建立,明确规定有关产品状态和信息标示的规范,以确保只有通过了规定的检验和测试(或特别放行)的产品才可发出、使用或出货。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原物料、辅料及包材以及制程及成品和出货阶段的标识和追溯方法,当符合要求或发生异常时能追溯到相应的品质信息和状态。

3. 权责:3.1仓管员/进料检验员:负责进厂物料、入库半成品及成品和产品出货的标识与维护。

3.2生产中心: 负责所有产品在制程及产品包装阶段的标识作业。

3.3质量部:3.3.1监视和测量装置及仪器、设备的标识及编号,以为装置发生问题提供追溯的依据。

3.3.2各阶段(进货、制程和成品)物料及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和所有产品标识的验证。

3.4研发中心:3.4.1新物料及新产品的编码厘定工作,以为物料和产品的识别追溯提供依据。

3.4.2样品承认文件的编码和识别,以为样品参照和问题追溯提供依据。

3.5设备工程部:生产工装和设备的标识及编号,以为设备问题的追溯提供依据。

3.6营销中心:在接单及合约评审和出货安排阶段采用标准的产品编码,以为客户服务和投诉反馈提供识别和追溯的依据。

3.7各相关部门:在填写表单记录时需明确填写日期、客户、产品、工装设施或监视测量装置编号、责任人、检验员等相关信息,以确保能为产品的识别和追溯提供完整的支持。

4. 定义:4.1标识:能明确区分物品的记号、标签、标示牌或记录等。

4.2追溯: 通过标识追查到产品在各阶段质量或数量或批次等方面的过程信息。

5. 作业流程:(因版面配置因素转下页)6. 作业内容:6.1研发阶段的标识和追溯:6.1.1产品研发阶段,研发中心需依据物料及产品代码原则编定物料和产品代码,以做为产品识别和追溯之基础。

6.1.2过程设计阶段输出的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控制计划/过程流程图等,应视为产品标示和识别的依据。

产品标识可追溯性管理制度(经典版)

产品标识可追溯性管理制度(经典版)

产品标识可追溯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准确记录产品的生产过程信息,防止混用和确保产品质量,特制定本《产品标识可追溯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各阶段产品标识和实现产品可追溯性的要求,涵盖采购、生产、质量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产品标识和追溯性工作,各部门和单位配合落实相关要求。

第二章产品标识流程第四条公司制定并实施产品标识的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明确产品标识的要求和操作流程。

第五条采购物资的标识分为A类物资(如面粉、食盐)和B类物资(如包装袋、设备配件及其他零星采购物资)。

5.1A类物资由相关部门负责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名称、品种、数量、巨化指标、分承包方等信息。

5.2B类物资由采购部门负责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第六条产品标识采用填写产品标识卡的方式,卡片应明确挂在产品或贮存区的显著位置上。

生产设备应采用厂家铭牌标识,如有丢失,生产部门应进行追溯并补作铭牌。

第七条成品标识应在包装袋上,标识内容应包括名称、净含量、厂名、厂址、等级、生产日期、产品标准号等信息。

第三章产品标识的控制第八条各部门和单位应每周对相关产品标识进行检查,如有需要补作标识的情况,应向质量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九条质量管理部门应每月对各类产品标识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产品标识检查记录。

第四章产品标识的可追溯性第十条产品标识的可追溯性适用于以下场合:10.1合同中明确规定或顾客要求提供产品追溯服务的情况;10.2公司内部查找不合格原因、追溯某批次不合格产品的原始和生产状态的情况。

第十一条产品标识的追溯工作由质检部门组织实施,包括追溯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顾客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章违规处罚与奖励第十二条对违反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进行记录。

第十三条对在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团队,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标识和可追溯管理制度

标识和可追溯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产品加工和检验各个过程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标识和追溯管理制度,以便根据标识情况对成品进行质量跟踪和追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范围适用于产品加工和检验各个过程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标识方法、追溯范围和追溯程度。

3.职责3.1.物料管理部3.1.1采购员负责到货后向仓库管理员提供采购信息,并提出检验申请;3.1.2负责对到货待验原辅料、包装材料编号并填写货位卡和物料台账,根据物料种类分区存放;3.1.3负责根据检验状态对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的状态标志变更和储存区域变更进行管理;3.1.4负责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验收、入库、发放、退库等项目标志和追溯工作;3.1.5负责成品的寄存、入库、发放等项目标志和追溯工作。

3.2.生产部3.2.1负责产品加工制造、生产包装过程的标志和追溯工作。

3.3质量管理部3.3.1负责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过程的标志和追溯工作。

3.4销售部3.4.1负责成品的发货、运输。

3.4.2负责市场投诉、退换货的标志和追溯工作。

4.程序4.1.包装材料等物料标志与追溯管理4.1.1.原辅料与包装材料等物料到货后,采购员向仓库提供定购产品类别、型式、等级、生产厂家、生产批号、产品标准、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4.1.2.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对待检材料编号,填写物料标识卡、并粘贴“待验”标识,同时配合有关人员提请报验。

4.1.3.检验为合格后的物料,仓库管理人员根据质量管理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将该批次物料从待验区域,转移至合格品区域储存,并将“待验”标识更换为“合格”标识;4.1.4.检验为不合格的物料,仓库管理人员根据质量管理部出具的不合格报告,将该批次物料从待验区域,转移至不合格品区域储存,将“待验”标识更换为“不合格”标识;4.1.5.新进的物料按《物料与产品分类编号管理制度》的规则进行编号管理,编号具有唯一性,体现在货物卡、物料台账、请验单等记录单据上,可追溯至该物料的进厂时间、检验状态、物料发放和退回情况、剩余数量等信息。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doc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doc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1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文件编号HY-C-01修改状态A/0 编制审批发放号1目的在接收、生产、贮存及交付的各阶段,以适当的方式标识产品,通过标识和记录,来反映某一产品或某一匹产品的历史,以对质量问题的原因,责任等进行追溯,需要时可追回不合格产品。

2适用范围适用于原辅材料、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方案,并监督、检查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实施。

3.2仓库负责按规定对原辅材料进行标识。

3.3质检部负责按规定对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进行标识。

4程序概要4.1产品标识是对每个或每批产品形成过程中标识和记录的唯一性标识,以区分不同类别、规格、批次等产品,以防止混用。

同时,通过标识可追溯某一个或某一批产品的原始状态,生产过程和使用情况,当出现质量问题时,便于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需要时可追回不合格产品。

4.2本公司产品从接收、贮存到生产、交付都要保持其相应的标识,并有记录。

以确保在需要追回或进行特别检验时,识别出具体产品,为实可追溯性,产品标识应与生产原始凭证、质量相一致。

4.3质检部对产品标识的分类方法、部位要作出明确规定,指导各实施部门按规定进行实施。

4.4生产部和各生产单位,要严格标识规定进行标识,并对产品标识进行维护和管理。

必要时,要对消失的标识进行及时复制,当要求追溯时,进行追溯。

4.5在产品标识和追溯过程中,质检部应及时协调和处理有关问题,使产品标识和追溯工作得到有效的实施。

5工作流程5.1物资管理部负责外购产品标识,入库原辅材料凭生产厂商的质量保证书、质检报告或入库通知单所提供的供应商名称、原料名称、规格型号等作为标识内容,填写原辅材料标签,记录供应商的入库日期,并分类一一放置,产品发出执行先进先出原则,确保供方产品可追溯性的实施。

最终产品检验合格后做好生产批次标识,进入仓库填写成平标签。

5.2质检部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采取挂牌或分区存放等方式进行标识,保持标识的醒目、统一、准确、及时和有效。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范本模板】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范本模板】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1.目的公司对产品的标识进行管理,以防止不同产品之间混淆,误用。

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可追溯。

2。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采购产品及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

3。

职责3。

1生产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标识,负责生产过程中做好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负责产品批次管理工作,对产品实现过程实施批次管理。

3.2技术部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工作,明确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3.3质量部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监督检查,按规定进行产品质量状态标识;3.4生产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标识及标识移植。

3。

5生产部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标识和维护管理,负责产品的分区摆放。

4.程序4.1采购产品的标识采购产品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构件等。

采购产品进入工厂车间后,生产部负责将其放置于待检区,由生产部人员向质量部提出报检并提供相关质量证明,经质量部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生产部按不同类型的采购产品分别进行标识库存.4。

1。

1原材料的标识4.1.1.1存放于库房的产品用挂牌方式标识规格、型号,型材、钢板在醒目位置用油漆注明其型号、规格。

4。

1。

1。

2所有采购产品应存放于固定货位,以区、排、架、格标识,生产部在库存卡上注明。

4。

1。

2外协件、外购件用标签标识名称、规格、型号。

4。

1.2.1对外协、外购的关键件、重要件按4.4。

2进行标识。

4。

1。

3检验不合格的采购产品由质量部检验员放置于不合格区域,生产部按QG/LIFT 04-2008《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2成品标识4。

2。

1完工后的成品由综合部放置于待检区或放置待检牌,交质量部检验员进行检验。

检验合格的应放置于合格区或放置合格牌,并在“生产卡”上由质量部检验员签章,综合部办理入成品库手续;检验不合格品由综合部操作人员放置于不合格区或放置不合格牌,生产部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成品标识方法如下:4.2.2综合部管理员负责对“生产卡”把关、核查,并负责移植相关记录并进行标识,分类、分批存放,建立”成品台帐.4.2.3出厂成品按工艺文件规定用铭牌标识对应替换掉“成品库存卡”, 铭牌标识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替换掉的“成品库存卡”由综合部妥善保管。

(精选文档)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精选文档)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通过对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以适当方式加以标识,防止混淆或误用,并满足可追溯性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德鲁克咨询公司进入产品实现过程中的材料、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

第三条引用标准一、《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二、《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三、《质量手册》。

第四条术语与缩写一、引用《质量手册》中术语。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是标识和可追溯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规定标识和可追溯性的范围、内容和方法,并负责监督检查。

第六条物资设备管理中心负责采购产品和顾客财产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

第七条工程管理部负责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所承建工程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产品标识管理。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承建工程施工过程和最终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部质量检查员负责本项目生产全过程标识和可追溯性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人员负责按规定对施工过程所需产品加以标识,并满足可追溯性要求。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和最终产品的标识,并满足可追溯性要求。

第三章过程实施与控制第十四条标识识别和控制一、产品标识及标识方法(一)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分类1、待检验2、验后合格3、验后不合格(二)施工中所需产品、设备、半成品标识可采用标牌、标记、履历卡、记录及存放不同地点的方法加以标识,物资管理人员负责产品标识及检验和试验标识。

(三)产品标识的内容包括:名称、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入库时间等。

有使用有效期时,应标明有效期。

(四)同类产品标准、规格不同时应分别标识。

(五)新标识。

二、施工过程标识及标识方法(一)所有施工过程制品、产品均应按规定建立并传递检验、试验和验证的记录。

(二)对施工过程中不合格的半成品除进行记录外,应明确标识并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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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模板)
1. 目的:
1.1藉由适切的产品识别和追溯管制作业,使产品在任何时间的生产状况和状态及相关信息均能
获得标识和追溯,以确保满足产品质量和后期追溯的需求。

1.2透过此程序的建立,明确规定有关产品状态和信息标示的规范,以确保只有通过了规定的检
验和测试(或特别放行)的产品才可发出、使用或出货。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原物料、辅料及包材以及制程及成品和出货阶段的标识和追溯方法,当符合要求或发生异常时能追溯到相应的品质信息和状态。

3. 权责:
3.1仓管员/进料检验员:负责进厂物料、入库半成品及成品和产品出货的标识与维护。

3.2生产中心: 负责所有产品在制程及产品包装阶段的标识作业。

3.3质量部:
3.3.1监视和测量装置及仪器、设备的标识及编号,以为装置发生问题提供追溯的依据。

3.3.2各阶段(进货、制程和成品)物料及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和所有产品标识的验证。

3.4研发中心:
3.4.1新物料及新产品的编码厘定工作,以为物料和产品的识别追溯提供依据。

3.4.2样品承认文件的编码和识别,以为样品参照和问题追溯提供依据。

3.5设备工程部:生产工装和设备的标识及编号,以为设备问题的追溯提供依据。

3.6营销中心:在接单及合约评审和出货安排阶段采用标准的产品编码,以为客户服务和投诉反
馈提供识别和追溯的依据。

3.7各相关部门:在填写表单记录时需明确填写日期、客户、产品、工装设施或监视测量装置编
号、责任人、检验员等相关信息,以确保能为产品的识别和追溯提供完整的支持。

4. 定义:
4.1标识:能明确区分物品的记号、标签、标示牌或记录等。

4.2追溯: 通过标识追查到产品在各阶段质量或数量或批次等方面的过程信息。

5. 作业流程:
(因版面配置因素转下页)
6. 作业内容:
6.1研发阶段的标识和追溯:
6.1.1产品研发阶段,研发中心需依据物料及产品代码原则编定物料和产品代码,以做为产
品识别和追溯之基础。

6.1.2过程设计阶段输出的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控制计划/过程流程图等,应视为产品标示
和识别的依据。

6.1.3研发阶段的物料及产品代码和技术文件内的产品及物料信息均为产品识别和可追溯性
的基础,这需要在设计开发阶段即清楚的厘定。

6.2工装设备仪器的标识和追溯:
6.2.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依《监视与测量装置控制程序》作相应的标示,并在物料及产
品检验报告书写时需注明所使用的工装设备和仪器的编号,以便在发生质量异常时可
有效的进行追溯。

6.2.2生产工装、机器、设备依《基础设施管理程序》作相应标示,并在生产过程中的记录
内体现出所使用设备或工装的编号,以便在发生质量异常时可有效的进行追溯。

6.2.3当因工装设备或异常发生异常而导致产品质量问题时,可藉由设施编号和相应的记录
追溯品质问题。

6.3样品制作阶段的标识和追溯:
6.3.1样品阶段的标示依《样品制作与管理办法》作业.
6.3.2当样品阶段发生品质异常时,可由样品规格、做样记录、送样日期及《样品承认书》
的标识进行追溯。

6.4进货检验的标识和追溯:
6.4.1原物料进厂由仓库人员点收完后,放置于进料待验区。

6.4.2供应商交货标示:供应商交货时,需在材料包装体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品名、规格﹑
数量﹑交期(或订单号码)之标示,如未注明交期,则以合格标签上的检验日期作参
考。

如供应商交货时未贴此标示,则由仓管人员于实施检验前补贴物料标示。

6.4.3合格标示: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应依检验日期别在材料包装体之标签上加盖检验合格
QC章,作为先进先出之依据,并贴示合格标签.
6.4.4特采:进货检验有异常时,经决议特采的,应贴示“特采”标签。

6.4.5挑选:经检验不合格,决议挑选的,由检验员主导执行挑选,筛选品经重验合格后,
贴合格标签,盖QC合格章入库,不合格品贴不合格标签,并在检验报告内注明不良原因等,由采购退回供货商。

6.4.6退货:检验员于检验不合格后,在产品包装体上贴示不合格标签,且在检验报告内注
明不良原因等。

6.4.7为保护好检验和测试状态的标示,仓管及生产部门需做好标示维护,以防脱落、破损
等,藉此确保只有通过了规定的检验和测试的原物料才能入库和发出使用。

6.4.8当出现原物料品质异常时透过物料标示、检验标示和检验报告追溯。

6.5原物料库存阶段的标识和追溯:
6.5.1仓管员接收经检验合格的物料入库时,应检查物料标示和检验标示的完整性,并按储
位存放。

6.5.2为确保库存物料的追溯有效性,仓管员需对各种物料建立台帐和物料卡,以有效的识
别物料的状态。

6.6原物料发料阶段的标识和追溯:
6.6.1仓管员在发料时需确认物料标示和检验标示的完整性,并在《领料单》内注明发料信
息,以为制程发现原物料品质异常时的追溯提供依据。

6.7生产过程及制程检验阶段的标示和追溯:
6.7.1生产过程中各车间需在物料、半成品包装或容器上或生产过程记录内注明相应的生产
信息,如:订单号、客户、品名、规格、数量、加工状态等,以为生产过程质量异常提供追溯。

6.7.2当制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时,可藉由生产时间、订单号码、品名、规格等记录标识,追
溯相关品质问题。

6.7.3 质量部在巡回检验﹑规格、性能等检测时发现不合格需在不合格品容器上贴示不合格
标签,以识别不良品。

6.7.4生产车间内部质量检验不合格时,亦需于不良品容器上贴示不合格标签或注明不良信
息,并与良品区隔放置,以避免混乱。

6.7.5为保护好检验和测试状态的标示,应按《过程检验与测试程序》予以处理,以确保只
有通过了规定的过程检验和测试的产品才能流入下一工序。

6.8半成品阶段的标示和追溯:
6.8.1半成品加工OK装桶后,需在半成品容器上注明产品的基础信息,如:品名、规格、
生产日期等。

6.8.2半成品入冷库储存时需保证储存期间标识信息的完整性,以确保在进行半成品检验发
现异常时能够有效的进行追溯。

6.9成品检验阶段的标识和追溯:
6.9.1检验员经对入库前之成品检验合格后,应在成品外包装贴示合格标签及加盖QC合格
章,并在成品检测报告内详细记录检验结果,以为成品质量发生异常提供追溯的依据。

6.9.2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应将不良产品放置于不合格区,并在包装标签上贴示不合格标
签,不合格标签应注明不良原因。

6.9.3为保护好检验和测试状态的标示,应按《产品检验与测试程序》予以处理,以确保只
有通过了规定的检验和测试的成品才能出货。

6.10成品入库阶段的标识和追溯:
6.10.1成品入库时仓管员必须确认成品外包装标识和检验标识的完整性,方能入库。

6.10.2成品入库后必须透过《成品入库登记表》和台帐体现入库信息,并结合成品标识进而
起到成品储存期间发生异常的可追溯性。

6.10.3成品储存期间需确保产品外包装及包装标示和检验标示的完整性,避免脱落或破损。

6.11成品出厂阶段的标识和追溯:
6.11.1产品出货时由营销中心开立《销售单》,并在单内详细体现客户名称、产品品名、规
格、数量等信息,以为出货质量异常和客户投诉及退货时提供可追溯性的支持。

6.11.2仓储部在产品出货时亦需开立《出库单》,并透过成品台帐体现出库信息。

6.11.3当有客户抱怨产品之质量异常时,可从产品的出货日期、订单号码、产品规格及成品
包装日期或外箱标识追溯相关质量记录。

6.12产品在进行实验(或化验)时,应对实验品贴示实验标签,标明订单号码、实验品名称及
编号等项目,以便识别产品或材料是否经过实验,并需在标签上注明实验结果之状况,以起
到有效的区分。

6.13客户退货品之标示:客户退货品经检测后如确属不良则需在退货品上贴示不合格标签,如
退货品上客户已有标示亦需保留,不可取掉。

6.14当客户有要求附加的验证和标识要求时,需透过《销售确认单》或客户的采购订单等资料
体现,相关单位予以执行。

6.15当客户要求产品使用指定或提供的标签时,需按客户要求予以执行。

6.16当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所或产品或订单生产时,需制定唯一性的标示,以确保起到有效
的追溯,如:唯一性的订单编号、产品编号等。

7. 表单/记录:
7.1《进货检验报告》。

7.2《出库单》。

7.3《采购单》。

7.4《各车间生产记录》。

7.5《车间巡查记录》。

7.6《出厂检验报告》。

7.7《进货检验日报表》。

7.8《样品检测报告》。

8. 相关文件与资料:
8.1《合约订单评审程序》。

8.2《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
8.3《产品检验与测试程序》。

8.4《过程检验与测试程序》。

8.5《进货检验与测试程序》。

8.6《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8.7《样品制作与管理办法》。

8.8《监视与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8.9《基础设施管理程序》。

8.10《原物料及产品编码办法》。

附件一:
1.
2.
3. 特采标签:
4. QC检验章:
Q
5.合格标签:
6. 不合格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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