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美国癫痫学会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治疗指南解读

合集下载

成人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的诊疗策略

成人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的诊疗策略

成人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的诊疗策略【前言】癫痫持续状态(SE)是神经科或急诊科常常会遇见的疾病之一,根据其发作类型可分为惊厥性(GCSE)和非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NCSE),其中GCSE具有潜在的致命性,包括引起缺氧缺血性脑损伤、呼吸道梗阻、神经元坏死、横纹肌溶解等等,因此如何早期识别和尽快终止发作(包括临床发作和脑电痫性放电)是降低死亡率和改善预后的关键。

因此本文将结合2016年美国癫痫协会(AES)发布的《SE治疗的循证指南》、2018年中国医师协会神经内科分会癫痫专委会发布的《成人全面性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治疗中国专家共识》以及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神经重症监护室针对SE的诊疗经验撰写符合福建地区实情的成年SE的诊治策略,以供神经内外科、急诊科、危重症室、院前急救的通道参考。

【定义】采用Lowenstein等提出的临床实用的GCSE操作定义,即每次全身性强直-阵挛(generalized tonic-clonicseizure,GTC)发作持续5min以上,或2次以上发作,发作间期意识未能完全恢复,不管是原发性还是继发性GTC。

将GCSE可分为4个阶段:1.第一阶段:GTC发作超过5min,启动初始治疗,每10分钟评估对治疗的反应性,最迟至发作后20min评估治疗有无明显反应;第二阶段:发作后20~40min,启用二线治疗;第三阶段:发作后大于40min二线治疗仍不能有效控制发作属难治性癫痫持续状态(refractorySE,RSE),将近有31%-43%的患者将进入RSE,需要转入重症监护病房进行三线治疗;第四阶段:超级难治性癫痫持续状态(super-RSE):当麻醉药物治疗SE超过24h,临床发作或脑电图痫样放电仍无法终止或复发时(包括维持麻醉剂或减量过程中),定义为super–RSE,将近有50%的RSE转为super-RSE。

【病因及机制】1.常见病因有:不适当停用抗癫痫药物(AEDs),脑卒中,颅内感染,自身免疫性脑炎,颅脑外伤,颅内肿瘤,药物中毒,代谢性脑病,仍然有将近三分之一为不明原因的。

惊厥持续状态诊疗指南

惊厥持续状态诊疗指南

惊厥持续状态诊疗指南【概述】惊厥持续状态指一次惊厥发作持续30分钟以上,或者发作间期意识不能恢复的2次或2次以上连续发作达30分钟以上。

约85%发生在5岁以内。

表现各种各样,分类有所差异。

一般以临床和脑电图相结合对诊断较实用。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发作时以全身或局部肌肉抽搐为主。

根据发作形式可分为①全身强直-阵挛持续状态或称大发作持续状态;②阵挛性癫痫持续状态;③强直性癫痫持续状态;④肌阵挛持续状态;⑤部分性发作持续状态,也称为持续性部分性癫痫。

新生儿惊厥持续状态病因多种多样,死亡率较高、存活者后遗症较多,临床表现大多不典型,常呈"轻微"抽动、呼吸暂停,肢体强直等奇异动作,发作形式多变,常由一个肢体游移到另一个肢体或由一组肌群移到另一组肌群。

某些重症新生儿在ICU抢救期间,可能会因使用呼吸机等原因应用肌松剂,此时惊厥的临床表现不明显,甚至缺乏,需经脑电图监测方能诊断。

非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以意识障碍和(或)精神行为异常为主要表现,可为癫痫的首发症状。

常见以下两类:①复杂部分性癫痫持续状态,临床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凝视、语言中止、自动症和各种精神症状。

常有面部阵挛或抽动,亦可进展为全身性惊厥发作。

可持续数小时、数日甚至数月,中间可有波动。

脑电图异常电活动常见于颞区、额区或枕区。

②失神癫痫持续状态:多见于10岁以内患儿。

发作时呈不同程度的持续性朦胧状态或仅有思维和反应变慢,严重意识混浊时则缄默不语、少动、定向力丧失,感觉、思维、记忆、认知等均有障碍,可有各种自动症表现,发作后不能回忆。

持续数小时、数日、数月不等,可能被误诊为精神障碍类疾病。

可进展为全身惊厥性发作。

发作时脑电图呈持续性双侧同步对称的3HZ棘慢波(典型失神,长时间发作后波率可稍慢)或持续弥漫性高波幅1~4HZ不规则棘慢波、多棘慢波或慢波(不典型失神)。

【病史要点】1.仔细询问病史和体检尤为重要。

应注意病儿是否有发热,发作前有无精神症状,意识改变程度。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监护与治疗(临床指南)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监护与治疗(临床指南)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监护与治疗 (成人 )中国专家共识
• 癫痫持续状态 ( s t a t us e pi l e p t i c u s , SE) 是高病死率和 高致 残率的神经科常见急危重症。据国外文献报道病死率为 3 % ~ 33 %。中国西南部地区 SE 的病死率为 1 5 . 8 % 。 早期规范 的药物治疗和系统全面的生命支持 , 能防止因惊厥 时间过长导 致的不可逆性脑损伤和重要脏器功能损伤, 成为 改变 SE 不良预 后的关键。
• 三 、 终止 RSE
• 一 旦初始治疗 失败 , 31 % 一43% 的患者将 进入 RS E, 其 中 5 0 % 的患者可能成为 s u pe r — RSE_ 2 9 驯 。此 时 , 紧急处理 除 了即刻静脉输注麻醉药物外 , 还须予以必要的生命支持与器 官保护, 以防惊厥时间过长导致不可逆的脑损伤和重要脏器功能损伤 J 。20 02年 美国一项纳入 1 93例 RS E患者的系统 评价(回顾性队列研究或病例报道 ) 显示 : 戊巴比妥(负荷量 1 3 mg /k g静脉注射, 维持量 0. 2 5~5 . 2 8 mg· k g~ · h )给 药 1~6 h的癫痫复发率( 8%)低于咪达唑仑 (负荷 量 0. 2 mg / kg静脉注射, 维持量 0. 0 4—0 . 40 mg· k g~ · h )和 丙 泊酚(负荷量 1 mg /k g)静脉注射 , 维持量 0. 9 4~1 2. 3 2 mg· ~·h ( 2 3%; P<0 . 01); 戊巴比妥给药 6 h后癫痫复发 率( 1 2%) 低 于咪达唑仑和丙泊酚( 4 2%; P<0. 01); 戊巴比 妥( 3 %)换药率(首选 麻醉剂治疗失败后更换另一种 AEDs ) 低于咪达唑仑和丙泊酚( 21 %; P<0 . O1); 麻醉剂注射 6 h后 脑电图呈抑制模式的癫痫复发率 ( 4%) 低于仅临床抽搐控 制的癫痫复发率(5 3%; P<0 . 01) ( 2级证据)。201 1年 瑞士一项纳入 2 4例 RS E患者的 RCT研究显示:

2016 AES最新癫痫持续状态治疗指南发布

2016 AES最新癫痫持续状态治疗指南发布

美国癫痫学会(AES)近日发布了最新的癫痫持续状态(StatusEpilepticus,SE)治疗的循证医学指南。

该指南发布于AES期刊《EpilepsyCurrents》的一月/二月号刊。

指南概述新指南推荐应当使用苯二氮䓬类药物作为SE的初始治疗。

证据显示,如果急救措施无法在5分钟之内终止癫痫发作,则应当使用苯二氮䓬类药物。

如果苯二氮䓬类药物不可用,静脉内苯巴比妥也是选项之一,但该药物可能伴随不良事件。

指南的主要作者,来自辛辛那提儿童医院的TracyGlauser表示,如果患者对苯二氮䓬类药物无反应,则不要拘泥于这种方法。

在第二治疗阶段,指南推荐了三种选项——单一剂量的静脉内磷苯妥英、丙戊酸或左乙拉西坦。

如果这几种药物不奏效,并且尚未使用苯巴比妥,则指南推荐尝试苯巴比妥。

如果二级治疗策略失败了,下一步则是一个积极的治疗阶段,包括连续脑电图(EEG)监测,以及可能会重复二线治疗方法,或者使用麻醉剂量的硫喷妥钠、咪达唑仑、戊巴比妥或丙泊酚。

“我们在尝试给人们灌输这一思想,即如果患者有60分钟的癫痫发作,则真的应当将患者送往ICU,并且使用全身麻醉。

”Glauser称。

大约有55%的患者会对第一次用药产生反应,而第二次用药的反应率增加7%。

因此,前两次用药会对约2/3的患者产生作用。

指南详情:基于时间的处理在本指南中,作者勾勒出基于时间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四个治疗阶段:◇稳定阶段(癫痫发作活动0~5分钟):这一期应当启动癫痫的标准初步急救(如气道、呼吸、循环),同样应当进行初步评估及监测。

◇初步治疗阶段(癫痫发作活动5~20分钟):当患者的癫痫发作很明显需要药物干预时,鉴于苯二氮䓬类药物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均较好,应使用苯二氮䓬类药物(特别是肌注咪达唑仑、静脉内劳拉西泮或静脉内地西泮)作为初始治疗。

◇第二治疗阶段(癫痫发作活动20~40分钟):如果癫痫持续发作,可靠的选择包括静脉内磷苯妥英、丙戊酸或左乙拉西坦。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监护与治疗(成人)中国专家共识(全文)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监护与治疗(成人)中国专家共识(全文)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监护与治疗(成人)中国专家共识(全文)癫痫持续状态(status epilepticus,SE)是高病死率和高致残率的神经科常见急危重症。

据国外文献报道病死率为3%一33%。

中国西南部地区SE的病死率为15.8%。

早期规范的药物治疗和系统全面的生命支持,能防止因惊厥时间过长导致的不可逆性脑损伤和重要脏器功能损伤,成为改变SE不良预后的关键。

欧洲神经病学学会联盟的《成人癫痫持续状态治疗指南》(简称欧洲指南)和2012年美国神经重症学会癫痫持续状态指南编写委员会的《癫痫持续状态的评估与处理指南》(简称美国指南)相继发表,而迄今为止,中国尚无结合国内医疗现状和基于循证医学证据的相关指导性文件。

为此,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神经重症协作组组织国内相关专家(神经科医师、神经重症医师、临床药师)撰写了《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监护与治疗(成人)中国专家共识》,希望对广大神经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急诊科医师和临床药师的医疗实践有所借鉴与帮助。

撰写方法:对癫痫持续状态(成人)文献进行了检索与复习,采用牛津循证医学中心证据分级标准进行证据级别确认和推荐意见确认,对证据暂不充分,但专家讨论达到高度共识的意见提高推荐级别(A级推荐)。

一、定义癫痫持续状态(status epilepticus,SE):1981年国际抗癫痫联盟(ILAE)分类和术语委员会将SE定义为:一次抽搐发作持续足够长时间,或反复抽搐发作而发作间期意识未恢复。

2001年ILAE分类和术语委员会修改SE定义为:发作时间超过该类型大多数患者的发作持续时间,或反复发作,在发作间期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未恢复到正常基线。

随着临床试验和基础研究的不断深入,SE发作持续时间的限定从最早的30 min,逐渐缩短至Lowenstein等提出的适合临床应用的操作定义,即每次惊厥发作持续5 min以上,或2次以上发作,发作间期意识未能完全恢复。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convulsive status epilepticus,CSE):在所有癫痫持续状态发作类型中CSE最急、最重,表现为持续的肢体强直、阵挛或强直一阵挛,并伴有意识障碍(包括意识模糊、嗜睡、昏睡、昏迷)。

癫痫持续状态定义分型紧急治疗处理阶段及惊厥性和非惊厥性分型治疗

癫痫持续状态定义分型紧急治疗处理阶段及惊厥性和非惊厥性分型治疗

癫痫持续状态定义、分型、紧急治疗处理阶段及惊厥性和非惊厥性分型治疗癫痫持续状态定义及分型癫痫持续状态(SE)是指每次惊厥发作持续5min以上,或2次以上发作,发作间期意识未能完全恢复正常。

分为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和非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CSE):是指患者四肢呈全面强直阵挛发作,伴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

非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NCSE):指脑电图中出现持续的痫样放电,导致患者出现临床上非惊厥性发作,表现为不同程度神经功能缺失、意识障碍和行为改变。

可出现身体不同部位的轻微抽搐。

临床医师应注重对患者行脑电图检查,尤其是昏迷病人,避免NCSE漏诊!脑损伤的时间点会随着临床环境的不同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下表中给出的时间限定值主要以实用性为目的。

不同SE类型中T1和T2时间限定值T1持续发作需处理的时间;T2对患者产生永久损害如神经元损伤、坏死,神经网状结构改变及功能障碍的时间(近似值);a:当前证据不充足,未来可能有改变。

癫痫持续状态紧急处理处理方法分为四个治疗阶段稳定阶段稳定呼吸循环,保持呼吸道通畅,进行神经系统检查;•计算癫痫发作时间,注意生命体征;评估患者氧合(鼻导管、面罩吸氧,必要时呼吸肌辅助呼吸);心电图监测;•收集指血,测定血糖,若血糖V60mg∕d1,按照表3治疗:尝试开放静脉通道,查电解质、生化、毒物筛查,如果可行,查抗癫痫药物的血药浓度。

表3,血糖V60mg/d1时,SE治疗方案患者典型发作迫切需要药物干预时,应首选苯二氮卓类药物作为初始治疗。

如静脉注射劳拉西泮或地西泮、肌肉注射咪达理仑。

表4.SE初始治疗方案若上述治疗均未终止发作,则选择下述中的一种:静推苯巴比妥,15mg∕kg,单一剂量(A级证据);地西泮直肠给药,0.2~0.5mg∕kg,最大剂量:20mg,单一剂量(A级证据);・咪达理仑鼻腔内/颊粘膜给药(B级证据)。

第二阶段治疗若癫痫持续发作,可选择药物静脉丙戊酸或左乙拉西坦。

2016年美国癫痫学会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治疗指南解读

2016年美国癫痫学会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治疗指南解读
[1] JAMA 2014;311:1652–1660. [2] Acad Emerg Med 2010;17:575–582. [3] Pediatr Emerg Care 1997;13:92–94. [4] Indian J Pediatr 2005;72:667–670.
静注磷苯妥英是否比苯妥英更有效?
初始治疗应该单次给予足剂量, 而不是分开多次小剂量给药。除了 IV 劳拉 西泮或地西泮可以重复给予一次足剂量外,其他初始治疗方案均不能二次给药。
当癫痫发作持续超过 20 分钟时,应启动二线治疗阶段,并且无论二线治疗是 否有效,均应在 40 分钟内结束此阶段。磷苯妥英( U 级)、丙戊酸( B 级, 1 项 II 类研究)以及左乙拉西坦( U 级)均是合理的选择。目前尚无明确证据表 明这些药物中的任何一种优于其余的几种。目前正在进行的 ESETT 研究应该能 在未来几年内提供答案。
2016年美国癫痫学会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 治疗指南解读
王健达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背景
传统定义: 短暂癫痫发作:持续时间小于5分钟的癫痫发作。 长程癫痫发作:持续时间在5-30分钟的癫痫发作。 癫痫持续状态( SE):1次癫痫发作持续30min以上,或反复多次发作持续>30min, 且发作间期意识不恢复至发作前的基线状态[1]。 本指南所用术语SE包括长程癫痫发作以及传统定义上的SE。 SE表现形式: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CSE):是指全面性强直阵挛性( GTC)癫痫反复发作且每 次发作间期神经功能持续不能恢复到正常基线。
[2] N Engl J Med 2012;366:591–600. [3] Epilepsia 2015;56:254–262.
哪些不良事件与给予抗惊厥药有关?

儿童惊厥及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的急诊处理

儿童惊厥及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的急诊处理

儿童惊厥及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的急诊处理姜玉武惊厥(convulsion)与惊厥性癫病(epilepsy)持续状态是临床经常遇到的一种急诊情况。

每个儿科医生都应形成一个清晰完整的概念和掌握正确的规范化处理流程,从而能够更好的处理这种急重症。

为此,本文拟从惊厥及惊厥性癫癎持续状态的急诊处理诸方面结合文献和临床实践所见进行剖析,供儿科同仁参考。

一、惊厥及惊厥性癫病持续状态的相关概念惊厥是指一种症状,表现为躯体和(或)肢体的强直及(或)抽搐(即发作含有运动成分),既可以是癫癎的一种表现,也可以是非癫癎的一些其他急性病的症状表现,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急性代谢紊乱等。

癲病是一种疾病,是由各种原因造成的一种慢性脑功能障碍,使得脑神经元易于出现过度同步放电,引起非诱发的、不可预期的反复发作 (seizure),常伴有慢性脑功能障碍的其他表现,如各种精神行为问题、认知障碍等。

癫痴发作(epileptic seizure)是指由于脑内大量神经元异常的过度同步化放电所导致的临床发作,既可以是惊厥性的(convulsive ),也可以是非惊厥性的 (non-convulsive)[1-2]。

急性疾病可能通过导致急性脑功能障碍而引起癫癎发作(急性症状性的),但是并不一定都遗留慢性脑功能障碍,因而也就不一定导致癫癎这样一种慢性病。

由于我们临床上习惯于将惊厥性癫病发作称作惊厥,所以换句话说,并不是急性期出现频繁惊厥或者急性期伴有癲癎样放电的患儿将来一定都会出现继发性(症状性)癲病。

如果给一个急性期惊厥患儿过早诊断为继发性癫癎,不仅造成抗癫癎药不必要的长期使用,而且还会给患儿及其家长带来心理和社会行为的长期影响。

因此,对于急性重症时期出现惊厥的患儿应该在小儿神经或癫痢专业医生处进行一定时间的随访评估,以确定是否发生继发性癫痢,即是否需要按照癫_进行长期的抗癫癎药治疗。

癫病持续状态(status epileplicus,SE)是指持续频繁的癲癎发作形成了一个固定的癫癎状态,传统的定义包括一次癫癎发作持续30 min以上或连续发作、发作间歇期意识不能完全恢复者[3]。

2016年美国癫痫学会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治疗指南解读详解

2016年美国癫痫学会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治疗指南解读详解
26 项 RCT( 2 项 I 类, 24 项 III 类研究验证了初始治疗的效力。 其中 25 项 RCT 研究( 2 项 I 类, 23 项 III 类研究)中,苯二氮䓬类占了其中 一种或两种试验药物。
第一项I 类研究中[1],共纳入 273 例儿童患者(年龄为 3 个月到 18 岁),将 其随机分配到地西泮组( 0.2mg/kg ,最大剂量 8 mg)和劳拉西泮组( 0.1 mg/kg ,最大剂量 4 mg),假如给药 5 分钟后癫痫发作仍持续,则可以再次给 药, 剂量为初始剂量的一半,如再次给药 7 分钟后癫痫发作仍未终止,则给予 磷苯妥英。结果显示 IV 地西泮( 101/140, 72.1%)和 IV 劳拉西泮( 97/133, 72.9%)在 10 分钟内终止 SE 并在30 分钟内无复发这个主要疗效结局上无明显 差异。
[1] JAMA 2014;311:1652–1660. [2] Neurology 1998;51:1274–1282. [3] N Engl J Med 1998;338:1869–1875.
最有效的苯二氮䓬类药物是哪种?
一项 I 类研究纳入了 273 例儿童并将其随机分配到 IV 地西泮组和 IV 劳拉西 泮组[1],两者的效力相似(地西泮 ,72.1% vs 劳拉西泮 ,72.9%)。
结论:
1. IV 劳拉西泮和 IV 地西泮已被确认对于终止发作持续超过 5 分钟的癫痫有效 ( A 级)。 2. 经直肠给予地西泮、 IM 咪达唑仑、 经鼻腔给予咪达唑仑以及含服咪达唑仑对 于终止持续 5 分钟以上的癫痫发作是很可能有效的( B 级)。 3. 经鼻腔给予、舌下含服或经直肠给予劳拉西泮,以及丙戊酸、左乙拉西坦、苯 巴比妥、苯妥英作为儿童患者初始治疗的证据尚不足( U 级)。 4. IV 丙戊酸与 IV 苯巴比妥同作为苯二氮䓬类治疗失败后的二线治疗,两者效力 类似,但是丙戊酸具有更好的耐受性( B 级)。

医周丨最新指南:热性惊厥2016专家共识

医周丨最新指南:热性惊厥2016专家共识

医周丨最新指南:热性惊厥2016专家共识编译 / 廖理达▼热性惊厥的概念热性惊厥的定义尚未完全统一,多数学者采用的定义是:初次惊厥发作在6月龄至5岁,在上呼吸道感染或其他疾病的初期,体温在38℃以上时突然出现惊厥,排除颅内感染和其他导致惊厥的器质性或代谢性异常,既往无热惊厥史。

本共识与美国儿科协会2011年的定义基本相同,即发热(肛温>38.5℃,腋温≥38℃)伴随的惊厥发作,能够排除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及导致惊厥的其他原因,且既往没有无热惊厥病史。

指南中特别指出:部分热性惊厥患儿以惊厥起病,发作前可能未察觉到发热,但发作时或发作后立即发现发热,临床上应注意避免误诊为癫痫首次发作。

热性惊厥通常发生于发热后24 h内,如发热>3 d 才出现惊厥发作,注意应寻找其他导致惊厥发作的原因。

之所以有此强调,是因为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在热性惊厥好发年龄段恰好也较多见,且早期诊断和及时采取针对性治疗对于改善预后,降低死亡率和致残率至关重要。

儿科医生对这一重要的惊厥病因一定要时刻保持足够的警惕性。

热性惊厥的确切发病机制未明,主要系脑发育未成熟、发热、遗传易感性三方面因素交互作用所致。

本病具有明显的家族遗传倾向,常为多基因遗传或常染色体显性遗传伴不完全外显,同卵双胎同病率高于异卵双胎(62%比16%)▼热性惊厥的诊断共识根据临床特征将热性惊厥分为单纯性热性惊厥和复杂性热性惊厥,发作情况见表1。

单纯性占70%-80%,表现为全面性发作,24h内无复发,无异常神经系统体征。

复杂性占20%-30%,发作持续时间长或为局灶性发作,24h内有反复发作,发作后可有神经系统异常表现,如T odd's麻痹等。

热性惊厥持续状态(FSE)是指热性惊厥发作时间≥30 min,或反复发作、发作间期意识未恢复达30 min及以上。

表1 不同临床分型热性惊厥的发作情况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国内外大多数权威指南推荐,惊厥发作≥5 min(儿童可到10 min),即应考虑开始进入癫痫持续状态的监护处理流程,要及时采用止惊治疗,减轻损伤。

癫痫持续状态最新2016-3-17

癫痫持续状态最新2016-3-17
一次癫痫发作持续 30分钟以上,或反 一次癫痫发作(包括各种类 型癫痫发作)持续时间大大 超过了该型癫痫发作大多数 患者发作的时间,或反复发 作,在发作期间患者的意识 状态不能恢复到基线状态。 从临床实际操作角度,全面 性惊厥性发作持续超过5分钟, 或者非惊厥性发作或部分性 发作持续超过15分钟,或者 5-30分钟内两次发作间歇期 意识未完全恢复者,即可考 虑为早期SE。 癫痫持续状态是一种源 于癫痫终止机制失败, 或由新的致痫机制导致 异常延长的癫痫发作 (在时间点t1之后)。 它是一种可能造成脑长 期损伤(在时间点t2之 后)的疾病,根据癫痫 的类型和持续时间,造 成的损伤也不同,包括 神经元坏死、神经元损 伤和神经元网络改变。
紧急处理 5分钟
早期SE
30分钟
确定性SE
难治性SE
急诊室前 的治疗
苯二氮卓类
急诊室
抗癫痫药物 (AED)
重症监护室
加大AED剂量或 加用药物 替代疗法:麻醉 剂等
对 因 治 疗
院 后 维 持 治 疗
急救护理要素
• • • • • • • 给氧(0-2 min)或插管(0-10min) • 呼吸道管理(0-2 min) • 生命特征(包括脉搏、呼吸、体温、血压等数据)(0-2 min) • 血管加压的支持如果SBP<90 mm Hg(5-15min) • 血糖(0-2 min) • 外周静脉输液:紧急AED、体液补充、营养补充 •
• 2012年美国神经重症学会癫痫持续状态指南编写委员 会《癫痫持续状态的评估与处理指南》
• 2014年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神经重症协作组《惊 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监护与治疗(成人)中国专家共识 》 • 2016年美国癫痫学会《2016AES循证指南:儿童和成 人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的治疗》

癫痫持续状态的处理

癫痫持续状态的处理

癫痫持续状态的处理癫痫持续状态可造成严重脑损伤,惊厥持续时间越长,产生不可逆性脑损伤的可能性越大,发作控制越困难,严重时危及生命,故对癫痫持续状态应按急症处理。

对惊厥性持续状态必须分秒必争地进行抢救,尽快终止临床发作。

SE的治疗包括4个方面:终止发作、防止复发、处理促发因素及治疗并发症。

1.治疗原则1)立即控制惊厥:不仅要控制行为发作,还要制止电位的发作。

一般临床上惊厥持续5分钟以上,就要考虑静脉给药。

选择强有力的抗癫痫药物,经静脉注射途径给予。

最好在20分钟以内控制发作,因为不断增多的基础和临床研究支持随着癫痫持续状态持续时间的延长,惊厥越难以控制,更多的将明显的运动性发作转为轻微发作或脑电发作形式[12]。

最适给药途径为静脉注射。

肌肉注射吸收慢而不可靠,故不提倡。

2)维持生命功能:病人应在加强监护病房(ICU)内监护呼吸循环功能,纠正各种代谢紊乱。

注意保持气道通畅,吸痰、给氧、监测血氧饱和度;静脉输入5%右旋糖酐/0.45%生理盐水;预防和控制并发症;监测血糖、尿素、电解质、血钙、血镁、抗癫痫药血浓度;特别注意纠正脑水肿、酸中毒、高热、低血糖、呼吸循环衰竭等。

3)积极寻找病因及诱因:针对病因治疗。

4)长期抗癫痫治疗:发作控制后继续观察随访,复查脑电图,综合评估病史、体格检查及实验室资料,确定癫痫类型,给予长期正规的抗癫痫药物治疗。

2.治疗的目的:尽快制止发作,避免发作引起的神经元损害,彻底从持续发作中康复。

3.一般措施: SE的治疗可分为一般治疗和药物治疗。

一般治疗包括立即将病人列为急诊处理对象,进行病情评估,纠正发作引起的生理指标紊乱。

其开始措施应着重于维持通气、呼吸和循环的稳定。

当初始急诊处理完成,病人的通气、呼吸、循环稳定后,应抽血化验血浆中各化学指标和抗癫痫药物浓度。

最好选大静脉建立静脉通道,并用生理盐水维持。

高热可明显加重神经损害,应尽快退热。

另一方面,不必过于积极纠正PH值。

接下来应对病人作全面评估以确定癫痫持续状态的诊断。

癫痫持续状态

癫痫持续状态

IV通路已建立

给药后观察5min,如仍发作可重复一次

2016年8月20日星期六5时41分49 秒
40%一线治疗可终止发作
33
癫痫持续状态-惊厥性SE的治疗

院内治疗 In-hospital managem
一线药 二线药 三线药 其他治




2016年8月20日星期六5时41分49 秒
2016年8月20日星期六5时41分49
急性症状性
14
1 2 3
SE的简介
SE对发育中脑的影响 SE的治疗
4
总结
2016年8月20日星期六5时41分49 秒
15
SE对发育中脑的影响
SE与死亡率

SE的病因对死亡率的影响远大于SE的发生 时间

症状性SE的死亡率最高,热性惊厥SE死亡
率最低
2016年8月20日星期六5时41分49 秒 16
癫痫持续状态-惊厥性SE的治疗

院内治疗 In-hospital managements
一线药 二线药 三线药 其他治




2016年8月20日星期六5时41分49 秒
31
癫痫持续状态-惊厥性SE的治疗

院内治疗 In-hospital managem
一线药 物 二线药 物 三线药 物 其他治 疗
知、植物神经功能障碍)
分为惊厥性痫样发作(惊厥)、非惊厥性痫样
发作
2016年8月20日星期六5时41分49 秒
5
惊厥(Convulsion)
通常是指因皮层神经元异常同步性放电
引起的躯体骨骼肌不自主收缩,使受累肌 群表现为暂时性强直或阵挛性抽动。

癫痫持续状态的诊断与治疗

癫痫持续状态的诊断与治疗
癫痫持续状态的诊断与治疗
一、癫痫持续状态的定义 (status epilepticus,SE)
传统的定义: 指癫痫连续多次发作,两次发作间
期病人意识不恢复,或一次癫痫发作持 续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者
一、SE的定义
现代SE概念
Smith等认为惊厥持续5分钟或连续惊厥且意 识不能恢复者
Scott等认为以急诊治疗为目的应为惊厥持 续5分钟以上;以病理生理学、流行病学和 预后为目的惊厥应持续至少20分钟
Pellock认为以引起癫痫发作的神经元持续 活动,神经功能在持续或反复发作期间不能 恢复达30分钟
一、SE的定义
惊厥性SE (CSE) 新的SE诊断标准认为成人及儿童
(>5岁)全身性惊厥发作持续超过5分 钟,或2次以上发作且发作间期意识不能 恢复者,称为全身性惊厥性SE(GCSE)
一、SE的定义
七、常见临床类型和表现
2.强直性SE 主要表现为强直性发作而无阵挛 强直,或呈伸展、或呈屈曲状,常见双上肢屈 曲而双下肢伸直,或呈角弓反张型发作 上述植物神经症状明显 多有强直-阵挛性发作、失神发作或脑发育不 全病史 比强直-阵挛性SE少见 预后较好
七、常见临床类型和表现
3.肌阵挛性SE 特点为节律性反复双侧全身抽搐,间有不规则 间隙期,常无意识障碍 较少见,主要在儿童和青少年期 有时常伴有各型脑病
——神经科常见严重急症之一 ——占癫痫患者的2.6%-6.0%。
二、癫痫持续状态的流行病学
我国癫痫发病率为 1‰ 左右,而患病率为
0.5%~1%
SE 的发生率
10%-25% 发生在婴幼儿
37%
发生在1岁以内
73%
发生在3岁以内
83%
发生在5岁以内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的的新定义及治疗方案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的的新定义及治疗方案

预防并发症。
四、CSE的终止治疗
4.2 院前治疗(初始处理与治疗,0~30min) 首先应保持呼吸道通畅(气道支持) 有静脉通道:地西泮10mg(2~5mg/min),静脉推注, 间隔10min重复一次。 无静脉通道:首选苯二氮䓬类 地西泮:经直肠给药 2~5岁:0.5mg/kg 6~11岁:0.3mg/kg ≥12岁:0.2mg/kg 最大量:20mg 咪达唑仑:肌肉注射:13~40kg=5mg >40kg=10mg 鼻腔粘膜:0.2mg/kg 口腔黏膜:0.5mg/kg
时间点(t1),在该点之后癫痫发作应视为“连续的癫痫 活动”。第二时间点(t2)是持续癫痫活动发作后将有一 个长远后果的风险。
二、癫痫持续状态定义
发作类型 强直-阵挛发作 伴有意识障碍的 局灶性发作 失神性癫痫持续 状态
t1(可能导致持续发作时间) t2(可能导致长期后果时间)
5min 10min 10~15min
超难治性SE
Diagram 全身麻醉治疗24h仍不终止发作,其 2
中包括减停麻醉药过程中复发。
三、癫痫持续状态分类
3、根据癫痫发作的病因分类
类型
急性症状性
定义
疾病类型
脑膜炎、脑炎、电解质紊乱、 缺氧、外伤、中毒、卒中 脑发育异常、既往脑损伤、 围产期脑损伤、染色体病等 遗传代谢性脑病、神经变性 病 热性惊厥
发作持续10min~29min,死亡率是2.6%;发作>30min, 死亡率为19%。
发作后高达9%~20%的幸存者遗留严重的神经功能障碍。
一、背景 一、背景
SE是神经科急危重症之一,长时间的癫痫发作可继发 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感染、呼吸循环功能衰
竭、脑水肿、脑出血等。

癫痫持续状态的诊断与处理

癫痫持续状态的诊断与处理
一线治疗药物(针对早期SE):为苯二氮卓类药物,包括劳拉西泮(国内尚无)、地西泮、咪达唑仑(非静脉应用)。 二线治疗药物(针对确定性SE):苯妥英、磷苯妥英(fosphenytoin)、 苯巴比妥(有争议,儿童常用),部分国家还推荐使用丙戊酸(静脉)、 左乙拉西坦(静脉,临床经验尚少)。目前国内无苯妥英、磷苯妥英以及左乙拉西坦静脉剂型。
1
癫痫患者发生SE: 查抗癫痫药血浓度、血电解质、血糖、根据情况复查头颅影像学;如伴有发热,查血常规、CSF。
2
对于SE的病因学评估建议:
பைடு நூலகம்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的治疗
治疗原则
尽早治疗,遵循SE处理流程,尽快终止发作; 查找SE病因,如有可能进行对因治疗; 支持治疗,维持患者呼吸、循环及水电解质平衡。
二、癫痫持续状态的分类
早期SE:癫痫发作>5min
确定性SE(established SE):癫痫发作>30min
难治性SE(refractory SE,RSE):对二线药物(见本章第四部分) 治疗无效,需全身麻醉治疗,通常发作持续>60min
超难治性(super RSE):全身麻醉治疗24 小时仍不终止发作,其中 包括减停麻醉药过程中复发。
明确的和持久的(>30min)行为、意识状态或感知觉改变; 通过临床或神经心理检查证实上述改变; EEG持续或接近持续的阵发性放电; 不伴持续性的惊厥症状如肌肉强直、阵挛等。根据患者情况NCSE又分为可活动患者的NCSE(包括某些癫痫患者的不典型失神持续状态、复杂部分性发作持续状态等)和危重患者的NCSE(包括CSE治疗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中毒性脑病、脑血管卒中后、代谢性脑病等危重症意识障碍患者)。
惊厥性SE 处理流程

儿童癫痫持续状态相关试题及答案

儿童癫痫持续状态相关试题及答案

儿童癫痫持续状态相关试题及答案
1、CSE初始治疗阶段,以下哪项措施不属于A级别推荐方案()
A、肌注咪达唑仑
B、静推劳拉西泮
C、静推地西泮
D、肛用地西泮
E、静推苯巴比妥
2、CSE治疗三阶段添加口服AEDs的选药原则,叙述错误的是()
A、两药联合
B、小剂量起始
C、避免频繁换药
D、PK 特性好的药物
E、肝肾毒性小的药物
3、SE与既往脑损伤或静止性脑部病灶有关,属于哪个类型()
A、急性症状性
B、远期症状性
C、进行性脑病
D、热性
E、特发性癫痫
4、2016版美国癫痫学会CSE循证治疗指南推荐()作为初始治疗
A、苯二氮卓类
B、左乙拉西坦
C、丙泊酚
D、丙戊酸
E、甲基泼尼松龙
5、CSE初始治疗阶段,静推劳拉西泮的最大量是()
A、2mg/ 次
B、4mg/ 次
C、5mg/ 次
D、10mg/ 次
E、15mg/ 次
答案:DBBAB。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初始治疗应该单次给予足剂量, 而不是分开多次小剂量给药。除了 IV 劳拉 西泮或地西泮可以重复给予一次足剂量外,其他初始治疗方案均不能二次给药。
当癫痫发作持续超过 20 分钟时,应启动二线治疗阶段,并且无论二线治疗是 否有效,均应在 40 分钟内结束此阶段。磷苯妥英( U 级)、丙戊酸( B 级, 1 项 II 类研究)以及左乙拉西坦( U 级)均是合理的选择。目前尚无明确证据表 明这些药物中的任何一种优于其余的几种。目前正在进行的 ESETT 研究应该能 在未来几年内提供答案。
文章等级到结论和推荐的转化
需要解决的问题
对于初始及后续的治疗,哪种抗惊厥药是有效的? 哪些不良事件与给予抗惊厥药有关? 最有效的苯二氮䓬类药物是哪种? 静注磷苯妥英是否比苯妥英更有效?
什么时候抗惊厥药的效力明显下降(即在经过多少不同的抗惊厥药治疗后成为 难治性SE)?
对于初始及后续的治疗,哪种抗惊厥药是有效的?
[1] JAMA 2014;311:1652–1660.
第二项 I 类研究即 RAMPART 试验[2],纳入了 120 例儿童患者并将其随机
分配到 IM 咪达唑仑(>40kg 给予10mg,13-40kg 给予5mg )组( n=60)和
IV 劳拉西泮组( n=60)。结果显示 IM 咪达唑仑( 68.3%)和 IV 劳拉西泮 ( 71.7%)在效力上无统计学差异,但是由于纳入研究的儿童例数相对较少, 使得置信区间较宽,结论缺乏说服力[3]。
[1] JAMA 2014;311:1652–1660. [2] Acad Emerg Med 2010;17:575–582. [3] Pediatr Emerg Care 1997;13:92–94. [4] Indian J Pediatr 2005;72:667–670.
静注磷苯妥英是否比苯妥英更有效?
3 项 III 类 RCT 比较了 IV 磷苯妥英和 IV 苯妥英的耐受性[1]。相比苯妥英而 言,未发现磷苯妥英相关的明显的心律失常,心率、 呼吸及血压改变。
结论: 目前尚无充分证据比较苯妥英和磷苯妥英的效力( U 级),相比苯妥英而言, 磷苯妥英耐受更好( B 级)。当两者皆可得时,考虑到耐受性的关系,首选磷苯 妥英,但苯妥英也是一种可以接受的替代方案( B 级)。
[2] N Engl J Med 2012;366:591–600. [3] Epilepsia 2015;56:254–262.
哪些不良事件与给予抗惊厥药有关?
唯一一项纯儿童的 I 类研究[1]提供了有关于儿童 CSE 患者 IV 劳拉西泮和 IV 地 西泮相关不良事件的最好证据。 两组中需要辅助通气的比例没有差异(劳拉西泮
方法
文献检索范围: MEDLINE和Current Contents上1940年1月至2014年9月发表的相关文章。 Cochrane图书馆截至2015年4月的相关文章。 最后对38项随机对照试验(RCT)进行了评估: 4项研究被认为具有关于效力的I级证据,2项试验为II级,剩下的32项则为III级。
[1] Drug Saf 2000;22:459–466.
什么时候抗惊厥药的效力明显下降?
在儿童患者中,二线抗惊厥治疗方案疗效也较一线方案差,但是
目前尚无证据证实三线方案的疗效( C 级)。
SE治疗流程图
2015年中国癫痫指南儿童CSE药物治疗流程
总结
已有充分证据证实苯二氮䓬类药物(尤其是 IM 咪达唑仑, IV 劳拉西泮, IV 地西泮)的效力、安全性及耐受性( A 级, 4 项 I 类 RCT),故其为推荐 的初始治疗选择。尽管 IV 苯巴比妥也已被确认为作为初始治疗是有效且耐受 良好的( A 级, 1 项 I 类 RCT),但是由于相比以上三种苯二氮䓬类药物而言, 它的给药速度较慢,因此 IV 苯巴比妥作为初始治疗的备选,而非首选药物。 对于院前处理或当三种一线苯二氮䓬类药物不可用时, 经直肠给予地西 泮,经鼻给予咪达唑仑或含服咪达唑仑也是初始治疗不错的选择( B 级)。
非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NCSE):表现为癫痫发作后持续的或波动的“癫痫朦胧”
状态。(持续性脑电发作导致的非惊厥性临床症状。) 部分性癫痫持续状态:表现为不伴意识障碍的局灶性运动体征、局灶性感觉症状 或局部的功能受损(如失语)。
[1] Glauser TA. J Child Neurol,2007;22(suppl 5):38S–46S
[1] JAMA 2014;311:1652–1660. [2] Neurology 1998;51:1274–1282. [3] N Engl J Med 1998;338:1869–1875.
最有效的苯二氮䓬类药物是哪种?
一项 I 类研究纳入了 273 例儿童并将其随机分配到 IV 地西泮组和 IV 劳拉西 泮组[1],两者的效力相似(地西泮 ,72.1% vs 劳拉西泮 ,72.9%)。
17.6% vs 地西泮 16%),并且吸入性肺炎的发生பைடு நூலகம்也没有差异(每组各发生 2 例),而对于镇静状态的发生率而言, 劳拉西泮组高于地西泮组( 99/148, 66.9% vs 81/162 50%,绝对风险差异为 16.9%)。
两项研究的IM 咪达唑仑治疗组中分别有 6.25%和 2%的儿童患者发生呼吸衰竭而 需要人工通气。有 5 项 III 类研究报道了儿童患者经直肠给予地西泮后呼吸抑制的 发生率, 介于 1.2%~6.4%之间,然而另外 2 项 III 类研究及 2 项关于急性反复癫痫 发作的 I 类研究[2,3]并未发现经直肠给予地西泮的患儿发生呼吸抑制问题,另外还有 一项研究中 6 名经直肠给予地西泮的患儿也均未发生呼吸抑制。在两项包括成人与 儿童在内的 I 类研究中, 嗜睡是经直肠给予地西泮后出现的最常见的不良事件。 结论: 呼吸抑制是儿童 SE 患者中使用抗惊厥药物相关的最常见的需要紧急治疗的不 良事件( A 级)。就呼吸抑制的发生率而言, 通过任何途径给予的咪达唑仑、 劳拉西泮和地西泮之间很可能没有明显差异( B 级)。
一项对于 6 项儿童 III 类研究的 Meta 分析显示非 IV( IM/经鼻腔给药/含服) 咪达唑仑相比地西泮( IV/经直肠给药)能更有效地控制癫痫发作,且两者呼 吸系统并发症的发生率类似 [2] 。其中两项研究均显示, IM 咪达唑仑和 IV 地 西泮相比能更快地终止癫痫发作[3,4]。 结论:在儿童 SE 患者中, IV 劳拉西泮和 IV 地西泮已被证实在疗效上无明 显差异( A级)。非 IV 给药的咪达唑仑( IM/经鼻腔给药/含服)很可能比地 西泮( IV/经直肠给药)更有效( B 级) 。
2016年美国癫痫学会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 治疗指南解读
王健达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背景
传统定义: 短暂癫痫发作:持续时间小于5分钟的癫痫发作。 长程癫痫发作:持续时间在5-30分钟的癫痫发作。 癫痫持续状态( SE):1次癫痫发作持续30min以上,或反复多次发作持续>30min, 且发作间期意识不恢复至发作前的基线状态[1]。 本指南所用术语SE包括长程癫痫发作以及传统定义上的SE。 SE表现形式: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CSE):是指全面性强直阵挛性( GTC)癫痫反复发作且每 次发作间期神经功能持续不能恢复到正常基线。
结论:
1. IV 劳拉西泮和 IV 地西泮已被确认对于终止发作持续超过 5 分钟的癫痫有效 ( A 级)。 2. 经直肠给予地西泮、 IM 咪达唑仑、 经鼻腔给予咪达唑仑以及含服咪达唑仑对 于终止持续 5 分钟以上的癫痫发作是很可能有效的( B 级)。 3. 经鼻腔给予、舌下含服或经直肠给予劳拉西泮,以及丙戊酸、左乙拉西坦、苯 巴比妥、苯妥英作为儿童患者初始治疗的证据尚不足( U 级)。 4. IV 丙戊酸与 IV 苯巴比妥同作为苯二氮䓬类治疗失败后的二线治疗,两者效力 类似,但是丙戊酸具有更好的耐受性( B 级)。
26 项 RCT( 2 项 I 类, 24 项 III 类研究验证了初始治疗的效力。 其中 25 项 RCT 研究( 2 项 I 类, 23 项 III 类研究)中,苯二氮䓬类占了其中 一种或两种试验药物。
第一项I 类研究中[1],共纳入 273 例儿童患者(年龄为 3 个月到 18 岁),将 其随机分配到地西泮组( 0.2mg/kg ,最大剂量 8 mg)和劳拉西泮组( 0.1 mg/kg ,最大剂量 4 mg),假如给药 5 分钟后癫痫发作仍持续,则可以再次给 药, 剂量为初始剂量的一半,如再次给药 7 分钟后癫痫发作仍未终止,则给予 磷苯妥英。结果显示 IV 地西泮( 101/140, 72.1%)和 IV 劳拉西泮( 97/133, 72.9%)在 10 分钟内终止 SE 并在30 分钟内无复发这个主要疗效结局上无明显 差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