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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存在差异是因为它们有不同的目标和需要满足的要求。

会计准则主要旨在提供一种规范化的记账方法和报告要求,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可比性。

而税法则是为了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和税务部门的征税活动,以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税收收入的最大化。

以下是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常见的差异:1.收入确认时间点:会计准则通常要求在经济利益发生或具有确认条件的条件满足时确认收入。

然而,税法往往要求在收到现金或现金当期等价物时才确认收入。

这意味着,在会计层面上可能确认了收入,但在税务层面上还未确认。

2.费用和折旧计量:会计准则通常要求将费用和折旧按照经济实际发生的原则进行摊销,以反映企业的真实经济状况。

然而,税法往往有其特定的费用和折旧计算方法,可能与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同。

例如,一些国家的税法规定了特定的折旧方法和期限,而这些方法和期限可能与会计准则的要求不一致。

3.资产计价和调整:会计准则通常要求以公允价值或成本价值计量资产和负债。

然而,税法往往根据特定的法规规定资产和负债的计价方式。

例如,一些国家的税法规定了特定的资产计价规则,例如减值测试和投资的计价等,这与会计准则的需求可能不同。

4.净利润计算和所得税计算:会计准则通常要求按照财务会计的原则计算净利润,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然而,税法往往规定了不同的收入和费用项目,以及不同的减免和豁免条款。

这可能导致会计准则计算得出的净利润与税法规定的所得税计算结果不一致。

5.投资和收益分配:会计准则通常要求按照实际控制权和经济利益分配投资和收益。

然而,税法往往有特定的规定,例如投资收益的税收处理和利润转移定价等,这与会计准则的要求可能不同。

这些差异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影响。

企业需要了解和遵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税法,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企业也需要在会计和税务方面进行适当的规划和安排,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税务负担并满足税法的要求。

因此,企业通常会寻求会计师和税务顾问的专业帮助,以确保正确遵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

会计与税法差异一览表

会计与税法差异一览表
22
广告与宣传费
17
递延收益
会计上规定政府补助可一次或分次确认损益。税法要求在实际收到时一次性确认。
18
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账款
由于债权人原因导致债务不能清偿或不需清偿的部分,会计上要求企业将该应付款项划为金融负债,并按市价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进行调整。税法规定应并入所得征税,实际支付时纳税调减。
19
预计负债
会计上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税法要求,除另有规定者外,预计负债在实际发生时扣除。
20
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奖金、补贴、津贴、非货币福利、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计算所得税时按照实际发放数据实扣除。
21
预收账款
房地产企业取得的预收账款会计上作为负债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按照预计利润率计算预计利润并入当期利润总额预缴企业所得税,以后实际结转收入时,前期已纳税款允许退还。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会计上按公允价值计量,税法按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会计上按公允价值计量,税法按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但由于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会计处理时不确认该项递延所得税负债。
4
长期股权投资
在成本法下,被投资方宣告分配,投资方确认投资收益时应首先按会计准则规定的办法计算本期应当冲减的投资成本;计提减值准备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投资方不作账务处理。税法规定,计税基础按照历史成本确定,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投资方相应追加投资计税基础。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作相应调整;计提减值准备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投资方不作账务处理。税法规定,计税基础按照历史成本确定,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投资方相应追加投资计税基础。

暂时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比较分析

暂时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比较分析

暂时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比较分析【摘要】新所得税会计准则采用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了会计实务中永久性差异的存在。

为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新所得税准则,笔者结合实例对暂时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做了比较分析,并进行了总结,以期更好地实施所得税准则。

【关键词】暂时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递延所得税;比较一、暂时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的比较(一)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

按照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体见表1。

除了因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外,一些特殊项目也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如: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二)永久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这种差异在某一时间发生,在以后时间还可能继续发生,但不能在以后的时期内转回,该种差异只影响当期,不影响其他会计期间。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导致永久性差异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相等,不形成暂时性差异。

因此,暂时性差异不包括永久性差异,永久性差异也不属于暂时性差异。

例1,某企业国库券利息收入80万元,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资产列示的应收利息账面价值为8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项收益为免税收益,该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为80万元,即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为80万元。

由于该项资产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相等,暂时性差异为零,因此,永久性差异不形成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也不包括永久性差异。

例2,某公司因违反当地有关环保法规的规定,接到环保部门的处罚通知,要求其支付罚款100万元。

2020年(财务管理表格)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一览表

2020年(财务管理表格)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一览表

(财务管理表格)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一览表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一览表
暂时性差异确认一览表
序号
暂时性
差异项目
产生暂时性差异原因
1
应收账款、
其它应收款、
预付账款等
(1)会计上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计算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坏账准备。
(2)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而税法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应付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
24
职工福利费
会计上规定,非上市公司2007年不再计提职工福利费,福利费余额结转以后年度使用,余额用完后,据实列支。税法要求,2007年度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计税工资的14%计算扣除。2007年应予扣除的金额与实际列入损益的差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这部分金额在以后年度实际使用时,会计上据实列支,但不得重复扣除,应予调增所得。
6
存货
(1)存货减值准备(含建造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
(2)建造合同资产(建造时间超过12个月的飞机、船舶、大型设备、开发产品等),因会计资本化利息大于税法资本化利息,导致会计基础大于税法基础。但考虑到影响历史成本的准确性,实际操作中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7
持有至到期
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一次还本付息的投资,其利息收入的确认时间与计税收入的确认时间不同。
9
固定资产
(1)弃置费、残值、固定资产折旧、减值准备等因素导致不同年度的会计折旧与税法折旧不同,从而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
(2)租赁准则中规定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税法规定融资租入资产应当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付款额以及在取得租赁资产过程中支付的有关费用作为其计税基础。

(完整版)所得税暂时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大全,推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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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度汇兑损益(收益、损失)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
17 汇兑损益
200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 2008 」264 号)不确认所得,在 2007 年汇缴时己作纳税调整的,
在实际处置或结算的年度,需作相反方向的调整。
应付账款、其 18 他应付款、预
收账款
(1)由于债权人原因导致债务不能清偿或不需清偿的部分,应并 入所得征税,实际支付时纳税调减:(2)逾期包装物押金或超过 12 个月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并入所得征税,实际支付时纳税 调减。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3)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付账款等
收入,税法允许分期确认收入而会计可能一次性也可能分期确认收
入,而且实质上构成融资性质的要按公允价值计量。
交易性金融资 2

会计上按公允价值计量,税法按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
可供出售金融 3
资产
会计上按公允价值计量,税法按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但由于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故无需做纳税调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
税额抵免
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 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
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
抵免。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创业投资额所 34
得额抵免
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 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 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
企业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已形成 财产损失或者已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时,应扣除变价收入、可收 回金额以及责任和保险赔款后,再确认发生的财产损失;可收回金 额可以由中介机构评估确定;己按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确认财产损失 的各项资产必须保留会计记录,各项资产实际清理报废时,应根据 实际清理报废情况和已预计的可收回金额确认损益。

会计实务:时间性差异是什么,时间性差异类型

会计实务:时间性差异是什么,时间性差异类型

时间性差异是什么,时间性差异类型时间性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原则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标准是一致的,但由于确认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但在以后某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

从较长时间去考察,总体差异是不存在的。

那么,时间性差异有哪些|时间性差异包括哪些?会计学习网小编提示:时间性差异主要有以下4种类型:1.企业获得的某项收益,按照会计原则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但按照税法规定需待以后期间才确认计入应税利润额。

如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企业,应在期末按照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以及投资比例确认投资收益;但按照税法规定,如果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率大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率,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要补缴所得税,这部分投资收益补缴的所得税需待被投资企业实际分得利润或于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利润时才计入应税利润,从而产生应纳税时间性差异。

这种应纳税时间性差异是指未来会增加应税利润的时间性差异。

2.企业发生的某项费用或损失,按照会计原则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或损失,但按照税法规定待以后期间从应税利润中扣减。

如产品保修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可于产品销售的当期计提;但按照税法规定于实际发生时才能从应税利润中扣减,从而产生可抵减时间性差异。

再如广告费用: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这时可抵减时间性差异是未来可从应税利润中扣除的时间性差异。

此类差异还包括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存货等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

3.企业获得的某项收益,按照会计原则应当于以后期间确认收益,但按照税法规定需计入当期应税利润。

如预收款项按照税法规定应在预收当期确认为应税收益,计入应税利润;但按照会计原则,应于以后完成赚取过程的期间确认收益,从而产生时间性差异。

4.企业发生的某项费用或损失,按照会计制度应当于以后期间确认为费用或损失,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从当期应税利润中扣减。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外购固定资产:
《会》 1、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使固定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 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 等。
《会》
2、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 上具有融资性质购入,固定资产的成 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 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 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 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税》所得税法10条 未经核定的准备 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 除。所得税法条例55条未经核定的准 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在实际 发生时扣除。
调整: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调 增应纳税所得额,转回或转销存货跌 价准备时,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差异: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估价入账, 决算后调账,引起的折旧处理差异。
会计处理:
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固定 资产入账,开始提取折旧;
竣工决算后,调整固定资产价值,不调整 已提折旧,将新剩余价值在应提剩余折旧年 限内折旧。
税务处理:
国税函〔2006〕235号 第四条 关于固定资
产价值调整的折旧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2.34
贷:原材料
2
应交税费-增(进转出)0.34
借:其他应收款
1
管理费用
1.34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34
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税前扣除1.34万元
二、固定资产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一)固定资产确认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三)固定资产的增值税问题 (四)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五)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六)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与税法差异

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一览表

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一览表

税收法规 依 据 处理规定 依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 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 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 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 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 年期间内平均摊销。 固定资产修理如果符合税法规定 的3个条件应视为改良支出。
第104条 第3款
扣除办法 第34条、第36 条
财务费用
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 发生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 应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 当期财务费用。
第77条
扣除办法 第37条
财务费用
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一览表
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 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 会计科目使用 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 说明-财务费用 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 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 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 第80条 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 第1款 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第43条 条44条 外购的商誉不得摊销费用。
第22条第4款
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高于被投资企业的,除国家税收法规 规定的定期减、免税优惠以外,均需 按规定补缴税款。 除另有规定者外,在被投资企业 会计帐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时, 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对于被投资方发生的亏损,投资 方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 也不得确认投资损失。
扣除办法 第31条
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应计提折旧。 对于接受捐赠旧的固定资产,企 业应当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入帐价值 、预计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按 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 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数递 减法。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 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 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 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 照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 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 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 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 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 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 价冲减工程成本。 工资、企业发放的职工工资,会 计制度规定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同时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科目。

永久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分享:2013-3-21 15:10:54东奥会计在线字体:大小2289目录概念分类产生原因主要表现与时间性差异概念永久性差异的概念: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

因税法规定与会计准则规定在收入和费用确认的范围和标准不一致所造成的差异。

这种差异一旦发生,即永久存在。

基于税收政策、社会政策及经济政策的考虑,有些会计报表上的收入或费用,在税法上不属于收入或费用;而有些财务报表上不属于收入的项目,在税法上却作为应课税收入。

分类永久性差异的分类:(一) 可免税收入有些项目的收入,会计上列为收入,但税法则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企业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依法免税,但会计列为投资收益纳入利润总额。

又如企业从国内其他单位分回的已纳税利润,若其已纳的税额是按25%的税率计算的,则分回的已纳税利润按税法规定不再缴纳所得税,但会计将此投资收益纳入利润总额。

(二)不可扣除的费用或损失些支出在会计上应列为费用或损失,但税法上不予认定,因而使应税利润比会计利润高,计算应税利润时,应将这些项目金额加到利润总额中。

这些项目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范围不同,即会计上作为费用或损失的项目,在税法上不作为扣除项目处理;一是标准不同,即有些在会计上作为费用或损失的项目,税法上可作为扣除项目,但规定了计税开支的标准限额,超限额部分在会上仍列为费用或损失,但税法不允许抵扣应税利润。

范围不同的项目主要有:①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会计上作营业外支出处理,但税法上不允许扣减应税利润。

②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会计上可列作营业外支出,但税法规定不得抵扣应税利润。

③各种非救济公益性损赠和赞助支出。

会计上可列为营业外支出,但税法规定不得抵扣应税利润。

标准不同的项目主要有:①利息支出。

会计上可在费用中据实列支,但税法规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不准扣减应税利润。

会计和税法纳税差异-调整表-之-最终完成版21页word文档

会计和税法纳税差异-调整表-之-最终完成版21页word文档

企业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行次项目企业会计准则1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企业所得税法21.视同销售收入(填写附表一)(1)《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视同销售问题,只有如何确认销售收入的问题,在这里借鉴一下税法概念。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两种方法:①确认销售收入,然后根据销货成本与销售收入配比的原则结转销货成本。

②不需要确认销售收人,直接结转销货成本,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2)细述如下: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

会计上,委托代销有两种方式:视同买断方式和收手续费方式。

在视同买断方式下,将货物交付代销方时,委托方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

在收手续费方式下,将货物交付代销方时,委托方应借记“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不确认收入。

当委托方收到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根据代销清单列的已售商品金额确认收入。

(3)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的会计处理也要看委托代销的方式是视同买断方式还是收手续费方式。

在视同买断方式下,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时,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

在收手续费方式下,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时,按收取的手续费,作为劳务收入确认人账,不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②机构之间货物的移送(非同一县市)。

机构之间移送货物,会计上一般不作处理,只需要账簿记录即可。

32.接受捐赠收入(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接受捐赠收入在会计核算时已计入“营业外收入”,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接受捐赠则计入“资本公积”,未计入当期利润的,需要纳税调增。

(2)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对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确定的入帐价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及预计净残值,按确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对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1)委托代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

税法中规定的这两类视同销售业务,在会计上的处理基本不存在争议。

(2)税法上,委托代销的视同买断方式和收手续方式这两种情况都需要缴纳增值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完整word版)所得税暂时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大全,推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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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非现金资产
成本模式核算下,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而税法要求按公允价值作为计税基础。
序号
暂时性差异
项目
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原因
l5
以改组方式取得的非现金资产
免税改组方式取得的非现金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时,计税基础仍按原计税基础(历史成本)结转。
22
广告与宣传费
(1)2007 年年底前新办的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第一笔收入之前发生的广告与宣传费,可结转以后3 年在税法的标准范围内扣除;(2)从2008 年起,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广告与宣传费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15%,超过部分无限期结转扣除。
23
业务招待费
2007 年年底前新办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第一笔收入之前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结转以后3 年在税法的标准范围内扣除。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会计上按公允价值计量,税法按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会计上按公允价值计量,税法按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但由于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故无需做纳税调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
4
长期股权投资
在成本法核算下,被投资方宣告分配,投资方确认投资收益时应首先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办法计算本期应当冲减的投资成本:计提减值准备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投资方不作账务处理。
5
贷款
呆账准备计提比例若与税法规定扣除的比例不同,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6
存货
(1)存货减值准备(含建造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2)建造合同资产(建造时间超过12个月的飞机、船舶、大型设备、开发产品等),因会计资本化利息大于税法资本化利息,导致会计基础大于税法基础。

时间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

常见的时间性差异有:(1)计提的坏账准备和税法上允许扣除的坏账准备之间的差额;(2)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3)会计上计提的折旧费用大于或者小于税法上计提的折旧费用的差额;(4)产品的保修费用;企业在提取时做为费用支出,税法在该保修费用实际发生时确认支出(5)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分摊---做为时间性差异,税法上不认可,此时会计利润因为扣减了“股投差”而大于应税所得,做为时间性差异应加上2,、转让股权投资时,会计上确认的收益=转让收入-转让时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税法上确认的收益=转让收入-税法上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会计上初始投资时计入投资成本和股权投资差额)-----即长投时企业投入的所有金额会计上和税法上确认的收益的差额作纳税调整(6)开办费摊销;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企业与“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性摊入当期损溢‘税法:”自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时间内摊销“(7)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投资收溢(投资企业所得税33》被投资企业30的部分,被投资企业当年净利润300W)占有份额30%公式:= 从被投资企业分为回净利润(300*0。

3=90)/(1-被投资方税率)*(双方税率差)=90/(1-0。

3)*(0。

33-0。

3)=300*0。

03=9(8)资产发生永久性减值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是税法允许的,但是要经过税务部分批准,企业全额计提时与税务机关批准的时间之间的这个时间段形成的差异!即企业年末全额计提减值计入“营业外支出等科目”,但是税务机关与第二年6月份才批准。

在企业计提的年度形成时间性差异!(9)资产出售时企业确认收溢=取得时支出-已提取折旧-已提减值准备-变价收入+清理费用税法确认收溢=取得支出-不考虑减值情况下计提的折旧-变价收入+清理费用常见的永久性差异:(1)违反税法规定的罚款支出;(2)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及超过标准的公益性捐赠;(3)超过计税标准的工资费用,福利费用、工会及教育经费。

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会计的职能是核算和监督,而税收的职能是组织国家财政收入,由于会计和税收本身的目的和职能不同,所以他们各自对业务确认的原则和方法就不同;准则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税法规范企业税款的和缴纳,两者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两者的立法基础却不相同,前者注重企业会计信息提供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后者则强调立法的公平和效率,这就导致了会计准则和税法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企业的会计人员要协调好两者的差异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国家及企业的利益;收入是十分重要的会计要素,收入的会计核算和披露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企业财务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反映是否恰当,而收入的确认在会计准则和税法规范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新准则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出发,侧重于收入实质性的实现;而税法从组织财政收入的角度出发,侧重于收入价值的实现;会计准则上对收入的确认与税法中确认征税对象的差异分为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所谓时间性差异是指确认时间的先后不同;永久性差异是指确认的金额不同;下面针对两种不同的差异分别进行比较;时间性差异一所得税方面销售货物收入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准则中对销售货物确认时间的规定是:1企业己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4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己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税法中对于所得税收入的确认不需要以“风险转移”为必要的条件,对于谁有效的控制商品也不是重要的考虑要素,对收入和成本的不易可靠计量是以是否合理为必要条件,也就是说是否可靠计量只是一个比较的对象而不是最终确认的数额,税法中以稳健原则要求收入金额的合理性而非可靠性来防止企业采取关联交易以及其他方式少计收入转移利润的行为这一条属于永久性差异;因此所得税法中对销售货物的收入的确认条件是:1企业获得已实现经济利益或潜在的经济利益的控制权;2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3收入、成本能合理的计量;符合上述条件就应当记入应纳所得税的收入中;这就造成了会计和税法上确认收入的时间差异;另外对一些特殊的确认方式也有时间上的差异;例如: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会计中以达到准则五个确认条件的时间为计入收入的时间,并且是一次性将总金额计入收入;而税法的规定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起确认收入的实现;也就是说某销售货物的合同约定某年11月支付30%的货款,另外的货款在次年的6月份支付,按照税法的规定该项收入分成两年进行确认,而会计中在满足准则五个确认条件下全额确认为某一年的收入,在不考虑亏损和以收入额作为比例的扣除项目的情况下,造成的会计和税法中确认收入的时间性差异;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准则中对于采取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不作为收入进行计量,只有在企业转让该项金融资产时才计量起收入和盈亏,而税法中将权益性投资的全部收益作为股息、红利收益;因此确认的时间上有差异;3、补贴收入准则中对政府补助收入的规定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税法中对于补贴收入按照全额一次性计入收入;而不是作为递延受益平均分配到使用寿命的各年度;4一次性收款分年度提供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情况会计上作为一次性收入计入当期收入,而税法上按照提供无形资产使用权的年度平均计入收入;营业税方面对于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第十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第十一条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十二条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1已完工作的测量;2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对于建筑收入的确认时间,准则第十八条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第十九条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4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第二十条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第二十一条企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1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2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3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对于营业税确认纳税时间的规定是: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凭据的当天;对于采取预售款方式销售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的以收取预售款的当天;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1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性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2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3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4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与发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当天;增值税、消费税方面增值税、消费税确认收入的时间均未发出货物或者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采用委托银行收款和分期付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前者的确认时间是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后者是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二永久性差异会计和税法中确认收入的永久性差异主要是对收入金额的确定上存在差异;所得税方面视同销售行为会计中对将货物用于捐赠、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的行为不确认为收入,只是从产成品中间成本转出;而税法中对于企业上述行为,视同该单位进行了销售,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核定其收入金额: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关联交易或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会计准则中对于关联交易行为只要求企业进行相关的披露,并为对成交金额进行约束;另外,对于准则来说,对于企业间的交易金额,只要求其可靠计量,而对于其是否存在非正常交易行为不进行限制;企业间的交易达到了准则的五个条件,并且按照约定的价格计入了收入;但是对于税法来说,企业间的关联交易,如果存在转让定价的情形,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调整期应纳税的收入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的价格进行定价的方法;2再销售价格法,是指按照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方的价格,减除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销售毛利进行定价的方法;3成本加成法,是指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进行定价的方法;4交易净利润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方法;5利润分割法,是指将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合并利润或者亏损在各方之间采用合理标准进行分配的方法;六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可以采用下列方法调整其收入:1参照同类或者类似企业的利润率水平核定;2按照企业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3按照关联企业集团整体利润的合理比例核定;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不满足商业实质或者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换出商品的账面成本作为换入商品的成本,并且不作为收入进行计量;税法中对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于换出商品按照销售行为进行处理,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计入应纳税收入;4试运行费收入会计中不将试运行费收入作为企业的收入进行核算;税法中将试运行费收入作为企业应纳税的收入营业税方面视同销售同企业所得税方面税法中纳税人的营业额是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准则中规定: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这就造成了计入收入的金额有差别;建筑安装工程中的“甲供料”或者使用的原材料等,在会计上企业只将收到的合同约定的金额作为收入,不包括提供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或者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的金额;但是税法上规定,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金额为收到的款项和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以及其他物质和动力的金额;增值税、消费税方面视同销售同企业所得税代销收入的差异会计中将代销分为视同买断和收取手续费两种方式;其收入的确定也不尽相同;视同买断的代销双方均按照约定的价格计入收入和成本,代销方以实际出售的价格计入自己的收入,这一点税法和会计上是相同的;但是收取手续费的方式,会计上委托方的收入按照实际销售收入计量,受托方按照收取的手续费收入计量;但是在税法上规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和代销货物均视同销售;也就是说采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行为税收确认收入方式和视同买断一样;3准则规定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税法中对此种行为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确认收入;。

税法与会计的永久性差异

税法与会计的永久性差异
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永久性差异一览表
序号
差异项目
产生差异原因
1
不征税
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
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
3
先征后返的部分税款
1、企业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实际收到具有专门用途的先征后返所得税税款,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取得当期的利润总额,暂不计入取得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2、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23
关联交易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定价,并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用税法规定的纳税调整方法,调增收入额或调减扣除额,或按照法定的程序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24
个人消费
个人消费性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5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向司法部门支付的罚金不得扣除
3、向税务部门支付的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
19
没收财物
因违法经营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20
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1
非法支出
贿赂、回扣等非法支出不得扣除

附录:样本公司会计与税收差异统计表doc

附录:样本公司会计与税收差异统计表doc
002089 002094
002096
002100 002101 002104 002106 002109 002111 002126
限公司 中工国际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 广东德美精细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得润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江山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 远光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 东华软件股份公 司 软控股份有限公 司 苏州固锝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浙江栋梁新材股 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丰奥威汽 轮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新海宜通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青岛金王应用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南岭民用爆 破器材股份有限 公司 新疆天康畜牧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广东鸿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恒宝股份有限公 司 深圳莱宝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兴化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 威海广泰空港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银轮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
6,208.85 7,495.60 8,332.67
17,737.06
763.33 18,620.39
2,935.52 3,435.02 6,884.23
9,019.57 7,525.00 8,238.16
7,234.46 7,345.74 32,789.35
7,946.40 9,197.51 10,586.59
附录:
表 4-4
样本公司会计与税收差异统计表
A 股股票 最新公司全
代码

2009 年
2010 年
单位:万元 税会差异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000423
000538 000568 000589 000601 000630 000651 000729 000777 000811 000823 000826 000850 000852 000887 000888 000895 00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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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性差异汇总表
序号 差异类别
差异项目
1
永久性 不征税收入
2
永久性 免税收入
产生差异原因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 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11
永久性 借款费用
1.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 2.企业从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扣除。
21
永久性 非法支出
贿赂、回扣等非法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2
永久性 未经审批的财产损失 企业财产发生非常损失,由于证据不足或超过审批期限未获审批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序号 差异类别
差异项目
23
永久性 关联交易
产生差异原因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定价并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税法规定的纳税调整方 法调增收入额或调减扣除额,或按照法定的程序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12
永久性 职工福利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3
永久性 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4
永久性 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的5‰。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9
永久性
超过扣除标准的补充养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 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内,准予扣除。超过标准交纳的部分不得扣除。
10
永久性
超过扣除标准的商业保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
1.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实际收到具有专门用途的先征后返所得税税款,按照会计准则规定
3
永久性
先征后返的部分税款
计入取得当期的利润总额,暂不计入取得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2.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
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扣除。
18
永久性 罚款、罚金、滞纳金 1.向行政部门支付的罚款、滞纳金不得扣除;
2.向司法部门支付的罚款、滞纳金不得扣除;
19
永久性 没收财物
因违法经营被没收财务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20
永久性 非广告性赞助性支出 非广告性赞助性支出不得扣除。
24
永久性 个人消费
个人消费性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5
永久性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4
永久性 减计收入
1.对纳入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范围且食用农产品收入设台账单独核算的企业,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经营食用农产品的收入可以减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2.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 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企业所得税。
4.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息、红利收入,债券利息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
永久性 加计扣除
1.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 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5
永久性 减免税所得
1.企业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
2.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项目取
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15
永久性
改变用途的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但提取后改变用途企业间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定价,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款,被纳税调整补交税款而加收的利息,不得在
利息
税前扣除。
17
永久性 捐赠支出
7
永久性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资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
序号
8
差异类别
差异项目
产生差异原因
永久性
超过扣除标准的社会保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险、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超过标准交纳的部分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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