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装置性材料交接验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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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交接试验及验收标准精选全文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及验收标准精选全文
电气调试单位出具试验报告
断路器操作机构试验
电气调试单位
电气调试单位电气调试单位出具试验报告

GIS组合开关(SF6)
1
测量主回路的导电电阻
电气调试单位
电气调试单位出具试验报告
2
主回路的交流耐压试验
电气调试单位
电气调试单位出具试验报告
3
密封性试验
电气调试单位
电气调试单位出具试验报告
4
测量SF6气体含水量
5
工频放电电压试验
电气调试单位
电气调试单位电气调试单位出具试验报告
十二
二次回路
1
测量绝缘电阻
电气调试单位
电气调试单位电气调试单位出具试验报告
2
交流耐压试验
电气调试单位
电气调试单位电气调试单位出具试验报告
十三
接地
1
接地网完整性测试
电气调试单位
当地气象部门防雷办公室现场测量出具报告
2
接地阻抗
电气调试单位
电气调试单位出具试验报告
5
公用测控装置
电气调试单位
电气调试单位出具试验报告
6
35KV母线差动保护
电气调试单位
电气调试单位出具试验报告
7
远动站装置
电气调试单位
电气调试单位出具试验报告
8
稳控执行子站
电气调试单位
电气调试单位出具试验报告
9
PMU静态调试报告
电气调试单位
电气调试单位出具试验报告
十六
计量测试试验
电气调试单位出具试验报告
2
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电阻
电气调试单位
电气调试单位出具试验报告
3
交流耐压试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条文说明(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条文说明(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条文说明(gb50168-92)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运输与保管第三章电缆管的加工与敷设第四章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第五章电缆的敷设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电缆的敷第三节管道内电缆的敷设第四节直埋电缆的敷设第五节水底电缆的敷设第六节桥梁上电缆的敷设第六章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第一节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第二节制作要求第七章电缆的防火与阻燃第八章工程交接验收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条扼要说明了制订本规范的目的。

第1.0.2条根据电缆工业发展的状况及使用部门的要求,目前我国已有能力生产500kv充油电缆,实际应用也已有一条500kv充油电缆线路,其施工与330kv及以下充油电缆无明显差异,故本规范将适用电压等级定为500kv及以下。

对于特殊用途的电缆,如矿用、船用、冶金及化工等用的电缆,其结构、性能、安装场所均有其特殊性,本规范不可能都给予明文规定,因此提出“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4条由于电缆品种繁多,其结构特征,电气、物理机械性能各异,因此虽然在运输、保管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少部分在运输保管方面也有特殊要求。

本规范只能对常用有共性的运输保管要求做出规定。

对有特殊要求的运输、保管条件应按产品要求执行。

第1.0.7条本规范是以质量标准和主要工艺要求为主的,现行的安全技术规程也只是一般性规定,二者对于专业性的施工都不可能面面俱到,规定得非常齐全;同时由于电缆工业的发展,新的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不断采用,施工环境也各不相同。

因此,要求除应遵守本规范及现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外,对重要的施工工序、施工方法,还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1.0.8条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的施工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电缆施工要求。

其中包括预埋件的施工质量,按工序要求施工的工作,电缆敷设前沟道的清洁和安全保障,电缆端应为最低水位时船只搁浅及撑蒿达不到之处;上端高于最高洪水位。

电气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验收规定

电气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验收规定

电气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验收规定1、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2、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定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3、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4、变压器、箱式变电所、高压电器及电瓷制品应符合下列规定:1)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变压器有出厂试验记录。

2)外观检查:有铭牌,附件齐全,绝缘件无缺损、裂纹,充油部分不渗漏,充气高压设备气压指示正常,涂层完整。

5、高低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不间断电源柜、控制柜(屏、台)及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符合下列规定:1)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不间断电源柜有出厂试验记录。

2)外观检查:有铭牌,柜内元件无损坏丢失、接线无脱落脱焊,蓄电池柜内电池壳体无碎裂、漏液,充油、充气设备无泄漏,涂层完整,无明显碰撞凹陷。

6、柴油发电机组应符合下列规定:1)依据装箱单,核对主机、附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随带技术文件,查验合格证和出厂试运行记录,发电机及其控制柜有出厂试验记录。

2)外观检查:有铭牌,机身无缺件,涂层完整。

7、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和低压开关设备等应符合下列规定:1)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2)外观检查:有铭牌,附件齐全,电气接线端子完好,设备器件无缺损,涂层完整。

8、照明灯具及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查验合格证,新型气体放电灯具有随带技术文件。

2)外观检查:灯具涂层完整,无损伤,附件齐全。

防爆灯具铭牌上有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号,普通灯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铁路变配电所工程交接验收作业指导书

铁路变配电所工程交接验收作业指导书

铁路变配电所工程交接验收作业指导书1.1牵引变电所工程在交接验收前检查1、基础及构架基础及构架的位置与高程正确;基础表面光洁平整,构架的垂直度符合有关的技术规定;构架及横梁、爬梯、设备托架的安装牢固,防腐层完好,接地可靠。

2、遮拦及栅栏遮拦及栅栏安装稳固,防腐层完好,接地可靠。

遮拦及栅栏的安装高度、网孔尺寸及安全净距符合规定。

3、防雷、接地及回流线避雷针的安装位置及高度符合设计要求,防腐层完好,接地可靠;避雷器边面完整无损,安装牢固,连接处密封良好,均压环水平,其接地方式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接地保护放电装置的密封良好,动作正确可靠;回流线安装正确,所有连接处紧固,且接触良好;接地装置的规格正确、连接可靠,外露部分的油漆完好,标志齐全,接地电阻值符合设计规定。

4、牵引供电变压器、油浸电抗器及互感器设备完整无损,铭牌齐全,油位正常,相色标志正确;设备本体、附件及阀门不应渗油,所有阀门开闭灵活、指示正确;冷却装置及测温装置动作准确、运行正常;吸湿器、净油器内的吸附剂干燥;设备油漆完好,接地可靠。

5、牵引供电用高压断路器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固定牢靠、表面清洁完整;传动试验动作正常可靠,无卡阻现象;辅助开关及电气闭锁装置动作准确,分、合闸指示正确;充油或充气的断路器无渗漏现象,油位或气体压力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断路器及操动机构油漆完整,相色标志正确,接地可靠。

6、牵引供电用其他高压电器支柱绝缘子、设备瓷套无破损及裂纹,粘合牢固,连接可靠;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其传动装置灵活、固定牢靠;触头接触紧密,闭锁装置可靠;隔离开关和负荷开关的相间距离、分闸时触头打开的距离或角度及合闸时相间的不同期值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位置指示器与开关的实际位置相符;空心电抗器的线圈无变形,外部绝缘绑扎完好,抽头连接位置正确;电容器组的布置与接线正确,壳体无渗油现象,放电回路完整;设备接地线的布置方式正确,连接可靠;所有金属构件的镀锌层或防腐涂层完整无锈蚀。

设备交接和验收管理规定

设备交接和验收管理规定

设备交接和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篇:设备交接和验收管理规定设备交接和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规定明确了设备的交接与验收管理过程,以确保符合安全、健康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能够实现设备的正常验收交接,以及设备的安全、高效和及时投运。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机组设备检修后的交接和验收。

第三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设备交接:是指新设备投运或设备检修后安装、检修单位与运行单位关于设备管辖职责的交接。

设备交接包括查阅原始的文件资料、设备检查、设备测试、设备交接和验收证明、例外、不符合报告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生产技术部负责提出本管理规定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保证本管理规定的有效性。

第五条发电运行部负责本管理规定的执行,收集本管理规定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修改意见。

第六条设备维护部(一)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指导(二)检验程序的效果(三)检查与其他功能是否匹配(四)程序的执行(五)提出执行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六)基于经验提出对程序的改进建议(七)检查施工是否结束和达到验收要求。

(八)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记录、资料、数据是否齐全且整理完毕。

第七条发电运行部:(一)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相关的运行操作规程。

(二)检查施工方向运行方移交的资料是否齐全。

(三)检查施工是否结束和达到验收要求。

(四)负责运行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

第八条生产技术部(一)对设备的设备交接和验收工作进行技术把关。

(二)对设备交接和验收设备的运行工作进行监督。

第九条安健环部(一)执行环境检查和获得所需许可证。

(二)组织安全评估。

第三章执行程序第七条生产技术部组织成立移交小组负责设备交接和验收工作。

设备交接和验收小组由以下部门成员组成:(一)施工单位(二)设备维护部(三)发电运行部(四)安健环部第八条施工单位提出设备移交和验收申请给设备维护部,或由设备维护部提出申请。

第九条设备维护部检查设备交接和验收的条件,包括相关检修记录资料数据等,批准申请提交生产技术部。

常用线路材料的现场验收办法

常用线路材料的现场验收办法

常用线路材料的现场验收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线路材料的验收工作,确保我厂入库物资的质量,为线路运行打下良好基础,特制定本验收办法,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到场材料的核定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1 电力金具的验收1.1 技术要求电力线路金具包括:悬垂线夹、耐张线夹、联接金具(包括:球头挂环、碗头挂板、U型挂环、直角挂板、平行挂板、避雷线吊架、各种联板、U型螺丝等)、接续金具(包括爆压管、钳压管、并沟线夹、跳线线夹等)、防护金具(包括防震锤、铝包带、重锤片及附件)、拉线金具(包括楔形线夹、UT型线夹等)以及设备线夹等。

1.1.1 悬垂线夹、耐张线夹,线夹本体、压板和碗头挂板为可锻铸铁件,闭口销为铜制件,其余为钢制件。

1.1.2 联接金具除碗头挂板、避雷线吊架为铸铁件外,其余均为钢制件,热镀锌。

1.1.3 接续金具压接管、并沟线夹本体为铝合金制件;其余为钢制件,热镀锌。

1.1.4防护金具防震锤锤头、重锤片为铸铁件,涂防锈漆防腐,其余为钢制件热镀锌;1.1.5 拉线金具线夹的本体和楔子为可锻铸铁,其余为钢制件,热镀锌。

1.1.6 铜铝设备线夹本体为铜铝锻压制成,其它为热镀锌钢制件。

1.2 外观验收标准1.2.1 黑色金属铸件的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允许有裂纹等缺陷,重要部位不允许有气孔、砂眼、渣眼及飞边等缺陷,与其他零件连接及与导线接触部位不允许有胀砂、结疤、毛刺等妨碍连接及损坏导线的缺陷。

1.2.2锻制件及冲压件应平整光洁,不允许有毛刺、开裂和层叠等缺陷,锻件与热弯件不允许有过烧、局部烧熔及氧化皮存在。

模锻件的模锻飞边,冲剪厚度不大于2.5mm,冲切飞边后不许有刺手的毛刺存在。

锻制件局部的锤印深度不应大于0.5mm。

1.2.3 铝制件表面应平整,不允许有裂纹等缺陷,重要部位不允许有气孔、砂眼、渣眼及飞边等缺陷,电气接触面不允许有碰划伤、凹坑、凸起、压痕等缺陷。

1.2.4铜铝件的电气接触面应平整光洁,不允许有毛刺或超过板厚极限偏差的碰伤、划伤、凹坑、凸起及压痕等缺陷。

电力线路验收交接作业指导书

电力线路验收交接作业指导书

电力线路验收交接作业指导书1.作业项目名称:电力线路验收交接作业指导书2. 作业内容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电力线路的新建、大修、更新改造、外委工程的施工验收交接作业;3. 编制(修订)文件依据3.1《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铁路电力管理规则》(铁运[1999]103号)3.2《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0—2003)3.3《铁路电力设计规范》(TB 10008—2006)3.4《铁路电力设备安装标准》铁机字1817号4. 检查项目4.1仪器仪表4.2登高用具5. 人员工机具材料与要求5.1人员准备:5.2工具准备注:安全用具、登高工具根据现场情况选用,如验电笔、绝缘靴、绝缘手套、脚扣、三角板、梯子等不在此一一列出。

6. 作业程序、检查方法及标准6.1 验收交接前的准备工作6.1.1 电线路工程竣工后,施工部门应首先进行自验自纠,认为整体工程观感和施工质量全部合格,•良好率在60%以上。

准备好竣工图纸、资料交技术科。

6.1.2 验收报告一式六份(经开部、技术科、计划、自留各一份,•财务科二份)由施工部门填写,送交上述部门。

6.1.3 施工部门应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6.1.3.1 竣工图纸及电子文档一式五份(技术科、档案、车间、工区、自留各一份)。

6.1.3.2 电杆、电缆埋设等隐蔽工程记录,工程检查证一式四份(技术科、车间、工区、自留各一份)。

6.1.3.3 变压器试验报告、电缆绝缘测试记录、接地装置测试报告、交叉跨越距离及对建筑物的接近距离一式四份(技术科、车间、工区、•自留一份)。

6.1.3.4 各种设备出厂资料、主材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和有关协议文件,提交有关科室。

6.1.3.5 施工中所拆除的固定资产数量清单一式五份(财务二份,技术、档案、•自留各一份)。

6.1.3.6 验工报表,一式七份(工程科、技术、自留各一份,财务、•建设部门各二份)。

6.1.4 竣工验收由工程室组织,根据需要7天前通知有关部门参加。

送电线路的验收的规范、如何进行验收质量控制

送电线路的验收的规范、如何进行验收质量控制

导线在同一处损伤的程度已
经超过7.2.2条的规定,但因 损伤导致强度损失不超过总
拉断力的5%,且截面积损伤 又不超过总导电部分截面积
的7%时
导线在同一处损伤的程度已经超过7.2.2条的规定, 但因损伤导致强度损失不超过总拉断力的5%时
导线在同一处损伤的强度损 失已经超过总拉断力的5%, 但不足17%,且截面积损伤 也不超过导电部分截面积的
不得接头
不得接头
电力线路
通航河流 弱电线路
110kV及以上线路: 不得接头;110kV以 下线路:不限制
一、二级:
不得接头; 三级及以下:
不限制
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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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线损伤补修处理标准
处理方法
以缠绕或补修预 绞丝修理
以补修管补修
线别
钢芯铝绞线与钢芯铝合金绞 线
铝绞线与铝合金绞线
一方向穿入; 3) 垂直地面方向者由下向上; 4) 斜向者宜由斜下向斜上穿,不便时应在同一斜面内取统一方向。 注:个别螺栓不易安装时,穿入方向允许变更处理。
11
单击此杆处塔编工程辑(一母般版规定标)题样式
• 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 致扳手打滑的螺栓必须更换。 • 杆塔连接螺栓在组立结束时必须全部紧固一次, 检查扭矩合格后方准进行架线。架线后,螺栓还应 复紧一遍。复紧后应随即在塔顶部至下横担以下 2m之间及基础顶面以上3m范围内的全部单螺母螺 栓的外露螺纹上涂以灰漆,以防螺母松动。使用防 卸、防松螺栓时不再涂漆。
定: 1 线夹的舌板与拉线应紧密接触,受力后不应滑动。线
夹的凸肚应在尾线侧,安装时不应使线股损伤; 2 拉线弯曲部分不应有明显松股,断头侧应采取有效措

线路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线路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线路工程质量验收办法1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规范工程建设期间质量管理行为,确保顺利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电网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实施建设管理的线路工程。

2编制依据2.1《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2.2《送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2.4国家(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

2.5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下达的有关文件。

2.6电网建设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物资供应等承包商签订的合同。

2.7电网建设单位颁布的《建设管理纲要》。

3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体系和工程验收、质量验评的组织3.1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体系的结构为:3.1.1施工承包商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施工承包商的班组、工区(项目部)、公司三级质检组织,在施工承包商内部进行质量控制,受监理、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质监部门的监督。

3.1.2监理单位根据项目法人委托,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控制。

受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质监部门的监督。

3.1.3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总体的质量管理。

受质监部门的监督。

3.1.4质量监督中心站工程所在地的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行使监督的职能。

3.2工程验收的组织3.2.1施工承包商的质检组织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三级自检。

3.2.2监理单位负责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关键工序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竣工预验收前组织初检。

3.2.3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预验收。

3.2.4项目法人受启动验收委员会委托组织竣工验收。

3.3工程质量验评的组织3.3.1线路工程质量验评由施工承包商根据《110~75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检验及评定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工程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报监理审核后作为工程质量检验和等级评定的依据。

划分原则为:一个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并按验评标准进一步划分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单元工程,其中应包含OPGW(复合光缆)工程。

电厂检修过程中的项目交接与验收

电厂检修过程中的项目交接与验收

电厂检修过程中的项目交接与验收一、引言电厂是能源供应的重要基地,为了保障其稳定运行和安全性,定期进行检修工作是必要的。

而在电厂的检修过程中,项目交接与验收环节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电厂检修过程中的项目交接与验收的实施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项目交接的流程和要求1. 项目交接流程电厂检修项目交接通常包括项目交接计划的制定、交接会议的召开、资料归档等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1) 制定项目交接计划: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相关人员应提前制定项目交接计划,明确各项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

(2) 召开交接会议:项目交接会议是将整个交接过程纳入正式管理的重要环节。

会议应包括项目概述、工作成果、遗留问题、工作交接和时间安排等议题。

(3) 资料归档:所有的项目交接文件和相关资料应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以备后续查阅。

2. 项目交接的要求(1) 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在项目交接中必须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相关人员要保证项目的关键信息能够被完整地记录和传递,并对交接过程进行记录,以备后续查阅和追踪。

(2) 明确责任划分与权限转移:项目交接的同时,应明确工作责任的划分与权限的转移。

确保新负责人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并能有效地行使相应的权限。

(3) 协同合作与沟通:项目交接需要各方的密切合作和良好的沟通。

相关人员应及时交流、协商,并确保项目交接的顺利进行。

三、项目验收的流程与要点1. 项目验收流程项目验收一般包括前期准备、项目验收会议、验收报告编写等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1) 前期准备:准备工作包括验收文件的准备、项目现场的检查等。

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检查。

(2) 项目验收会议:在项目准备工作完成后,召开项目验收会议。

会议应包括项目概述、验收过程、质量控制等议题。

(3) 验收报告编写:根据会议的内容和讨论结果,编写项目验收报告。

报告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遗留问题、未完成工作等内容,并提出相关建议。

2. 项目验收的要点(1) 合规性与技术要求: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应重点关注项目的合规性和技术要求。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和验收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和验收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和验收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和验收
1、对于新建的变电所或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电气设备,都要按规定进行交接试验,客户要与试验部门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2、交接验收的项目有: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调整试验项目及其结果是否符合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各项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等。

3、对电气设备进行交接试验,是检验新安装或大修后电气设备性能是否符合有段技术标准的规定,判断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在运输和安装施工的过程中是否遭受绝缘损伤或其性能是否发生变化,过
着判定设备大修后其修理部位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正在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则按规定周期进行的试验,即预防性试验,。

通过预防性试验可以及时发现电气设备内部隐藏的缺陷,配合检修加以消除,以避免设备绝缘在运行中损坏,造成停电甚至发生严重烧坏设备的事故。

5、在电气交接试验中,对一次高压设备主要是进行绝缘试验(如绝缘电阻、泄漏电流、绝缘介质的介质损耗正切值tg和油中气体色谱分析等试验)和特性试验(如变压器的直流电阻、变比、连接组别以及断路器的接触电阻、分合闸时间和速度特性等试验);
对二次回路主要是对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及仪表进行试验和绝
缘电阻测试。

6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一般是由供电公司负责,要求符合《电
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

电气设备、材料的验收、保管、资料收集等保证措施

电气设备、材料的验收、保管、资料收集等保证措施

电气设备、材料的验收、保管、资料收集等保证措施本工程中电气工程施工中主要用到以下设备、材料: A类配电箱、柜、EPS 电源;电线、电缆;母线槽、桥架;一般灯具开关插座;其它材料。

根据各材料技术要求及使用要求、特点提出进场验收要求、保管方法、及资料收集的要求。

1、材料进场验收:1.1 A类配电箱、柜、EPS电源本工程中A类材料设备属甲供设备,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供应商签订三方供货合同,在签订合同供货时施工单位配合监理部门、建设方进行设备开箱检查验收,依据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设备进行验收,对不合格设备提出整改或退货要求并形成设备开箱检查记录等文字性文件,作为交工验收资料。

1.2电线、电缆甲方批准品牌的电线、电缆进场后,施工单位先对材料进行初步验收,确定进场材料生产厂家、品牌无误,所提供的一般性资料(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鉴定证书等)齐全后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代表验收,对所进场电线电缆进行防水、防潮、电缆结构、绝缘、护套、外观标示、铭牌标志、导体等的验收。

确认质量要求符合要求后报请监理现场签署材料报验合格单准予用于工程施工。

1.3 母线槽、电缆桥架甲方批准品牌的母线槽、电缆桥架进场后,施工单位先对材料进行初步验收,确定进场材料生产厂家、品牌无误,所提供的一般性资料(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鉴定证书等)齐全后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代表验收,对所进场母线进行绝缘、耐压、连接接头、密闭防护等级、接地等的验收;对电缆桥架进行材质、板材厚度、规格型号、弯通弯曲直径、横档、焊接件、表面防护层、机械负载、耐撞击能力等的检测。

确认质量要求符合使用要求后报请监理现场签署材料报验合格单准予用于工程施工。

1.4 一般灯具、开关、插座甲方批准品牌的灯具、开关、插座进场后,施工单位先对材料进行初步验收,确定进场材料生产厂家、品牌无误,所提供的一般性资料(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鉴定证书等)齐全后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代表验收,对所进场小电器进行电压等级、内部配线、开关插座面板、插头铜片、开关触点等进行检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十七篇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篇第一章总则第1。

0.1条本篇适用于新安装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

对已运行过的并拆迁后重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可参照本标准进行.整流装置、低压电器的交接试验可按本规范有关篇的规定。

特殊电气设备和与系统相连的农业用电气设备,可根据其使用特点,参照本标准进行。

本篇不适用于国外引进的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

第1.0.2条继电保护、自动、运动、通讯、测量、送电线路、水轮发电机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相应的专用规程进行,本标准内不予例入。

第1.0.3条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工频交流或直流耐压试验,但对110千伏及以上的电气设备,一般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凡无特殊说明者,均为一分钟。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者,发电机、电动机应按铭牌电压计算,电缆可按标准电压等级的电压计算.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不在此限)。

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

为了便利现场试验工作起见,已经有了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第1。

0.4条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如果只是个别项目不到本篇标准的规定,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投入运行,但须经主管单位领导审查批准.第1。

0。

5条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试验电压的标准:一、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以加强绝缘者,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二、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产品通用性的要求时,可以按照设备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三、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高海拔地区要求时,应安装地点按照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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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J232-82第十六篇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篇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力电力部浙江省基本建设委员会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实行日期:1982年10月1日关于颁发《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2)建发施字167号国务院有关部、总局,各省、市,自治区建委:我委委托水利电力部与浙江省建委负责组织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定稿,现批准为国家标准规范,编号GBJ232-82,自一九八二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本规范按修订分工,分别有水利电力部和浙江省建委负责管理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一九八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目录总则.第一章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第一节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Ⅰ一般规定Ⅱ电缆线路Ⅲ钢管配线Ⅳ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的线路第二节防爆电气设备安装Ⅰ一般规定Ⅱ隔爆型电气设备Ⅲ防爆安全型电气设备Ⅳ防爆通用、充气型电气设备Ⅴ防爆充油型电气设备Ⅵ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第三节接地与接零第四节防静电接地第三章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第一节电气线路第二节电气设备安装第四章工程交接验收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爆炸和火灾危险所的分级附录三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及其区域范围的划定附录四防爆电气设备新旧类型标志对照表附录五爆炸性混合物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按传爆能力、自燃温度的分级、分组表附录六爆炸性混合物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按最小引爆电流、自燃温度的分级、分组表附录七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与关连设备的组合图例附录八本规范要求严格程度用词的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篇适用于具有气体、蒸汽、粉尘、纤维爆炸性混合物和火灾危险物质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篇不适用于矿井井下和制造、使用、贮存爆炸物质(如火药、炸药、起爆药等)场所以及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第1.0.2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盘、柜的安装第三章盘、柜上的电器安装第四章二次回路结线第五章工程交接验收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盘、柜装置及二次回路结线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盘、柜装置及二次回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配电盘、保护盘、控制盘、屏、台、箱和成套柜等及其二次回路结线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盘、柜装置及二次回路结线的安装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盘、柜等在搬运和安装时应采取防震、防潮、防止框架变形和漆面受损等安全措施,必要时可将装置性设备和易损元件拆下单独包装运输。

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1.0.5条盘、柜应存放在室内或能避雨、雪、风、沙的干燥场所。

对有特殊保管要求的装置性设备和电气元件,应按规定保管。

第1.0.6条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必须是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条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作验收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包装及密封良好。

二、开箱检查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设备无损伤,附件、备件齐全。

三、产品的技术文件齐全。

四、按本规范要求外观检查合格。

第1.0.8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1.0.9条与盘、柜装置及二次回路结线安装工程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与盘、柜装置及二次回路结线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满足其要求。

二、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1.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渗漏;2.结束室内地面工作,室内沟道无积水、杂物;3.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4.门窗安装完毕;5.进行装饰工作时有可能损坏已安装设备或设备安装后不能再进行施工的装饰工作全部结束。

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现场交验办法

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现场交验办法

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现场交验办法1、总则1.1、为规范输电线路铁塔产品现场交验工作,保证交验工作的质量,提高铁塔厂对现场施工项目的服务质量,促进铁塔厂、项目部的现场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2、本办法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并充分考虑了现场作业环境条件下的实际可操作性,规定了产品的交接检查项目、抽样方案、测试方法、判定原则。

适用于铁塔厂所生产的铁塔及相关产品(含配套螺栓、防盗装置、垫片)等产品的现场交验工作。

1. 3、现场交验工作由铁塔厂、项目部、施工监理三方人员共同完成。

工作完成后,三方人员需在相关文件记录上签字确认。

2 引用标准3 交接检测项目3.1外观包装质量3.1.1铁塔产品(含配套螺栓、防盗装置、垫片等)外包装标记应明确标明生产厂家、项目名称、塔型、塔位号、呼高、包号。

3.1.2铁塔、基础钢筋、螺栓(包括防盗装置、垫片)等全部采用单基包装。

3.1.3根据塔材编号、角钢规格大小包装若干小包捆,每包重量限于2—3(吨)。

3.1.4每包塔材必须保证包捆整齐、牢固不松动,并应有防止镀锌层损坏措施。

3.2包装质量3.2.1铁塔产品出厂前,由铁塔厂根据包装过程的实际情况提供详细的单基包装清单。

3.2.2开包交验过程以单基包装清单为依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如下两种开包方式。

方式1:根据塔型、塔位进行整基开包交接。

缺件率= 缺件重量/ 单基塔重量 * 100%方式2:根据塔型进行随机抽样开包交接。

缺件率按单包缺件率的平均值计算即:缺件率 =(N)包缺件总重量 / (N)包塔材总重量 * 100%注:N表示总开包包数3.3.1塔材(角钢、板材、其他型钢)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折叠、结疤、分层、夹杂。

3.3.2塔材(角钢、板材、其他型钢)边宽度和边厚度符合国标(GB9787-88 和GB/T709-2006)的规定。

3.4焊接质量交验3.4.1焊缝外观表面应保证:外形均匀、成型好、无夹渣、气孔、裂纹,焊道与焊道、焊道与母材之间应平滑过渡,焊渣和飞溅物清除干净。

导地线、金具、绝缘子交接验收办法

导地线、金具、绝缘子交接验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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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交接验收工作中问题的最终处理结果由监理单位及时上报建设单位 物供部门。如需索赔时,物供部门负责向制造厂索赔。 6、导地线、光缆、金具、绝缘子交接验收后质量缺陷问题的处理
6.1 导地线、光缆、金具、绝缘子交接验收工作结束后,各制造厂应按合 同要求切实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在附件上,经锌层结合强度试验后不得有起皮剥落现象。附件与胶合剂接触的
内表面,其外观质量由相应的附件标准规定。线路绝缘子用附件其外露表面不
允许缺锌;
e、绝缘子连接用的锁紧销应采用铜质或不锈钢材料制造,并与绝缘子成
套供应;
f、绝缘子在出厂前应逐个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并符合《110~500kV 架空
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的要求;
③绝缘子端部附件锌层应符合 7.2.1e 条的规定。端部附件连接区的外观, 不允许有开裂和脱落现象。其连接结构如采用球窝或槽型时,连接结构尺寸应 符合 GB/T4056 的规定,锁紧销应符合 JBT8181 的规定,且与绝缘子成套供应。
如卖方在收到这样的书面通知后,不能积极地进行并完成对破损件、不合格 品补救工作,因拖延而不能满足买方要求时,则买方可以按照合同的要求对上述 工作进行处理,卖方对买方因此而蒙受损失的所有费用,税务负有责任,卖方应 立即向买方支付与所收到的由买方核准的发票价值相等的全部费用。 5、工作程序 5.1 导地线、金具、绝缘子交接验收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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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抽样检验,如第第一次抽样试验不合格,则进行第二次加倍抽样试验,如再 不合格则将拒收此批货物。无论试验合格与否卖方将承担全部试验费用。具体试 验参照本技术条件及有关标准执行。 4.6 保证书
在输电线路投产后的 12 个月内,但不超过自最后一批货物到达目的站、港 日期计算的 18 个月内,由于卖方所提供的货品不合格或设计不合理以及设备、 材料、工艺、制造、安装、运输和交货不能够满足合同的要求而使用工程或其中 的一部分受到损失或延期,则卖方一经收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应立即着手免费向买 方补偿每种破损、缺陷的产品,并由卖方承担一切费用。

铁路管道施工中的施工材料验收

铁路管道施工中的施工材料验收

铁路管道施工中的施工材料验收铁路管道施工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合格的施工材料,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以及保障铁路系统的运行可靠性,施工材料的验收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铁路管道施工中施工材料验收的相关流程和要求。

一、验收前的准备工作施工材料验收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验收标准、明确验收流程、安排验收人员以及准备验收所需的工具和设备等。

1. 制定验收标准制定合理的验收标准是保证施工材料验收有效进行的前提。

验收标准应基于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并结合具体的施工需求与要求进行制定,涵盖施工材料的技术指标、外观质量、安全性能等方面。

2. 明确验收流程明确的验收流程可以确保验收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般来说,施工材料的验收流程包括申请验收、材料检测、初步验收、复验和终验等环节,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也应在流程中明确定义。

3. 安排验收人员验收人员的选择应根据施工材料的特点和验收要求进行,一般包括施工监理人员、质检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

其任务是对施工材料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确保材料的合格性和符合施工要求。

4. 准备验收工具和设备验收过程中可能需要使用到一些工具和设备来对施工材料进行测试和测量,例如拉力试验机、硬度计、天平等。

验收前应对这些工具设备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其准确可靠。

二、施工材料验收的具体步骤铁路管道施工材料验收的具体步骤根据不同的材料种类和施工要求有所不同,下面以钢管为例,介绍一般的验收流程。

1. 受理验收申请施工单位根据需要将待验收的钢管信息和相关资料提交给验收部门,包括钢管的规格、厂家出厂合格证明、运输记录等。

2. 钢管的外观检查验收人员对钢管进行外观检查,包括检查钢管表面是否有损伤、锈蚀、变形等情况,并核对规格、长度等是否符合要求。

3. 钢管的物理性能测试验收人员依据验收标准,采取相应的物理性能测试方法对钢管进行检测,如拉伸试验、冲击试验等,以验证钢管的强度、韧性等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4. 钢管的化学成分分析对于某些特殊要求的钢管,还需要进行化学成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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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电线路装臵性材料交接验收办法(铁塔、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二○一二年八月八日目录1.使用范围 (2)2.目的 (2)3.验收标准依据 (2)4.职责和权限 (2)4.1物资部代表处/现场代表 (2)4.2项目监理部 (3)4.3施工单位 (3)4.4导线、避雷线、绝缘子、金具制造厂商 (4)4.5监造工程师 (4)5.到货交接验收准备工作…………………………………………4~56. 到货交接验收程序 (5)7.运抵现场 (中心材料站)的交接检验 (6)7.1铁塔 (6)7.1.1交付资料的检查 (9)7.1.2铁塔现场开包抽检 (9)7.2导线、避雷线、绝缘子、金具 (10)7.2.1交付资料的检查 (10)7.2.2导线、避雷线、OPGW (10)7.2.3金具 (13)7.2.4绝缘子 (14)送电线路装臵性材料交接验收办法(铁塔、导线、避雷线、绝缘子、金具)1.使用范围本验收细则仅适用于西北750 kV输变电示范工程建设所需的导线、避雷线、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缆(OPGW)、绝缘子和金具运抵施工承包商施工现场中心材料站后的交接验收工作。

2.目的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西北750 kV输变电示范工程进场原材料及器材的质量检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实现本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西北电网有限公司关于“零缺陷、创品牌、鲁班奖,尽善尽美、无可挑剔。

”的要求。

3.验收标准依据3.1《75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3.2 GB2694-81《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3.3 GB1179-83《铝绞线及钢芯铝绞线》;3.4 GB1200-88《镀锌钢绞线》;3.5 GB1001-86《盘形悬式绝缘子技术条件》;3.6 GB772-87《高压绝缘子瓷件技术条件》;3.7 GB2134-85~GB2345-85《电力金具》;3.8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4.职责和权限4.1物资部代表处/现场代表4.1.1物资部代表处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生产供应周期要求和工程实际进度情况,编写“导线、避雷线、绝缘子和金具的供应计划及到货时间表”提交本工程项目监理部。

交货日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变更,但必须通知项目监理部; 4.1.2物资部驻现场代表应掌握导线、避雷线、绝缘子和金具的生产进度计划,提前将供货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做好交货及保管的准备工作;4.1.3物资部现场代表在上述物资运抵施工现场后进行检验时,必须到现场参加交接验收工作;4.1.4物资部现场代表负责上述物资供应的协调及其它有关工作,并向项目法人通报物资供应情况。

4.2项目监理部4.2.1审批施工单位和导线、避雷线、绝缘子和金具制造厂商的供应计划,提出监理意见,报项目法人备案;4.2.2导线、避雷线、绝缘子和金具交接验收前,工程项目监理部负责组织成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生产制造厂商和物资部现场代表等专业人员参加的“交接验收小组”;4.2.3组织上述物资现场交接工作,安排和监督现场开箱检查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向上述物资生产供应商索取产品合格证,复检、试验报告等质量保证文件;4.2.4监理单位在交接验收工作重发生质量问题,向项目法人提交专题报告、照片、资料等证据,并提出监理意见;4.2.5组织填写“现场检验移交单”和现场交接验收纪要。

4.3施工单位4.3.1施工单位负责导线、避雷线、绝缘子和金具等物资到货站接收,转运到中心材料站存放、保管,并采取防腐蚀、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4.3.2施工单位参加上述物资的现场验收工作,负责对验收物资的数量清点,对外观质量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的物资做好分类、记录和取证,报“交接验收小组”并提出处理意见;4.3.3对符合质量标准的上述物资,办理交接验收的相关手续,填写“现场检验移交单”。

4.3.4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制造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工程项目监理部核实,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设备材料缺陷记录”上报物资部,由有关制造厂商及时处理补偿4.4监造工程师根据监造大纲要求,监造工程师应在每批物资出厂前,监造工程师应对该批物资的质量,签发监造出厂的签证资料。

4.5制造厂厂商4.5.1严格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日期及物资部代表处编制的“物资供应计划”发货。

各制造厂商在所供物资运到现场后,派代表参加现场交接验收工作。

在现场交接验收工作。

在现场交接验收过程中发现残损、短缺,制造厂商应负责及时补偿;4.5.2铁塔、导线、避雷线、绝缘子、金具制造厂商应按合同规定,在交货后的一个月内,提供八套质量保证资料文件。

4.5.3严格按合同规定,保证所供的物资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

制造厂商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责到底,因制造厂商原因而发生的物资质量问题(不限于交接验收过程),必须及时返工或更换,同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5.到货交接验收准备工作5.1施工单位根据网公司物质部门“铁塔、导线、避雷线、绝缘子、金具发货批次时间表”编写“现场交接验收计划”,报项目监理部确认;5.2制造厂商应及时、准确地向工程项目监理部和施工单位报告物资发货时间、数量、运载工具等信息,并向施工单位移交货单、装箱单及有关资料;5.3施工单位接到制造厂商发货信息后,要及时取得提货单和装箱单,并积极、主动地向物资到站地询问物资到货信息,做好卸货、转运到中心材料站地准备工作;5.4物资到站后工程项目监理部应及时组织“交接验收小组”与运输部门代表一起检查外包装、清点数量。

和卸货若出现外包装残损、数量短缺,应做好记录并取证,由制造厂商代表与运输部门协商解决;5.5经过初步检查合格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将初检后地物资转运到中心材料站;5.6工程项目监理部负责组织“交接验收小组”对转运到中心材料站的物资,首先清点数量和外包装检查,若与转运装车时情况无变化时,即可开箱(包)检查验收。

对在转运过程中的损失、损坏,由施工单位承担;5.7参加物资验收人员首先应验收监造工程师出具的本批次物资出厂签证材料,熟悉合同条款、设计变更等文件资料,并熟练掌握验收标准。

6.到货交接验收程序6.1在每批物资现场交接验收时,制造厂商提交下列资料给“交接验收小组”检查;①合同采购清单;②产品合格证书(按标书要求);③每批物资出厂的监造工程师签证资料;④设计变更通知、材料代用说明。

6.2制造厂商在最终交货完后的一个月内,应按合同要求和有关规定,提交八套完整,标准的质量保证资料。

①合同采购清单;②每批物资出厂的监造工程师签证资料;③各种项目的试验报告;④产品合格证书(按标书要求);⑤设计变更通知、材料代用说明;⑥原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复检报告及材料使用跟踪表。

6.3现场验收小组由物资部代表处,工程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制造厂商代表组成,以外观检查为主,进行验收。

6.4检验完毕后,填写“现场(开箱)检验移交单”、“设备材料缺陷管理记录表”和“现场交接验收纪要”。

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物资部武汉代表处和制造厂商代表应在移交单和纪要上签字。

对难以集中进行检查的材料,可以在以后的施工中由施工、监理单位分散检验。

发现问题及时与物资部代表处常驻现场代表和制造厂商联系,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并形成检验资料;6.5以上物资在交接验收中发现残损、短缺,制造厂商应及时无条件的增补或更换。

属于在转运过程中造成的残损、缺件,制造厂商也应及时增补和更换,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6.6交接验收小组拒收的不合格产品,由制造厂商处理及补偿;6.7交接验收工作中,问题的最终处理结果,由工程项目监理部及时上报物资部代表处。

如需索赔时,由物资部门向制造厂商索赔。

7.运抵现场(中心材料站) 的交接检验7.1铁塔首先检查铁塔制造厂按合同和铁塔制造技术条件所提交的出厂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然后核对型号、规格、数量检查外观质量。

7.1.1交付资料的检查⑴合同采购清单⑵产品合格证书(按标书要求)⑶每批塔材出厂的监造签证的质量检查资料⑷钢材、锌锭及坚固件原始合格证及复检报告⑸铁塔试组装合格报告及杆件检测记录⑹焊条原始合格证书、复检报告⑺焊接试验报告⑻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说明文件⑼塔材热镀锌层(含螺栓、脚钉等紧固件)检验记录----锌层厚度及附着性试验⑽自制螺栓、脚钉检验记录⑾铁塔竣工图(可延后提交)7.1.2现场开包抽检:⑴开包检查的抽检比例应不小于本批量的5%,如抽检合格为100%即可接收.如发现不合格将增加10%检验,如100%合格即可接收,如仍有不合格,则判定该批铁塔为不合格产品,可拒收。

⑵对于抽检以外的的塔材建议由施工单位组织人员与铁塔制造厂驻现场代表进行100%的检验.发现问题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可由项目监理部协调。

⑶塔材交接验收中发现塔材的残损、缺件,铁塔制造厂应及时补偿,费用由铁塔制造厂承担。

属于运转中造成的损坏或丢失,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⑷铁塔检查项目标准1)构件:长度〒2mm,挠曲:主材≤1/750,腹材≤1/502)螺栓:镀锌螺栓与镀锌螺母,镀锌脚钉与双镀锌螺母应配套包装,配套后螺纹外露部长度以二倍螺距为宜。

无螺纹杆部最小长度ls、最大长度lg见下表:单位:mm3)板件:孔中心垂直度≤0.3mm,同组孔距〒0.5mm,端距〒1.5mm。

4)组焊件:①具有平滑的细鳞形表面,无折皱间距和未焊满的,并与基本金属平滑连接。

②焊缝金属应细无裂纹、夹渣、浮焊等缺陷。

③基本金属的咬肉深度:钢材厚度10及10mm以下时不得大于0.5mm,钢材厚度10mm以上时,不得大于1.0mm。

5)镀锌:镀锌表面应具有实用性光滑,不允许有毛刺、滴瘤和多余结块,并不得有过酸洗或露铁等缺陷。

铁塔到货统计表750kV官兰输电线路工程铁塔到货检验记录7.2导线、避雷线、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缆(OPGW)、金具、绝缘子首先检查制造厂家按合同和制造技术条件所提交的出厂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然后核对型号、规格、数量检查外观质量。

并填写《工程材料设备现场检验移交单》和《设备材料缺陷管理记录》。

7.2.1交付资料的检查⑴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⑵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各项质量检验资料;⑶对无质量检验材料的产品,或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问的均应送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重新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准使用;⑷采用无正规标准的新材料,新设备、新器材时。

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技术签定,或经试验并由有关单位共同签定的合格证明书,证明质量合格,方可使用于本工程;⑸工程建设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对到货的原材料和器材,必须实施外观质量检验。

7.2.2导线、避雷线、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缆(OPGW)导线、避雷线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采购合同的技术条件,并应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监造工程师质量认证签名,对产品质量检验结果有疑问时,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应派代表赴制造厂重新取样检验;⑴导线:成品的外观、绞线表面应光洁,不得有过量的润滑油脂,并不得有线股绞线制不良、断股、缺股和明显的松股等缺陷,7 股以上的钢芯铝绞线中的圆铝线允许有接头,接头应光滑圆整,但成品线上两接头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5 m,且外层铝股不得有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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