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的利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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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利弊分析

修改——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利弊分析

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利弊分析摘要: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县经济差距的缩小,市县矛盾日益加剧,使得“市管县”财政体制不能调动县级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对县域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体制上的障碍。

近几年来,“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试点与实践迅速引起了社会各界与各级政府的普遍关注和积极重视。

实施“省管县”财政体制会产生诸多正面效应,但也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应该如何完善?因此,本文以浙江省“省管县”财政体制模式为例具体分析,探讨省管县财政体制的利弊,为省管县财政体制的完善提出配套的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利弊分析Implementation of direct control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the pros and cons of the county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economic, as well as the economic gap of cities and counties is narrowing,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cities and counties is growing, the "city governing counties" fiscal system can not able to mobilize county governments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initiative, the county's economic development on the creation of an institutional obstacles. In recent years, "Provincial governing County," fiscal system reform and practice quickly caught the pilot community and the general concern of all levels of government, and active attention.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vincial governing counties," the fiscal system would have many positive effects, but it can also produce some negative effects, it should be how to improve? Therefore, this article in Zhejiang province, "provincial governing county" for example the concrete analysis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to explore the province, counties pros and cons of the fiscal system, but to save the financial system of counties supporting the improvement of the policy recommendations put forward.Key words:provincial governing County; the fiscal system;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一、引言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县经济差距的缩小,市县矛盾日益加剧,使得“市管县”财政体制不能调动县级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对县域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体制上的障碍。

试论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利弊与改进方向

试论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利弊与改进方向

试论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利弊与改进方向背景介绍当前,中国财政体制已经实行了分税制,即从2004年开始,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税收收入进行分配,并将一部分税种归地方政府管理,形成动态共享的税收制度。

这一体制在实际应用中,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急需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

利弊分析利1.分税制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性,使得地方政府更加积极地开展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工作。

2.固定收入和财力预算保护,为地方政府提供了财政保障,容易控制资金支出和收入。

3.分税制合理地分担了财政责任和税收管理的职责,可以稳定地维护全国的财政秩序,并提高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协作效率。

弊1.分税制在财政收入分配和财政权责上存在巨大的不平等和不协调,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不稳定,在资源配置方面存在较大问题。

2.分税制在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方面地方政府的投入有限,甚至有一些地方财政困难无法承担其应尽的责任。

3.分税制在经济建设方面,容易出现地方保护主义,跨省市之间的合作不够密切。

改进方向加强中央和地方政府协调机制1.根据地方政府实际情况和开发要求,制定合理的财政收入分配制度,解决分税制在财政收入和政权责上的不平等和排斥问题。

2.强化财政负担,对于富裕地区财政部分对于贫困地区进行补贴支持,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性,促进全国经济的均衡发展。

3.强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交流合作,鼓励地方财政困难地区之间展开紧密合作,加强跨省市合作机制。

拓宽财政收入渠道1.改变过重依靠土地财政和固定资产经营收入的现状,逐步实行以生产企业、创意经济等为主的产业和文化创意经济发展,进一步拓宽财政收入渠道。

2.发挥城市和人口优势,逐步在城市基础设施、环保和教育等领域中涉足投资。

3.合理制定必要的税收政策,为优先发展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

结论分税制是一种有利于地方财政自主性和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的制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改进和完善分税制体制,既是本着为全国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的态度,也是我们国家未来发展的长远目标。

分税制

分税制

7.4.3马斯格雷夫的分权思想
• 考察财政的三大职能出发,分析了中央 和地方政府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 宏观经济稳定:因为地方政府对宏观经济稳 定实施控制缺乏充足的财力,所以应由中央 负责 – 收入再分配职能:经济主体的流动性严重束 缚了地方政府进行收入再分配的尝试; – 资源配置职能:资源配置政策应根据各地居 民的偏好不同而有所差别,在这方面地方政 府比中央政府更适合,更有利于经济效率的 提高和社会福利水平的改进
7.4.5新一代财政分权理论
• 政府的问题主要是要么太贪婪——掠夺性行为,要么太父 爱——预算软约束; • 一个好的财政体制,应该对政府行为起到约束和激励两种作 用,既提供“正的”也提供“负的”激励:前者用来防止政 府的掠夺性行为,后者用来惩罚预算软约束。
– 在分权状态下,减少底层决策者与高层领导者过度的信息传递, 以及对上层权威的限制,限制了中央政府的掠夺性行为 – 权力的分散也有助于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的硬化。
分权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 促进经济增长
– 财政分权的要求在中国是否满足?
• • • •
地区之间的贸易壁垒——资源不能合理配置 产业转移过程中的环境问题 投资主导的经济增长方式 促进城乡收入差距
– 财政体制内部的乡镇财政危机,公共品供给不足,城市公共品供 给过剩。
• 促进区域发展差异——图形
基本假设
7.2我国实行过的财政体制
• “统收统支” :1949-1953 •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1953-1978 • “财政包干” :1980-1994年,地方初步 成为相对独立的一级预算主体。 • “分级预算体制”或叫分税制体制:1994 年以后
7.2.1 财政包干的弊端
• 包干体制:每年商定一个地方上缴比例,这一比例根 据上一年上缴的额度商定,后果:

试谈目前分税制财政制度的利弊与方向

试谈目前分税制财政制度的利弊与方向

试谈目前分税制财政制度的利弊与方向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分税制财政制度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尽管分税制财政制度有许多优点,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缺点。

本文将试谈目前分税制财政制度的利弊与方向,以期为未来的改革提供思路。

一、分税制财政制度的优点1. 提高税收的实际收入分税制财政制度改革的一个目标是提高税收的实际收入。

传统的财政制度,如税收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征收,税收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由地方政府用于自己的开支和投资。

但是,由于地方政府利益的驱动,许多地方政府会隐瞒一些收入,从而导致实际收入下降。

而分税制财政制度可以避免这种现象,实现公平的税收分配,提高税收的实际收入。

2. 促进地方政府投资和发展分税制财政制度还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的投资和发展。

在传统的财政制度下,地方政府很少有自己的资金来进行投资和发展,通常需要依赖国家的财政拨款。

但分税制财政制度将税收实际收入分配到地方政府,可以让地方政府直接获得收入,从而促进地方政府的投资和发展,更好地满足地方社会的需求。

3. 打造比较优势分税制财政制度可以促进不同地区之间的比较优势,创造最大的效益。

通过将税收实际收入分配到地方政府,可以让地方政府根据自己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决定如何使用这些资金。

因此,在不同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产业、资源和文化特点,发展最有优势的产业,从而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

二、分税制财政制度的缺点1. 地方政府之间的激烈竞争一些地方政府可能因为自己的利益而竞争,导致经济增长不平衡,影响社会和谐。

2. 富有地区撤销税力在一定程度上,分税制财政制度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但同时也可能导致某些地区的税力流失。

3. 与中央财政制度的不兼容目前,分税制财政制度与中央财政制度并不完全兼容。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地方政府要购买中央政府委托的项目,因而会导致中央财政支出增加。

三、分税制财政制度的改革方向为了进一步发挥分税制财政制度的优点,减轻其缺点,未来的改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始着手:1. 建立自由贸易区为了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比较优势,可以考虑建立自由贸易区。

分税制的划分原则及其利弊研究_1

分税制的划分原则及其利弊研究_1

分税制的划分原则及其利弊研究摘要:中国的税制体系落后于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

现行税权配置中存在相应的问题,在税赋的征收、管理和分配等方面存在混乱和不合理状况。

考量税制的利弊,中国应该改革现行的制度,建立更适合法治国家的税制体系。

纳税与用税权是对应的,只有完全规范管理、法制化管理用税权才有更完善的法制国家存在。

关键词:分税制;利弊;法治原则中国《宪法》中没有明确提出“税权”概念,但在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第一次提出:“统一税政,集中税权,公平税负”。

近年来,很多学者探讨税权配置状况时认为,中国税权模式以集权为主,中央几乎垄断了全部税收立法权和税法规则的解释权;中央与地方税权划分不明确;国际上国家之间税权竞争激烈。

税权研究从经济学到经济法学,再逐渐纳入了宪法、行政法、国际法研究的视野,说明税权研究的范围、逻辑进路和应然的税制结构,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现实要求我们进一步探讨“税权思想”,改革完善税法规则、规范配置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利益。

从税收立法权、征税权、用税权和用税监督权的视角;或者从主权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和国家与居民、国家与国家、国家内权力机构之间和谐均衡地配置税权的角度研究税权。

一、现行税权配置中存在的问题第一,国家的现有税权法律制度不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法制观念。

第二,税权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加入WTO后,世界经济加速一体化,中国需要及时与相关国家共同协调、制定能够促进各国经济协调发展的税权分割规则;国家与居民(公民)之间财产权益通过税的分割还不稳定和成熟,非税调节国家和居民之间的财产利益极大地阻碍国家建设宪政化、法治化。

中央和地方的税收立法权划分不科学和中央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地方财政收入混乱而不稳定。

税收立法权的过度集中,一是影响了地方政府开辟税源,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也制约了地方税制结构的灵活性和多样性,造成各地区间的苦乐不均。

分税制

分税制

分税制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要求按税种实现“三分”:分权、分税、分管。

所以,分税制实质上就是为了有效的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有时还有共享税)两大税类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其中:中央税是指税种的立法权、课税权和税款的使用权归属于中央政府的一类税收,地方税是指立法权、课税权和税款的使用权归属于地方政府的一类税收。

税款收入按照管理体制分别入库,分别支配,分别管理。

1994年中国开始实行分税制。

目录编辑本段制度简介1994年中国开始实行的分税制作为一种财政管理体制,目前,已为西方国广泛采用。

中国在清朝末期曾出现过分税制的萌芽。

实行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的一般惯例。

市场竞争要求财力相对分散,而宏观调控又要求财力相对集中,这种集中与分散的关系问题,反映到财政管理体制上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问题。

从历史上看,每个国家在其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都曾遇到过这个问题,都曾经过了反复的探讨和实践;从现状看,不论采取什么形式的市场经济的国家,一般都是采用分税制的办法来解决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问题的。

分税制的实质主要表现为:按照税种划分税权,分级管理。

其中,税权是政府管理涉税事宜的所有权利的统称,主要包括税法立法权、司法权和执法权。

其中,执法权主要包括税收组织征收管理权、税款所有权(支配权)。

分税制就是要将这些税权(立法权、司法权、执法权)在中央及地方政府间进行分配。

所以,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实质,就是通过对不同税种的立法权、司法权、执法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进行分配,以求实现事权同财权的统一。

一般来说,完善的分税制要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根据自己的事权自主地决定所辖的税种。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有权根据自己的事权自主决定税法的立法、司法、执法事宜;划归地方政府征管的地方税税种,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决定立法、开征、停征、减税、免税,确定税率和征收范围。

《以利为利》读后感

《以利为利》读后感

《以利为利》读后感《以利为利》这本书对中国分税制改革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揭示了分税制改革前后地方政府财政体制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中国的财政体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地方政府的角色和责任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分税制改革是中国财政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它对于提高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改革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地方政府失去经营热情、农民负担过重、公共服务缺乏资金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也制约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书中提到,东部地区 1990 年代乡镇企业的大规模倒闭或者转为私有制,与分税制增值税三七开,地方政府失去经营热情有关。

这一观点让我深刻认识到,财政体制的改革不仅仅是数字上的调整,更需要考虑到地方政府的实际情况和利益。

地方政府作为基层的管理者和服务者,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至关重要。

如果地方政府失去了经营热情,那么他们就很难积极主动地为企业和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也很难有效地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此外,书中还指出,中西部 1990 年代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收走了地方大部分工业收入,地方政府主要依靠增加农民负担来维持财政收入。

这一现象反映了在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需要平衡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避免一方过度受益而另一方过度受损。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的监管,防止地方政府滥用权力,加重农民负担。

2002 年的税费改革是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举措,它取消了农业税,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然而,税费改革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地方政府预算约束僵硬、用于公共服务的转移支付大部分停留在县城无法下乡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缺乏资金,影响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县乡财政体制的改革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创新。

分税制

分税制

“分税制”改革的决策背景、历程与历史功绩导读财税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交汇点,30年来进行了多次重大变革,并与价格、国有企业、货币金融等各领域的改革相配合,推动了中国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

与中国总体的市场化改革道路相一致,中国的财税改革同样走的是波浪式前进、阶梯式上升的道路:财政体制从行政性分权走向经济性分权,税收制度从侧重于对流转征税转向偏重于对要素征税,预算管理从高度机密逐步公开透明。

”30多年的财税体制改革历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78年到1992年期间,可称为被动适应阶段;第二个阶段是1993年到1997年期间,可称为破旧立新阶段;第三个阶段是1998年至今,可称为公共财政的建立与完善阶段。

其中,第二阶段的主旋律即“分税制”改革。

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具有里程碑意义。

这一改革涉及到我国税收制度的重新安排,以及中央和地方财政制度的重新安排问题。

这次改革是成功的,使我国财税体制由传统计划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重新审视分税制改革的历程对于深化和完善我国的财税体制有重要意义。

30多年的财税体制改革历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78年到1992年期间,可称为被动适应阶段;第二个阶段是1993年到1997年期间,可称为破旧立新阶段;第三个阶段是1998年至今,可称为公共财政的建立与完善阶段。

其中,第二阶段的主旋律即“分税制”改革。

一、“分税制”改革的决策背景我国于1994年实行的由财政包干体制向分级分税的财政体制转变的改革,是一次以市场经济为目标模式的财政和税收体制的改革。

这次改革有其自身特定的时代背景,是在特定的经济条件和制度环境下发生的,具有逻辑上的客观必然性。

20世纪90年代,中国高层决定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战略举措。

之后,所有重大改革与制度创新,包括分税制的改革,都是出自这一战略举措实施形成的改革和发展环境。

分税制改革及地方税收管理对策

分税制改革及地方税收管理对策

形 成 职 能 错位 现 象
实施 分税 制后
,
,
中央

地方
企 业 之 间 的 责 权利 划 分 明 确
,பைடு நூலகம்
政 府财
,
力 多少 与 责 任 大 小 基 本 相 当 样
,
不 会 因 企 业 隶 属 关 系 的 变 更而 影 响 各 级 政 府 的 财 政 收 入
, ,

各 级 政 府 都 不 会 因 为 产 品 的 利大 利 小 而 干 预 企 业 的 决 策
,
.
有利于 形 成统一 的 市场体 系
分 税制后
以 税种
的归 属 来 划 分 中央 与地 方 的 财 政 收 入 政收 入
,
而 不 是 以 企 业 的 行 政 隶 属 关 系来 划 分 中 央 与 地 方 的 财
,
因 万有助 于 地 方 政 府 更 加 重 视 和 支 持 财 税 工 作
.
并 能 自 党地 处 理 好 经 济 发 展 与 加 强

.

由于 税 制 改 革 的 全 面 出 台 为 分 税 制 改 革 的 实施 提 供 了 必 要 条 件
, ,
19
3 年下 半 年 国 务 院 9

,
已 经 批 准 了 国 家 税 务 局 关 于 实 施 分 税 制 改 革 的 意 见 今 年 分 税 制 改 革进 入 全 面 实 施 阶 段 分 税 制 的 实施 是 改 进 现 行 财税 管理 体 制 的 重 大 举 措 原则
,
分 不 清 在 国 家 整 体 利 益 与 地 方 局 部 利 益 相 矛 盾 的 情 况下 存 在 着 不 少 弊 端 诸 如 税 种 归 属 不 清 导 致各 级政府 职能不 清

试述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及其完善

试述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及其完善

试述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及其完善内容提要:分税制作为划分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一种分级预算体制,已在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得以普遍应用。

本文比较分析了我国分税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认为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善分税制改革,不仅需要从我国实际出发,而且有必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把国外分税制的普遍经验与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

分税制是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公共财政的理论确立的一种分税分级财政管理制度。

它是国际上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一种财政分配体制,是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一种较为规范的方式。

(一)我国分税制的现状1994年起实施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是,以原包干制为基础,按照“存量不动,增量调整,逐步提高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建立合理的财政分配机制”的原则设计,采取了“三分一返一转移”的形式,即划分收入、划分支出、分设税务机构、实行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

我国分税制的主要特点是:(1)按国外通行的分税制办法,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对共享税是按不同税率分享的,而我国的共享收入是按隶属关系或比例分享的。

例如资源税,从陆地资源征收的归地方,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而增值税则是按比例分享的,75%归中央财政,25%归地方财政。

(2)充分考虑地方既得利益。

分税制改革以1993年为基期年,根据地方财政实际收入数和分税后收入变化情况,核定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基数,不影响地方的既得利益;在支出划分上,仍按原定事权范围,未作调整,保证了各地区原有支出规模。

另外,由于中央财力限制,我国分税制未采用国外通行的“支出因素法”。

(3)实行分税制没有影响地方财力,加快了地方经济发展的速度。

我国的分税制是“温和式”的,既考虑到中央要适当集中一部分财力,解决中央财政困难,又不影响地方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

实行分税制后,消费税和增值税的75%划归中央,但在基期年中央将这部分收入全部返还给地方,而且以后每年再按一定比例递增,因此,中央实际上集中的只是消费税和增值税每年增量中的一部分,只占地方全部收入的3%~5%,比重很小。

地方税制弊端与改革的政策性建议

地方税制弊端与改革的政策性建议

区域经济与产业经济经济理论研究7地方税制弊端与改革的政策性建议梁小青(荆楚理工学院经济发展研究所,湖北荆门448000)摘要:地方税制直接决定着地方税收与当地经济的关联度,决定着地方政府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能力。

本文从税权分置、地方主体税种二个角度分别探讨了目前的地方税制存在的弊端,提出了地方税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建立三级分税体制以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因势利导强化地方税源中营业税的主体地位,因地制宜培育新型地方税种。

关键词:地方税制;税权分置;主体税种;弊端;政策性建议一、地方税收体制的弊端1994年国家把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建立起了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管理制度。

经过这些年运转,一些问题逐渐暴露了出来,新体制下的旧税制造成了地方财政收入规模过小,诱发了地方政府不规范的征收行为,影响了地方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1](一)中央政府税权统揽与区域经济多元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税收划分一般受各自支出需求引导。

只有确定了政府间支出责任,才能确定各级政府的支出需要,也才能谈得上政府间的税收划分。

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的根据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应该各自对哪些职能负责。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实现的,经济社会发展必然要求中央政府有足够的财力支持。

因此,中国的税制一直就存在着强调收入、且要求集中的内在要求,而相对忽视税收作为经济调节功能的运用与实现。

1994年税制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中央财政收入集中度,几乎所有地方税税种立法权均由中央集中掌握,税收条例、实施细则以及税收优惠政策都由中央颁布。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区域经济多元化趋势日益凸显。

中央政府税权统揽的税制就开始暴露出其固有的问题。

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区域间的地理环境、文化传统、经济实力、产业结构相去甚远,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很大;单纯依靠中央政府税权统揽,会因为信息不对称影响政策贯彻落实、派生出政策的 水土不服 ,不利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分税制的划分原则及其利弊研究

分税制的划分原则及其利弊研究

分税制的划分原则及其利弊研究引言分税制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通过划分税收的权责,实现税收收入的共享与分配。

在现代社会中,分税制被广泛运用于各国的财政体制中。

本文将探讨分税制的划分原则以及其所带来的利弊。

一、分税制的划分原则1. 税负分担原则税负分担原则是指根据不同政府的职责和能力,合理分担税收负担。

根据这一原则,中央政府通常承担国防、外交和宏观经济管理等职责,地方政府则承担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事务。

通过合理的税负分担,可以确保各级政府在财政收入上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从而更好地履行各自的职责。

2. 税收能力原则税收能力原则是指根据地方政府的财力实力和经济发展状况,合理分配税收权责。

根据这一原则,经济发达的地方可以承担更多的税收责任,而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则可以获得更多的财政支持。

通过合理的税收能力划分,可以促进区域间的经济协调发展,减少贫富差距。

3. 税源所在地原则税源所在地原则是指将税收权责划分给税源所在地的政府。

根据这一原则,税收主要依据税源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来征收和管理。

这样可以保证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有足够的财政收入,激发其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分税制的利弊1. 利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分税制可以有效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通过地方政府的税收征收和管理,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掌握经济发展的主动权,实施有针对性的财政政策,推动本地区产业升级和发展。

•加强地方自治:分税制的实施可以增强地方政府的自治能力,提高地方政府的自主决策权和管理能力。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合理的税收政策和财政支出预算,更好地满足本地区的发展需求。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分税制的划分原则,可以实现财政收入的合理分配。

富裕地区可以承担更多的税收责任,为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提供财政支持,促进地区间的协调发展,减少地区经济差距。

2. 弊端•职责划分不清:在实际操作中,政府的职责划分存在一定的困难。

税收的划分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如地区经济实力、人口密度、基础设施等。

分税制模式名词解释

分税制模式名词解释

分税制模式名词解释
分税制模式是指在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地方各级之间,以划分各级政府事权为基础、以税收划分为核心相应明确各级财政收支范围和权限的一种分级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模式的核心内容是税收收入的划分,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以此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

其实质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的划分形成中央与地方的收入体系。

在分税制模式下,各级政府都有相对独立的预算,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有明确的平衡责任,通过转移支付制度调节地区间的财力差异。

这种体制可以更好地满足各级政府的财政需求,提高财政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有助于促进国家财政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同时,分税制模式也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模式。

分税制模式包括分事、分税、分管三层含义。

分事是指根据一定时期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要求,在各级政府间划分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权,并以此为依据确定各级政府的预算支出范围;分税是在划分事权和支出范围的基础上,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划分税种,即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以划定中央和地方的收入来源;分管则是在分事和分税的基础上实行分级财政管理,建立中央与地方两套税收征管体系和金库系统,设置中央和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和收入入库工作。

总的来说,分税制模式是一种科学的财政管理体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试论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利弊与改进方向

试论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利弊与改进方向

次税 制 改 革 , 我 国 税 收工 作 的 一 个 重 要 转 折点 。 是
首先 , 分税制 “ 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从经济学的角 度来评价 , 制度是一种公共性 规则 , 具有强制 性与约 束性 , 制度创 新是 一个有 目 的、 有意识的规则和契约 安排。制度 的设 立有利 于增进 自身的福利 而 不使其他人的福利减少 , 或在预算约 束下提 高目标水 平。税收管 理体 制是 一组特定制度的组合 , 规范着一 个国家和地 区相关 的税收 管理活 动。这次税制改革的成功在 于它形成 一个有效 的激励机 制 , 使博 弈双 方都成为体制的受益者, 形成一个双赢。总 的来说 , 分税 制改革给中国 带来了红利。 分税制财政体制这一激励 相容的机 制 , 真正调 动了 中央与地 方的 。 两个积极性 ” 。分税制首次规 范了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范围 , 做到 “ 井 水不 犯 河 水 。 从 19 94年 以 来 在 税 制 、 种 和 税 率 以 及 收 入 分 配 比 例 税 基本不变的情况下 , 既促进中央财政收入增 加 , 也促进地方财 政收入增 加。中央和地方财政增长都明显高于分税制改革 前的情形。分税制财 政体制改革前 , 中央有求于地方 , 特别是有 求于那些 “ 财大气粗 的沿海 发达地区 , 改革后 , 地方有 求于中央 , 既包括那些 不发达省 份和少 数 这 民族地区 , 也包括那些沿海发达地区 , 没有 中央财政的税收返 还和财政
主要{ 司题有 :
国确 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以来的税收管理体制的理论研 究和实践 第 一 、 收 管 理权 高度 集 中 于 中 央 。 从 发 展 历 程 来 看 , 我 国 , 税 在 中 运 行还不够全面与深入。建 国 以来 , 国税收管 理体制进 行了 多次调 央把各省的一部分税收权 力上收到中央来 的 同时 , 省也依样 画葫芦 我 各 整,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 形势以及财政体 制的发展变 化而不 断的发 展和 把地市政府的财政税收收 到省 里 , 而地市 一级则把县 乡财政 税收上收 完善 。我国现行的税收管 理体制 是 19 年 我 国全面实行 的分税 制财 到地市 , 94 结果大大削弱 了县 乡一级的财政 力量 , 着改革 的进 程 , 随 中央

《财政与税收》作业集答案

《财政与税收》作业集答案

《财政与税收》习题集答案第1章财政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A2.B3.C二、名词解释1.财政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行使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

它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

2. 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发达的商品经济,是一种社会经济形式和资源配置方式,是发达的商品经济。

3. 市场失灵在西方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市场的这只“看不见的手”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使现有的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达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状态。

但实际上,并不完全是这样的,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就是市场经济自身所不能克服的固有的缺陷和弊病,统称“市场失灵”。

三、问答题1. 财政活动带来的各种益处有哪些?(1)、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方便(2)、保证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3)、提高民族素质(4)、促进国民经济发展(5)、提供生活补贴2. 现实生活中的税收活动有哪些?人们在享受政府通过财政活动提供的福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居民和企业通过缴税等方式为政府提供财政收入来源。

(1)与个人利益有关(2)对个人消费、企业投资产生影响(3)与生产和消费结构等社会经济相联系(4)税收关系到提高民族综合素质(5)税收关系到生产活动的积极性。

3. 国家财政税收遇到的挑战有哪些?(1)如何提高基本建设的效率。

国家耗费巨资负担投资兴建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基于对纳税人负责的态度,如何统筹安排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利益,如何提高工程的效率和社会效率,成为一个问题。

(2)行政事业费用如何使用。

行政事业费用支出占据了财政支出的一大部分,如何使用行政事业费用也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3)如何为生活困难公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政府负有保证全体公民基本生活权利的职责,然而,对于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就业机会以及遇到事故等生活苦难的公民,政府如何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成为一个问题。

分税制对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的不利影响及对策

分税制对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的不利影响及对策

增长的 原因。另一方面, 我国要增大教育支出, 需要在加快GDP 增长 的同 时还要增加财政收人, 比如规范政府收支管理制度, 把大量游离 在预算外的政府收人纳人预算成为财政收人。这样, 才能有效的解决
增加政府教育投人的问题。
D u rb in - W at s on st et
0 .000842
0 .0 0 457 4
13 .6 547 6
25 .6 615 9
0 .00 00
0 .00 00
0 .117 36 9
0 .9 99 29 2 0 .9 9 9 17 4 3 1.4 1 88 8 1 18 4 5 .7 5 -7 1 .3 2 16 4
846 9.803
0 .0 00 000
Prob(F-statistic)
F 统计量检验的概率为0.667040 , 对数似然比统计量检验的概 率为0.607325 大于5%, 接受原假设。 且AIC 和SC 均比剔除前小。
相性 关。
由图可以看出, 残差没有表现出规律性变化, 故残差序列不存在
所以 方程最终为y=(- 1.914373)+ 0.011495x1+0.11 7369x2
的影响要大于 GDP 的影响。这就解释了我国教育支出不随 GDP 同步
由图知, 残差分布随机, 无明显规律, 不存在异方差。 (2)怀特检验法
检验的零假设是残差不存在异方差性。
White Heteroskedast icityTest:
F - stat s ti c i 3 .5 56 9 2 4
9 .9 59 79 4
V ar i able
C o ef i d er3 f - 1 .9 14 3 7 3 0 .0 11 49 5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影响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影响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影响作者:梁雪飞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22年第24期摘要:财政分税管理制度本身是国家依法确定的与地方政府间的一种财政税收分配关系的基本现行法律和财政制度。

自1994年1月1日起,中央在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一些规模大的经济特区进行了财政分税管理制度和地方财政分配体制的综合改革,要求按照不同的财政税种关系来准确实现“三分”,即财政分权、分税、分管。

通过研究发现,分税制改革对中央、地方、央地关系三方面存在影响,即分税制改革下的中央政府出现了税收大量增长、国家财政显著提高的现象;地方政府出现了债务风险扩大、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税收偏好变化、财政权变化、基础设施投资偏好、乡镇政府的财政投资变化等现象。

另外,分税制改革下中央与地方事权关系的划分也发生了变化。

关键词:分税制改革;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央地关系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2)24-0104-03一、分税制改革下的中央政府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以税收收入占GDP比重衡量的宏观税负水平自1996年起持续上升,目前维持在18.8%左右的水平上。

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施以来的税收收入持续高速增长,难以用一般的经济规律来解释,因为这一时期中国不存在因为重大历史事件而引致政府支出需求激增的现象,也没有发生以增税为主要目的的重大税制改革。

因此,学术界把中国式划分税制中普遍存在的税收收入长期大于GDP增长的情况称为“中国税收增长之谜”。

1994年的财政分税收入制度改革是以中央人民政府作为国家主导、以中央集权性具体财政收入改革为主要突出特点的一项具体财政收入制度改革设计。

中央政府在决定实施国家税收征管中,通过厘清各自与其分属的税种、各个纳税收入、各个征管机构之间的征管关系,规范、集中了对国家税收的征管立法权、确定了各项重要税款的税收优惠适用权。

2012年正式启动的“营改增”制度改革则进一步把原免征营业税的税务信息资源共享征管制度范围全部重新划归入新的企业国税征管体制之下。

分税制后消费税、增值税收入是地方得大头还是中央得大头?

分税制后消费税、增值税收入是地方得大头还是中央得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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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 个 人 拿 回 扣 ; 一 些推 销 人 员 销 货 时 压 低 销 货价 格 个 人 得 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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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是 十分有 利 的 反 之 是 十 分不利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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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 办 法 现在 就 很 难 行
企 业财 物 的 漏 洞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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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了 采 购 人 员若想提高进货 价 格 销 货 方就 会 经营是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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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些 皮 包公 司 就 是通 过 无帐 无
证 会计 核 算 不 健 全 的 办 法 偷 漏税 款 许 多 销 售业 务 一 手 交 钱 一 手交 货 既 不 记 帐 也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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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 得 大 央 还 是 中
享税


有些 同 志认 为 消 费 税 的 全 部 和 增 值 税 的 7 5 % 都属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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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收 入 要 少入 库 慢 入库 营业 税 所 得 税 等地 方 税 要 多 入 库 快 入 库 其实 根据分 税 制财政 体 制 中央 财政 对 地方 的税
企业 一般 不 敢 再开 大 头 小 尾 的 所
“ ”

因 此 实 行新 的 增 值 税 和 增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对 会计 核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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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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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去 有些 企业 尤 其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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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 外 实 行 新 的增 值 税 和 增值 税专 用 发票 对 一 些 企 业 存 在 的 亏 了企 业 肥 了 个 人
仅要 抓好 地 方 税 的 及 时 入 库 也 要 抓 好 中央 税 的 及 时 入 库 确 保 中 央税 地 方 税 全 面 增 长 全 面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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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的利弊分析
分税制是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确立的一种分级财政管理制度,它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以此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

从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运行以来的情况看,初步构建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基本框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但由于受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现行分税制还存在有一些不足,亟待进一步调整与完善。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按照分税制改革方案,中央将税收体制变为生产性的税收体制,通过征收增值税,将75%的增值税收归中央,而地方只能获得25%的收益。

中央政府负责国防、外交、转移支付、战略性开发等预算开支,而地方政府则负责提供普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经过10多年的磨合之后,重新审视我国的分税制改革,我们认为应该尽快制定税收法典,改变这种临时性的、不正常的税收体制。

当前我国分税制存在下列弊端:首先,分税制改革没有做到事权与财权的科学统一,中央政府税收比重过高,地方政府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汲取能力。

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将增加财政收入的目光投向土地开发方面,导致土地价格不断上涨。

其次,分税制改革增加了增值税,并且从生产环节设计增值税具体规则,出现了大量的税收征管漏洞。

第三,分税制改革重点在征税比例划分,而没有考虑到公共产品投入的需要,这就导致我国在公共产品配置方面出现了严重的权利义务不对称现象。

由于事权与财权划分不科学,导致中央政府在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的宏观调控始终难以发挥作用。

第四,分税制改革是以1993年各地经济总量为基础确定分税比例的,没有充分征求各地意见,更没有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广泛讨论,在程序上存在问题。

完善我国分税制,建议实施如下对策:第一、明确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界定,都是根据各级政府对有关事务的驾驭能力和适应程度进行的。

一般而言,中央政府除负责国防、外交、公安国际国内政治事务外,在经济方面则实施宏观管理,进行收入再分配及需要中央统筹安排的各项社会事业。

因此,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际、外交、公安及中央国家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负责承担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实施宏观调控及重点工程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地方政府则主要担负地方行政管理、城市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地区经济发展及本地文教事业等方面的事务。

因此,地方财政主要承担与上述事务有关的所需费用。

第二:缩减预算级次,简化财政层级。

导致基层财政困难的一个原因在于财政层级过多,从而加重财政负担。

我国现有财政分级为
“中央-省-市-县-乡”五级,而国际经验表明,较普遍的财政分税分级制度安排是不超过三级的。

当前我国加快推进包括“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在内的财政体制改革,正是体现了政府简化财政层级的意图。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是我国加快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和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加快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旨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解决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所面临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第三:合理划分税权,使地方拥有稳定的财源。

由于各财政层级间“事权重心下移、财权重心上移”,我国基层财政尤其是县乡财政困难问题进一步凸显。

在划定各级政府支出责任的同时,还要赋予其相应的收入。

地方税,应当具有收入稳定、不扭曲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特点。

在财产税方面,我国已分别对持有存款、股票的收益征税,但还没有对居民持有房产进行征税。

有必要对我国的房地产税收体系进行调整,拓宽税基、调整结构,强化征管,切实发挥其引导消费、保护资源、缩小收入差距、为政府筹集收入的功能。

第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制定科学的费用标准的基础上,以确保政权正常运转、履行公共福利承诺、提供最低标准的公共服务为重点,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

同时,减少项目类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和数量,逐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推动落后地区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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