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系列制度
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制度(通用6篇)

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制度(通用6篇)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制度(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制度1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陈希原21日指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规范各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学生资助程序,规范资金管理,规范信息管理。
21日,国新办就《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会上,有记者提问称,在学有所教领域,《国家标准2021》主要明确了各级各类学生资助项目的标准。
这些学生资助项目保障学有所教的效果如何?今后在保障学生实现学有所教方面还有哪些考虑?陈希原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学有所教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制度上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做到学有所教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其中,学前教育: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由地方政府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义务教育:对城乡所有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为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普通高中教育: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对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
中等职业教育:对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
陈希原指出,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全面落实,切实减轻了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一是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辍学,促进了我国各教育阶段入学率和巩固率的提高,促进了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学校资助工作流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资助工作,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助范围及对象1. 资助范围:我校全体学生。
2.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等。
三、资助标准1. 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学年补助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学费减免: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3. 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给予奖学金。
四、资助工作流程1. 申请与认定(1)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班级提出资助申请。
(2)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初步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
(3)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班级初步审核结果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对象。
2. 公示与审批(1)学校将资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2)公示结束后,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进行审批。
3. 资助资金发放(1)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将资助资金划拨至学生个人账户。
(2)学生领取资助资金时,需出示有效证件。
4. 资助资金管理(1)资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学校定期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五、监督管理1. 学校设立资助工作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2. 学校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资助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其他1.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可对资助范围、对象、标准等进行适当调整。
2. 学校资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学校资助工作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助申请、资助发放、资助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资助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时、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第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1. 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住宿费等费用;2. 家庭成员因病、残疾、死亡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3. 家庭成员下岗失业,无固定收入;4. 家庭居住地遭受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济困难;5. 其他经学校认定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
第六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1. 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学院进行初步审核,提出认定意见;3.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认定结果;4. 学校公示认定结果,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资助申请第七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2. 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资助意见;3.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提出的资助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资助方案;4. 学校公示资助方案,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
第四章资助发放第八条学校资助经费的发放,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1. 学校设立资助账户,实行专款专用;2. 资助经费的发放,应严格按照资助方案执行;3. 学校定期对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合规。
第五章资助监督第九条学校设立资助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资助工作的监督。
第十条资助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对资助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 对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3. 对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整理、上报。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助、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资助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第二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第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1. 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费用;2. 家庭成员中有重病患者或残疾人员;3.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4. 其他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1. 学生自愿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议;3.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评议结果进行审核;4.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章资助方式与标准第六条学校资助方式包括:1. 国家助学金;2. 奖学金;3. 勤工助学;4. 特殊困难补助。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1. 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2. 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元;3. 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
第八条奖学金资助标准:1.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2. 校级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3. 院级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第九条勤工助学岗位设置:1. 每学期设立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2. 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四章资助管理第十条学校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资助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资助资金使用:1. 资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2. 资助资金按月发放,确保学生及时领取;3. 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公示。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学校设立资助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资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否公正、公平;2. 资助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合理;3. 资助工作是否公开、透明。
小学学生资助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XXXX小学学生资助工作日常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市、区关于学生资助工作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各项各类特困生资助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学校各类资助项目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学校高度重视在校学生的资助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方针,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及组织管理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初步审核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
1.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
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教育资助管理办公室:教育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XXX副主任:XXX成员:XXX2.教育资助评审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校领导组成.教育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为助学金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教育资助评审小组名单: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学校教育资助评审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具体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助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3.各班成立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科任老师、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教育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并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教育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资助标准的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提高学生的经济条件和生活质量,促进其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及管理办法。
二、资助范围学生资助包括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1.奖助学金(1)设立各类奖项,包括学习成绩类奖励、科技创新类奖励、社会实践类奖励等,鼓励学生在学业、科研和社会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
(2)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体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评审机构由学校设立的评审委员会组成。
(3)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评选标准根据不同类型的奖励设立相应的评价指标。
2.助学贷款(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
(2)助学贷款由学校设立专门的资助机构负责管理,借款人须签署助学贷款协议,并按规定时间还款。
(3)助学贷款的额度、利率、还款期限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3.勤工助学(1)学生可以通过勤工助学的方式,提供劳动力为学校或社会单位工作,获取相应的收入。
(2)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提供相应的工作任务和工资标准,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岗位进行工作。
三、申请与评定1.奖助学金的申请(1)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2)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定,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可以提出异议,经核实后作出最终决定。
2.助学贷款的申请(1)学生须填写助学贷款申请表,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文件,经资助机构审核后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2)贷款发放后,学生需按时还款,确认的还款时间、金额等事项均需按照约定履行。
3.勤工助学的申请(1)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和能力选择勤工助学岗位,填写申请表,经岗位负责人审核后安排工作。
(2)学生须履行劳动合同,按时履行工作职责,并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更好地贯彻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维护学生权益,使学生资助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明确学生资助工作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保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实施,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制度。
我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兼任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内设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为×××,负责本校学生资助的具体落实和协调工作,成员包括×××,×××,×××,×××、×××。
总务处负责资助资金的收入与支出工作,学籍部门负责受助学生的学籍维护,德育和团委负责学生资助育人工作。
各相关资助管理人员每学期进行至少一次业务培训,如有出现人员变动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交接备案工作。
二、校内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在国家奖助学金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校内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奖助基金提取(结余)和社会捐赠情况,完善优秀学生评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奖、助等制度,严格规范奖助对象、条件、标准、申请办法、评审程序、公示和申诉渠道。
完善学校奖优、助困和育人等制度,加大资助育人力度,鼓励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资金按照财会工作要求支出和发放,确保各项资助资金及时发放至学生或监护人银行账户,并做好到账确认签名工作。
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做好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审计、检查和监督,以及全校师生监督。
四、学校学生奖助基金计提和使用制度。
2024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前幼儿专项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补助的对象: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受助儿童按在园儿童数的15%测算。
二、补助的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三、资金来源:经费除中央奖补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县4:3:3的比例进行分担。
勤工助学活动费用,由各用人部门直接向学生支付,标准不得低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要求。
第十条 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包括中职学生免学费项目、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中职学生免学费、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由招生就业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办公室具体实施。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到校办理合同回执,盖章确认;当地银行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二)国家、云南省政府、校级的奖助学金
国家、省政府、校级奖助学金的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社会助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第九条 勤工助学:学院设立部分相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缓解其经济困难。
学院勤工助学活动,依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由院团委具体组织管理,相关数据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校内各用工部门于每年6月,将用工岗位及岗位要求报院团委向学生发布,校内各经营户的用工需求,由后勤管理处报送。学生本人申报后,持系部和院团委审批意见到用工部门应聘,未聘上又自愿服从调剂的学生,由院团委调剂分配。校外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勤工助学活动,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安排。未经家长书面承诺,禁止学生个人参与未经学院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
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规范资助程序,提高资助工作的效率,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1.2 我校资助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1.3 我校资助工作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资助对象和标准2.1 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2 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资助标准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三、资助申请和审批3.1 学生资助申请每年进行一次,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资助申请。
3.2 学生资助申请应包括以下材料:(1)学生资助申请表;(2)家庭经济状况证明;(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3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资助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及时告知学生。
四、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4.1 资助资金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4.2 资助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批结果执行。
4.3 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接受学校审计部门的监督。
五、资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5.1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5.2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六、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6.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另行规定。
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制度是我校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资助程序,提高资助效率,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组织实施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完善资助工作制度,提高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资助工作,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第三条学校资助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优先保障原则;3. 分类资助原则;4. 效率优先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学校资助工作。
第五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学校资助工作规划、政策和制度;2. 审核和批准资助项目的实施;3. 监督资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4. 组织开展资助工作的宣传和培训;5. 负责资助工作的总结和评估。
第六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资助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评审和公示;2. 负责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3. 负责资助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服务;4. 负责资助工作的信息统计和报送;5. 负责资助工作的宣传和培训。
第三章资助对象及标准第七条资助对象: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 特殊困难学生;3. 优秀学生。
第八条资助标准: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助;2. 特殊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额外的生活费补助;3. 优秀学生:根据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奖学金。
第四章资助申请及评审第九条资助申请:1. 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班级、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3.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
第十条评审程序:1. 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步评审名单;2. 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初步评审名单进行讨论和审议;3. 评审小组将评审结果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4.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批。
第五章资助发放与管理第十一条资助发放:1.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评审结果,向受助学生发放资助资金;2. 资助资金发放应遵循“按月发放、按月结算”的原则。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范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提高学生资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是学校提供优质教育服务的重要环节,旨在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解除后顾之忧,全面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资助种类和对象第四条学生资助主要包括以下种类:1.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通过评审后获得一定金额的资助。
2.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以帮助其完成学业。
3.勤工助学:为有意愿参加校内工作的学生提供岗位,并给予一定的劳务报酬。
4.临时困难补助:为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次性补助。
5.临时项目资助:为有特殊学术或实践需求的学生提供项目资助。
第五条学生资助的对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由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根据学校规定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第三章资助管理机构和责任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1.制定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
2.负责学生资助申请、评审、发放等工作。
3.协调各部门、院系以及社会力量参与学生资助工作。
4.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和培训活动。
第八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由负责学生工作的院系推荐专职人员担任。
其中,主任由校领导任命,其他职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四章资助申请和发放第九条学生资助申请时间为每学年的固定时间段,具体时间由学校统一规定,并在校内公示。
第十条学生资助的申请材料包括学生本人的申请书、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等。
各种资助项目的具体申请材料由学校规定。
第十一条学生资助的评审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依据学校制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二条学生资助的发放方式为银行卡转账或者现金发放,具体方式由学校统一规定。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使学校工作健康发展,制定了以下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首先,要提高认识,认真研究上级有关资助的文件、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
国家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实行资助,我们应该以高度的责任感把资助工作做好。
其次,要规范工作制度。
及时、准确地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和材料上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严格遵章办事。
第三,要向广大学生积极宣传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让每个受助学生充分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努力研究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以实际行动报答党和国家的关怀,并做到合理使用资助金,不乱花一分钱。
第四,成立学生资助督查小组和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具体分工,明确责任。
第五,严格按政策规定的范围、条件逐个确定资助对象,做到不虚报、不错报、不漏报。
第六,坚持信息公开。
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要上网公布。
对于直接涉及学生个人利益的工作,要保证公正、公平、公开,充分尊重学生的知情权。
第七,加强监督制度。
国家资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态度认真对待,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第八,加强申报学生资格审核制度。
从班级、年级部到学校实行三级评审制度,逐步开展对在籍学生申报材料的核查、补充和更正工作,做到科学管理,严格保密。
第九,加强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资助学生台帐和相关档案,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专款专用。
受助学生档案实行“统一归档,经办人立卷,分项目整理”的原则。
经办人要及时对受助学生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及其完整性进行督促和审查。
第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向全校学生及家长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这项惠民政策的落实。
最后,要强化服务意识,热爱学生资助工作。
明确工作职责,在面向学生的各项服务中,做到热情周到、细致耐心,全心全意为学生排忧解难。
牢记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将服务育人的思想贯穿于学生工作中。
中学资助学生经费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中学资助学生经费管理制度范文为了更好地帮助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本校特制定了资助学生经费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经费使用的公平、合理和透明。
本制度的执行是为了有效管理资助经费,确保其发挥最大的教育效益,下面将对该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资助学生经费的来源本校的资助学生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以及社会各界的捐助。
根据学校的经济状况,合理确定资助学生经费的总额和分配比例。
为了确保经费使用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学校将不断寻求外部捐助和资助渠道,依法合规地使用相关资金。
二、资助学生范围和条件1. 资助学生范围本制度针对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家庭经济困难、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等情况下的学生。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家庭调查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纳入资助范围。
2. 资助学生的条件(1)学生应当具有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教育学籍,并具备正常的学习状况和良好的行为表现。
(2)学生所在家庭的经济状况应具备一定的贫困标准,具体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进行调整。
(3)学生在校内外参加的各类活动中需要具有一定的优秀表现,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
三、资助学生经费管理的程序1. 学生资助申请和审核(1)学生及其家长填写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家庭经济证明材料。
(2)学校设立资助学生经费审核委员会,由校长、教务主任、学生工作主任和财务主管等组成。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3)审核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家庭调查结果,综合评定学生的申请,作出资助决策。
2. 资助经费的发放和管理(1)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核实学生的资助金额,并将经费发放给学生或其家长。
(2)学生资助经费应专款专用,用于支付学生的学杂费、购买学习用品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活动等。
(3)学校财务部门将定期对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4)学生和家长应妥善保管和使用资助经费,不得挪用或滥用资金。
XX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XX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2、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3、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
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公开透明,又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贫。
4、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二、认定依据1、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据以下因素:①家庭经济因素。
主要包括家庭劳动力及职业状况、家庭财产及收入、家庭负担等情况。
②特殊群体因素。
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③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
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情况。
④突发状况因素。
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⑤学生消费因素。
主要包括学生消费金额、消费结构等情况。
⑥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分为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殊困难: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③城乡特困供养学生;④孤儿;⑤重点困境儿童;⑥烈士子女;⑦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⑧其它原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困难和一般困难的认定,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收入等因素进行认定。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经过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取消其受助资格:①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②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③由于生活奢侈、挥霍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④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1.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等。
3. 学生资助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合理、规范、高效使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办理。
3. 各学院设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资助对象及标准1.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1)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2)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学生;(3)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4)其他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的学生。
2. 资助标准:(1)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助学金,具体金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奖学金: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评选出优秀学生,给予奖学金;(3)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报酬。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1. 学生申请:(1)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学生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 学院评审:(1)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2)学院将评审结果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3. 学校审批:(1)学校对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评审意见进行审批;(2)学校将审批结果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五、资金管理及使用1. 学校设立学生资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3. 学校定期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通用17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做好育人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
我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并完善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资助体系。
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能够落到实处,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助对象为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主要针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和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和各系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执行国家及学院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全面实施我院“奖、贷、助、补、减”等政策措施;负责全院性资助工作的管理并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管理工作;负责接受各类捐助和奖助学金的设立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年度资助计划的制订、各类资助指标名额的分配及受助学生的审核与推荐等。
第五条各系应积极主动采取各种形式争取社会资助,拓宽奖助学金渠道,争取社会各界捐资助学,设立本系更多的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和每年受助学生名单在学生资助办公室和财务处备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受助学生尽已所能向社会奉献爱心并要定期向出资人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等表现情况。
第六条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由社会、各界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等,主要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标准及奖励金额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学院奖学金按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执行,社会奖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具体名额至各系部,由各系(部)组织等额推荐;各系(部)将评选结果在系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有关材料并签署系部推荐意见,于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汇总,经学院资助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或出资方,学院奖学金,由学院直接发放。
学校的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资助工作管理,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
第三条学校资助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按需资助、勤俭节约原则;(三)资助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四)资助与成长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资助体系第四条学校资助体系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
第五条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六条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七条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向银行申请,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条勤工助学是指学生通过参与校内勤工助学活动,获得一定报酬,以缓解生活压力。
第九条临时困难补助用于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困难。
第三章资助申请与审核第十条学生申请资助,需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习成绩证明等。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十二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助评审委员会,负责资助申请的审核工作。
第十三条资助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和学生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资助意见。
第十四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资助评审委员会的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名单。
第十五条学校将资助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第四章资助发放与管理第十六条资助资金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发放,确保资助资金安全、合规。
第十七条资助对象应按规定使用资助资金,不得挪用、冒领。
第十八条学校定期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助资金使用规范。
第五章资助工作监督与问责第十九条学校设立资助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师生对资助工作的监督和举报。
学生资助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学生资助日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资助原则学生资助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资助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资助效益。
第三条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等。
第四条资助项目学生资助项目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奖学金等。
第五条资助程序1. 学生本人申请: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班级审核:班主任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召开班会审核,确定班级推荐名单。
3. 学校评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名单及资助金额。
4. 公示:将资助名单及资助金额在校园内进行公示,接受全校监督。
5. 资金发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将资助资金发放至受助学生账户。
第六条资助管理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资助档案,确保资助数据准确无误。
2. 定期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3. 加强对受助学生的跟踪管理,定期了解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确保资助效果。
4. 受助学生需签订《资助协议》,承诺珍惜资助机会,努力学习,如有违反,需退还资助资金。
第七条资助信息的公开与监督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定期公开资助政策、资助名单、资助金额等信息,接受全校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2. 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对资助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举报。
3. 对违反资助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第八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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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系列制度
学生资助财务制度
一、为加强资助财务管理,规范资助财务行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认真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三、编制国家助学金、爱心一日捐、政府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免学费及其他资助项目的发放名单,履行财务手续。
按时、准确、安全发放。
四、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资助储蓄卡。
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助学金中抵扣。
五、对各类资助资金文件、账薄、单据、统计表格原件及其复印件建文归档。
六、学校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上级审计、检查和社会监督。
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学生资助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