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高级数理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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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值归纳法的另一种形式

串值归纳法还有另一种形式,在其中使用(ii’’) 来代换(i)和(ii’)。
(ii’’)
对于任何n∈N,如果对于所有m<n, R(m), 则R(n)。

证明:实际上可以转换为串值归纳法前一种 形式. 首先当n=0时, (ii’’) 就是“对于所有的 m<0,R(m),则R(0)”,由此可以得R(0),进 而(ii’’) 就可以转换为(ii’) 了,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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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归纳定义的一般情况

设M为集合,gi为ni元函数,i=1,2,…,k。 两种等价的定义: (1)M⊆S (2)对于任何x1,x2,…,xni,若x1,x2,…,xni ∈S,则 gi (x1,x2,…,xni ) ∈S (3)只有由(有限次使用)(1)和(2)生成的元素 才是S中元素 集合S是满足以下(1)和(2)的T中的最小集: (1)M⊆T (2)对于任何x1,x2,…,xni,若x1,x2,…,xni ∈T,则 24 gi (x1,x2,…,xni ) ∈T
第5章 可推导性关系和归纳定义

可推导性关系

归纳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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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可推导性关系

数理逻辑的含义
用数学的方法研究逻辑问题
逻辑的核心内容
逻辑推理——由前提推出结论 前提和结论都是命题 命题是能判断真假的陈述句
前提与结论之间存在可推导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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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推导性关系
当前提的真蕴含结论的真
由前提的真推出结论的真 前提到结论的推理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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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数集合N的归纳定义

定义1 (i) 0∈N。 (ii) 对于任何n,如果n∈N,则n’ ∈N (n’是n的后继)。 (iii) 只有由(有限次使用)(i)和(ii)生成 的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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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1并不是使用被定义了的N来定义自己。 集合由它的外延确定,因此定义N就是要确 定它的外延。当其外延尚未确定时,N是没 有被定义的。 定义1的(i)、(ii)和(iii)中,N的外延是没有确 定的,也就是定义1中N不是已经被定义的。 定义1才是确定N的外延,即定义了N。 合式公式也是归纳定义给出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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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形式


表象:前提、结论的真或假
语义范畴
内因:前提、结论的逻辑形式
语法范畴
两个例子的逻辑形式相同
S中的所有元有R性质
a没有R性质 a不是S中的元
(前提) (前提)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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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形式
任何三个命题,如果它们分别具有上述的逻 辑形式,那么由前两个命题能推导出第三个 命题,而不论S是怎样的集合,R是怎样的性 质,a是怎样的元。 数理逻辑研究推理时涉及对前提和结论的分 析,这时所注意的是由内容抽象出的逻辑形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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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归纳定义
外延:集所含元的全体 内涵:集中的元所共有的性质 例:非负偶数集的外延就是{0,2,4,…},而其 内涵就是“被2整除的自然数” 例:集{a,b,c}的外延是a,b和c,其内涵为“是 a或 b或 c” 可数集:|S|≤|N|,

可数有限(<)
可数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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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定义和归纳证明
前提结论
前提结论为永真式

演绎推理
上述的推理即为演绎推理 研究怎样的前提与结论之间有可推导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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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逻辑的例子


所有3的倍数的数字之和是3的倍数(前提) 1010的数字之和不是3的倍数(前提) 1010不是3的倍数(结论)

该推理是正确的,并且推理中的2个前提和 1个结论均为真命题.
归纳证明原理的一般情况
设S为上述定义的集合。如果 (i)对于任何x∈M,R(x); (ii)对于任何x1,x2,…,xni ∈S,如果 R(x1),R(x2),…,R(xni ),则R(gi (x1,x2,…,xni ) )。 则对于任何x∈S, 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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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归定义原理的一般情形

设S为上述定义的集合。设 h:M→S,hi:Sn →S,i=1,2,…,k,为已知 函数。则存在唯一的S上的函数f,使得 f(x)=h(x) 对于任何x∈M, f(gi(x1,x2,…,xni ))=hi(f(x1),f(x2),…,f(xni)) 对于任何x1,x2,…,xn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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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归定义原理
在归纳定义的集上定义函数,可以采用递 归定义的方法。 定理2 设g和h是N上的已知函数,则存在唯 一的N上的函数f,使得

f(0)=g(0),
f(n’)=h(f(n))
或 f(n’)=h(Leabharlann Baidu, f(n)) .

对于任何n∈N,f(n)的值能够由上述定义f 的方程通过f(0),f(1),…,f(n-1)计算出来。称 这种定义为递归定义。
归纳定义是定义集合的一种方法。对于用归 纳定义给出的集合,要证明其中所有的元都 有某个性质,通常用归纳证明。 集合的归纳定义通常包括若干规则,用来生 成其中的元,然后再说明,只有由这些规则 生成的对象才是这个集合的元。 归纳定义的一种的等价的陈述是将所要定义 的集合刻画为封闭于这些规则的最小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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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定义自然数集合的一种等价陈述

定义2 N是满足以下的(i)和(ii)的S中的最小 集:
(i)
0 ∈ S。 (ii) 对于任何n,如果n∈S,则n’ ∈S。

定义2是说,N满足(i)和(ii),并且对于任何 满足(i)和(ii)的S,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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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证明的定理
设R是一个性质,用R(x)表示x有R性质 定理1:如果 (i) R(0) (ii) 对于任何n∈N,如果R(n),则R(n’) 则对于任何n∈N,R(n) 证明:令S={n∈N | R(n)},S满足刚刚自然 数的等价定义. 因此 N S,也就是说对于 任何n∈N,R(n)
f(x)=h(x) 对于任何x∈M f(g1(x))=h1(f(x)) 对于任何x∈S 当0,1 ∈M时,有 f(0)=h(0)=0和f(1)=h(1)=1 但是此外,也有 f(0)= f(g1(1))=h1(f(1)) =h(1)=1 f(1)= f(g1(0))=h1(f(0)) =h(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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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证明的另一种形式 ——串值归纳法
归纳定理中的条件(ii)可以换为 (ii’) 对于任何n∈N,如果R(0) ,…,R(n),则 R(n’). 就是说,定理中的归纳命题也能够由(i)和(ii’)推 导出。这是归纳证明的另一种形式,称为串值 归纳法。


证明:令S={n∈N | R(0) ,…,R(n)}. 显然0∈S. 对于 n∈ S,即有n∈N ,R(0) ,…,R(n), 由(ii’) 可得R(n’). 接下来只要再证明n’∈N ,即有n’∈S . 由定义1, 可得n’∈N, 故n’∈S. S满足定义2,有N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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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合式公式 定义如下: (1) 单个命题常项或变项 p,q,r,…,pi ,qi ,ri ,…,0,1 是合式公式 (2) 若A是合式公式,则 (A)也是合式公式 (3) 若A, B是合式公式,则(AB), (AB), (AB), (AB)也是合式公式 (4) 只有有限次地应用 (1)~(3) 形成的符号串才是 合式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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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逻辑的例子


所有中学生打网球。(前提) 王君不打网球。(前提) 王君不是中学生。(结论)

本例的推理也是正确的,并且它的正确性 与前例中推理的正确性的依据是完全相同 的. 但是本例中的前提和结论未必是真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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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是否正确,与推理中前提和结论的真 或假是没有关系的 可推导性关系只要求前提的真蕴含结论的 真,不要求前提和结论为真 数理逻辑不研究前提和结论的真或假,而 是研究前提的真是否蕴含结论的真 决定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可推导性关系的是 它们的逻辑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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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语言
无二义性、精确性 语义:涉及符号、表达式的涵义 语法:仅涉及表达式的形式结构 语义和语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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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层次的语言
讨论问题是在某个语言中进行的,但数理 逻辑所讨论的对象本身就是语言。因此要 涉及两个不同层次的语言。 被讨论的对象称为对象语言,也就是所说 的形式语言。 讨论对象语言时所用的语言称为元语言。 所使用的元语言就是自然语言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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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证明
使用如上定理作出的证明,称为归纳证明, 即用归纳法作出的证明。 命题“对于任何n∈N,R(n)”是归纳命题, 其中n是归纳变元,这是说,当证明归纳命 题时,要对n做归纳。

第一步,称为(归纳的)基始,是证明定理中
的(i),即0有性质R。 第二步,称为归纳步骤,是证明其中的(ii),即 后继运算保存R性质。归纳步骤中的假设R(n) 称为归纳假设。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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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涉及归纳定义的集S上的函数f的递归定 义和递归定义原理时,应当要求S中的元有 唯一的生成过程 例 M={0,1},g1是一元函数,且有g1(0)=1, g1(1)=0,故S={0,1}中的0和1可以由M生成, 也可以由g1生成,即生成过程不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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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令h(0)=h1(0)=0和h(1)=h1(1)=1,则按照 递归定义S上的函数f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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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认识Y。(前提) Y是足球队长。(前提) X认识足球队长。(结论)


X认识A班某学生。(前提)
A班某学生是足球队长。(前提) X认识足球队长。
自然语言上的相似并不保证逻辑形式上的相同
9
形式语言
在数理逻辑中要构造一种符号语言来代替 自然语言(二义性、不精确性). 这种人工 构造的符号语言称为形式语言 形式语言用符号构成公式,用公式表示命 题,进而精确地表示命题的逻辑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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