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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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考核办法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材料费用管理,完善收旧利费、节支降耗管理制度,把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达到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促使全矿形成文明生产事事、时时有人管的良好氛围,确保我矿2011年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总则:强化生产成本管理,降低生产消耗,突出现场材料细化管理,实行材料投入节(超)奖罚体系,从矿级领导到材料管理部门(计划科),从材料管理部门到材料管理职能部门(生产、机电、供应、运输、通风),从职能部门到区队,从区队到班组,从班组到员工,层层把关,责任到人,严格材料考核,真正落实奖罚兑现。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材料管理考核部门、单位责任分工
1、计划科:
是全矿材料节支降耗管理工作的总牵头部门,负责落实材料投入及浪费责任,实施材料费用考核,对材料使用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主要职责有:
(1)负责全矿的材料管理工作,降低新材料的投入,对全矿各单位材料消耗情况进行考核、调剂;
(2)负责支护材料回收升井后的统计工作;
(3)负责全矿复新材料的使用及修旧利废计划的考核工作;
(4)负责井上、下材料管理工作,定期对井上、下材料使用及浪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材料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5)负责各单位月度材料使用及浪费考核统计工作,对各单位材料节超情况进行分析处罚,并汇总上报。
2、生产部:负责升井材料的协调检查监管工作,对不能修复的材料由升井区队分类存放至矿机电大院指定地点。负责物料升井后的地面存放地点的指定和监管,杜绝乱丢、乱堆、不分类码放等违背标准生产的现象发生。
3、机电科:(1)负责控制矿井所有生产环节的机电设备和配件的消耗和管理;(2)负责管理控制全矿的电费;(3)负责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管好、用好、保养好生产设备,对设备要搞好调剂,避免设备闲置,同时降低设备损耗,合理控制油脂、配件等消耗,严格交旧领新制度;(4)负责全矿皮带、钢轨使用管理,合理安排新皮带、钢轨的投入,特别是皮带,严格新皮带使用周期,强化回收复用管理;(5)负责对井下一线生产单位机组检修、综采掘进大部件更换的管理工作;
4、供应科:负责全矿进购材料的质量验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重管、供、用效益,加强储备管理,确保生产所需,合理调配库存各类物资。
5、机运队:负责对井下各主要巷道的物料码放、矿用车辆的存放以及升井物料进行监督监管,对升井物料车内出现垃圾,升井物料混装乱装,封车不牢,装车超高、超宽,将可修复利用物料丢弃至废料堆,损坏运输设备、车辆的,经发现后,机运队负责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处理。
二、材料审批管理
1、每季度由材料使用单位根据季度任务计划制定材料领用计划,材料计划数额准确率要求控制在上下误差20%以内,分别报材料分管职能部门审批,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领取使用;
2、各分管部门审批领用材料计划时,应先清查使用库存材料及复用回收材料,确需新增的,要合理安排,严格控制材料消耗;
3、由于生产工艺改变或其他因素需追加材料,由使用单位根据技术要求,经分管部门严格审核,现场核实,分管矿领导同意,矿长批准后,报计划科核对无误,供应科再根据材料审批手续,审查核对领用物品无误后,方可发放材料。追加材料、费用严禁改变用途,否则按超耗处罚责任单位;
三、材料考核管理
严格材料审批材料考核管理要做到有旧的不领新的,能修的绝不报废,从而将回收复用工作变成节约材料的重要手段之一。对部分资金占用量大的材料,实行月度分解、季度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指导如下:
1、材料费用超(节)额(按各单位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材料应耗考核减实际材料消耗),材料超耗部分,使用单位承担原值100%,结余部分按结余额50%奖励区队,单位材料员、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按奖罚额的10%×工资系数兑现奖罚。
2、经查发现应回收复用而未回收复用的,按应回收材料原价值的200%处罚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3、经查生产区队有库存或已出库未用的材料,而又重复审批新领用投入材料的,按新投入材料原价值的100%处罚领用单位及领用单位主要负责人。
4、对能修复使用而按报废处理的,按原价值的200%处罚责任单位及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5、各生产区队按照每日一统计、每周一上报、每月一汇总的方式对材料进行细化管理,对由于地质条件变异或施工方案调整使材料投入比原计划增加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汇报计划科,经技术科、计划科核实,分管领导批准签字,汇报单位材料超计划使用申报方有效,并纳入月度材料使用节超考核。各生产区队每周(月)将材料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至计划科,对弄虚作假、传递不真实数据的,按情节轻重,处罚传递单位负责人1000—5000元,并执行责任追究制。
6、对传递数据不及时,延误考核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处罚500—1000元。
7、对因材料管理扯皮造成延误生产的,由生产部协调解决,
并对责任单位及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四、材料消耗管理
1、各采掘区队要严格按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中规定的材料消耗定额使用支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管理,保证在领用、保存、运输期间不丢失、不损坏,在使用期间不浪费,做到精打细算,精心管理。
2、发现材料管理领用中出现丢失、损坏或浪费情况时,将对负责人及使用单位按照丢失、损坏或浪费材料原值10倍数额进行罚款。
3、井下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并挂好材料牌板,支护用品不得置于水中,浮煤(矸)中,如发现水中有锚杆、锚索、钢带、铁盘等支护材料时,视情节轻重,处罚队组责任人100—500元/次,责任单位对存在问题必须立即整改,若在同一巷道、同一地点、一个月内发现两次同一问题时,将加倍处罚。
4、在保证安全、工程质量及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通过修旧利废、回收复用,工艺改革等方法,使材料消耗降低,节约部分按材料价值的20%进行奖励使用单位。
5、液压管件的管理:所有液压管件(各种高压管、截止阀)必须交旧领新,交旧领新率要达到90%,达不到者,以10米为单位,每少交10米,扣罚领用区队100元,截止阀按照每少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