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航法律法规PPT(共50页)

合集下载

民航法律法规基本概述PPT课件(57页)全

民航法律法规基本概述PPT课件(57页)全
“公共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
什么是商务航空? 通用航空也可以是商业性的,它与公共航空运输的主要区别在于:航空活动的内容不同。
航空活动
民用航空
军用航空
公务航空
公共航 空运输
通用航空
定期航 空运输
不定期 航空运输
民用航空与非民用航空的协调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航空法关于领空主权的规定是一切航空活动都必须遵守的规则。 在同一空域中同时进行各种航空活动,不论是民用航空还是军用航空,为了保障飞行安全的需要,都必须接受统一的空中交通管制,遵守统一的空中交通规则。 非民用航空部门参与民用航空活动,都必须受航空法有关规定的约束。
随着国际航空运输的发展,私法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经常发生,因而开展了统一私法的国际活动。 在这一时期,随着国际航空法的形成和发展,一些国家的国内航空法也在逐步完善。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随着民用航空发展前景的逐渐明朗,出现了国际航空立法的第一次高潮。这个时期形成的国际文件,为后来的国际航空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航空法的综合性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囊括公法与私法
航空法的国际性源自人类航空活动天然的国际性。 航空的特殊性质,决定了航空法的国际性。如果不用国际统一的法律规则,而适用各国千差万别的国内法,航空活动势必寸步难行,进而干扰、阻碍航空的活动的发展。
三、航空法的国际性
要求国际上有统一的航空技术标准和统一的航空法律规范。 国内航空法涉外性很强。 国内航空法的许多法律规范往往直接来源于国际航空法。(外交公约优先于国内法
2、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由下列个部分组成: (1)国家关于民用航空颁布的法律 (2)国家颁布的其他法律中关于民用航空的法律规范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需要时就民用航空事项做出的决议和决定 (4)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行政法规及其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发布的民用航空规章 (5)关于航空法的立法、司法和行政解释

《国际航空法规体系》课件

《国际航空法规体系》课件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组织结构
IATA由航空公司会员组成,设有各 种专业委员会。
作用
IATA的作用是为客户提供运输服务 标准和指南,促进航空业的发展。
国际航空航天联合会(FAI)
简介
国际航空航天联合会是国际航空 航天领域的非政府组织。
成立历史
FAI于1905年成立,总部位于瑞士 洛桑。
组织结构
FAI由各国航空航天协会组成,设 有委员会和专项工作组。
2 维护航空秩序
航空法规的执行有助于维护航空活动的有序进行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3 推进航空业发展
航空法规的制定促进了航空业的发展和国际合作。
结束语
1 总结
全球航空业的良好运行离不开健全的国际航空法规体系。
2 展望未来
随着航空技术的不断发展,国际航空法规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作用
FAI致力于推动航空航天领域的创 新和发展,举办各类竞赛和活动。
国际民用航空条约(公约、协定)
简介
国际民用航空条约是各国间为规范 航空活动而达成的国际法律协议。
主要内容
条约包括对飞行安全、空中交通管 制、航空器注册等方面的规定。
对航空业的影响
航空条约的实施促进了航空业全球 化和互联互通。
国家法规
成立历史
ICAO于1947年成立,总部位于加 拿大蒙特利尔。
组织结构
ICAO由193个成员国组成,设有秘 书处和各种专门机构。
作用
ICAO的作用是制定全球航空标准 和规范,促进国际民航的合作和 发展。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简介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是代表全球航 空公司的国际行业协会。
成立历史
IATA于1945年成立,总部位于瑞士 日内瓦。

国际民航法律法规

国际民航法律法规

促进国际航空运输发展
国际民航组织通过推动国际航 空运输自由化、便利化和安全 化,促进国际航空运输的发展 ,加强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和 人员往来。
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
国际民航组织通过举办各种会 议和活动,促进各国在民用航 空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分享经 验和最佳实践,共同解决面临 的挑战和问题。
提供技术支持和援助
宗旨
通过推动国际合作,促进世界民 用航空的安全、效率和正常,发 展国际航行的安全措施,并处理 航空技术问题。
国际民航组织的主要工作
制定国际民航标准和建议 措施
国际民航组织制定了一系列国 际标准和建议措施,用于规范 各国在民用航空领域的操作和 管理,包括飞行安全、航空器 适航性、空中交通管理等方面 。
国际民航法律法规修订的主要内容与影响
主要内容
涉及航空安全、环境保护、空中交通管理、旅客权益保护等方面。例如,加强航空安全措施、提高航空器的排放 标准、优化空中交通流量管理等。
影响
修订后的法律法规有助于提高国际民航的安全水平、促进航空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对各国民航管理部门的监管 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促使航空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和提升服务质量。
05
国际民航法律法规的实 践与案例分析
国际民航法律法规在各国的实践
各国在实施国际民航法律法规时,应根据自身国情和发展需要,制定符合本国实际 的民航法律法规,以确保国际民航安全、有序、高效地运行。
各国应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非法航空活动和维护国际民航安全。
各国应积极参与国际民航组织的工作,推动国际民航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发展。
制定程序
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通过提出议案 、讨论、审议和表决等程序,制定 国际民航法律法规。
国际民航法律法规的分类与层级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PPT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PPT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大家好
1
第一节 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 领空的概念及其性质
第三节 第四节
航空自由或权利 领空主权的保护与限制
第五节 空域管理法律制度
大家好
2
本章重难点
通过本章学习,使同学们了解民航法的基础--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特别是要了解领空的法 律地位。重点掌握航空自由(权利)的概念、领 空主权原则的确定。
包围的圆锥形立体空间。所
以,它不仅包括平面边界,
还包括垂直边界。
大家好
20
大家好
21
专属经济区: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邻接其领海的海域所设立的一种专属管 辖区。在此区域内,沿海国为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 覆水域的自然资源的目的,拥有主权权利。此外,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 还有在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环境保护的各方面的管辖权。专属经济区从测 算领海宽度的基、1952年4月29日,法国航空公司从法兰克福飞西 柏林的航班,从空中走廊偏航,被苏联战斗机击伤。
2、1954年香港国泰航空公司飞经我海南岛附近上空 时,被我防空部队误判击落。
3、1955年7月27日,以色列艾尔奥尔航空公司从伦 敦经巴黎、伊斯坦布尔飞以色列的国际航班,飞经希腊 与保加利亚边界地区时,偏航进入保境,被保方战斗机 击落。
9月4日,苏联最高法院对鲁斯特进行了审判。鲁斯特
在审判中承认侵犯了苏联领空,但辩解说其目的是为了执
行和平使命、会见苏联领导人和公众;他也承认在红场降
落后只向围观的苏联人讲他从赫尔辛基飞来,一路上躲避
苏联的防空设备,而没有提到执行和平使命的话。
大家好
26
苏联最高法院审理后,宣判其犯有非法进入苏联 国境、违反国际飞行规则和恶性流氓罪,判处鲁斯 特在普通劳改营服徒刑4年。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法治民航宣讲之民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体系ppt课件

法治民航宣讲之民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体系ppt课件
航空运输规则(271-325部)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CCAR271TR-R1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 李国内运输规则〉的决定 CCAR-271TR-R2
20
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 CCAR272TR-R1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 CCAR-274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 CCAR-275TR-R1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CCAR-276-R1 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 CCAR-277TR 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 CCAR-285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 CCAR-287 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 CCAR-289TR-
22
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科技和计量标准(356-390部)
民用航空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CCAR-359SE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CCAR-359SE-I-
R1 民用航空标准化管理规定 CCAR-375SE-R2 中国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 CCAR-379SE 中国民用航空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 CCAR-
24
规范性文件及标准
咨询通告AC 管理程序AP 管理文件AD 工作手册WM 信息通告IB 国家标准GB 行业标准HB
25
航空公司运行规范
A部:总则
A0001 颁发和适用范围、A0003 定义和缩写、A0005 航空器的批准、 A0007 特殊批准和限制综述、A0009 豁免和偏离、A0011 管理人员、 A0013 其他指定人员、A0014 安全管理体系、A0015 运行控制、 A0017 机场资料、A0019 气象资料、A0021 手提行李程序、A0023 国 内定期121部承运人到特定国外(地区)机场的国内运行、A0025 不配 备部分应急设备的121、135部运行、A0027 非管制空域特殊航路IFR 运行、A0029 合并运行、A0031 合并运行过渡期、A0035 直升机定期 载客运行、A0039 空中救护运行-直升机、A0041 出口座位的安排、 A0043 地面除冰/防冰程序、A0045 空中救护运行-135部飞机、A0046 电子飞行包的使用、A0047 电子记录保存系统、A0049 着陆和等待运 行、A0051 航空器湿租协议、A0053 航空器互换协议、

《民航法律法规》课件——5-2 机场安全法律制度

《民航法律法规》课件——5-2 机场安全法律制度

• 随意穿越 航空器跑道、滑行道 • 强行登、占 航空器 • 谎报 险情,制造混乱 • 扰乱机场秩序的 其他 行为
梁攀龙的父母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 昆明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及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赔偿 梁攀龙迄今为止所发生的治疗费等费用共计13714.20元 及精神损失2万元,以及今后所有实际发生的后期治疗费用。 此前,死亡少年束清获得了机场方面支付的7万元赔偿金。
开箱包检查时: 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 当 在场
进入 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应 进行 安全检查
• 其他人员 • 物品 • 车辆
拒绝 接受安全检查的,不得进入 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
03
• 攀(钻)越、损毁 机场防护围栏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 在机场控制区内 狩猎、放牧、晾晒谷物、教练驾驶车辆 • 无 机场控制区 通行证 进人机场控制区
1 机场安全法律制度的规定 2 民用机场安全检查制度 3 民用机场治安管理
01
1996年7月6日颁布 民用机场
• 严密的安全保卫措施 • 封闭式管理制度
02
民航安检工作坚持:
• 安全第一 • 严格检查 • 规范Βιβλιοθήκη 勤进入 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 的
• 旅客及其行李物品 • 航空货物 • 航空邮件 国务院规定 免检 除外
• 旅客 • 航空货物托运人 • 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 • 航空邮件托运人
配合 民航安检 机构开展工作
拒绝 接受安全检查,不得进入民用 运输机场控制区
• 证件检查 • 人身检查 • 随身行李物品检查 • 托运行李检查
安全检查方式:
民航货物安检设备 检查 无疑点
加注 验讫标识 放行
民航局规定
航空货物应当经过安全检 查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国际法-国际航空法PPT课件

国际法-国际航空法PPT课件

四、国际空中航行的特殊规定


公海和专属经济区上空飞行自由。 “过境通行权”:所有航空器在用于国际航 行的海峡的领海上空,为“继续不停和迅速 过境的目的”,行使飞越自由。 “群岛海道通过权”:专为在公海或专属经 济区的一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 分之间继续不停和无障碍地过境目的,行使 正常方式的航行和飞越的权利。
五、拦截和避免对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


拦截指一国的军用航空器受命对入侵本国领 空的外国航空器,或进入防空识别区而不报 明身份的航空器,或其他违法航空器采取强 制手段,或将此等航空器驱逐出境,或迫令 其在本国境内的指定机场降落,予以检查处 置的行动。 对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的问题。
五、拦截和避免对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
一、领空主权


空气空间是指地球表面的上空,航空器运行的场 所。地球上的空气空间分为两部分:国家领土之 上的空气空间,即领空;和国家领土以外的陆地 和水域之上的空气空间,即公空。 公空是指公海以及非国家领土的上空,不归属任 何国家的主权管辖,因而是对一切国家自由开放
的,任何国家的航空器都可以自由飞越。



领空的边界:平面边界;垂直边界。 领空是以地球中心为顶点,由与国家在地球表面的领陆和领 水的边界相垂直的直线所包围的圆锥形立体空间。 “每个国家对于其领空的主权权利一贯自由地行使至苍穹” 的领空高度无限论,直到20世纪40年代不存在任何问题。 1957年,第一颗人造卫星上天后,出现外层空间的概念,逐渐 形成了外层空间法。就其划定方法存在空间论(spatial approach)和功能论(functional approach)。
一、领空管理制度

禁区(prohibited area)缔约国为了军事需要和公共安全的理由,得指

民用航空法 课件

民用航空法 课件

民用航空运输概述
民用航空运输的定义:使用航空器进行旅客、货物、邮件等运输的一种方式 民用航空运输的特点:速度快、效率高、覆盖面广、安全性高 民用航空运输的种类:国际航空运输、国内航空运输、地区航空运输 民用航空运输的法规体系:国际公约、国内法律、行业规范等
民用航空客货运输合同
合同主体:航空公司、 旅客或货主
民事责任:因航空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由航空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违反民用航空法规,由民航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因航空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际责任:涉及国际航空运输的,根据国际公约和双边协定处理法律责任
THANKS
XXX
空中交通服务
空中交通服务是指为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导航、通信等服务。 空中交通服务包括空中交通管制、飞行情报、通信导航监视等。 空中交通服务由民航局、空管局、机场等单位提供。 空中交通服务是民用航空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飞行安全、提高飞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Part Three
民用航空运输法律 制度
环境保护:关注航空运输对环境的 影响,提倡绿色航空
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全 球航空业的发展和安全
Part Two
民用航空法主体
航空器
定义:用于航 空活动的飞行

类型:飞机、 直升机、滑翔
机、飞艇等
所有权:国家、 企业、个人等
管理:民航局、 航空器制造企 业、航空器运
营企业等
民用机场
民用机场的定义:为公众提供航空服务的机场 民用机场的分类:国际机场、国内机场、通用机场等 民用机场的设施:跑道、航站楼、塔台、停机坪等 民用机场的管理:由民航局、机场管理公司等负责管理和运营

第二章空中航行的法律制度ppt课件

第二章空中航行的法律制度ppt课件
但如何对待违反这些规则的航空器呢?
– 主权国家基本上可自由适用适当的措施以保护他 们的领空并阻止侵犯行为。
• 然而,外国航空器侵入一国领空,往往呈现 复杂的情形,有平时和战时之分,有民用航 空器与国家航空器,特别是军用航空器之别。 因此国家对入侵航空器行使主权,采取一切 必要措施,应当符合国际法的规定。所采取 的措施应当既是必要的,又是适当的。
第三节 航空自由或权利
• 航空自由最早是由加拿大代表在1944年 芝加哥会议上提出的。
• 在会议上,从“二战”后发展国际长途 航空运输的考虑出发,加拿大代表把一国 民用飞机飞入、飞经外国的经营权利划分 为四种,称作四种“航空自由”。经美国 代表的补充,形成了所谓五种“航行自由” 的说法。
一、五种自由(权利)的定义
• 第一次世界大战(1915~1919)顺利解决了上述对峙。 1919年巴黎和会上缔结的第一个国际航空法典——《空中 航行管理公约》,在第一条中就将领空主权宣布为一条习 惯国际法规则:
• “缔约各国承认,每个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空气空间具有完 全的和排他的主权。”
• 领空主权原则作为一项习惯国际法,不仅对缔约国有约束 力,而且对所有国家都有约束力。从此以后,领空主权原 则即成了航空法的基础。
– 领海,由原来的3海里扩大到12海里。
– 单方拓展领海边界,如毗连区、专属经济区、 防空识别区(一般认为应类同公海)等。
• 垂直边界:即空气空间的上限或外层空间的下 限。
• -1957年10月4日前苏联发射第一颗人造 卫星后,没有任何国家抗议卫星轨道侵 犯了其主权,因而很快就确定了对空气 空间的主权并不意味着向外层空间的无 限延伸。
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不同法律地位
外层空间:
根据外层空间法实行自由探索,不受任一国家 主权管辖,不得为任何国家占有的制度。(宇 航器有无害过境权)

民航法律法规 第一章 导论PPT课件

民航法律法规  第一章 导论PPT课件
13
第三节
民航法的渊源
➢ 法律渊源是法学上的一个术语,是指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 民航法的渊源,即民航法的组成和具体的表现形式。 ➢ 民航法的形式渊源较之其他一些法的渊源有其自身的特 点,它主要是由制定法或成文法组成的。
国际条约
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和习惯国际法
国内法及法院判例
其他
14
第三节
民航法的渊源
民航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民用航空活动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关系, 同时应协调民用航空与非民用航空,特别是与军用航空的关系。
5
第二节
民航法的特征
一、民航法的国际性
① 航空活动具有天然的国际性;在航空法的发源地欧洲尤为突出。大国 也不例外,如航空犯罪的预防与惩治;
② 航空涉及到主权(管辖权)、领土、国籍、国家之间及与国际法律实 体之间的关系,统一私法及许多法律问题
➢ 航空器分为民用航空器与国家航空器(军事、海关、警察部门)。军用 航空活动归战争法调整。
12
第二节
民航法的特征
五、民航法其他特征
➢ 技术性
航空器结构复杂,需要严格技术管理;形成民用航空器适航、民用航空 机场管理、空中交通管制三大技术特色领域
➢ 强制性 任意性条款少,强制性条款多
➢ 行为法 不仅设定权利义务,而且设定权利的实现方式和义务的承担方式
➢ 国内航空法的渊源
我国的航空法分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三个层次。
我国的航空法是以颁行的《民用航空法》为核心,由下列各部 分构成:
(一)国家颁布的关于民用航空的专项法律。
(二)国家颁布的其它法律中关于民用航空的法律规范。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需要时就民用航空事项做出的决议和决定。
(四)国务院的有关行政法规和民用航空规章(包括与中央军委联合 发布的),这是航空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航法律法规(项目一) PPT

民航法律法规(项目一) PPT

(三)国内法和法院判例 各国的国内法和法院判例,在航空刑法、航空民事责任等方面有重大影响。
(四)国际惯例 国际惯例是国际法的重要渊源之一。是在长期反复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某一特定领域内的 习惯性做法或通例,最初被某些国家长期反复使用
(五)国际组织的立法和准立法文件 最显著的是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以及区域性国际组
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使用民 用航空器在区域之间进行位置移 动的活动,包括定期航空运输和 不定期航空运输。
公共航 空运输
通用 航空
是指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一 切民用航空活动。通用航空包括 航空作业、急救飞行、航空训练、 航空体育等。
大家学习辛苦了,还是要坚持
继续保持安静
民航法调整民用航空活动产生的社会关系,其范围是十分广泛的。 有关航空的国际条约和各国的国内法都具有如下共同性:
2 .为制止航空犯罪的国际公约有: (1)《东京公约》、(2)《海牙公约》、(3) 《蒙特利尔公约》、(4)《制止在国际民用航空机场发生的非法暴力行为以补充 1971年9月23日订于蒙特利尔的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的议定书》。
3.为航空损害赔偿实行统一规则的华沙《统一国际航空运输中某些规则的公约》。
的作用。国务院颁布的有代 表性的行政法规有:
《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 (1993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1996年7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 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 (1997年10月21日)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 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2006年1月22日)
任 务 实 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 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民用航
空活动的法律,是我国民航发展历史 的重要里程碑。请在网上查阅相关资 料,写一篇分析《中华人民共和民航法的综合性是指调整民用航空及其相关领域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

《国际航空法》PPT课件

《国际航空法》PPT课件

二、1955年《海牙议定书》
三、1966年《蒙特利尔协议》
四、国际航协的承运人协议
五、1999年蒙特利尔《统一国际 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最主要的变化是体现在责任制度和责任限额方面,具 体有以下几方面:
1.提高对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对客运、货运均采取严格责任 制度。 2.增加了第五种管辖权。 3.恢复了运输凭证的正常功能。
(一)国内载运权 (二)禁区和在非常情况下对飞行权利的限制和禁止
(三)当地法律规章的适用
五、航空器的定义
六、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第三节 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
一、1929年《华沙公约》
(一)《华沙公约》的适用范围 (二)运输凭证 (三)航空运输责任制度
1.推定过失责任原则 2.限制承运人责任 3.承运人的无限制责任 4.管辖法院和诉讼时效
2.关于危害航空器飞行安全的规定。
3.关于破坏国际航空机场安全的规定。
4.其他危害国际航空安全运输的规定。
(二)我国刑法对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犯罪的规定
1.劫持航空器罪。
2.危害飞行安全罪。
3.破坏航空器罪。
4.破坏航空设施罪。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一)我国航空法的特点
1.突出和强化了安全管理的内容,《民用航空法》用五章的 篇幅来规范安全管理 2.在规定民用航空行政管理的同时,注重民商法律规范的建 立和完善。 3.《民用航空法》吸收了现有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际航空公约的规定,力图 使民用航空法律制度与国际通行的规则接轨,具有较强的国 际性,也有利于我国民航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4.《民用航空法》确立了国家对空域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 从而能比较现实地解决我国航空史上历来存在的民用航空与 军用航空之间的矛盾。

《航空法规全》课件

《航空法规全》课件

中国民用航空局
了解中国民用航空局的职责和作用,包括民航管理、民用航空市场监管、空中交通管理和机场管理等方面。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介绍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的历史和职能,包括标准化、监管、合作和信息交流等国际航空领域的重要组 织。
国际航空法律体系
探索国际航空法律体系的构建和发展,包括国际航空公约、国际航空条约和 国际航空法院等重要法律机构。
《航空法规全》PPT课件
本课件旨在全面介绍航空法规,包括航空法律法规概述、航空法学基础、中 国民用航空局、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航空法律体系和航空安全管理体系。
航空法律法规概述
了解航空法律法规的概要,包括国内外的相关法规、航空业的法律框架以及 航空法的历史背景。
航空法学基础
探索航空法的基本原理和核心概念,包括航空领域的法律规范、航空法的法 律适用特点和航空法学的学科体系。
航空安全管理体系
了解航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内容,包括航空事故调查、飞行安全监察、安全标准制定和飞行员培训等方面。
Hale Waihona Puke

国际法-国际航空法PPT课件(精选)PPT文档共49页

国际法-国际航空法PPT课件(精选)PPT文档共49页

谢谢!
Hale Waihona Puke 4926、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一种能应付逆境的态度。——卢梭

27、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2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29、勇猛、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达·芬奇

30、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叔本华
国际法-国际航空法PPT课件(精选)
11、不为五斗米折腰。 12、芳菊开林耀,青松冠岩列。怀此 贞秀姿 ,卓为 霜下杰 。
13、归去来兮,田蜀将芜胡不归。 14、酒能祛百虑,菊为制颓龄。 15、春蚕收长丝,秋熟靡王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 第三十八条 偏离国际标准和程序
– 任何国家如认为对任何上述国际标准或程序,不能在一 切方面遵行,或在任何国际标准或程序修改后,不能使 其本国的规章或措施完全符合此项国际标准或程序,或 该国认为有必要采用在某些方面不同于国际标准所规定 的规章或措施时,应立即将其本国的措施和国际标准所 规定的措施之间的差异,通知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空中 航行
国际航 空运输
国际民 航组织
最后 条款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一条 主权
– 各缔约国承认每一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域具有完全 的和排他的主权。
• 第三条 民用航空器和国家航空器
– 一、本公约仅适用于民用航空器,不适用于国家航空 器。
– 二、用于军事、海关和警察部门的航空器,应认为是 国家航空器……
国际民航组织(ICAO)
• 第四十三条 名称和组成 – 根据本公约成立一个定名为“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组 织。该组织由大会、理事会和其他必要的各种机构组成。
国际民航组织(ICAO)
• 依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 时间:1947年4月4日正式成立 • 联合国系统15个专门机构之一,
是负责处理国际民航事务的政府 间组织。 • 成员国—190个 • 总部:加拿大蒙特利尔
国际民航组织(ICAO)
• 发展国际空中航行的准则和技术标准 • 促进国际空中航空运输的规划和发展
安全、经济、平等、 发展
• 保证全世界国际民用航空安全地和有秩序地发展 • 鼓励为和平用途的航空器的设计和操作的技艺 • 鼓励发展国际民用航空应用的航路、机场和航行设施 • 满足世界人民对安全、正常、有效和经济的航空运输的
– 一缔约国的航空器如在另一缔约国的领土内失事,并导致死亡 或重伤或表明航空器或航行设施有严重技术缺陷时,失事所在 地国家应在该国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照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建 议的程序,着手调查失事情况。航空器登记国应有机会指派观 察员在调查时到场,主持调查的国家应将关于此事的报告及调 查结果通知航空器登记国。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修订
非实质内容的修订较多: 理事会和航委会扩大, 不同语种的文本增多,等等。
第94条1款:任何修正案,须经大会2/3票数通过,并在 大会规定数量的缔约国批准后,对已经批准的国家生效。 规定的国家数目应不少于缔约国总数的2/3。
国际民航组织(ICAO)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 第三十七条 国际标准及程序的采用
– 各缔约国承允在关于航空器、人员、航路及各种辅助服务的规章、标准、程序 及组织方面进行合作,凡采用统一办法而能便利、改进空中航行的事项,应尽 力求得可行的最高程度的一致。为此,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应根据需要就以下项 目随时制定并修改国际标准及建议措施和程序:
员工基础安全培训
国际民航法律法规
2011年4月
国际民航公约与附件
内容
•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 • ICAO技术规范 • 我国和ICAO的关系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DOC 7300)--《芝加哥公约》
需要 • 防止因不合理的竞争而造成经济上的浪费 • 保证各缔约国的权利充分受到尊重,每一缔约国均有经
营国际空运企业的公平的机会 • 避免各缔约国之间的差别待遇 • 促进国际空中航行的飞行安全 • 普遍促进国际民用航空技术在各方面的发展
ICAO-主要技术活动
• 通过制定公约附件、技术文件以及对这些技术性文件的不断修 订,完善全球统一的标准和建议措施以及航行服务程序;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 第二十五条 航空器遇险
– 各缔约国承允对在其领土内遇险的航空器,采取其认为可行的 援助措施,并在本国当局管制下准许该航空器所有人或该航空 器登记国的当局采取情况所需的援助措施。各缔约国搜寻失踪 的航空器时,应在按照本公约随时建议的各种协同措施方面进 行合作。
• 第二十六条 失事调查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芝加哥会议
召开时间:1944.11.1 – 12.7 参加国:54个 出席人数:700余人 当时的中国政府派代表出席了会议,并签署了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芝加哥公约》签字仪式(1944年12月7日)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签订
• 签订于1944年12月7日,参加芝加哥会议的54个国家中 的52个国家在文件上签字。
– 任何国家如在国际标准修改之后,对其本国规章或措施 不作相应修改,应于国际标准修正案通过后六十天内通 知理事会,或表明它拟采取的行动。
– 在上述任何情况下,理事会应立即将国际标准和该国相 应措施间在一项或几项上存在的差异通知所有其他国家。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修订
历史上经历多次修订,但重大实质性修订很少: 1947年5月根据联合国大会要求各专门机构采取同样立 场,增设了第93分条。 1980年增加第83分条,将公约规定的某些职能和义务转 移到另一缔约国。 1984 年增加第3分条,明确禁止对民用飞机使用武器。
• 一、通信系统和助航设备,包括地面标志; • 二、机场和降落区的特征; • 三、空中规则和空中交通管制办法; • 四、飞行和机务人员执照的颁发; • 五、航空器的适航性; • 六、航空器的登记和识别; • 七、气象资料的收集和交换; • 八、航行记录簿; • 九、航空地图及图表; • 十、海关和移民手续; • 十一、航空器遇险和失事调查; 以及随时认为适当的有关空中航行安全、正常及效率的其他事项。
• 1947年4月4日生效。 • 加入公约,即意味着加入了国际民航组织;现缔约国总
数为190个。 • 公约是国际民航组织成立和工作日常运转的法律依托,
是国际民航组织的“宪章” 。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 原则
公约开宗明义,在序言中宣布, 签字各国“使国际民用航空按照 安全和有序的方式发展,并使国 际航空运输业务建立在机会均等 的基础上,健康地和经济地经 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