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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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机构设置
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内设十二个职能部、科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察室)、组织人事科、综合法规科、信息科、财务(总务)科、安全监督(协调)部、公共交通部、出租(租赁)汽车部、省际客运部、货运部、汽车服务部。
其中:安全监督(协调)部内设安监科、协调科;公共交通部内设质监科、线站科、车辆科;出租(租赁)汽车部内设质监科、出租汽车科、租赁汽车科;省际客运部内设场站科、班线科、包车科;货运部内设货运科、危险品科;汽车服务部内设质监科、汽车维修科、驾驶员培训科。
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1、协助处党委、行政领导处理、协调日常事务;
2、负责公文的处理工作和格式化规范工作,负责党委、行政工作总结、计划等综合性文件的起草;
3、负责对处行政领导的文秘服务工作,做好行政系统的督查工作,按要求撰写督察报告,对明确由办公室督办的领导批件进行督查反馈;
4、负责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对党委决策的落实进行督促检
查,以及党委组织的各项调查研究工作,推进行业两个文明建设;
5、负责党务、政务信息的综合、撰写、反馈,组织汇编处大事记;及时向领导准时、有效地反映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处对外新闻宣传管理工作;积极配合《上海交通报》、交通网的宣传,发挥行业通联站作用,扩大行业宣传;
7、负责处档案管理和誊印室管理;
8、负责处信访工作,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
9、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提案的办理工作;
10、负责处行政机要工作,做好处党委、行政印鉴、介绍信和单位代码证的保管、使用管理;
11、负责处外事工作,做好因公出国管理和对外交流活动管理;
12、负责处接待工作;负责处的会务工作,做好处务会、处长办公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会同行政各部门做好处领导会议、活动安排;负责处行政值班工作;
13、根据委有关要求负责处保密工作组的日常工作,制定好计划,做好定密工作,落实各项保密制度,具体实施保密检查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处值班室(归口办公室)
1、负责处行政值班电话的接听、处置;
2、传递领导对突发应急预案前期处置的指令;
3、做好值班记录、基础台帐,定期对市民的投诉情况与行业服务的动态情况进行分析
4、协助公安机关、执法总队及相关管理部门查询经营企业、车辆和个人等有关信息;
5、协助业务部门做好节假日“黄金周”相关数据的传送工作;
6、负责网上接收委指挥中心下达的《城建热线信息单》;
7、负责从网上派发、回收给各业务科室处置的《城建热线信息单》;
8、负责催办即将逾期的《城建热线信息单》;
9、负责做好《城建热线信息单》的审核、回访工作,以及网上回复委指挥中心的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二、纪委(监察室)
1、监督检查处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定、决议的情况;
2、监督检查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3、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党员的廉政和警示教育;
4、按规定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5、受理处系统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和控告;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6、依法履行监察职能,加强政风监督,实施过错责任追究;
7、负责城市交通行业行风建设;
8、负责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日常审计、领导人员任期(离任)审计、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国家投资工程项目审计;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事项,开展专项审计;
9、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三、组织人事科
1、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审核、贯彻各项组织制度;
2、负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推广先进事迹的教育工作;
3、负责处统战工作;
4、负责开展党的“双评”工作,树立和宣传、推广党内先进典型;
5、负责处的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开好党代会,加强党的
组织建设;
6、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建立制度,定期向党内公开;
7、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做好发展工作;
8、负责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协助领导班子建设;
9、负责科级干部的考察和任免,制定、审核后备干部培训选拔计划及推荐、选拔、考察工作;
10、负责内设机构及干部的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
11、负责指导行业协会党建工作,加强与协会的沟通和联系;
12、负责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制定、审核工作人员上岗管理规定等各项制度;
13、负责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设置及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职工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
14、负责制定、审核科室部门的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
15、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工资福利、人员调动和军转干部安置等,做好各类证件、证书的年鉴、审核工作;
16、负责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管理及信息管理系统的采集维护,编制完成报表及报表分析;
17、配合党办和监察室做好综合治理以及对管理范围内的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
18、支持工会、共青团开展工作;
19、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四、综合法规科
1、负责统筹运管处法制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负责制定处年度立法计划,组织各部进行立法调研、参与立法起草,并与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及委相关处室协调;
3、负责会同各部拟订、完善交通行业行政许可、备案及相关事项的流程,并牵头与横向部门协调;
4、负责制定处行政检查法律文书,会同各部建立、完善行政检查执法台帐和工作流程;
5、负责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组织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配合纪检部门对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进行追究;
6、负责进行行政和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并负责办理行政执法证件;
7、负责统筹运管处政策研究工作。会同各部进行价格、税费等政策研究,拟订相关实施方案;
8、负责统筹运管处课题研究工作。会同各部进行软课题和标准(规范)的研究起草,并对转化、应用情况组织后评估;
9、负责运管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制定处统计工作规范和流程;制作行业综合统计报表和统计年报。组织交通行业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