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关税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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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海关于 2006年3月1日填发税款缴款书,但公司迟 至3月27日才缴纳500万元的关税。海关应 征收关税滞纳金(B )。(2006年)
• A.2.75万元
• B.3万元
• C.6.5万元
• D.6.75万元
• 【例题】关税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 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 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 期缴纳税款,但最多不得超过(B)。 (2004年)
• • 贷:应交税费—— • • 借: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
三、外贸企业代理进出口业务关税的核算
外贸企业代理进出口业务所缴纳的关税实际上是替委托
方代垫代付的,在代理出口与委托方结算时还需收回,为 此,要应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或“预收账款”
•
• 借:银行存款
• 贷:预收账款——
•
• 借:应收账款——受托方
【第八章】关税的会计核算
第一节 进出口的基本流程
• 一、申请进出口权需要准备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变更后的)(原件、 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经营范围变更后的)(原件、 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现住址、联 系电话 5.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现住址、联 系电话 6.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开外币账户银行的名称、 地址 7.企业章程(经营范围变更后的)(复印件)
(一)进口货物应纳关税
• 【例3】某市大型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兼营商品加工、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 2007年12月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进口化妆品一批, 支付国外的买价220万元、国外的采购代理人佣金 6万元、国外的经纪费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 地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11 万元;支付海关地再运往商贸公司的运输费用8万 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3万元;要求:分别计算 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30%)
• 8.公章、法人名章 9.公司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10.名称、地址的英译文 11.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副本(原件、复印件) 12.属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复印件)
• 13.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还需提交 合法公证机关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 14.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还需提交经合法公 证机关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三、关税税率
• • 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申
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 (一)进口关税税率 • 1. 进口关税分为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
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共五
•
三、关税税率
税率形式 适用范围
最惠国税 率
协定税率 特惠税率
①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O 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②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 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
③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原产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 易协定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
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 地区的进口货物
普通税率 原产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进口货物
三、关税税率
• 2.计征办法:进口商品多数实行从价税,对 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 (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 低到高设置计征关税的办法)。
•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 第三节
• 在我国现行的外贸体制下,符合条件的工 业企业和自营出口的商业企业经有关部门
一、进口关税的会计核算
• •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 • 借:应交税费—— •
国家为了鼓励出口,一般情况下,不征收 出口关税;如果征收,则企业计提应交出
• (一)关税缴纳 • 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
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 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 2.纳税期限: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 应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之日起15日内 向指定银行缴纳。 • 3.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海总部署批准,可 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一)进口货物应纳关税
• 【例1】某公司进口美国产“蓝带”啤酒500箱,
每箱24瓶,每瓶容积500毫升,价格为(CIF)为 3000美元,当日外汇市场汇率为1:8.21,适用优 惠税率3元/升。 • 应纳税额=500*24*500÷1000*3=18000元 • 【例2】广州甲进出口公司2006年8月26日进 口2台美国产摄像机自用,每台价格为(CIF) 14000美元,外汇牌价为1美元=8.20人民币元, 从量税为每台13280元,从价税为3%。 • 应纳关税税额=2*13280+14000*2*8.20*3%= 33448(元)
• 解析:进口环节应缴纳关税= (220+4+20+11)×20%=51(万元)
• 进口环节应缴纳消费税= (220+4+20+11+51)÷(1-30%) ×30%=131.14(万元)
• 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 (220+4+20+11+51+131.14)×17%=74.31 (万元)
七、关税征收管理
①经批准转为内销,向海关申报转为内销之日 实施的税率征税 ②未经批准擅自转为内销的,则按海关查获日 期所施行的税率征税 应按其申报正式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①应按其原运输工具申报进口日期所实施的税 率征税 ②原进口日期无法查明的,可按确定补税当天 实施的税率征税
应按原征税日期实施的税率征税
按货物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按查获日期实施的税率征税
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予补税的
溢卸、误卸货物事后确定需征税的
对由于税则归类的改变、完税价格的审 定或其他工作差错而需补税的 缓税进口的货物以后交税时 查获的走私进口货物需补税时
税率的适用 应当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 实施的税率征税
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 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四)关税补征和追征
• 1.关税补征,是因非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 成的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补征期为缴纳 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
• 2.关税追征,是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 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追征期为进出口货 物完税之日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并加 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五)关税纳税争议
• 在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可 以向海关申请复议,但同时应当在规定期 限内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关税,逾期则 构成滞纳,海关有权按规定采取强制执行 措施。
(一)进口货物应纳关税
• 1.以我国口岸到岸价格(CIF)成交的,或者和 我国毗邻的国家以两国共同边境地点交货价格成 交的进口货物,其成交价格即为完税价格。
• 应纳税额=CIF×关税税率 • 2.以国外口岸离岸价(FOB)或国外口岸到岸价
格成交的,应另加从发货口岸或国外交货口岸运 到我国口岸以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 • 应纳税额=(FOB+运杂费+保险费)×关税税 率 • 3.以国外口岸离岸价格加运费(即CFR价格)成 交的,应另加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 • 应纳税额=(CFR+保险费)×关税税率
• D.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进口货物,分期付税时适用海关接 受纳税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 施的税率征税
四、关税的计税依据
• 进境物品的关税以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 • •
五、关税的税收优惠
• 关税减免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临时 减免三种类型。
1. 进口货物如有以下情形,经海关查明属实,可 酌情减免进口关税:
四、进出口基本通关指南
• (一)业务流程 • 1.预录入申报 • 2.现场接单 • 3.税费征收 • 4.货物查验 • 5.货物放行 • 6.结关 • 7.证明联的签发、补签
(二)需要提交的单证
•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发票、合同、装箱 单; 2.提(运)单;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用); 4.涉及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件的,需提供 进出口许可证件; 5.加工贸易货物,需提供加工贸易手册; 6.减免税货物,需提供《征免税证明》; 7.代理报关委托书; 8.其他单证。
2. 在境外运输中或在起卸时,遭受损坏或者损失 的。
3. 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者 损失的。
4. 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 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
5. 强调法定减免和部分特定减免。P229
六、关税的计算
其从价计征的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 其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二、申请进出口权对申办企业的要求
• 企业只有申请了进出口权才可开展自营进 出口业务,目前国家对企业申请办理进出 口经营权已经放开,并无注册资金及年销 售额大小的限制,只要是企业,有营业执 照即可办理。私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也可 以申请进出口经营权。
三、申请进出口权需要办理的手续
• 申请进出口权需要到工商、商务局、税务、 海关、电子口岸、外管局、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等多个部门办理注册备案登记手续。
第二节 关税的基本内容
• 一、关税的基本概念 • 关税是指由海关对我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
进境物品征收的一种税。我国《进出口关 税条例》于2003年10月29日由国务院第二 十六次常务会议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
•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 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 其中,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是指携带物品进 境的入境人员、进境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 他方式进口物品的收件人。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 人可以自行办理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纳税手续。接受委托的人应当遵守对纳税义务人
• (二)出口关税税率
• 国家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 盲目进口、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半制成品 征收出口关税,采用一栏比例税率(20%40%)
三、关税税率
• (三)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 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
• (四)税率的运用 • 一般规定:1. 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纳税义
•
——受托方
•
(代垫进口关税)
•
• 借:银行存款
• 预收账款——受托方
• 贷:应收账款——受托方
•
—销收入
第四节
• 一、进出口关税纳税申报表填制 • 我国现行进出口关税纳税申报表即海关进
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按照不同业务分别设 计的,可分为:一般贸易进出口报关单; 来料加工贸易进出口报关单;补偿贸易进 出口报关单等
(二)关税强制执行
• 两种形式:1.征收关税滞纳金。关税滞纳金 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万 分之五)×滞纳天数;
• 2.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缴款书 之日起三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 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 等强制措施。
(三)关税退还
•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 书面声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 并加计同期银行利率计算的利息:
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 税;2. 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适用该 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实 施的税率。
具体情况 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 减免税的进口货物,后因情况改变经海 关批准转让或出售或移作他用需予补税 的 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进口货物,分期付 税时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等属于保税性质的 进口货物转内销的
• 1.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 • 2.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
短缺情况,经海关审查认可的;
• 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 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对已征出口关税的出 口货物和已征进口关税的进口货物,因货物种或 规格原因原状复运进境或出境的,经海关查验属 实的,也应退还已征关税。
• 【例】下列关于进出口货物补税和退税时,适用的正确税 率是( BCD )
• A.属于减免税的进口货物,后因改变用途需予补税的,适 用该进口货物原申报进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
• B.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等属于保税性质的进口货物,如经 批准转为内销,应按向海关申报转为内销之日实施的税率 征税
• C.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予补税时,应按其申报正 式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