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三旧改造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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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旧改造政策相关解读
关于三旧改造节约用地相关意见
1、城中村可直接将集体土地申报转国有用地
只要三分之二村民通过,村集体可以报给办事处,再报给市政府,之后报给省政府办理审批手续,不用按照现在的征地程序,进行公示、听证等环节,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
2、小面积土地不超过百分之十,可纳入改造方案一同申报
在三旧改造过程中,有一些未经使用且面积不大的地块,被称为边角地、插花地、夹心池,如果面积小于3亩,且不超过改造面积的百分之十,即可一同报省里审批,进行征地
3、土地收益可返还企业和农村集体
原有政策,土地收入专款专用,用作土地储备和征地费用,但按照三旧改造的政策,国有企业用地纳入三旧改造后,在收购土地时进行招拍挂,扣除办证成本可以将不超过六成的利润返还企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三旧改造的,百分之六十可返还给村集体
城中村改造四大优惠政策
1、登记国有土地按照现状确定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工
作意见指出,允许土地直接登记为国有土地,允许现状出让和熟地出让,对于符合省政策规定的城中村,现状建设用地可直接按照现状确定地类,也就是说,在整体改造的城中村中,现在用作
商业的用作商业,现在用过住宅的用作住宅,从而使商业得到合理的补偿;
2、村自主改造可协议出让土地村自主改造,可施行协议出让
土地,并享受优惠的土地出让金政策。在财税资金扶持方面,土地收入的六成用于支付村集体发展。对于综合政治类项目,广州将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旧厂房、空闲或低效用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以流转的方式自主招商融资进行改造。
3、不足基准面积可补差价对于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今后广
州市将施行复建补偿、货币补偿等多种补偿方式,对合法面积施行拆一补一,参照深圳、西安的做法,广州允许村和区依照实际情况确定拆迁补偿基准面积,村民拆迁房屋不足基准面积的,允许村民在成本价补交差价的基础上,按基准面积进行补偿安置,而对于超过基准面积部分,按照建安成本进行货币补偿。复建安置房将施行村民自信房屋与经常性租赁房屋另址分开建设的方式4、安置房转变土地性质后可买卖首先村民是否将安置房的土
地性质从集体转为国有,这一步是自愿的。转为国有用地的房屋,在补交了土地出让金之后可以进入市场进行出让,保留集体用地的,不能进行买卖。
三旧改造最新政策动向
通过引入市场参与主体整体推进城中村改造,解决资金难问题,但通过卖地融资方式如何控制成本也成为难题,广州市三旧改造办公室编
制了三旧改造指引,目的是让城中村改造标准有章可循,防止漫天要价,融资时推高地价。
最低复检标准为多层,标准2257元/平方米,超高160米以内带地下室和电梯的,3724元/平方米。
标准:1、村民住宅复建统一面积为280米,不足的不足,超过的可赔偿商业物业。
2、证住宅建筑按1000元/平方米补偿。
3、迁移按照20元/平方米一个月补偿,期限两年。
在租金标准高的地区,超过280平方米的按照3:1,补偿,也就是3平方米补1平方米的商业。同时标准通用与各个城中村改造的方案,不会因为某个村位置好,就给很高的补偿,此举将有效控制补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