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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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原因及对策
时间:2010-09-2813:52作者:张伟蒋杨久新闻来源:正义网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我国在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迅猛发展,然而快速的发展也带来领域内腐败现象的不断滋生蔓延,导致工程建设领域成为我国职务犯罪的重灾区,并且呈现逐年上升之势。为使这一突出问题得以妥善解决,针对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问题现状,研究该领域存在的具体问题,以寻求解决我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问题之可行办法。
一、铜川市王益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问题的现状
2010年,按照高检院的指示,铜川市王益区检察院积极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反贪部门立案查办了多起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其中包括贪污案件2案5人,受贿案件2案2人,并且该四案七人犯罪事实具有一定关联性,属于典型的窝案、串案。同时,结合近几年本区该领域职务犯罪情况,发现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率正逐年上升,并且呈现出易发、多发、集中爆发的趋势。
二、铜川市王益区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具体问题
通过查阅案卷材料,相关单位招投标及财务资料,走访调查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并对走访调查取得的材料进行整理分析,发现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承包合同审查和工程款划拨等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工程招投标不规范
2009年,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五(试行)》的要求,购买安装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系统”软件,刻制了“查询行贿档案专用章”,对外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行工程建设领域廉洁准入制,要求辖区内参加投标的法人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应当提前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等到预防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将对投标人信息资料进行查询并结合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决定是否对其出具《铜川市王益区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资质证明》,未获得此证明的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但是,廉洁准入制度实行以来,效果并不明显,很多招标单位并不重视,对于廉洁准入制度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觉得《资质证明》可有可无,允许未获得《廉洁准入资质证明》的建筑企业、单位参加招投标,这些不规范行为让一些有不良记录、廉洁资质差的企业、单位得以顺利过关,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埋下隐患。
2、审查监督机制不完善
以某国公司下属项目部经理席某涉嫌贪污工程材料款一案为例,该席在任项目部经理时,利用职务之便,假冒他人名义捏造施工队,与该项目部签订虚假劳动施工合同,在工程结算时该席又冒充他人名字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冒领工程款。该公司在工程款划拨方面也缺乏严格的审查监督机制,财务部门仅凭施工合同和工程结算单就将工程款打到指定账户,并不对合同及结算单是否真实进行严格审查,不能及时发现虚假合同,虚假结算单,导致席某能顺利地利用虚假的工程队和虚假分包合同,从公司套取了20余万元工程款,挥霍一空。企业、单位审查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不严谨致使有些干部可以借机钻法律空子,为自己谋利益,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
3、法律意识淡薄,防腐防变能力差
以席某为例,该席年轻有为,不到30岁就已经当上了项目部经理,本来有着大好的前途,然而席某没能抵制住金钱的诱惑,逐渐迷失了自己的人生方向,开始腐化、堕落,走向一条不归路。仔细分析席某的堕落过程,发现其缺乏法律知识,存在侥幸心理,在其接受办案人员讯问的时候,仍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所犯何罪。法律意识淡薄,防腐防变能力差,是席某走向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4、行业潜规则盛行
工程建设领域历来存在行业潜规则,企业、单位或个人为了承包工程而请客吃饭、送礼的现象屡禁不止。以今年立案查办的某国有煤矿计划科科长孔某、副科长王某受贿案为例,相关企业为多承包工程、验收时少麻烦、顺利结算工程款,以好处费的形式分别给予二人2万元和1万元。该二人自恃负责关键部门,手中握有权利,能节制相关单位而欣然接受贿赂,在接受调查之初他们还觉得这根本就是很平常的事,没必要兴师动众,可见其腐败思想根深蒂固。
5、集体作案危害严重
以孙某等4人集体作案贪污公款为例,孙某在其担任某国有公司下属项目部经理职务期间,为了顺利达到贪污公款的目的,串通材料员南某、会计肖某集体作案,套取公款购买车辆挂户到私人名下,再将车租回到单位,以汽车租赁费的形式套取公款5万余元三人进行私分。孙某调离之后,南某、肖某利用上述经验与随后任命的项目部经理刘某进行串通,三人再次以汽车租赁费的形式套取公款7万余元进行私分。这种多人集体作案、犯罪经验相互传递的形式在工程建筑领域得以蔓延,必将对该领域的廉政建设造成严重后果。
三、解决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问题的几点对策
以上几点是工程建设领域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承包和工程款划拨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以上问题,通过对收集的材料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以下几方面对策:
1、建立规范的招投标机制
针对招投标过程中的不规范,加大力度完善招投标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招投标的各项制度,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加强对招投标从业机构和人员的规范管理,着力推行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廉洁准入制,凡是未获得《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资质证明》的企业、单位不得参与招投标,从而解决招投标过程中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为题,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2、加强对工程合同和资金结算、划拨过程的监督管理
各企业、单位要制定严格的工程建设合同审查监督机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能力等,签订合同时要有双方代表在场,防止出现合同造假。制定概算、预算、决算审核管理办法,监理建设项目、集中管理项目费用和定额标准,着力解决资金管理使用混乱,工程款划拨随意性等突出问题,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3、加强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防腐防变能力
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要与建筑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联手合作,以印发宣传资料,发放检察建议、召开案例分析会、开展预防调查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和廉政宣传,建立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检、监联手,建立廉政教育警示基地,定期组织建筑企业从业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