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课件-新版.doc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课件-新版.doc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课件-新版.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22128--2008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回收拆解工作的术

语和定义、企业要求、报废汽车拆解作业程序等管理技术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企业,回收

拆解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的企业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

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

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

本。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515 道路车辆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 19515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报废汽车End-of-Life Vehicles ;ELVs

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汽车。

3.2

回收Recycling

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报废汽车进行接收或收购、登记、标记、存储、并发放回收证明的过程。

3.3

拆解Dismantling

对报废汽车进行无害化处理、拆除可再利用的零部件和主要总成;按各物品的材质种类分解存放;对车体和结构件等进行压扁或切割的程序和方式。

3.4

注销Deregistration

将报废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的程序和方式。

3.5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ELV recycling and dismantling enterprises

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合法企业。

3.6

废液Waste liquid

存留在报废汽车中的燃料、发动机机油、变速器机油、传动

机构机油、动力转向油、冷却液、防冻液、制动液、风挡玻

璃洗涤液等各种液体。

4、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要求

4.1 场地

4.1.1 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0M2,其中作业场地( 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 面积不低于6000M2。

4.1.2 报废汽车存储场地( 包括临时存放) 的地面要硬化并

防渗漏。

4.1.3 拆解场地应为封闭或半封闭车间,地面应防止渗漏。

拆解车间应通风、光线良好,安全防范设施齐全,并远离居

民区。

4.1.4 应设置旧零件仓库。

4.1.5 存储场地和拆解车间的总排水口应设置油水分离装

置和与其相接的排水沟。

4.2 设施设备

4.2.1 具备车辆称重设备。

4.2.2 具备室内拆解预处理平台,并配备专用的废液收集装

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废液的专用密闭容器。

4.2.3 具备安全气囊直接引爆装置或者拆除、存储、引爆装置。

4.2.4 具备汽车空调制冷剂的收集装置。

4.2.5 具备分类存放含聚氯联苯或聚氯三联苯的电容器、机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容器。

4.2.6 具备车架剪断设备、车身剪断或压扁设备。

4.2.7 具备起重运输设备。

4.2.8 具备总成拆解平台或精细拆解平台。

4.3 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其专业技能应能满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含危险物质收集、存储、运输)等相

应要求。国家相关法规有持证上岗规定的,相关岗位的操作

人员应遵守规定持证上岗。

4.4 其他

4.4.1 具备电脑等办公设施

4.4.2 具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消防设施。

4.4.3 各类废弃物的存储设施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标准。

5、企业作业程序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作业程序应严格遵循环保和循环

利用的原则。接收或收购报废汽车后应按下列程序作业:

检查和登记

拆解预处理

报废汽车存储

拆解

存储和管理

图1 报废汽车拆解作业程序

5.1 检查和登记

5.1.1 检查报废汽车发动机、散热器、变速器、差速器、油

箱等总成部件的密封、破损情况。对于出现泄漏的总成部件,应采用适当的方式收集泄漏的液体或封住泄漏处,防止废液

渗入地下。

5.1.2 对报废汽车进行登记注册并拍照,将其主要信息录入

电脑数据库并在车身醒目位置贴上显示信息的标签。

5.1.3 前款提到的主要信息包括:报废汽车车主(单位或个人)名称、证件号码、牌照号码、车型、品牌型号、车身颜

色、重量、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出厂年

份、接收或收购日期。

5.1.4 将报废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5.1.5 向报废汽车车主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有关注

销书面材料。

5.2 拆解预处理

a) 拆除蓄电池,拆除液化气罐;

b) 直接引爆安全气囊或者拆除安全气囊组件后引爆;

c) 在室内拆解预处理平台使用专用工具和容器排空和收

集车内的废液;

d) 用专门设备回收汽车空调制冷剂。

5.3 报废汽车存储

5.3.1 应避免侧放、倒放。

5.3.2 如需要叠放,应使上下车辆的重心尽量重合,以防掉

落,且叠放时外侧高度不超过 3 M,内侧高度不超过 4.5M;对大型车辆应单层平置。如果为框架结构,要考虑其承重安

全性,做到结构合理,可靠性好,并且能够合理装卸,而对

存储高度没有限制。

5.3.3 应与其他废弃物分开存储。

5.3.4 接收或收购报废汽车后,应在 3 个月之内将其拆解完毕。

5.4 拆解

5.4.1 报废汽车预处理完毕之后,应完成以下拆解。

a) 拆下油箱;

b) 拆除机油滤清器;

c) 拆除玻璃;

d) 拆除包含有毒物质的部件(含有铅、汞、镉及六价铬的

部件);

e) 拆除催化转化器及消声器、转向锁总成、停车装置、倒

车雷达及电子控制模块;

f) 拆除车轮并拆下轮胎;

g) 拆除能有效回收的含金属铜、铝、镁的部件;

h) 拆除能有效回收的大型塑料件( 保险杠、仪表板、液体容器等) ;

i) 拆除橡胶制品部件;

j) 拆解有关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5.4.2 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拆解。

5.5 拆解的一般技术要求

5.5.1 拆解报废汽车零部件时,应当使用合适的专用工具,

尽可能保证零部件可再利用性以及材料可回收利用性。

5.5.2 应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所提供的拆解信息或拆解手册

进行合理拆解,没有拆解手册的,参照同类其他车辆的规定

拆解。

5.5.3 存留在报废汽车中的各种废液应抽空并分类回收,各

种废液的排空率应不低于90%。

5.5.4 不同类型的制冷剂必须分别回收。

5.5.5 各种零部件和材料都应以恰当的方式拆除和隔离。拆

解时应避免损伤或污染再利用零件和可回收材料。

5.5.6 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解体销毁的总成,拆解后应

作为废金属材料利用。

5.5.7 可再利用的零部件存入仓库前应做清洗和防锈处理。

5.6 存储和管理

5.6.1 应使用各种专用密闭容器存储废液,防止废液挥发,

并交给合法的废液回收处理企业。

5.6.2 拆下的可再利用零部件应在室内存储。

5.6.3 对存储的各种零部件、材料、废弃物的容器进行标识,避免混合、混放。

5.6.4 对拆解后的所有的零部件、材料、废弃物进行分类存

储和标识,含有害物质的部件应标明有害物质的种类。

5.6.5 容器和装置要防漏和防止洒溅,未引爆安全气囊的存

储装置应防爆,并对其进行日常性检查。

5.6.6 拆解后废弃物的存储应严格按照GB18599 和GB18597 要求执行。

5.6.7 各种废弃物的存储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5.6.8 固体废弃物应交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废物处理单

位处理,不得焚烧、丢弃。

5.6.9 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5.6.10 报废汽车典型废弃物的拆解及存储方法可参见附录

A。

6、企业管理

6.1 应建立相关制度防止报废汽车及国家禁止销售的报废

汽车总成零部件流向市场。

6.2 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操作和废弃物处理方面的培训,推

行培训上岗制度。

6.3 应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建立设施设备检修和维护制

度、废弃物环保管理制度等,并形成相应的管理文件。

6.4 应建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档案和数据库,对回收的报废

汽车逐车登记。记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弃物处理以及

拆解后零部件、材料和废弃物的流向等。档案和数据库的保

存期限应不少于 3 年。

6.5 应定期将回收拆解的相关数据报送所在省、自治区、直

辖市商务主管部门。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报废汽车典型废弃物拆解和存储方法及注意事项

废弃物处理方法及注意事项

安全气囊未引爆的安全气囊必须尽快拆除或者引爆,拆除和引爆的方法

应当参考汽车生产企业推荐的方法;

已经引爆的安全气囊可让其留在车内;

拆解下来的未引爆的安全气囊应放置于专用的防爆存储装置

中,于室内保存,避免露天存放。

燃油和油箱接收或收购报废汽车后应尽快拆下油箱并充分排空里面的燃

油;

区分可再用的燃油和不可再用的燃油(被水、灰尘等其他杂质

污染)并分别存放于密闭容器。

废油类将废油收集于密封容器存储,并置于远离水源的混凝土路面;(发动机润滑油、变各种废油可以混合在一起存储于同一容器;

速器机油、动力转向

不要将废油与防冻液、溶剂、汽油、去污剂、油漆或者其他物油、差速器油、制动

质混合;

液等石油基油或者合

不要使用氯化溶剂清洁装废油的容器。

成润滑剂)

铅酸电池首先鉴别铅酸电池是否可用,如不可用则区分是因为能量耗尽

还是因为破碎或者泄漏,把能量耗尽的电池和破碎泄露的电池

分别装入不同的容器存放;

如果铅酸电池仍可用,则拆下之后与不能使用的电池分开存

放,并注意防雨防冻;

避免长期( 6 个月以上)存放可用的铅酸电池;

铅酸电池不能填埋。

含铅部件在压扁、剪断报废车辆之前,一定要完全拆除含铅部件;

用足够强度的容器存储含铅部件,容器要密闭,防雨防雪;

含铅部件作为金属或者电池回收。

含汞开关尽快拆解含汞开关,拆解时注意不要弄破装汞的囊;

拆解后的含汞开关应存储在防漏密闭的容器,并防止装汞的囊

破裂;

只有获得特定许可的金属回收企业才能回收含汞开关。

制冷剂制冷剂需要符合环保规定的专门容器存储,并交给专门的制冷

剂回收机构回收利用。

玻璃挡风玻璃如不能分离其中的塑料层,则作为固体废物填埋。

废旧轮胎废旧轮胎交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废旧轮胎处理单位处理;

废旧轮胎的存放要符合有关安全和环保法规的要求。

塑料由于塑料材料的多样性,必须区分各种材料并分别回收处理。

注:本标准第 4.1.2、4.1.3、4.1.5、4.2.2、4.2.3、4.2.4、

4.2.5、4.4.2、4.4.3、

5.1.1、5.2、5.3.3、5.5.3、5.5.4、

5.6.1、5.6.3、5.6.4、5.6.55.6.6、5.6.8、5.6.9(红题字)为强制条款,其余为推荐条款。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护理)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与护理有关部分)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第十二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第十三条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第四章交叉配血 第十四条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第十五条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第十六条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第十七条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 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第十八条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第六章发血 第二十四条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第二十屋条取血和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第二十六条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 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C 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第二十八条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第七章输血 第二十九条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第三十条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第三十一条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第三十二条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流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工程技术规范培训课件(doc 114页)

施工组织设计辽阳鑫地装修有限公司

文件目录 1.技术规范……………………………………………………所在页码 2.工程概况……………………………………………………所在页码 3.拆除工程……………………………………………………所在页码 4.水暖及卫生间工程…………………………………………所在页码 5.强电、弱点工程……………………………………………所在页码 6.地面工程……………………………………………………所在页码 7.墙面工程……………………………………………………所在页码 8.棚面工程……………………………………………………所在页码 9.消防工程………………………………………………………所在页码 10.保洁工程………………………………………………………所在页码 11.质量保证措施等………………………………………………所在页码 工程技术规范 一、编制依据 1. 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本) GBJ1687-2001 1.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5-2003

1.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15-1988 1.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1.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50019-2003 1.6 《建筑结构何载规范》 GB50009-2001 1.7 《建筑结构可靠度统一标准》 GB50068-2001 1.8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1.9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 1.10《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1.11《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1993 1.1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00 1.1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1993 1.14《建筑施工扣件或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3-2001 1.1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133-2001 1.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1988 1.1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1999 1.18《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1.19《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68-1997 1.20《混凝土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1.2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82-2001 1.2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1 1.2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1.2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介绍

输血标本采集规范 1、查看输血申请单,询问病史,查对输血申请单上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等项目与病人是否吻合。 2、请患者准备,对孩子应多哄劝,避免剧烈躁动、哭闹。对于紧张或有晕血史的病人要进行安慰。 3、采血器材准备,选择相应的真空采血管并记录采集时间。 4、选择穿刺血管:扎好压脉带,观察血管走向,选择穿刺点,正在输液的病人绝对不可同侧采血,更不可以利用原有的输液针头采血。 5、消毒:以穿刺点为圆心,用蘸有碘伏的棉签由内到外螺旋型涂抹,消毒范围为直径大约5厘米,注意消毒过的地方不能重复涂抹,在涂抹的过程中棉签必须也要同时旋转。 6、采样及混匀:等待碘伏干了以后,再次扎好压脉带,将针头平面朝上与手臂成15°刺,最好一针见血。拔出采血管后立即进行颠倒8次混匀。在抽学时要询问病人感受(如有无心慌,头晕等情况),当出现异常时如:病人出汗、面色苍白、晕倒时立即拔出针并急救;操作失败,取得病人谅解,再次进行操作。采样尽量在1分钟内完成。 7、止血:采血结束后,解开压脉带,退针后请病人“手指压住棉球,手伸直抬高于心脏,保持两分钟”(如果是有出血倾向患者如紫癜,ITP,血液病等要压迫5~10分钟直到无血渗出)。 8、送检:抽血后立即在试管写上病人的姓名、科别、床号,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逐项核对。

输血查对制度 一、采集血样查对 1、接医嘱后,认真核对姓名、床号、输血申请单。 2、采集血样前,2人再次核对姓名、床号、年龄、性别、病案号、血型,在试管上写上病人的姓名、科别、床号。 3、采集血样时,必须一人一次,如同时输2人或2个以上人的血,应分别执行。 4、将血样及输血申请单同时送至输血科并与对方逐项核对。 二、去输血科取血与发血者共同核对,内容为: 1、交叉配血试验单:受血者姓名、科别、血型、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病案号。 2、检查血袋标签:血袋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储血号。 3、检查血袋有无破裂或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或凝块,是否有细菌污染迹象。核对无误后双方在交叉配血试验单上签字。 三、血液领到病房后2人共同逐项核对 1、受血者姓名,床号,血型,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病案号,血袋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储血号。 2、再次检查,血袋有无破裂渗漏,血液有无凝集或溶血、是否有细菌污染迹象。 3、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皮条,输2袋血之间应用生理盐水冲洗。 注意事项: 1、禁止同时采集2个人的血标本,输2个人或2个以上病人的血液,应分别执行。 2、血液切勿振荡,加温,血液领会后应在30分钟内输用。 3、输血过程应严密执行无菌操作,不可随意加入任何药物,防止血液凝集或溶解。 4、输血病人应做到三查八对。 5、输血病人24小时三班交班。 6、按临床输血管理制度执行。

2020年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最新课件)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 作流程 (SOP -培训版) 一、受血者血样采集 操 作流 程 要点说明 ......感谢聆听 采集血样 采血后核对 采血标签、患者、床边卡、腕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治疗室核对 医嘱、《输血治疗同意书》、采血 询问患者输血史,既往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严格执行双人查对 着装规范 洗手 严格执行双人查对, 必须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对病人身份进行确认 告知 采血的目的、配合事项 双签名,送血库 在试管指定位置进行双签名, 将血样、《江苏省公民临床用 血申请单》(首次输血者)、收费通知单一起送到血库; 废物处理 洗手, 严禁从静脉输液通路中采集血标本 采血时核对 采血标签、患者、床边卡、腕

二、接收血液......感谢聆听 三、输血 接收核对 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 血型(包括Rh 因子)、血液成分、 用血量、编号、交配试验结果、 核对采血日期、有效期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检查血液质量 色、质、量 凡血液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接收: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的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9、血液不是由本院血库验收并出具血库检 建立静脉通路、使用输血前用 药 严格按密闭式周围静脉输液法建立静脉通路;将输血医嘱转抄到输液单上并核对 输血前核对 核对方式: 一人持病历、输血单另一人持血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核对内容同输血前核对 洗手,至病人床边 严格执行双人,同时携带病历、输血单、输血用具和血制品;必须推治疗车 输血时核对 患者、床边卡、腕带、输血单、病历、血袋、输液单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接血袋 确认通畅、消毒 确认病人静脉通路完好 用安尔碘棉杄2次消毒血袋的出口周围,将其覆盖段的塑料管旋下,将输血前输液袋上的输血器针头拔出,插入血袋入口,血袋挂于输液器架上 调节滴数,<20滴/min , 输血后核对 输血单、输液单、患者、腕带、床边卡 签名 输血单、输液单、临时医嘱 输血单上必须双签名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消毒的管理要求;消毒与灭菌的基本原则;清洗与清洁、消毒与灭菌方法: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l6886.7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7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 GB l9258紫外线杀蔫灯 GB/T l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监测标准 WS/T 31 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YY/T 0506.1 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第1部分:制造厂、处理厂和产品的通用要求 YY/T 0698.2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2部分:灭菌包裹材料要求和试验方法 YY/T 0698.4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4部分:纸袋要求和试验方法 YY/7T 0698.5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5部分:透气材料与塑料膜组成的可密封组合袋和卷材要求和试验方法 YY/T 0698.8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8部分:蒸汽灭菌器用重复性使用灭菌容器要求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00年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00年 篇一: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卫医发[2000]18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

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前科室参加制订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完整word版)医院消毒技术规范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1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04-05发布2012-08-01正式实施 3.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washing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3.3 清洁剂detergent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disinfectant 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 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sterilant 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 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 为10-6 。件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 3.13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3.14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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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

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前科室参加制订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第十二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第十三条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逐项核对。 第四章交叉配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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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培训测试题 姓名: 1.输血前临床医生应向患者或者其家属说明() A 输血目的,经输血可能传播的疾病,同种免疫反应及不可预测的过敏反应 B 输血支持疗法 C 血治疗同意书的鉴定 D 不同意输血可能发生的问题 2.卫生部何年何月颁发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A 2001 年 2 月 B 2000 年 6 月 C 2002 年8 月 D 2003 年 6 月 3.分管医生如何办理输血申请() A 分管医生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上级医师核准,采受血者血样预定输血日期,送交输血科或血库 B 医生下医嘱,护士办理输血申请 C 医生下医嘱,护士执行,病房工人送输血科 D 医生让病人家属办理 4. 决定输血前分管医生应该向病人或家属说明() A 不输血可能发生的危险 B 输异体血还是自体血 C 应说明同种异体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输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 D 输血根据病人的失血量而定输注量 5.输血治疗同意书的签订需医患双方,如果无家属,病人又无自主意识的急性失血应() A 先输血抢救,后上报院领导 B 用晶体胶体盐维持 C 立即上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录病历 D 等待领导批准 6. 外科输血治疗患者血红蛋白()时,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代谢情况及年龄等因素决定是否输入悬浮红细胞。

A >100g/L B <70g/L C 70-100g/L D <80g/L 7.RH(D)阴性或其他稀有血型,择期手术时,如何输血最好() A 应动员患者自身输血 B 选择同型血 C 选择配合血输注 D 选晶体或胶体液 8.病人输血前,医护人员将做哪些工作() A 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贴好血样标签,共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 年龄,病案号,病室 门诊序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送输血科或血库 B 医生下医嘱,护士执行 C 病房工人持输血申请和血样送输血科 D 无须核对,只要医生写好输血申请,即可送输血科 9.交叉配血的血样标本必须是输血前几天内的() A 2 天内 B 3 天内 C 5 天内 D 1 周内 10.输血病人血样除检查ABO 血型正反定型外,RH(D)血型是否要检查() A 常规检查 B 无须检查 C 必要时检查 D 常规检查急症抢救除外 11. 输血前医务人员应严格核对那些内容() A 配血单和血袋标签中的各项内容 B 血型 C 配血单有无空项 D 血袋包装 12.洗涤红细胞与解冻红细胞制备后,多长时间内输注() A 4h B 6h C 8h D 24h 13.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遵循的原则() A 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B 沿用传统输血,病人失多少血,补多少的输血原则 C 随时与血站联系,急用急取的原则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考试题

《输血规范》试卷 姓名:科室: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将正确答案填写在题后括号内(每题2分,共计60分) 1.输血前临床医生应向患者或者其家属说明() A 输血目的,经输血可能传播的疾病,同种免疫反应及不可预测的过敏反应 B 输血支持疗法C血治疗同意书的鉴定D 不同意输血可能发生的问题 2.患者到什么单位做自身储血的采集和贮藏() A 采供血机构 B 医院输血科或血库 C 病房医护人员 D 手术室 3.卫生部何年何月颁发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A 2001 年2 月 B 2000 年6 月 C 2002 年8 月 D 2003 年6 月 4.手术室对患者实施自身输血,可能采取()方法 A 血液等容稀释,术中自身血回输,术中控制性低血压 B 控制出血,用止血药及红细胞生成素 C 术前采血,术后输血 D 晶体盐或胶体液维持 5.患者亲属献血,应到哪单位体检,化验,采血,亲属的血液能直接输给患者吗() A 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采血和初复检,亲属所献血液由血站随机调配合格血液输注 B 去所在医疗机构采血,血型配合后可直接输给病人 C 由分管生采血,血型配合后由护士输给病人 D 分管医生提出输血申请,采血后由医护人员输注 6.分管医生如何办理输血申请() A 分管医生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上级医师核准,采受血者血样预定输血日期,送交输血科或血库 B 医生下医嘱,护士办理输血申请 C 医生下医嘱,护士执行,病房工人送输血科 D 医生让病人家属办理 7. 决定输血前分管医生应该向病人或家属说明() A 不输血可能发生的危险 B 输异体血还是自体血 C 应说明同种异体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输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 D 输血根据病人的失血量而定输注量 8.输血治疗同意书的签订需医患双方,如果无家属,病人又无自主意识的急性失血应() A 先输血抢救,后上报院领导 B 用晶体胶体盐维持 C 立即上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录病历 D 等待领导批准 9.临床输血应沿用一百多年的输血习惯,还是其它方法() A 应沿用百年经验输血 B 应科学的,合理的,安全的,有针对性的选择成分输血 C 百年经验和实际相结合 D 以安全输血为主病人需要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或血浆置换,病人到血站还是就诊 10.医院输血治疗() A 由分管医生申请,输血科或血库参加,制定医疗方案,由输血科和分管医生负责治疗和监护 B 由分管医生申请,血站制定方案来完成治疗 C 由病房的医护人员共同完成 D 由分管医生制定治疗方案,下医嘱由护士完成 11.RH(D)阴性或其他稀有血型,择期手术时,如何输血最好() A 应动员患者自身输血 B 选择同型血 C 选择配合血输注D选晶体或胶体液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5年版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最新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 2016-08-01正式实施 3.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 washing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 detergent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 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 disinfectant 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 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

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 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 sterilant 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 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 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 3.13高度危险性物品 critical items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3.14中度危险性物品 semi-critical items 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标准

临床输血技术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

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前科室参加制订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第十二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

输血技术与守则

精心整理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培训考题 一、判断题(是非题,对者打“√”,错者打“×”,请把正确答案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1.对于RhD 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一定要同型输血。() 2.医疗机构应制定应急用血管理措施。() 3.对有指征的患者进行围手术期血液保护,应有管理规定和执行记录。 () 4.5.7.血。() 8.9.10.1.×2.√3.√4.×5.×6.√7.×8.√9.×10.√ 11.输血前要做血型鉴定、抗体筛选和交叉配血试验,三者有互补作用,缺一不可。() 12.在医学检验中,没有几项检验能像输血前检验一样,临床医生几乎完全依赖其结果的正确性。() 13.给患者输入不相容的血液成分将会导致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或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14.输血前检查用的血标本量一般不少于3ml 。() 15.未给患者配戴腕带而又不知患者血型,最好遵循两次采集 血标本的规定,例如:检验科做血常规时顺便做正定型,输血时由输血科(血库)复查正定型,加做反定型。() 16.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多由ABO 以外血型系统不相容输血引起的。() 17.发生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的主要原因是人为差错。() 18.血标本必须在送血库之前在盛血试管上标明患者姓名、住D )定型。抗原减弱,25.如果血型鉴定结果与《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的血型或以往的记录不一致时,应重新采集血标本再一次检测。() 26.弱D 针对受血者而言为Rh (D )阳性,而对献血者而言则为Rh (D )阴性。() 27.当对受血者Rh (D )定型结果有疑问时,在确认之前应当作为阳性对待。() 28.在观察定型结果时,主要观察凝集结果,而凝集的强度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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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疗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血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Technical standard for Disinfection of Medical and Health Structures 1 消毒与灭菌方法 1.1 压力蒸汽灭菌 1.1.1 适用范围:用于耐高温、耐高湿的医疗器械和物品的灭菌。不能用于凡士林等油类和粉剂的灭菌。 1.2 干热灭菌 1.2.1适用范围:用于高温下不损坏、不变质、不蒸发物品的灭菌;用于不耐湿热的器械的灭菌;用于蒸汽或气体不能穿透物品的灭菌,如玻璃、油脂、粉剂和金属等制品的消毒灭菌。 1.3 去污 去污就是通过物理和化学方法将被洗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尽可能地降低到比较安全的水平。清洗彻底是保证消毒或灭菌成功的关键。 1.4 紫外线消毒 1.4.1 适用范围:用于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和水及其它液体的消毒。

1.5 低温蒸汽甲醛气体消毒 1.5.1 概述:甲醛是一种灭菌剂,对所有的微生物都有杀灭作用,包括细菌繁殖体、芽孢、真菌和病毒。甲醛气体灭菌效果可靠,使用方便,对消毒、灭菌物品无损害。 1.5.2 适用范围:可用于对湿、热敏感、易腐蚀的医疗用品的灭菌。 1.6 环氧乙烷气体灭菌 1.6.1 概述:环氧乙烷又名氧化乙烯,在低温下为无色液体,具有芳香醚味,佛点为10.8℃,溴阈值为760mg/m3 ~1064mg/m3,密度为1.52;环氧乙烷易燃易爆,其最低燃烧浓度为3%。环氧乙烷气体穿透力强。 环氧乙烷气体杀菌力强、杀菌谱广,可杀灭各种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属灭菌剂。 1.6.2 适用范围:环氧乙烷不损害灭菌的物品且穿透力很强,故多数不宜用一般方法灭菌的物品均可用环氧乙玩消毒和灭菌。例如,电子仪器、光学仪器、医疗器械、书籍、文件、皮毛、棉、化纤、塑料制品、木制品、陶瓷及金属制品、内镜、透析器和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等。环氧乙烷是目前最主要的低温灭菌方法之一。 1.7 臭氧 1.7.1 概述:臭氧在常温下为强氧化性气体,其密度为1.68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培训测试题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培训考核题姓名:科室: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将正确答案填写在题后括号内(每题2分,共计60分) 1.输血前临床医生应向患者或者其家属说明() A 输血目的,经输血可能传播的疾病,同种免疫反应及不可预测的过敏反应 B 输血支持疗法 C血治疗同意书的鉴定 D 不同意输血可能发生的问题 2.患者到什么单位做自身储血的采集和贮藏() A 采供血机构 B 医院输血科或血库 C 病房医护人员 D 手术室 3.卫生部何年何月颁发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A 2001 年2 月 B 2000 年6 月 C 2002 年8 月 页脚内容1

D 2003 年6 月 4.手术室对患者实施自身输血,可能采取()方法 A 血液等容稀释,术中自身血回输,术中控制性低血压 B 控制出血,用止血药及红细胞生成素 C 术前采血,术后输血 D 晶体盐或胶体液维持 5.患者亲属献血,应到哪单位体检,化验,采血,亲属的血液能直接输给患者吗() A 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采血和初复检,亲属所献血液由血站随机调配合格血液输注 B 去所在医疗机构采血,血型配合后可直接输给病人 C 由分管生采血,血型配合后由护士输给病人 D 分管医生提出输血申请,采血后由医护人员输注 6.分管医生如何办理输血申请() A 分管医生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上级医师核准,采受血者血样预定输血日期,送交输血科或血库 B 医生下医嘱,护士办理输血申请 C 医生下医嘱,护士执行,病房工人送输血科 D 医生让病人家属办理 7. 决定输血前分管医生应该向病人或家属说明() 页脚内容2

A 不输血可能发生的危险 B 输异体血还是自体血 C 应说明同种异体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输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 D 输血根据病人的失血量而定输注量 8.输血治疗同意书的签订需医患双方,如果无家属,病人又无自主意识的急性失血应() A 先输血抢救,后上报院领导 B 用晶体胶体盐维持 C 立即上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录病历 D 等待领导批准 9.临床输血应沿用一百多年的输血习惯,还是其它方法() A 应沿用百年经验输血 B 应科学的,合理的,安全的,有针对性的选择成分输血 C 百年经验和实际相结合 D 以安全输血为主病人需要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或血浆置换,病人到血站还是就诊 10. 医院输血治疗() A 由分管医生申请,输血科或血库参加,制定医疗方案,由输血科和分管医生负责治疗和监护 B 由分管医生申请,血站制定方案来完成治疗 页脚内容3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规定

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其目的在于统一我国医院消毒、灭菌的方法和消毒、灭菌的监测技术,以提高医院消毒、灭菌的质量,减少医院感染。 1.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包括医院、诊所、门诊部、卫生院、妇幼保健院、产院、结核病防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疗养院、康复医院、保健站、血站、医务室等。 1.2 名词术语 1.2.1 医院消毒(&Sinf6CtdriinhOSpiul):杀灭或清除医院环境中和媒介物上污染的病原微生物的过程。 1.2.2 媒介物(vectors):指人们生活和工作环境中污染了病原微生物的固体、气体和液体物质,也包括污染的人体体表和表浅体腔。 1.2.3 消毒合格(disinfestdri gualified):在医院消毒中消毒后媒介物携带的微生物等于或少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若能使人工污染的微生物减少99.9%或使消毒对象上污染的自然微生物减少90%,则为消毒合格。 1.2.4 疫源地消毒(disidectdri Ofepiderl)lcli:)cui):本规范中是指对医院内存在着或曾经存在着感染性疾病传染源的场所进行的消毒。其目的是杀灭或清除传染源排出的病原体。 1.2.5 随时消毒(concurTent disilllect。):本规范是指对医院存在的疫源地内有传染源存在时进行的消毒。目的是及时杀灭或清除病人排出的病原微生物。感染症病人住院期间进行的病室或床边消毒即为随时消毒。 1.2.6 终末消毒(temnnal disil7lechonh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例如医院内的感染症病人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对其住过的病室及污染物品进行的消毒。 1.2.7 预防性消毒(onive dislillechon):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的消毒。例如医院的医疗器械灭菌,诊疗用品的消毒,餐具的消毒和一般病人住院期间和出院后进行的消毒等,均为预防性消毒。 1.2.8 消毒剂(sinfeCtw):能杀灭外环境中感染性的或有害的微生物的化学因子称为消毒剂。 1.2,9 消毒器(isinfechon instrUmnt):能杀灭外环境中感染性的或有害的微生物的消毒器械. 1.2.10 灭菌(serilizahon):杀灭或去除外环境中媒介物携带的一切微生物的过程。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抱子。灭菌是个绝对的概念,灭菌后物品

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医院消毒技术规范(一) 灭菌管理 1、已灭菌物品从灭菌器中取出,应仔细检点放置,以免再污染。 2、检查包装的完整性,若有破损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 3、手术包应干燥,否则应列为湿包,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有明显水渍的包亦不可作为无菌包; 4、用化学指示胶带贴封或其中放有化学指示剂的包,在灭菌后或开包使用前 应检查是否达到已灭菌的色泽或状态。未达到或有疑点者,不可作为无茵包使用; 5、取出的包,掉落在地,或误放不洁之处或沾有水淹,均应视为受到污染。不可作为无菌物品使用; 6、已灭菌的物品,不得与未灭菌物品混放; 7、合格的灭菌物品,应标明灭菌日期,合格标志。 8、灭菌后的物品;应放在无菌区的柜橱内(或架子上、推车内)。无菌物品储存架、柜,每日用含250-500mg/L 有效氯的消毒液擦拭一次。 9、分类放置,顺序发放取用。超过有效期应重新灭菌。医院 消毒技术规范(二)紫外线1、适用范围:用于室内空 气、物体表面和水及其它液体的消毒。 2、紫外线灯强度不得低于7ouW/cm2普通30W直管紫外线灯在距灯管1米处测定)。 3、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寿命,即由新灯的强度降低到70Uw/cm2的时间(功率》30w)的灯,或降低到原来新灯强度的70%功率<30归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h。 4、注意事项 (1)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的清洁,每周用95%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2)用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于燥,减少尘埃和水雾。 (3)用紫外线消毒物品表面时,应使照射表面受到紫外线的直接照射。 (4)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医院消毒技术规范(三) 1[、、 戊二醛 1 、灭菌处理:常用浸泡法。将清洗、晾干待灭菌处理的医疗器械及物品浸没于装 有2%戊二酸的容器中, 加盖,浸泡10h 后,无菌操作取出,用无菌水冲洗干净,并无菌擦干后使用。 2、消毒:将清洗、晾干的待消毒处理医疗器械及物品浸没于装有2%戊二醛的容器中,加盖,一般细菌繁殖体消毒浸泡10mini 。,肝炎病毒消毒浸泡30min,取出后用灭菌水冲洗干净并擦干。 3、戊二醛对手术刀片等碳钢制品有腐蚀性,使用前应先加人%亚硝酸钠防锈。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19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19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

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和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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