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样车、样品试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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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样车、样品试制管理办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研发样车、样品试制及产品改型、材料变化后,正式投产前产品的试制管理过程,研发样车、样品可统称为新产品。

2、名词术语

2.1研发样车:新开发的车型,用于投产前研发试制的车辆;

2.2样品试制:新材料,新工艺,用于投产前研发试制的产品。

3、管理职责

3.1研究院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和提交研发项目的设计、计划、试制申请、BOM清单、

图纸等相关资料,指导研发样车及样品的试制和验证的全过程;

3.2试制车间负责按研发计划、时间安排进行试制工作,研究院工艺所试验工艺师负责

编制临时工艺文件并全程跟踪、督导试制;

3.3为保证制作质量,检测部过程检验员、工艺所试验工程师及相关专业工艺师负责新

品物料、试制过程中及试制完成后的品质监控和测量

3.4为保证试制进度,采购部负责为试制过程提供必要的外协、外购物料及相关支持。

3.5试制车间物料员负责物料的领用及外协、外购物资的差缺件清理,并督促采购部物

资及时到位;

3.6试制车间负责对完工后的新品进行自、互检,合格后交检测部总检进行验收;

3.7工艺所试验工程师负责按照《试验车道路试验管理办法》,对研发样车、样品进行验证;

3.8试制车间负责对研发样车、样品办理入库等相关手续。

4、管理内容描述

4.1准备工作

4.1.1项目负责人根据“设计和开发任务书”、“新品研发进度”等文件要求提出新品试制申请,经项目负责人所长审核,研究院院长批准后,下发“新品试制通知书”给试制车间(内容包括产品型号、产品配置、数量、完成时间等);

4.1.2试制车间在接收到项目负责人下达的“新品试制通知书”指令后,应尽快组织讨论,安排人员编制临时工艺文件,并设计必须的相应工装;

4.1.3试制车间工人根据工装设计图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装制作,并熟悉工艺文件;

4.1.4相关专业工艺师对前期准备的物料、工装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对新产品验证结果的影响最低。

4.1.4研究院试验工程师,根据技术文件,产品设计要求,试制生产工艺编写《试验大纲》,运用于试制过程的品质指导及试制完工后的验收、道路试验验证。

4.2试制生产

4.2.1试制车间根据“新品试制通知书”完成节点计划进行新产品生产、调试,试验工艺师及相关专业工艺师对试制过程进行指导,保证工艺文件、工装的正确使用;

4.2.2新品试制的外协、外购物料由试制车间物料员负责领用、保管,新品装配完成后,对多余物资及报废物资进行清理,并进行退库和隔离;

4.2.2新品试制的外协、外购物料由试制车间物料员负责领用、保管,新品装配完成后,对多余物资及报废物资进行清理,并进行退库和隔离;

4.2.3新品试制的成品和半成品进行标示,单独流通。

4.3验证工作

4.3.1新品试制完工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试制操作工人、试验工程师及相关专业工艺师根据试验大纲进行样机、样件的调试和测试验证,验证过程邀请检测部相关人员参加。

4.3.2调试完工后,由试制车间操作工人根据过程检验卡、《成品车检验标准》、试验大纲进行自、互检,合格后交检测部总检验收;

4.3.3研究院试验工程师按照《试验车道路试验管理办法》,对研发样车、样品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

4.3.4项目负责人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对试验、检测、道路试验中暴露出来的质量问题进行评审,并出具整改通知,试制车间根据整改通知内容进行整改;

4.1.5研究院试验工程师可反复组织相关人员对暴露的质量问题进行验证

及整改;

4.3.6整改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再次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或权威检查机构进行检测;

4.1.7通过验证的新品及样品,由试制车间按照交车流程,办理入库手续;

4.3.8通过验证的新品及样品,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小批量试制可行性意见,经研究院院长批准后,由制造部负责进行小批量试制。

4.3.9小批量试制结束后,相关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4.3.9.1检测部对小批量试制的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4.3.9.2研究院工艺部对产品工艺进行验证,出具工艺验证报告,并编制相应的正式工艺文件。

4.3.9.3采购部和制造部共同出具物资批量供应报告。

4.3.9.4项目负责人出具成本核算报告。

4.3.9.5项目负责人编写小批量总结报告,并报研究院院长审批后存档。

4.4试制总结

4.1.1试验工程师收集试制、验证过程中的所有数据、影音资料等,记录设计、工艺、调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编写试验报告,报送项目负责人,经研究院院长审批后,可发放相关部门;

4.4.1.1项目负责人收集在试制过程中总结出的图样和实际文件的验证情况及在装配和调试中所反映的有关产品结构、工艺及产品性能方面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并附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形成对后续车辆的设计、制造的技术文献;

4.4.3项目负责人总结相关资料,组织召开“新品试制总结会”,主持,制造部、检测部、采购部、专家等出席;

4.4.4会后项目负责人编写“新品试制总结报告”,相关部门会签,研究院院长批准后存档。

5、检查、考核和仲裁

4.1 检查:本程序规定的部门和岗位的管理职责均为检查和考核的内容。研究院负责对此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考核:执行本程序的考核按《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4.3仲裁:执行本程序过程中产生分歧,由研究院院长仲裁,必要时,由迪马工业总经理进行最终裁决。

6、作业记录

6.1新品试制通知书

6.2设计和开发任务书

6.3新品研发进度

6.4 新品试验大纲

6.5新品试制验证报告

6.6新品试制总结报告

说明:新品试验大纲、新品试制验证报告已有,其余作业记录,请龙所长安排工艺人员编写,是否合适请领导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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