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宗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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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企业《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建设企业《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建设企业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1、为加强公司材料设备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根据集团《建筑物资采购、租赁招标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采购招标范围:2。

1实行采购招标或租赁的物资包括:钢材、木材、水泥、商品砼、砌块、周转材料和水电安装主材等大宗材料,以及单台或批量价值2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设备。

2。

2在工程开工前,每项大宗材料其需用总量2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进行一次采购招标。

2。

3零星材料、甲方指定材料、单项需用总量小于20万元的大宗材料以及小型设备实行比选采购。

由采购人员三比一算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采购,其中单次采购在10万元以上的实行采购询价审批制,由项目部邀请三家以上供方报价进行比选,填制《材料采购询价审批表》报物供部或设备部审核、监审部复审、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见附表1《材料采购询价审批表》3、采购招标小组的设立:3。

1公司分别成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小组,由生产副总经理任组长,成员由物供部、设备部、安全生产部、监审部、财务部和项目经理部的有关人员组成。

3.2西安项目部、安装分公司相应成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小组,分别负责西安工程和水电安装主材及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4、采购招标程序:4.1编制材料需用计划及采购招标申请表:4。

1。

1项目部在项目中标后七天内或单位工程开工前七天向物供部报送大宗材料概算计划及采购招标申请,向设备部报送机械设备需用计划;当公司设备不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时,由设备部提出大型设备租赁、购置招标申请.见附表2《大宗材料概算计划》、附表3《材料采购招标申请表》.4.1。

2在工程开工后一月内提出单位工程材料预算用量,报经营部审核后送物供部建计划供料台帐实行限量供应.4。

1.3项目部提出招标申请必须明确以下几点:①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地点、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开竣工时间);②拟采购材料的需用时间、数量、品种(品牌)、规格、质量标准和环保安全要求;③货款结算方式及支付办法(一定是项目部能做到的条件,因为一旦评标结果产生,签订合同必须按评标时的付款条件而不得更改)。

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强化采购管理,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大宗物质和临时物资采购的管理。

三、管理方式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厂长、生产技术科、综和管理科人员组成。

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企业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四、物资采购审批和采购临时物资采购是指价格在五仟元以下的仪器、设备、药品、原材料等;大宗物资是指五仟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药品、原材料等(1)常规采购1、企业使用部门所需采购的临时物资及部分大宗物品必须先提出《采购申请单》,申请单的内容包括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具体用途等,报厂长审批。

2、厂长审批后,由分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市场调研。

采购人员要详细查阅有关技术资料和技术要求,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与有关厂家联系,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产品的价格、质量、性能等,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3、确定最终供货商后,由分管部门起草供货协议,包括规定成交物品的交接时间、验收方式、付款办法及违约处罚等内容,货款结算应严格执行质量保证金规定。

供货协议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由厂长审批通过后签订。

4、常规物资由仓库人员组织验收,重要物品和精密仪器还需请专业质检人员参加。

验收合格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采购领导小组,采购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退货或更换,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招标采购1、如大宗物品在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2、采购领导小组向有关厂家或单位发出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性能、质量、数量等信息或邀标函,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样品、文字材料、报价书等,竞标厂家或单位应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规范证件和说明企业生产规模的基本材料,外地产品应具有进扬许可证。

大宗物品采购办法

大宗物品采购办法

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采购行为,保障公司大宗物品的采购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经费使用的透明度,经近一年《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暂行法)》的实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指公司大宗物品采购,范围在一次性购置物品付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含5000元)。

三、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书记
成员:公司副经理
下设采购小组,采购小组具体事项采取一事一议,由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四、采购组织实施:
1、公司物品购置除临时急用采购外,其他一切大宗物品均需采购小组成员采办,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征得领导小组组长同意。

2、大宗物品是否采购由公司领导办公会决定,采购由采购小组全权负责,包括质量检验与价格洽谈。

3、采购组成员在采办物品前必须统一采购思想,明确所购买物品的要求、规格和型号等。

4、在采购过程中必须有3名以上小组成员参与,其中必须包括一名公司纪检监察人员。

具体人员组成和人员数量,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5、采购小组成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工作,对整个采购工作负责,做到公正廉洁、货比三家,严格把好质量关和价格关,防止假冒伪劣商品。

要注意服务承诺、优惠条件等事宜。

6、采购小组成员在采购过程中,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或私自变更采购项目或规格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应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采购小组全过程无条件接受公司纪检部门的监督。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八日。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采购行为,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有效降低规模采购成本,确保大宗物资采购、租赁质量,进一步降低工程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

依据《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以规范、严谨、合法的招标采购方式,降低杜绝采购环节违约、违规发生,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涉合规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公司及所属项目部采购,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招标采购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成立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组。

工作组组织结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成员:保障部、合约部、技术部、法务部及项目部相关人员组成。

保障部采购经理、招标主管;合约部经理、合约主管;法务部总监;项目部(涉及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参加。

评标小组成员:根据招标标的规模大小确定,由工作组成员和项目相关人员组成。

评标小组的数量、具体人员组成,根据采购标的拟定,报工作组领导审核同意。

第三章招标工作职责、分工第五条招标采购工作组组长、副组长职责1、负责大宗物资招标采购重大事项的决策、明确招标采购方式和规则。

2、辅助监督、指导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的招标、评标工作。

3、对招标采购的招标文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开评标程序进行审查。

4、对工作小组的评标报告进行审定,确定中标单位。

5、执行评标纪律,对违规人员或违规事件进行处理。

第六条招标采购工作组成员职责1、辅助市场和供应商调查、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通知、邀请书及招标文件。

2、制定开标议程、评标流程及办法。

3、根据所招标采购的物资的技术参数,制定评标标准。

4、负责成立当次物资招标采购评标小组。

5、组织评标小组进行技术和商务答疑、澄清等工作。

6、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就投标物资的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价格、供货周期、付款方式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集体评判后形成评标意见,推荐中标单位,报工作组领导审定。

大宗物资招标管理制度

大宗物资招标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大宗物资招标管理制度GM***-**-201* 1.0目的为了规范招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招投标效率,降低采购成本,防范招标过程中的潜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工程、服务、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招标,下属子(分)公司参照执行。

3.0定义3.1 招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多家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和原则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3.2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3 主招标人:招标项目的总负责人。

4.0关键控制点4.1 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择优选择的原则。

4.2 所有参与招标采购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4.3 严禁招标采购工作人员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物品、回扣或有价证券等。

4.4 不得泄露标底,不得透露或变相透露内部掌握的相关招投标信息。

4.5 应由评标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中标单位,严格禁止明招暗定,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4.6 禁止投标单位联手哄抬标价,一经发现,将永久取消竞标资格,重新招标。

4.7 招标小组成员在有其亲属参与的招标中应实行回避。

5.0规范和要求5.1招标范围的确定5.1.1股份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由股份公司领导、财务/审计/投资部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公司及下属各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查、招标工作。

5.1.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招标的施工、监理发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服务采购。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流程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流程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 总则:为加强山煤集团阳泉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本着控制成本、堵塞漏洞、提高效益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大宗物资采购监督范围:2.1 一次购进超过5万元的材料、设备等物资。

2.2 每年累计采购数量(30万?)较大的同类物资、材料等。

3. 大宗采购原则上采取招标的形式进行。

确因客观特殊原因,来不及采用招标形式采购的,经公司主管监督?的副经理审核后,报经理批准。

4. 在招标开始前,负责采购物资的各部门,应按财务审批手续列出采购计划,填写采购计划书,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在招标之前和招标过程中,应组织必要的市场调查或考察。

5. 招标由负责采购该物资的部门成立招标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采购部门?要认真制定招标计划,填写招标计划书,招标计划经公司主管监督的副经理批准后实施。

招标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成员一般包括: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专(兼)职采购工作人员、有关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重大项目的采购招标应邀请纪委(审计)部门人员参加,招标小组组长由采购部门明确一名负责人担任。

采购物资额度在五万元以下的,经公司经理同意,招标小组可简化至3—5人组成(其中由公司指定公司办公室或财务科1人参加)。

6. 参加竞标的单位一般应保证在两个以上,竞标单位数量较多的可酌情由招标小组组织初审。

招标可从中确定一至两个供货厂家(商家)。

招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科,财务科在报销时进行审核。

需签订合同的,将合同内容报经理批准。

7. 各部门应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

同类物资累计采购数量较大,需要确定定点供应商家(厂家)的,每年进行一次招标。

其它材料、设备等大宗物资采购要在不影响招标和物资使用的前提下,提前安排。

8. 各部门在采购过程中(含各类物资采购)要做到采购经手人员、验收保管人员、审批人员分离制衡。

对采购到位的大宗物资,各部门要制定相应制度,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和妥善保管。

9.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所有参与物资招标与采购的人员要综合考虑所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性能和供货方信誉等,要对招标与采购过程负责,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范文(4篇)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范文(4篇)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障采购质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活动。

第三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按照业务需求,由招标组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协助,通过集中组织、统一采购的方式,采购具备一定规模和相对固定特性的物资。

第四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采取竞争性招标、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活动,并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第五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采购活动。

第六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当注重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优先选择本地、其他优先支持单位和经济困难地区的供应商,促进区域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第七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当注重环境保护,优先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和供应商,推动实施绿色采购。

第八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当注重供应链管理,优化采购流程,做好供应商评估和合作,确保供应链畅通和供货质量。

第九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并依法给予回应。

第二章采购计划第十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品目、数量、交货时间等。

第十一条采购计划应当充分考虑预算限额和资金来源,确保采购活动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二条采购计划应当提前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采购计划的制定应当充分摸底调查和需求分析,合理确定采购规模和时机。

第十四条采购计划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规变更。

第三章招标采购第十五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当尽可能采用公开竞争性招标的方式进行,确保供应商平等参与,提高采购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十六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采购需求、技术要求、评审标准、采购方式、投标文件要求等内容,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方案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方案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方案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商品生产与服务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大宗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也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因此,完善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管理制度,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建立良好的供应链合作关系,无疑将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将从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流程、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招标流程1.需求确认:采购部门首先要确认需求量、品种和规格型号等相关信息,完善并定期更新采购计划。

2.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包括需求说明、规格要求、评审标准、评标办法、技术标准等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准确详细,且各项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管理要求。

3.公告发布:公告发布是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工作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

公告应在多个渠道公布,包括企业官网、行业门户网站、报刊等。

公告内容应简要明确,包括招标事项、招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等。

4.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旨在筛选合格的投标人,确保竞争性和公正性。

投标人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企业资质证明、经营范围、实力证明等。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开标与评审:开标是公开、公正、透明的过程。

开标时间、地点应提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且在开标现场保证各项环节的公正、公平。

评审工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推出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6.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是招标的最后一环节。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物资交付时间、数量、质量等要求。

签订合同后,投标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交付物资,企业应按时付款。

三、管理方式1.招标管理人员要有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

同时应对投标人、供应商和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指导。

2.制定科学的采购计划,加强对供应市场的分析和情报搜集,提高采购选品的水平,降低采购成本。

3.采用线上招标方式,可以减少人为操作的干扰和隐患。

企业可建立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与投标人及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大宗物资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大宗物资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教材、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家具、装饰材料、维修材料等。

第三条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采购过程公开,确保所有参与方公平竞争。

2. 公平公正原则:采购活动公正无私,避免徇私舞弊。

3. 依法合规原则:采购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4. 节约高效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四条采购申请1. 学校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申请表》,明确采购项目、数量、规格、预算等信息。

2. 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学校采购管理部门。

第五条采购审批1. 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2. 采购金额在规定范围内的,由采购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规定范围的,由学校领导审批。

第六条采购方式1. 公开招标:对于采购金额较大的大宗物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2. 竞争性谈判:对于采购金额较小或市场供应不足的大宗物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3. 直接采购:对于紧急或特殊需求的物资,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第七条采购执行1. 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审批结果,组织采购活动,签订采购合同。

2. 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合同内容报送学校财务部门。

第八条采购验收1. 采购物资到货后,由采购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2. 验收合格后,由采购管理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九条学校设立大宗物资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采购工作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均有权向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举报。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保证公司及各产业采购过程高效、透明,采购的物资优质、价廉,切实降低采购成本。

1.2 大宗物资采购工作按照总体控制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股份公司与产业两级控制的模式。

1.3 大宗物资采购工作采用比价与招投标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1.4 招投标工作办法详见《招投标管理细则》。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2.范围:大宗物资采购主要指采购物资一次性支付金额较大或年累计采购量较大,需谨慎对待的采购行为。

具体范围的确认如下:2.1 股份公司参与比价范围:2.1.1 公司总部:一次性采购价值超过两千元或一次性采购低于两千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三万元的采购行为。

2.1.2 各产业:基本建设、设备及技术改造、固定资产购置、海运和整车运输,以及一次性采购价值超过一万元或一次性采购低于一万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十万元的采购行为。

2.1.3 果蔬公司采购果品原料、石材公司外协荒料及板材可以先不履行比价手续,但应报备股份公司,由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进行事后监督、检查。

2.2 各产业自行比价范围:2.2.1 各产业一次性采购价值高于五百元但低于一万元的。

2.2.2 各产业一次性采购低于五百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一万元低于十万元的。

2.3 上述范围内符合招标条件的,按照《招投标管理细则》实行招标。

3.组织机构:3.1 股份公司成立招投标工作小组和采购比价工作小组。

3.2 招投标工作小组,直接参与股份公司及产业的招投标工作。

3.3 采购比价工作小组由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和产业比价员组成,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负责股份公司及各产业的大额采购比价工作;产业比价员由各产业财务人员兼任,对股份公司管理范围以外的本产业物资采购进行比价和监督。

4.工作方式:4.1 比价:电话询价、网络询价、市场调查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4.2 招投标:公开招标(竞标)、邀请招标(竞标)5.职责:5.1 采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商务工作的能力。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5篇)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5篇)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发展银行采购行为,加强采购支出与管理,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机构为履行管理职能或开展业务需要,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商品或者接受劳务的行为。

第三条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和省级分行分别设立采购委员会和采购办公室。

采购委员会由行长、财会、监察、稽核和物品管理使用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是采购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审查批准辖内采购管理办法、审定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计划,并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管理、监督与指导。

采购办公室设在财会部门,采购办公室由采购委员会组成部门的人员组成,是采购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日常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采购计划,收集、统计、发布采购信息,对集中采购进行发标、评标、定标、组织履约验收和货款的结算等工作。

第五条农业发展银行采购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

由总行或省级分行采购办公室统一组织采购并与供应商直接结算的为集中采购;由采购办公室委托使用单位采购并由使用单位与供应商直接结算的为分散采购。

第六条纳入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包括:(一)汽车、锅炉、电梯、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复印机、传真机、空调、办公家具等物品。

(二)重要的安全防卫设施和安全监控系统。

(三)总行采购办公室认为其他需要纳入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七条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涉及全系统或部分省统一购置的项目,由总行采购办公室组织采购。

除总行采购办公室组织采购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由省级分行采购办公室组织采购。

第八条基本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第二章集中采购方式第九条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方式以招标采购为主,邀请采购、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其他方式为辅。

大宗物资和大型科研装备采购管理规定

大宗物资和大型科研装备采购管理规定

XXXX科技有限公司大宗物资和大型科研装备采购管理规定为规范我所大宗物资和大型科研装备采购的管理程序,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研究所采购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采购工作原则研究所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条采购适用范围1、一次性单项采购在1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仪器、科研设备、办公设备等;2、一次性批量采购在10万元以上的材料、商品或低值易耗品等。

3、1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服务项目等。

第三条采购管理机构研究所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所采购工作实施领导、管理和监督。

所主管领导任采购工作小组组长,成员由资产财务处、综合办公室、科研处或技术发展处(应用技术项目类)、纪检审部门和研究部(中心)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第四条职能部门管理职责资产财务处负责物资采购程序的具体实施;对物资采购的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并根据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报销制度。

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核办公用品、职工福利、会议、体检和保险等服务项目的采购计划与采购预算。

科研处或技术发展处(应用技术项目类)负责审核相应科研项目采购计划与采购预算。

纪检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查处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暗箱操作、不正当交易情况。

第五条采购组织形式大宗物资和大型科研装备采购分为政府(国家)集中采购、部门(中国科学院)统一采购和分散(所)采购三种形式。

1.政府集中采购:列入国家集中采购目录的物资,负责采购的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采购。

2.部门统一采购:列入中国科学院部门统一采购目录的大宗物资和科研装备,负责采购的主管部门按照院综合计划局组织采购的程序进行采购。

3、分散采购:未列入国家或中国科学院采购目录的大宗物资和科研装备,由研究所使用部门或资产管理部门进行采购。

企业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企业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企业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1、总则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工作,保证招标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按照合规、择优、高效的原则选择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承包单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内容。

3、实施办法3.1、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类招投标由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办组织招标并进行备案。

材料及设备等采购项目由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并进行备案。

3.2、为便于工程项目的管理、减少各承包商间的推诿和各专业工程的交叉施工、提高工作效率,工程招投标和大宗物资采购应尽量减少和避免单项工程的分解招标。

3.3、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设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3.1、工程建设类:工程项目估算价5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按(区办〔2011〕5号)文件规定执行。

2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9]68号)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资格后审评标暂行办法》(杭建发市[2009]168号)文件规定执行。

3.3.2、设计类项目: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设计费在50万元以上的,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299号)文件规定执行。

3.3.3、监理类项目:监理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按(区办[2011]4号)文件规定执行。

3.3.4、材料及设备类:按《政府采购法》规定执行,具体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确定招标方式。

3.4、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施工项目,经建设局备案后,办理直接发包手续,具体按《关于国有投资项目涉及特殊行业有关建设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区纪要[2009]117号)文件执行。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修改版本)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修改版本)

大宗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规定(试行)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流程,提高大宗物资采购的透明度,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大对大宗物资采购的过程监督,降低采购成本,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中的大宗物资指钢材、油漆、焊材.二、内容1、采购主体。

公司所有的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均由市场商务中心或公司授权的部门组织实施.如公司外部有成立项目部的(主要以现场施工为主,如安装等),项目部施工现场生产所需的零星大宗物资可由市场商务中心或公司授权委托项目部进行采购,项目部根据授权零星采购的大宗物资必须报公司招采部门备案.2、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分为: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和零星采购(询价)。

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指油漆或焊材单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含)或钢材单次采购数量超过1000吨(含)时,在有较多可供选择供应商的情况下,须采用邀请报价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邀请报价招(议)标可以对报价单位采用不公开方式,由招标工作小组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情况确定重点洽谈单位或对招标材料进行拆分后议标。

零星采购(询价)指油漆或焊材单次采购金额低于20万元或钢材单次采购数量低于1000吨时,可由公司招采部门或授权部门从在公司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进行询价、比较、谈判后购买。

3、采购招(议)标组织机构。

成立大宗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成员由公司副总经理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成员由采购、财务、技术、市场商务、行政、法务等相关主控部门组成。

对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的物资,由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指导邀请报价招(议)标的全过程,并确定中标单位;对零星采购(询价)的物资,均由公司招采部门或授权部门从在公司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进行询价、比较、谈判、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确定供应单位。

(四)、采购工作流程1、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流程2、零星采购(询价)流程车间零星采购.车间生产部门(调度或计划人员)提出采购计划---车间技术负责人审核钢材、生产负责人审核其它大宗物资-—-车间负责人审批——-钢材计划报技术部审核,其它大宗物资报生产中心审核,技术部和生产中心分别拟定采购计划---主管领导审批-——招采部门根据采购计划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单位进行询价--—招采部门将询价情况报主管领导审批—--确定供货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交底、合同移交、保存合同文本.钢材采购计划原则上由公司技术部统一提出,但下列情形之一可由车间提出钢材采购计划并按上述流程报批:原采购计划数量或实际供货数量不足需要增补、实际加工损耗过大而需要增加钢材、钢材板幅尺寸等不能满足实际加工尺寸而需要增加钢材、产品报废或产品试制需要增加钢材。

大宗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大宗材料、设备的采购行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一、该办法实施时务必使所有流程包括询价、比价、议价、谈判情况对所有相关参与人员公开透明。

二、材料议价及谈判必须遵循群策群力的原则,相关人员集体参与。

第三条、适用范围一、本办法所指大宗材料是指单批单次采购总金额在5万(包括5万)以上的材料,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使满足第一款条件,可不参照本办法:1、以设备销售为主要目的材料采购;2、钢材、铜材等原材料的采购;3、业主指定品牌。

第四条、材料的分类根据材料的特性,将材料分为常用材料和非常用材料:一、常用材料:是指在工程中经常使用的材料,如风口风阀、保温材料、电线电缆、线槽配件、开关面板插座、灯具、保温软管、墙地砖、地毯、轻钢龙骨及石膏板、吊顶材料、各类板材、油漆、乳胶漆、玻璃及工程所需零星辅助材料及配件。

二、非常用材料:除上述以外的材料。

第五条、适用程序一、材料、设备单次单批总价在5万以上20万以下及20万以上但不适合公开招投标的,将采用议价程序。

二、材料、设备总价在20万以上,采用公开招投标程序。

第六条、供应商选择一、在公司材料供应商名录中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的。

二、由招标小组成员集体推荐的。

三、从其它渠道收集到的供应商。

第二章大宗材料议价程序第一条:组织机构一、材料、设备单次单批总价在5万以上10万以下,由工程部经理、成本控制科主管、项目经理、采购管理科主管、项目采购员组成议价小组(以下简称小组)。

由工程部经理任组长,议价结果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材料、设备总价在10万以上20万以下或20万以上不适合公开招投标的材料除上述人员外,公司总经理参与,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工程部经理任副组长。

第二条、职责一、相关采购经办职责:负责收集采购资料,进行议价准备。

二、采购管理科主管职责:组织整个材料议价、谈判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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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隧道局重庆长合高速公路项目第二项目部大宗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设备部
2 0 1 5年 12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2)
第三章 大宗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控制实施程序及方式 (4)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中标 (5)
第五章 纪律与监督 (6)
第六章 附则 (7)
1
大宗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根据中交隧道工程局(以下简称“局”)大宗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招投标管理,构建局总部集中采购招标平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采购成本,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规定,结合中交隧道局重庆长合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中的大宗物资、设备指:钢材、水泥、外加剂、沥青、锚具、支座、伸缩缝、土工材料、防水板、周转材料、设备等。

三、大宗物资设备集中招标采购标准:
1.钢材、水泥、沥青采购量在1000吨以上、其它品种物资采购量在100万元以上的,由局或委托子、分公司、项目部进行集中招标采购。

2.设备按照《设备管理办法》采购权限进行集中招标采购。

3.不足上述标准的物资采购,由子、分公司、项目部进行集中招标采购。

4.建设单位、中交股份有限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招标活动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集体决策,明确职责,固化流程,分级管理的原则。

招标 活动由局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物资、设备采购,必须报经批准后再予以实施。

任何单位不得
2 将应招标的材料不招标、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与简便高效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健全约束和监督机制。

五、招标投标活动应在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六、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限制,任何符合投标条件的法人都可以参加投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工作组,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是局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领导全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工作;
2.对大宗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及细则进行审核、批准;
3.确定中标人;
4.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做出处理。

二、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物资设备部,其主要职责为:
1.组织编制和修订大宗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和细则,逐步建立和维护招标信息发布平台;
2.编制、审查招标文件;
3.负责审定招标申请计划、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
4.确定招标工作组人员;
3 5.审定招标文件及评标结果;
6.监督和检查各单位依照本办法组织实施招标工作的情况;
7.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三、在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领导下,每次招标成立招标工作组。

局直属项目采购招标工作组由局机关、项目部派人参加组成;分公司所属项目采购招标工作组由局机关、分公司、项目部派人参加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招标项目的信息发布、文件发放、开标、清标、评标等工作;
2.负责编写评标报告与推荐意见书,提交局大宗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审定;
3.发布中标通知书;
4.审查合同文件,监督询标过程;监督合同的签订,检查合同变更情况,监督、指导、检查、规范标后合同管理行为;
5.进行项目招标文档整理、上报;
四、各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物资部门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部门年度招标计划,并报局物资设备部备案;
2.书面提出招标申请,对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提出建议;
3.编制本部门提出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负责;
4.参与招标工作;
5.制订合同文件;
4 6.建立招标项目台账,进行项目招标文档管理;
7.配合收集市场信息,负责标后管理。

五、局纪检监察部门是招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

主要职责是:
1.全过程监督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2.对局招标投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接受和处理涉及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举报;
4.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大宗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控制实施程序及方式
一、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决定由局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办公室组织采购招标或委托各分公司、直属项目部办理招标事宜,招标委托手续由局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办公室办理。

二、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时,必须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法人或者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严谨、合理;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通知所有投标人。

四、只有经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取得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五、招标工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各子、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门根据项目需要情况,向
5 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招标采购申请,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成立招标工作组;
3.编制招标文件,发出投标邀请;
4.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向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6.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7.进行评标,推荐首选中标人与备选中标人,编写推荐意见书;
8.发出中标通知书;
9.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中标
一、开标、评标工作由招标工作组组织实施。

开标时间应当与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开标地点应当是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不得随意变更。

开标应当公开进行。

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二、评标工作由招标工作组负责。

参与评标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出必要的
6 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工作组要指定专人对开标、评标过程进行记录,编写评标报告。

三、局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招标工作组的评标结果审定中标候选人,定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首选中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未发现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通过询标,确定该中标候选人中标;
2.如与首选中标候选人的询标谈判失败,其放弃中标,或者经查实其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选择备选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询标。

四、招标工作组根据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的审定意见,发出中标通知书,物资由项目部办理合同签订等事宜,设备按照《设备管理办法》采购权限办理合同签订等事宜。

五、应严格按照招标确定的结果与中标人签订及履行合同,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第五章 纪律与监督
一、所有参与招标工作的人员在招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规定。

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廉洁自律。

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二、将应招标的项目不招标、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停止,并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7 三、与招标工作有关的所有人员均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的相关内容。

招标工作人员泄漏招标工作内部信息的,取消其参与招标工作资格,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均应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监督。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子、分公司、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门应将实施情况反馈局物资设备部,局物资设备部应组织进行检查,监督和规范项目标后合同管理行为,并将相关情况形成记录。

凡未按合同执行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由中交隧道局重庆长合高速公路项目第二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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