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海南名牌农产品文昌鸡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海南名牌农产品文昌鸡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10.27
【实施日期】2015.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海南名牌农产品文昌鸡标准化建设项目实
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文昌市2015年海南名牌农产品文昌鸡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7日
文昌市2015年海南名牌农产品文昌鸡
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调整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琼农字〔2015〕12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部分农业项目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15〕1455号)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文昌鸡品牌,推动文昌鸡产业发展的要求,加快文昌鸡标准化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加强文昌鸡产业的结构性调整,打造文昌鸡品牌战略,促进文昌鸡产业向标准、高效、优质、生态、品牌方式转变,实现文昌鸡产业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目标。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文昌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含辖区农垦),建设项目土地来源权属清楚,使用期限不低于5年,不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域内。
(二)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经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昌市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镇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根据《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昌市市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文昌市市级公立医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府〔2015〕190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文昌市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现将其组成人员通知如下:主任:何琼妹(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主任:郑有雷(市政府副市长)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民医院、市庆龄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主要负责人,黄良丰(市人大代表)、彭晓志(市政协委员)组成(市委领导任主要负责人的部门,由负责常务工作的负责人担任)。
医管会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5年。
其工作职责包括:一、负责推进市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二、决定市级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拟订和修订、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院长选聘与薪酬制度等重大事项。
三、审定市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资产运营和年度工作报告。
四、监督检查或责成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履行职责,为市级公立医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保障。
五、按程序聘用院长、副院长,与院长签署聘任合同。
六、每年听取市级公立医院院长关于医院的年度运营情况报告;听取医管办关于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报告;听取市财政局关于年度预、决算情况报告;对市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情况做出评价,决定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春风行动招聘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春风行动招聘会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春风行动招聘会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市2015年就业再就业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关于开展2015年春风行动的通知》(琼人社发〔201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文昌市2015年春风行动招聘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4日文昌市2015年春风行动招聘会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更好地服务于2015年春节前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创业需求和用人单位用工需要,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总工会、海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5年春风行动的通知》(琼人社发〔201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定于3月10日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举办2015年春风行动招聘会。
为确保招聘会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搭建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
二、招聘会时间和地点(一)时间:2015年3月10日上午9时(时间1天)(二)地点:市人力资源大楼三楼招聘大厅三、活动目标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大力宣传和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使有培训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得到免费技能培训;使农村转移劳动力得到有效的免费就业信息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服务;使常住城镇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得到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使返乡农民工得到就业和创业服务,做到宣传引导到位、服务对接到位、政策落实到位。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15•【字号】文府办〔2022〕33号•【施行日期】2022.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府办〔2022〕33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文昌各单位:《文昌市贯彻落实〈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15日文昌市贯彻落实《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大力提高我市全民科学素质,根据《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琼府办〔2022〕19号)要求,结合文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等重要”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科学普及和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社会协同、开放合作的总体思路,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科学精神引领为主线、坚持协同推进、深化供给侧改革、扩大开放合作的指导原则、围绕文昌“四地一区”建设、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积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我市以超常规手段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建设文昌国际航天城筑牢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0.30•【字号】•【施行日期】2015.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物权综合规定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文昌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0月30日文昌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规定,以及中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精神,为贯彻落实省不动产登记部署推进会工作部署和《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琼编办〔2015〕248号)要求,有序开展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认真贯彻落实《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机构组建、制定制度、档案移交、数据衔接、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的合法财产权,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政治保障和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体系。
二、工作原则(一)统一登记原则《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及“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即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登记工作,以登记机构、依据、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为重点,使用统一的登记簿册、证书,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及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统一规范记载不动产归属和权利内容。
所有不动产信息统一建设在一个共享应用基础信息平台上,有效监管查询,做到基本信息公示、隐私信息保密,维护交易安全。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文昌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文昌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08•【字号】文府办〔2017〕165号•【施行日期】2017.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疾病防控综合规定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文昌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府办〔2017〕165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重大疾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文昌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成员召集人:邢彩虹市政府副市长副召集人:朱恩市政府办主任科员曾利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成员:李鑫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林尤逵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邢奎市综治办副主任周文陶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庄光青市旅文委副主任朱敏市农业局副局长符策谋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罗小燕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冯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黄叶忠市教育局副局长曾宪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黄良谋市公安局政委李全学市司法局副局长林师乐市民政局副局长郑声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符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范会金市商务局副局长符洁超市外事侨务办主任邢福焕市水务局副局长彭修谊市林业局副局长曾祥根市生态环保局副局长王哲银市工商局副局长符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轩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彭建军市物价局局长黄琦市扶贫办副主任符卿市残联康复部部长王康清清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市卫生计生委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工作变动的,由接任的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市卫计委分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副主任兼任。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2016年度质量工作考核情况通报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2016年度质量工作考核情况通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10•【字号】文府办〔2016〕327号•【施行日期】2016.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2016年度质量工作考核情况通报的通知文府办〔2016〕327号各镇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文昌市2015-2016年度质量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提高认识,认真对照总结,为明年的考核工作做好准备。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10日文昌市2015-2016年度质量工作考核情况通报为深入开展质量强市工作,落实质量强市责任制,推进质量目标管理,提高质量总体水平,根据《2015-2016年文昌市质量工作考核方案》的要求,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于2015年6月25日至30日对各成员单位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一、考核结果本次质量工作考核主要对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各镇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暂未纳入此次考核范围,采取的考核方式主要是对各成员单位报送的考核材料进行书面核查,根据报送材料质量、完整性进行评定。
考核结果如下:市旅文委、农业局、质监局考核结果为“优秀”;市财政局、住规建局、工商局、安监局、海洋与渔业局、国土局、邮政局、发改委、卫生局、商务局、食药监局、工科信局考核结果为“良好”;市交通局、清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考核结果为“及格”。
二、考核情况(一)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全年我市没有发生影响全国、全省的重大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事故。
其中,制造业产品合格率为96.29%,同比增长4.8个百分点;农业产品合格率为99.1%,与上年度持平;水产品合格率为100%,与上年度持平。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投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投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02•【字号】•【施行日期】2015.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投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文昌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投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投放体系是政府市场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镇人民政府及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本地区城市建设发展规划,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投放体系建设工作。
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投放体系建设。
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投放体系建设是一项全新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及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在实践中要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应急投放体系,提高应急投放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2日文昌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投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投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市场运行调控体系,加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投放体系(以下简称应急投放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一)总体思路充分利用现有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万村千乡”工程、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配送体系建设、城市共同配送试点、连锁店(平价店、便利店)等商贸流通领域项目建设成果,按照合理布局原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一批经营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批发、零售企业作为应急商品调运投放定点企业,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规范管理,最终建立起快捷高效、运转有序的应急投放体系,实现应急投放及时、准确、安全。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降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降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0.14•【字号】•【施行日期】2015.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降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文昌市2015年降碳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完成任务。
市政府将不定期对责任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文昌市2015年降碳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单位地区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琼府办〔2015〕166号)精神:文昌市在考核综合评定中被评为合格等级;在降碳目标评定中被评为未完成 2014年度降碳目标;在降碳累计进度目标中被评为完成降碳累计进度目标。
2014年度降碳目标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是:我市在2014年7月和9月连续遭受超强台风“威马逊”和强台风“海鸥”的严重破坏和影响,造成2014年第三、第四季度经济增速明显缓慢,没有达到预期增长目标,全年GDP仅增长1.3%,比原计划增长9%减少了7.7%,比2014年全省GDP增长8.5%减少了7.2%;经济下行压力大,影响单位GDP能耗下降。
“十二五”期间,省政府向我市下达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约束性目标。
2010-2014年,我市降低碳排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为确保实现文昌“十二五”碳强度下降约束性目标,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单位地区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琼府办〔2015〕166号)要求,结合我市2010-2014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30•【字号】•【施行日期】2015.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文昌各单位:《文昌市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30日文昌市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达到限额标准的,均应实行政府采购。
具体限额标准为:(一)货物类单项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或批量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货物。
(二)工程类项目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工程项目。
(三)服务类项目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服务项目。
三、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碎纸机、移动存储设备、中央空调、照相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一体机、交换机、路由器、不间断电源、服务器、刻录机、工作站、磁盘阵列、硬件防火墙、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软件、办公软件、防病毒软件等),按照《文昌市财政局文昌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文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2014/2015年版)>的通知》(文财行〔2014〕87号)、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2014—2015年协议供货中标产品及价格申报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审批,由采购人自行采购。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30•【字号】文府办〔2017〕283号•【施行日期】2017.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府办〔2017〕283号各相关镇政府,罗豆农场,市政府直属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文昌市2015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30日文昌市2015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5号)、《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5-2019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海渔函〔2017〕21号)、《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海南省2015年度渔船油补发放工作的通知》(琼海渔办〔2017〕360号)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2016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琼财建〔2017〕1320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渔民和渔业企业,保障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市渔船管理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三个有利于标准”为依据,本着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渔船管理、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原则,加强领导,积极稳妥、扎扎实实地开展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二、补贴原则2015年农业部对渔船油补发放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补贴资金标准根据渔船作业类型、船长及功率核定。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6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6年重大动物疫病
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6.03.14
【实施日期】2016.03.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6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现全年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防控目标,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文昌市2016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
文昌市2016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现全年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防控目标,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防控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政府保投入、部门保质量、镇级保密度、村庄保到户、督查保效果”的“五保”职责,建立与现代畜牧业发展相适应的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动物防疫体系。
以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以建立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为依托,不断提高预警、预报、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实现动物防疫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公开化、社会化。
二、总体目标
(一)免疫目标
2016年对禽流感、高致。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管理【发文字号】文府办[2017]126号【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7.05.02【实施日期】2017.05.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文府办〔2017〕126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市政府决定调整文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一)小组成员:组长:王晓桥(市政府市长)副组长:符策万(市政府副市长)成员由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文昌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公安局等单位主要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室,负责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局长兼任。
领导小组及其下设机构成员因工作变动时,由对应的新任职领导自然递补,不另行文。
(二)职责:文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发布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事件处理意见,认定和审核全市农产品质检机构。
农业、海洋与渔业、兽医畜牧、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财政局、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文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文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文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镇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2015年文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28日2015年文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为重要。
文昌市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琼府办〔2015〕65号)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抓重点、促公开,抓解读、重回应,建平台、重机制,抓监督、求实效,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
同时,积极推进以下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
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做好行政职权清理、确认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正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省驻文昌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琼府〔2013〕44号)有关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按照《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府办〔2015〕317号)要求,市政府成立3个依法行政考核组,于2015年12月底至2016年1月上旬,开展对全市17个镇政府、19个执法单位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考核工作。
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一、考核结果考核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制度、执法案卷、规范性文件、发文登记目录、违法案件查处材料等形式,对全市17个镇政府、19个执法单位在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与报送备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情况进行了重点考核,对17个镇政府考核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分,对19个市直属执法单位进行了抽查考核。
经考核,镇政府得分及排名情况为:龙楼镇政府(89分)、冯坡镇政府(88分)、昌洒镇政府(86分)公坡镇政府(84分)、东路镇政府(83分)、东郊镇政府(83分)文教镇政府(81分)、抱罗镇政府(81分)、潭牛镇政府(79分)铺前镇政府(78分)、东阁镇政府(77分)、翁田镇政府(77分)重兴镇政府(75分)、文城镇政府(73分)、锦山镇政府(72分)会文镇政府(72分)、蓬莱镇政府(70分)。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度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度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案的通知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度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文昌市2015年度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0月20日文昌市2015年度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案为做好2015年度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省水务厅的要求及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和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目的,以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村镇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修复水毁工程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效益,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大力发动群众,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集资投劳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上新的台阶。
二、内容、重点、任务和目标(一)主要内容1、抓好山塘、闸坝的除险加固工作,排除工程险情。
2、维修水库、山塘大坝及坝头建筑物(包括闸门),保证工程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着力抓好中小型水库大坝的清杂工作,清除蚁害滋生环境,保护堤坝安全。
3、全面修复水毁水利工程。
4、全面维修中小型蓄、引、提水工程的大小排灌渠道,积极推进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开展农田综合整治,改造中低产田、增加旱涝保收农田面积。
5、全面维修加固江海堤围,疏浚河道、排沟,增强防御洪潮灾害能力。
6、突出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和村镇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5.02.01【实施日期】2015.0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政府,各农(林)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文昌市2015年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2月1日文昌市2015年春运工作方案2015年春运工作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和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琼发改交能〔2015〕181号),为了全力做好我市2015年春运工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实现和谐春运的目标,现将2015春运工作方案制定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春运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社会各方高度关注的重要民生工程,做好春运工作是创建和谐社会、推进文昌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春运期间,我市返乡流、探亲流、旅客流叠加,人流、车流、物流陡增,运输矛盾突出,春运工作任务复杂艰巨、影响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周密谋划,加强协调,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予以重点保证,同时要尽最大努力为春运一线干部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他们能全身心投入春运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扎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王云常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春运办”)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全市春运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周文陶副主任兼任。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1.09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政府,各农(林)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中央、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文昌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调整后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符涛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曾绍壮(市政府办副主任)
鲍永兴(市农业局局长)
成员:朱敏(市农业局副局长)
云昌干(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黄良谋(市公安局政委)
王哲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潘在旭(文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符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邢俊(市财政局副局长)
曾宪前(市卫生局副局长)
林师表(市商务局副局长)
潘家莳(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监察大队队长)郑芳良(市地税局副调研员)
符传能(市国税局副局长)
邢增涛(市物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电话:63330349),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鲍永兴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朱敏同志兼任,成员从各有关单位抽调。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文昌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范围的通告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文昌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范围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02•【字号】文府〔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文昌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范围的通告文府〔2018〕1号为切实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现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双赢,依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文昌市实际,避开生态红线等保护区域,科学推进我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特通告如下:一、划定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十七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主席令第四十五号第四十条);(4)《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第十一条);(5)《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第五条);(6)《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7)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二)海南省文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16〕147号)二、依据国家及海南省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结合文昌市实际,确定文昌市养殖区划定范围如下:(一)禁养区范围1.生态红线保护区:1.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赤纸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湖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石壁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西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翁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东路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深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竹包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坡柳水闸饮用水源保护区等被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区域;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抱罗镇镇政府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翁田镇海南达丰自来水有限公司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华侨农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铺前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铺前镇林梧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翁田镇翁田中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侠夫中学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被划定为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区域;1.2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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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重大动物疫病
免疫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17
【实施日期】2015.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2015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罗豆农场,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15年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现全年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防控目标,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文昌市2015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文昌市2015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15年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现全年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防控目标,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防控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保投入、部门保质量、镇级保密度、村庄保到户、督查保效果”的“五保”职责,建立与现代畜牧业发展相适应的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动物防疫体系。
以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公共卫生为目标,以建立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为依托,不断提高预警、预报、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实现动物防疫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公开化、社会化。
二、总体目标
(一)免疫目标
2015年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四种强制免疫疫病的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