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铁路物流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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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市推进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市推进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市推进县城建设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衡政办函[2014]26号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4.25
【实施日期】2014.04.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市推进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衡政办函〔2014〕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县城建设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推进县城建设工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成立衡水市推进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杨慧市长
副组长:董晓宇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任民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张凤国市政府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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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衡水市铁路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衡水市铁路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衡水市铁路项目建设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铁路运输
【发文字号】衡政办函[2013]42号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10
【实施日期】2013.07.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衡水市铁路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衡政办函〔2013〕42号)
桃城区、冀州市、枣强县、武邑县、深州市、景县、阜城县人民政府,工业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顺利推进铁路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衡水市铁路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调整后人员组成名单如下:组长:丁绣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凤国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白金芳市政府秘书长
王建勇市政府副秘书长。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落实意见》的通知-衡政办字〔2016〕14号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落实意见》的通知-衡政办字〔2016〕14号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落实意见》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6.01.29施行日期文号衡政办字〔2016〕14号主题类别机关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落实意见》的通知衡政办字〔2016〕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衡水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落实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29日衡水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落实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河北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精神,深化我市标准化工作改革,发挥标准化对全市经济的技术支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落实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重要意义标准化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内容。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标准化的作用和地位日趋突出,已成为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的核心要素。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已成为我市发展新型工业与现代农业、繁荣发展服务业的一项紧迫任务。

我市正处于综合配套改革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不仅有利于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树立品牌,还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04•【字号】衡政办发〔2016〕18号•【施行日期】2016.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发〔2016〕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衡水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已经2016年5月3日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4日衡水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遵循“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公共服务、资源共享,转变职能、创新监管,统筹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推动引导作用,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由管理操作一体向“管办分离”转变,加快构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电子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二、整合范围和整合目标(一)整合范围: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医疗设备采购、排污权交易等交易平台,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纳入统一平台体系,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衡政办字[2015]101号【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11.06【实施日期】2015.11.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衡政办字〔2015〕1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

市长杨慧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吕志成担任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白金芳,市政府副秘书长马凤民、何立涛、李亚美、李益旺,市编委办主任马金骥,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袁向前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市、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卫体改革组、文化广电改革组7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金骥(市编委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占杭(市编委办副主任)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审批事项,进一步取消下放市级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研究制定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指导意见,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研究提出规范市政府部门证照管理的工作方案;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字〔2015〕22号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字〔2015〕22号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衡水市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字〔2015〕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衡水市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4月1日衡水市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重大产业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省委、省政府决定2015年在全省开展“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活动,全年抓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包括续建、新开工和前期谋划项目)1500个以上,并将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分解到我市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04个,年终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为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攻坚推进力度,全面完成省确定的任务目标和市重点建设任务,参照省的做法,制定《衡水市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实施方案》,将我市重点项目“四个一百”工程和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进行量化分解。

一、指导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实施项目立市战略,把项目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明确任务、加压推进、强化保障,加快实施一批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示范的重大项目,为我市实现跨越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战略支撑。

二、工作目标以加快结构调整、激发发展活力、提高发展质量为目标,实施重点项目“四个一百”工程,落实省分解到我市的104个10亿元以上项目目标任务,对全市投资增长和经济发展形成强有力支撑。

(一)全年实施重点项目“四个一百”工程,即全市重点抓好100项计划开工项目,100项续建保投产项目,100项推进前期项目,谋划100项10亿元以上立市立县重大项目(2015年衡水市重点项目“四个一百”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充分保障电力供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充分保障电力供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充分保障电力供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0.27•【字号】衡政办字〔2023〕62号•【施行日期】2023.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充分保障电力供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衡水市充分保障电力供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27日衡水市充分保障电力供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分工方案为充分保障民生和项目建设,满足全社会用电需求,促进衡水市经济社会发展,制定以下分工方案。

一、全力加快报装接电(一)跟踪服务重点项目1.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投运。

跟踪调度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信息共享机制,结合项目用电需求,开展电网规划适应性调整和升级改造,提升供电保障能力。

对已申请报装项目,建立全过程跟踪管控机制,设置专人对接,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压缩项目建设时限。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国网衡水供电公司)2.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中,电力主管部门应积极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沟通对接,将省市重点项目、重大用电项目和电源项目及配套电力工程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项目清单。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衡水供电公司)(二)提高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建设效率1.推进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全环节线上流转。

深入落实《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河北省简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的意见(试行)》(冀发改能源〔2021〕1024号)要求,市行政审批局和供电企业贯通衡水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和河北省营销业务应用系统数据接口,实现电力接入外线工程行政审批申请线上推送提交、审批结果线上反馈。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衡政办字〔2015〕106号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衡政办字〔2015〕106号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正文:
---------------------------------------------------------------------------------------------------------------------------------------------------- 关于调整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衡政办字〔2015〕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刘玉华副市长
副组长:马凤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田大峰市工信局局长
成员:王坤增市工信局副局长
邢承清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文沫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长忠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爱华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兴国市交通局副局长
董璋琼市农牧局副局长
骆卫华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志强市地税局副局长
温敬业市工商局调研员
倪兰香市质监局调研员
崔长水市物价局副局长
王学清市银监局副局长
宋聚会市工经联秘书长
韩文英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坤增同志兼任。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结束——。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北站广场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北站广场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北站广场建设指挥部的
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衡政办字[2015]120号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2.28
【实施日期】2015.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北站广场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衡政办字〔2015〕120号)
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衡水北站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确保与石济客专同期建成运营,市政府决定成立衡水北站广场建设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指挥长:吕志成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王世昆市政府副市长
姚幸福市政府党组成员、工业新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何立涛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于国义市发改委党组书记
张峰市规划局局长辛明中市国土局局长。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推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推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推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04•【字号】衡政办发〔2016〕17号•【施行日期】2016.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推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发〔2016〕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衡水市推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4日衡水市推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一、围绕产业提档升级,扩大工业有效投资(一)加快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

进一步整合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点支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42号)确定的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军民结合等七大重点领域和突破方向,围绕技术改造专项、制造业强基、“互联网+”协同制造、产业链协同创新、质量品牌建设和智能制造等工程,加快推进全市产业提档升级。

(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负责)(二)实施一批重大建设项目1.加大对工业重点项目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基金项目,重点实施一批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京津产业转移项目,突出支持“百千万”助力工程、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京津冀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全国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重点产业集群及优势企业等重大项目。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负责)2.支持宽带网络建设。

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宽带中国”战略政策措施,推进宽带提速降费及无线局域网络(WiFi)全市公共区域免费覆盖,推动三网融合,提升网络普遍服务能力。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7-2018年)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7-2018年)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7-2018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27•【字号】衡政办字〔2017〕30号•【施行日期】2017.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7-2018年)的通知衡政办字〔2017〕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衡水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7-201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27日衡水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7-2018年)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92号),推动我市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实施期为2017-2018年。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展要求和我市“一枢纽四基地”的发展定位,立足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协同联动、重点突破,着力解决瓶颈制约,优化要素资源配置,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力争到2018年,全社会物流总成本占GDP比重较2015年降低1.5个百分点,网络购物总额占社会消费品总额的比重提升到20%左右,快递物流实现国内重点城市48小时送达。

二、重点行动(一)强化服务功能,降低物流业运营成本。

1、优化准入流程。

梳理有关物流行业行政许可审批的设立依据,压减清理行政许可申报材料和种类,简化流程,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办结、送达实行“一站式”、“零障碍”服务。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8.04•【字号】•【施行日期】2022.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改革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衡水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

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4日衡水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创新卓越的“领跑者”企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育目标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以下简称“领跑者”企业),是指集群内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质量效益优、有上市意愿,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质中小企业。

到2023年,培育上市企业3家左右(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全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8家左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200家左右,“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到2025年,上市企业达到5家左右,全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3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260家以上,“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5%。

二、主要工作措施(一)着力培育企业上市1.筛选目标企业。

针对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不同板块上市条件,组织筛选20家有在高层次板块上市意愿的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建立培育上市梯队,进行动态管理。

2.加强培训辅导。

加强与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战略合作,借智借力,加快推动我市企业上市步伐。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市重点项目市县领导亲自协调机制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市重点项目市县领导亲自协调机制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市重点项目市县领导亲自协调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8•【字号】衡政办字〔2017〕82号•【施行日期】2017.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市重点项目市县领导亲自协调机制的通知衡政办字〔2017〕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省市重点项目市县领导亲自协调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要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领导亲自协调机制落实情况,以及主要领导协调会议纪要,上报市重点办。

联系电话:2680514,邮箱**************。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8日省市重点项目市县领导亲自协调机制为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协调联动作用,及时有效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快我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点项目实施省市县三级领导亲自协调机制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56号)要求,结合我市项目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1、市、县政府作为推进省市重点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强化担当意识,加强协调力度,领导干部要亲自抓好项目建设工作,按照“五个一”推进机制(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加快项目推进,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

2、市、县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对推进项目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领导牵头负责,统筹安排项目建设推进事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3、市、县政府设立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调度制度,及时沟通衔接、研究协调省市重点项目建设重大问题。

(1)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集中对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展进行调度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落实京冀“6+1”合作文件责任分工及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落实京冀“6+1”合作文件责任分工及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落实京冀“6+1”合作文件责
任分工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
【发文字号】衡政办字[2014]71号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0.23
【实施日期】2014.10.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落实京冀“6+1”合作文件责任分工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衡政办字〔2014〕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14年7月31日,河北省政府与北京市政府正式签署了“6+1”合作文件,即共同打造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框架协议、共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合作区协议、共同推进中关村与河北科技园区合作协议、共同加快张承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协议、共同推进物流业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共同加快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协议和交通一体化合作备忘录,这对加快我省转型升级、绿色崛起,逐步实现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我市加快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跨越赶超,带来了新的机遇。

为加快推进“6+1”合作文件确定的各项工作,落实有关具体事项,省政府印发《关
于落实京冀“6+1”合作文件责任分工及任务分解的通知》(办字〔2014〕54号),对合作文件各项任务进行了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

根据省通知精神,对涉及我市的部分重点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各主办单位要主动牵头,与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对接,对承办事项细化,排出时间表,落实到责任人;各协办单位要全力配合,协助主办单位抓好落实。

2014年10月23日
附件:
衡水市推进落实京冀“6+1”合作文件重点任务分解表。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20•【字号】衡政办字〔2015〕75号•【施行日期】2015.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衡政办字〔2015〕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现将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衡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杨慧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吕志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政府机关运转、综合改革、协同发展、经济调控、项目建设、机构编制、财税统计、金融、档案、地方志、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档案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市京津冀协同发展办公室、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衡水调查队、市档案馆、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物价局、市地方志办公室、市政府招待处。

协调管理市各投融资平台公司。

联系中国人民银行衡水中心支行、衡水银监分局、驻衡各银行业机构和各保险公司。

负责与市人大、市政协的联系。

任民市委常委、副市长负责农业农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南水北调、供销粮食、水务、民政、涉军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供销社、市粮食局、市农科院、市水文三队、市水文局、市河务处。

负责与衡水军分区、预备役团、团市委、市妇联的工作联系。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1.04•【字号】衡政办字〔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市场规范管理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字〔201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4日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54号),切实推动全市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打通衔接一体的全链条交通物流体系(一)完善交通物流网络1、完善枢纽集疏运系统。

加快实施铁路引入公路货站和物流园区工程,主城区各铁路货场站搬迁改造,引导货运枢纽场站向规划物流基地区域集聚发展,规划建设中铁物流园,推进综合物流引入国际、国内货运班列,实现区域铁路编组功能。

加强衡水绕城高速公路及石衡、邯港高速公路建设;实施铁路货场和物流园区周边道路畅通工程,优化交通组织方案,打通交通物流枢纽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推动城市物流配送网络建设,城乡配送及农村物流网络一体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有关县市区政府)2、优化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空间布局。

统筹综合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布局,加强功能定位、建设标准等方面的衔接,强化交通枢纽的物流功能,构建综合交通物流枢纽系统。

建设衡水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在衡水周边及铁路公路沿线合理布局地方性交通枢纽。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铁路物流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铁路物流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铁路物流基地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衡政办字[2016]150号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0.13
【实施日期】2016.1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铁路物流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衡政办字〔2016〕150号)
桃城区、武邑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衡水铁路物流基地项目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成立衡水铁路物流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杨慧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马福华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谢志强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李亚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郝卫东桃城区政府区长王成宗武邑县政府县长于国义市发改委主任罗志杰市商务局局长贺书云。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市推进冀商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市推进冀商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市推进冀商创业创新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衡政办字[2017]25号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17
【实施日期】2017.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市推进冀商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衡政办字〔2017〕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冀商创业创新工作组织领导,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引导冀商返乡创业,促进衡水强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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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市涉农资金专项
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5.14
•【字号】衡政办字〔2015〕34号
•【施行日期】2015.05.14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
正文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衡水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衡政办字〔2015〕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推进我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顺利开展,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成立衡水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任民市委常委、副市长
邹立基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政府咨询副组长:刘俊檩市政府副秘书长
崔建发市财政局局长
王建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商家荣市农牧局局长
成员:张彦屯市农委副主任
卢洪宽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广义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平市民政局副局长
孙绯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建中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徐世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规划师
罗桂锋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梁开亮市水务局副局长
董秀敏市农牧局副调研员
王建召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曹双清市卫生局副局长
卢立群市计生委副主任
贾俊恒市农开扶贫办副主任
衡水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孙绯同志兼任。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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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铁路物流基地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衡政办字[2016]150号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0.13
【实施日期】2016.1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铁路物流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衡政办字〔2016〕150号)
桃城区、武邑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衡水铁路物流基地项目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成立衡水铁路物流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杨慧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马福华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谢志强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李亚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郝卫东桃城区政府区长王成宗武邑县政府县长于国义市发改委主任罗志杰市商务局局长贺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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