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宗教与中国宗教》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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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宗教與中國宗教》之評析
莊嘉慶
神學論集第102期1994年
本文的目的,是爲了評析由漢斯昆(Hans Kung, 1928-)(1)及秦家懿(Julia Ching, 1934-)所合著的《基督宗教與中國宗教》(Christianity and Chinese Religions)這一本書,並試圖指出該書中所運用的比較方法之優缺點。該書的原著爲一九八八年德文版(Christentum und Chinesische Religion),而英文版乃一九八九年,由紐約的Doubleday出版公司所出版。引用或參考該書英文版之重要相關內文時,在必要處將以方括號「〔〕」標注其英文版頁次。
作者與編著方法
漢斯昆出生於瑞士,是德國杜賓根大學大公研究所的大公神學教授,曾在臺灣、香港、中國大陸等地做過學術演講。秦家懿則是中國上海人,目前執教于加拿大多倫多大學(Toronto University),乃該校宗教學教授,專攻宋明理學、比較思想。秦家懿的著作中,最著名的一本,就是一九七七年在東京出版的《儒家與基督宗教》(Confucianism and Christianity)。而由他們兩人來合著這本《基督宗教與中國宗教》,是相當適合於這兩位作者的背景的。
在這本書裏,漢斯昆的原著是以德文寫成,後來由貝爾博士(Peter Beyer)譯成英文;秦家懿的原著則直接以英文寫成。在出書之前,他們曾多次討論書中的每一部分,並且也曾以此書的題材,共同在德國的杜賓根大學(Tubingen University)及美國的萊士大學(Rice University)做過學術演講。各次演講及討論,都是先由秦家懿介紹中國宗教(主要爲先秦原始宗教、儒、釋、道),再由漢斯昆以西方基督宗教的神學立場,來加以回應,其所使用的進路正是批判性的比較方法。因此,該書的編著過程本身,實際上就是一種宗教交談的方式,並進一步以宗教比較的交談型態,嘗試將東西方不同的宗教觀點做互補性的整合研究。
原書主旨和前提
在這本書中,漢斯昆認爲中國宗教應被視之爲世界第三大宗教河系(river system)。該書的一切前提主要就是建立在這個基礎上。爲此,他企圖發展出一個超越國界、有歷史根據且符合現象學原則的動態宗教類型學(dynamic typology of religion)[ xii ]。
按照他的宗教類型區分,世界第一大宗教河系乃是指間族的先知型宗教(Semitic-prophetic religions),包括了猶太教、基督宗教、伊斯蘭教。而世界第二大宗教河系,則是指印度民族的神秘型宗教(Indian-mystical religions),包括印度教與佛教。至於中國的哲人型宗教(Chinese-sagely religions),應當與上述兩大宗教河系並列,成爲世界第三大宗教河系。這個宗教河系源自中國,其中心形象的代表者,不是先知或神秘主義者,而是聖賢、哲人。該書的主旨,正是爲了透過比較性的宗教交談,來闡明中國宗教的特質,以及基督宗教神學的可能回應。
基本方法論
就方法論而言,漢斯昆綜合運用歷史學與現象學來進行類型區分,將中國宗教定位爲哲人型宗教。他認爲這樣的分類,並不是一種化約主義的方法。因爲他並未否認宗教差異及宗教混合現象的存在〔xv〕。例如,閃族宗教也含有神秘主義傾向;中國宗教裏也曾出現一些頗似先知的人物。另一方面,三大宗教河系,數千年來不但形成了許多支流派別,還融合了原始民間宗教,彼此之間更不斷交流、互相影響。
儘管有宗教交流的現象與事實,但該書仍然注重各宗教在本質上的差異。故而,其他形式的宗教,不應該被當成是本身宗教的雛型、突變形式或衍生物。各個宗教都有其獨特性,也難以比較其孰優孰劣。尤其不可相容並蓄各種宗教之後,又隨己意地從其中任意選擇一種宗教信念[xvi-xvii〕。上述這些原則,使得該書在方法論上得以保持某種批判與比較上的公正性。
在該書裏,宗教交談的基本態度,是把基督宗教和中國宗教,看做是價值相當、地位對等的兩方。而兩者之間的差異及相似處,則只舉出其最具關鍵性的異同處來加以考察、比較。此外,作者也特別說明,該書的研討,不是爲了對各個宗教做膚淺而選擇性的觀察評論。主要是希望能追求各宗教間的資訊交流、互相挑戰及彼此轉化(mutual transformation),以避免負面性的宗教排他傾向、未加批判的宗教混合主義,以及沒有價值的宗教和諧論調。其方法論的最終目標,是爲了達成各宗教傳統之間的逐步交流。全面批判、互相切磋與彼此豐富[xviii]。其實,這樣的基本方法論,也是相當符合現代宗教交談神學的交談原則與態度的。當然,我們也得留意並評估其所選擇用以比較的題材與內容是否適
當。例如,將各宗教傳統裏的聖賢或代表性人物,拿來放在一起進行某些專案或特性上的比較,這樣的作法是否能呈顯各人物及各宗教傳統之間,最具關鍵性的異同處?這自然是有待大家細心的考察、判斷了。
中國古代宗教與民間宗教
秦家懿指出,中國宗教應包括更爲古老的原始宗教(神話、占卜、宗教狂熱、巫術宗教)。這些原始宗教的內涵,在後世則透過道教、某些佛教支派及民間宗教,而繼續被保存下來。中國古代宗教的人神交流裏,聖賢可以是神的代表,也可以是人神之間的仲介,或是祖先的亡靈[10]。而中國宗教並非單純的祖先崇拜,乃是祖先崇拜融合神靈崇拜的複雜型態[17]。各種宗教禮儀的主要目的,正是爲了保持後人與祖先亡靈之間的聯繫。
就政教關係而言,古代的君王制度就是巫術的制度化,君王也因此身兼太蔔。太祝和太巫這三重身分[28]。祝的職能已經隨著儒釋道的興起而産生改變,但占卜、巫術活動卻仍存在。昔日由國家主持的占卜、巫術已不復存在,但是民間宗教卻仍保存了占卜、通靈、祭祀的活動。秦家懿提醒我們,民間宗教活動與中國古代宗教之間,有著某種傳承上的重要關係與意義[30-31]。
漢斯昆的回應裏,也同意民間宗教是古代宗教的陳迹與延續。然而就宗教之間的結構相似性而論,古代宗教裏的某些因素藉民間宗教形式而保存至今,在許多宗教中都有此現象,不僅中國宗教才如此。祖先崇拜、祭祀、占卜、巫醫,不但中國宗教有,基督宗教也有[36]。因爲,隱藏在這些民間宗教背後的,是人的基本需求:保護、幫助、安慰等〔48〕。
他認爲,民間宗教是民族文化認同的表達[50]。基督宗教固然應當尊重民間宗教及習俗,但也應該保有適當的理性批判[52—53]。批判民間宗教的準則之一,就是判斷它是宗教信仰或是迷信。J迷信」是把非本質的當作本質的,把相對的當作絕對的。只要民間宗教的教義和習俗,能夠尊重、保護人類的生存、自由、正義與和平,這種民間宗教就是真正的好宗教,而不是迷信[55—58]。
與民間宗教的交談
民間宗教在組織制度、教義典章上,一般都沒有像制度化的世界性宗教那麽完備,甚至有的民間宗教僅具粗略的民間崇拜儀式活動或習俗,我們也經常很難找到正規的教義性交談題材。不過,這並不表示宗教交談無法進行。至少,我們可以從上述的論點裏,找到數項交談的切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