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说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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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说课稿
(一)课程定位
1、职业目标主要定位:
①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明确典型工作任务和基本业务流程
每年进行一次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和人才需求调研,及时了解人才市场需求动态。根据法律文书专业的培养目标,进一步明确法务助理、行政、文员的典型工作任务,建立法务助理、行政、文员等典型工作任务的基本业务流程。
②完善“知-训-习”的职业能力培养体系,实现“理实一体”
根据法律文秘专业的培养目标,继续完善“知-训-习”职业能力培养体系,学生经过“岗位认知、专项技能训练、岗位综合实训、顶岗实习”四个环节的职业能力培养,达到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适应基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事务和文秘事务工作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实现“校岗直通”。
③加强校企合作,实现全过程“工学结合”
“理实一体,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采用专业基础理论学习——法院旁听——法律咨询服务——岗位综合模拟法庭实训——公检法、法律事务所及企事业单位顶岗实习的全过程“工学结合”形式。
④强化“双证书”制度
实现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融合,将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证、秘书资格证等工作的考试内容整合到专业教学中,使专业教学既满足就业岗位职业能力培养的需要,又适应考证的需要。
2、就业单位类别:
3、主要就业部门:
4、从事的工作岗位:
综上所述,本专业旨在培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适应基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事务和文秘事务工作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法律文秘人才。
(二)培养目标
基于我校是一所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高职院校,本课程为我院法律文秘专业的
岗位能力课程,尤其是对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的养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课程旨在使学生通过对民法基本知识的学习,掌握民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并能够正确地运用民法规范分析民法问题、解决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民事纷争,既为学习其他部门法打下坚实的基础,又为将来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提供知识
支撑。
1、知识目标
通过学习本课程,使学生了解民法的基础知识;掌握民法总论、人格权法、
物权法、债法等基本知识.
2、能力目标
以实用性为指导,通过教学中的案例分析,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
法律实际应用能力,以适应社会实际工作的需要
3、素质目标
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通过问题案例的讨论,帮助学生释疑解惑,引导学生树立经济法制观念,培养学生健康的法律心理,通过合法途径正确处理成长成才
过程中遇到的诸多法律问题
二、教学内容
(一)教学设计的理念与思路
1、阶段一:基本理论+案例教学
依据法律服务职业岗位的能力培养基本规律和民法教学内容的实际需求,我院法律文秘专业将民法课程设置为96课时,分两个学期教学,第一学期72课时,每周4课时,第二学期24课时,每周2课时,一般都是在一年级下学期开设。
◆主要模块
◆知识模块顺序
民法学分为民法总论和民法分论两大组成部分,每一部分的知识模块如下:
◆民法总论
(1)民法导论知识模块(包括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性格、渊源、历史发展、基本原则及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主体知识模块(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三大类)
(3)民事法律行为知识模块
(4)时效和期间知识模块
◆民法分论
(1)人身权知识模块(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物权知识模块(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
(3)债权知识模块(包括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展示教学程序:
1、案例导入(利用多媒体展示案例)选取与教学项目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
设置一系列问题情境以引起学生的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案例:张某于15岁上高中时,其父为他买了一辆高级摩托车,价值2万元。张某自高中二年级起,因迷上网吧,消费过大,先后向同学借钱,不得已将摩托车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张父发现张某不骑车上学,经追问才知道张某将该车卖给刘某,于是,张父找到刘某,提出张某尚未成年,不能擅自出卖摩托车,要求刘某将车返还。刘某认为,买卖摩托车为双方自愿,且价格公平合理,买卖有效。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张父诉至法院,主张买卖无效,要求刘某返还摩托车。
问题:
1、张某与刘某之间的摩托车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2、张父能否要求刘某返还该摩托车?
2、任务呈现
以前面案例中揭示或隐含的问题向学生发问,进而提出学习性工作任务,
以明确学习目标。
3、规则讲解
讲解要完成任务所需要的法律法规条文与规则。规则讲解起支撑作用,强调“必须够用”,以支撑工作任务的完成。
4、师生互动
讲授的过程中针对重点、难点、疑点、方法、要领、标准等设置提问,可视内容穿插一些小案例进行启发引导与讨论,形式应富于变化,通过角色扮演、分组辩论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
5、项目训练
布置配套练习,限时完成(训练项目与任务呼应)
6、课堂小结
总结一节课的重点、难点,便于学生复习。
7、作业布置
针对一节课的重点、难点设置综合案例,要求学生独立分析。
2、阶段二:单项实训(法制宣传——模拟法庭——法院旁听)
配合课堂教学,采用与法制宣传——模拟法庭——法院旁听的教学方法,组织、指导学生将所学到的民法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多种途径,增强了学生学习民法的方向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且通过反复的单项实训能加深基本理论知
识的巩固
3、阶段三:教学见习
在教学的后半期,理论教学基本结束后,安排学生到就近到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等进行教学见习写出教学见习报告等。
(二)课程设置
民法学在,第二学期开设,第一学期开设有宪法、法理,对学习民法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同时也是为学习民法做准备或入门“向导”。第二学期